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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招生章程 2020年招生简章

更新:2023年03月07日 20:34 大学路

今天,大学路小编为大家带来了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招生章程 2020年招生简章,希望能帮助到广大考生和家长,一起来看看吧!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招生章程 2020年招生简章

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招生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和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实施办法,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以规范我校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 

一、学校代码:11806 

学校名称: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性质:省属普通高校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招生性质:国家计划

 二、学校简介 

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师范专科学校,位于素有“陇上江南”美誉的甘肃省成县。学校占地面积1036亩,建筑面积27.79万多平方米,固定资产4.86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9697.11万余元,馆藏图书69余万册。 学校现有教职工601人,其中专任教师470人,专任教师中教授24人,副教授135人,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256人。有全国优秀教师1人,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1人,省级教学名师1人,省市领军人才8人,甘肃省“园丁奖”优秀教师7人,陇南市“园丁奖”教师11人,甘肃省高校青年教师成才奖3人,外籍教师1人,聘请客座教授61名,特聘教授7名。在校学生9848。 学校现设14个二级学院、15个处室职能部门、2个教辅单位、5个校级科研机构、1所附属实验学校。学校现有国家级骨干专业1个(电子商务)、省级特色专业5个(小学教育、学前教育、语文教育、美术教育、音乐教育),省级精品课程和精品资源共享课6门,省级教学团队4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省级重点实验室和省级众创空间各1个,荣获省级教学成果奖1项、厅级教学成果奖6项,省级教学成果培育项目10项,校级教学改革项目结项100余项。顺利通过2008年和2013年两轮次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

 三、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由校长负责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章程和确定招生计划,研究决定招生重要事项。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常设机构,全面负责招生计划的编制和执行,负责招生宣传、生源组织、录取等各项工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四、招生专业与计划:

招生专业均为省教育厅审批并备案专业;招生计划数以省教育厅下达文件为准。 

五、录取规则 

1、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各省(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本着“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2、所有专业的录取工作全部在计算机远程网上进行。 

3、普通高考录取按照各省(自治区)规定的批次及办法进行录取。

 4、各专业原则上按已公布的招生计划进行录取。当录取过程中出现各专业之间线上生源差距较大的情况时,在总计划不变的前提下,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减少或取消线上生源不足的专业招生计划,相应增加生源充足的专业招生计划。 

5、学校依照省级教育考试院所公布的最低录取控制线及投档原则,遵循“平行志愿投档”投档方式,按实际投档情况进行录取,经首轮投档后仍未满足招生计划,则重新征集志愿再投档,直到满足专业招生计划为止。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6、院校录取规则:普通文理类、艺术体育类考生均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即投递院校志愿时按照“分数优先,遵从志愿、一轮投档”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逐个投档。普通文理类考生可选择填报9个高校志愿;艺术体育类考生可选择填报9个高校志愿。这些院校志愿均视为第一志愿。 

7、专业录取规则:按照“分数优先、遵从志愿”原则录取,即依据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结合考生专业志愿分配专业。 (1)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按照“分数优先、遵从志愿”的原则,依据专业计划、考生成绩、专业志愿等,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分配专业。所报专业均录取不上时,服从调剂者调剂到其他未录满专业,不服从调剂者退档。 (2)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以考生专业成绩为主,按照“分数优先、遵从志愿”的原则分配专业。

 8、新生报到后,学校将进行身体复查和入学资格审查,对患有传染性疾病的学生,根据复查结果,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作休学或退学处理;对在入学资格审查中查实的违反招生规定的学生,取消学籍,予以清退。 

六、助困、奖优政策 

为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建立了以“奖、助、贷、补、勤、减、免、缓”及 “绿色通道”为主的“八位一体”学生资助体系,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凡被我校正式录取的全日制普通专科学生,在校期间均有机会享受以下各类奖学金和助学金: 

1、国家奖、助学金:按甘肃省教育厅下达的指标和评选条件评审,每学年评定一次,其中:国家奖学金(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国家助学金(3300元)。 

2、学校综合奖学金:学校为鼓励品学兼优积极上进的学生,设立学校综合奖学金。奖项按学年分等级评审,奖金900—2000元。

 3、单项奖学金:在省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主办的竞赛活动中获得奖项的学生,均可申请学校单项奖学金,奖金600元—3000元。 

4、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学校受理并协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业务。

 5、勤工助学: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计发筹金予以资助。

 6、“绿色通道”和免学费: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开通绿色通道,帮助其顺利入学,对特殊困难学生实行免学费资助。 

七、收费标准 

学院严格按照甘肃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八、附则 

1、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有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2、学校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由招生就业工作处负责,校内其他单位组织的招生宣传须经招生就业工作处批准后方可实施。凡未经招生就业工作处批准,私自宣传导致的招生问题,后果由宣传单位自负。

 3、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学校招生就业工作处。 学校地址:甘肃省成县河东区陇南路34号 邮政编码:742500 联系*:0939-3203309(招生就业工作处)3201436(校办) 传真:0939-3203309 学校网址: 电子信箱:lnszzsb@163.com(招生就业工作处)

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招生简章

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招生简章

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师范专科学校,位于素有“陇上江南”美誉的陇南市成县,至今具有83年的办学历史。

学校占地面积1036亩,校舍建筑总面积27.79万多平方米,固定资产4.86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9445.45万余元,馆藏纸质图书68.5万余册。

学校现有教职工576人,其中专任教师414人,专任教师中教授21人,副教授125人。常年驻校特聘教授7人,外籍教师3人,有全国优秀教师获得者2人、全国优秀工作者1人。省、市教学名师22人、省市领军人才9人。普通全日制在校生8489人。

学校现设14个二级学院。开设师范类专业17个,普通类专业28个。另外,西北师范大学在我校设立初等教育学院,联合开展“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人才培养工作。学校有国家级骨干专业1个(电子商务),省级特色专业5个(小学教育、学前教育、语文教育、美术教育、音乐教育),省级精品课程和资源共享课6门,省级教学团队3个,省级众创空间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1个。学校在白马藏族文化、早期秦文化、陇蜀古道及特色农业资源开发等研究领域形成了明显优势。近年来获省、厅级教学成果奖7项,承担国家级及省部级科研项目20余项。在各类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3570篇,其中SCI、CSSCI等核心以上期刊发表各类学术论文300余篇;出版学术著作30余部,主编参编各类教材60余种(部);授权各类专利30余项;获省社科、教育厅科技成果奖及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大学生“挑战杯”等各类奖项380余项。

进入新时代,学校将继续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秉承师范教育优良传统,全力提升内涵建设,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不断优化和调整专业结构,提升专业建设质量,打造专业特色。争取将学校建设成为服务于地方经济发展的应用型本科院校。

一、招生方式

我校今年主要有普通高中生综合评价招生、中职升学考试招生、普通高考招生三种方式。

二、招生对象

1、普通高中生综合评价招生

符合我省高考报名条件、具有省内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的应、往届毕业生可参加普通高中生综合评价录取。

2、中职升学考试招生

符合我省报名条件、具有省内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学籍的应往届毕业生可参加中职升学考试录取。

3、普通高考招生

符合我省高考报名条件、具有高考成绩的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包括文史类、理工类、艺术类、体育类等)均可报考。四川、青海、宁夏、新疆等外省生源也可报考。

三、录取方式

1、普通高中生综合评价招生

以考生普通高中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换算成总成绩进行录取。待学生报到入学后,根据现有的学校与用人单位合作模式、专业人才培养需求等,按照学生的特长和意愿,由学校与用人单位组织职业适应性测试。

2、中职升学考试招生

以中职升学考试分8大类别(农林牧渔类、医药卫生类、工业类、土木水利类、信息技术类、财经商贸类、旅游服务类、教育与文化艺术类)各自取得的总成绩进行录取。职业技能以中职生在校期间参加国家、省、市、县(区)、校级职业院校学生技能大赛成绩为准(学生参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或教育部指定全国行业协会、教指委组织的职业技能大赛,其成绩可转换为相应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技能大赛成绩三年以内(含三年)有效,超过三年需要重新测试。

3、普通高考招生

以考生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取得的高考成绩进行录取。

四、拟招生专业及收费标准

序号

专业 代码

专业名称

招生方式

学费 (元/年)

所在学院

普通高考

综合评价

中职升学

1

670105K

数学教育

*

   

3200

数信学院

2

670108K

化学教育

*

*

 

3200

农林技术学院

3

670111K

地理教育

*

*

 

3200

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

4

670109K

生物教育

*

*

 

3200

农林技术学院

5

670104K

语文教育

*

*

 

3000

文学与传媒学院

6

670106K

英语教育

*

   

3000

外国语学院

7

670103K

小学教育

*

*

*

3000

初等教育学院

8

670115K

思想政治教育

*

*

 

3000

马克思主义学院

9

670110K

历史教育

*

*

 

3000

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

10

670102K

学前教育

*

*

*

3000

学前教育学院

11

670102K

学前教育(双语方向)

*

   

3000

外国语学院

12

670112K

音乐教育

*

   

3900

音乐与舞蹈学院

13

670113K

美术教育

*

   

3900

美术与设计学院

14

670114K

体育教育

*

   

3400

体育与健康学院

15

670301

文秘

 

*

*

4500

文学与传媒学院

16

640101

旅游管理

 

*

*

4500

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

17

610201

计算机应用技术

*

*

*

4500

数信学院

18

610211

信息安全与管理

*

   

4500

数信学院

19

560301

机电一体化技术

 

*

*

4500

机电工程学院

20

630302

会计

*

*

*

4500

电子商务学院

21

570104

农业生物技术

 

*

*

4500

农林技术学院

22

650207

舞蹈表演

*

   

5000

音乐与舞蹈学院

23

670102K

学前教育(艺术方向)

 

*

*

3000

音乐与舞蹈学院

24

530102

供用电技术

 

*

*

4500

机电工程学院

25

510301

畜牧兽医

 

*

*

4500

农林技术学院

26

510202

园林技术

 

*

*

4500

农林技术学院

27

630801

电子商务

 

*

*

4500

电子商务学院

28

590107

食品营养与检测

 

*

*

4500

农林技术学院

29

650101

艺术设计

*

   

5000

美术与设计学院

30

640105

酒店管理

 

*

*

4500

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

31

670101K

早期教育

*

   

待定

学前教育学院

1、“*”代表该专业在该类别里招生;

2、具体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下达计划为准; 3、个别专业的收费标准若有变动,以省发改委、财政厅文件通知为准。

五、新招生专业介绍

1、早期教育

培养掌握早期教育基本理论及其专业知识,具有较好的科学与人文素养,具备扎实的早期教育专业技能和综合实践能力较强的应用型人才。学生在校期间可以考取早期教育指导师、育婴师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等。能够在相关领域从事早期教育、保健护理、家庭教育指导、早期教育管理与科研等工作。该专业有较好的就业前景。

2、学前教育(艺术方向)

培养具有较强的声乐演唱、钢琴等乐器演奏技能,能较熟练进行儿童音乐创编,舞蹈基本功扎实、有独立创编舞蹈能力、突出音乐、舞蹈艺术师资优势的学前教育特色专业。国家美育教育对幼儿艺术教育师资的需要增多为学前艺术教育师资提供千载难逢的机遇。毕业生可供职于各级各类学前教育机构从事幼儿音乐、舞蹈艺术教育教学和管理、承担幼儿师资指导和培训工作。

3、学前教育(双语方向)

培养掌握学前双语教学基本理论和技能,能胜任学前教育教学、科研、管理工作的专门人才。该专业以学前教育为基础,强化外语交流和教学能力。学生就业渠道广,可就职于国际幼儿园教师、儿童外语教育机构教师、外籍教师助教、海外英语国家儿童汉语推广教师等工作。

六、录取规则

1、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各省(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下进行,执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办法,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2、普通高中生综合评价、中职升学考试、普通高考等的录取工作全部在计算机远程网上进行。

3、各专业原则上按已公布的招生计划进行录取。当录取过程中出现各专业之间线上生源差距较大的情况时,在总计划不变的前提下,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减少或取消线上生源不足的专业招生计划,相应增加生源充足的专业招生计划。

4、学校依照省级教育考试院所公布的最低录取控制线及投档原则,遵循“平行志愿投档”模式,按实际投档情况进行录取,经首轮投档后未完成招生计划时,则重新征集志愿,直到完成招生计划为止。普通高考录取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5、院校录取规则:均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即投递院校志愿时按照“分数优先,遵从志愿、一轮投档”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逐个投档。

6、专业录取规则:实行“志愿清”录取规则,即按照“志愿优先、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据专业计划、志愿顺序、成绩高低依次录取。所报专业均录取不上时,服从调剂者调剂到其他未录满专业,不服从调剂者退档。

7、新生报到后,学校将进行身体复查和入学资格审查,对患有传染性疾病的学生,根据复查结果,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作休学或退学处理;对在入学资格审查中查实的违反招生规定的学生,取消学籍,予以清退。

七、升学与就业

1、升学

(1)普通专升本:学生在校学习三年期满后,学校统一组织学生参加国家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被本科院校录取后继续学习两年,取得和普通高考考取本科院校相同的普通本科学历。

(2)自考专接本:学生可在校参加我校和西北师范大学、国家开放大学(甘肃)联办的应用型本科自学考试,各科考试成绩合格后,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

总之,如果学生在校认真学习,完全有机会能够通过专升本考试或自学考试提升自己的学历。

2、就业

(1)政策就业:鼓励毕业生积极参加省内外特岗教师、三支一扶、民生实事就业项目招考,通过招考实现稳定就业,近年招考录用人数在同类专科学校中居于前列。尤其是近年在学校“抓两头、促中间”的整体就业方针指引下,毕业生在新疆、省内的事业单位都能实现高质量就业,毕业生的专业技能和职业素养受到社会各界赞誉。

(2)市场就业:学校已形成以省内及周边为核心,东南沿海发达城市及新疆为两翼的市场格局。为满足毕业生应聘就业岗位需要,学校每年举办校园招聘会、网络招聘会、招聘宣讲会等活动,提供大量专业对口度高、就业发展前景好的高质量就业岗位供毕业生进行就业选择。近年我校毕业生就业率一直稳定在92%以上,毕业生就业满意率在95%以上。

(3)继续深造:鼓励引导毕业生参加全省普通专升本考试,近年来被省内本科院校录取人数连年大幅提升。

(4)应征入伍:积极做好应征入伍各项宣传、服务工作,鼓励毕业生到部队接收锻炼,谋求更好发展机会。

(5)自主创业:鼓励毕业生利用自身特长和优势自主创业,带动就业。

八、新生待遇

普通高中生综合评价、中职升学考试、普通高考招生计划纳入我校今年国家核定的招生计划总数内,录取数据由甘肃省教育考试院上报教育部,进入高校学生学籍库。通过综合评价、中职升学考试招生进入我校的考生,在学费、住宿费、困难学生资助、奖学金、毕业文凭、就业待遇等方面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完全一致。

九、助困、奖优政策

为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建立了以“奖、助、贷、补、勤、减、免、缓”及 “绿色通道”等为主的“八位一体”资助体系,确保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凡被我校正式录取的全日制普通专科学生,在校期间均可享受以下各类奖学金和资助金:

1、国家奖、助学金:按甘肃省教育厅下达的指标和评选条件评定,每学年评定一次,其中:国家奖学金(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国家助学金(3300元)。

2、学校综合奖学金:学校为鼓励学生在校积极上进、全面发展而设置的奖项,根据学生在校学习、表现和家庭经济条件综合评定,每学年评定一次,按等次发放,奖金900—2000元。

3、新生学校助学金:一年级学生享受学年人均300元的学校助学金。

4、单项奖学金:学校对在省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主办的活动中获奖的学生,按其获奖级别分别给予600元—3000元的奖励。

5、专项奖学金:为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学校设立了“邓品珊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奖金1000元。

6、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学校受理并协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业务。

7、勤工助学: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计发津贴,予以资助。

8、绿色通道: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开通“绿色通道”,帮助新生顺利入学。

十、各学院咨询老师及联系方式

序号

院 系

招生专业

联系人员

联系*

1

学前教育学院

学前教育

罗老师

18993930087

早期教育

2

初等教育学院

小学教育

张老师

13321398369

3

文学与传媒学院

语文教育

关老师

18993930205

文秘

4

数信学院

数学教育

叶老师

13830952381

计算机应用技术

信息安全与管理

5

外国语学院

英语教育

姚老师

18993930328

学前教育(双语方向)

6

马克思主义学院

思想政治教育

袁老师

13993951379

7

音乐与舞蹈学院

音乐教育

周老师

13389494921

学前教育(艺术方向)

舞蹈表演

8

美术与设计学院

美术教育

袁老师

13830975000

艺术设计

9

体育与健康学院

体育教育

邵老师

18993930287

10

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

地理教育

王老师

18993930155

历史教育

旅游管理

酒店管理

11

农林技术学院

化学教育

叶老师

15103955385

生物教育

农业生物技术

畜牧兽医

园林技术

食品营养与检测

12

电子商务学院

会计

许老师

13919561868

电子商务

13

机电工程学院

机电一体化技术

刘老师

13993901793

供用电技术


十一、附则

1、如简章里某些条款与省上政策冲突,最终以省上政策为准。

2、招生就业处未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招生和宣传。

3、本简章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联系地址:甘肃省成县河东区陇南路34号

邮政编码:742500 学校网址:

联系*:0939-3203309(传真);移动*:13239443839(高老师),13830911942(贾老师)

招生就业处微信公众号(招生工作):

以上就是大学路整理的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招生章程 2020年招生简章相关内容,想要了解更多信息,敬请查阅大学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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