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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牙医研究生招生简章 北大研究生报考条件

更新:2024年01月30日 13:00 大学路

今天大学路小编整理了北京大学牙医研究生招生简章 北大研究生报考条件相关信息,希望在这方面能够更好的大家。

本文目录一览:

北京大学牙医研究生招生简章 北大研究生报考条件

北京大学(医学部)2014考研接收推免保送生简章

北京大学(医学部)2014考研接收推免保送生简章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获得母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全国重点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培养类型
北京大学医学部将研究生分为两种类型:一类为学术型研究生,以培养从事基础理论或应用基础理论研究人员为目标,侧重于学术理论水平和实验研究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授予相应学科门类的学术型学位;一类是专业学位研究生,以培养高级应用型人才为目标,侧重于从事实践工作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授予专业学位。
三、申请类别
1.硕士研究生(需占用母校的推荐免试名额)
2.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称直博生,不需占用母校推荐免试名额)
医学部接收推荐免试生的学科专业和名额请查阅《北京大学医学部2014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可登录 →人才培养→研究生教育→招生网→招生简章查看。
四、申请材料
1.北京大学医学部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下载);
2.北京大学医学部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个人陈述(下载);
3.北京大学医学部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专家推荐信(下载)2封,即需要2位专家分别推荐;
4.本科阶段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5.母校推荐免试资格的证明信,须加盖教务处公章。
6.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或TOEFL成绩、或GRE成绩等体现自身英语水平的证明;
7.体现自身水平的获奖证书、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
申请材料中,正式成绩单以及具有母校推荐免试资格的证明信(如确有困难)可延至2013年10月上旬面试时补交。
以上材料必须真实,否则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材料按顺序左上角装订,并列出目录,分别一式两份,材料中凡属原件部分(即签字或加盖公章部分)均订在一份中;另一份为复印件,其中第6、7项只装订在复印件中。
五、申请办法
1. 登录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院网页( ),进入“表格下载”,下载申请表格。于2013年9月20日之前,将填好的全部申请材料(统一使用A4纸)一式两份装入自备的信封,直接寄(或送)达: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8号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191。过期不再接受申请。申请材料一经提交,恕不退还。
2.医学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经对申请材料初审后,将于2013年9月下旬通知通过初审的申请人来我校参加差额复试。
3.复试内容包括综合素质、外语、专业知识和实验或实践技能的考核,形式为笔试、口试和技能操作等,主要考核学生的综合素质、综合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动手能力等。
参加复试考生需缴纳复试费,复试费标准按当年有关规定执行。
4.通过复试并同意接收的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生,须持我校的接收函,到母校教务处(或学生
处)领取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签发的推荐免试硕士生(直博生)登记表(加盖公章),在规定时间内寄至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并在规定的时间进行硕士生网上报名,并到所在母校指定的硕士生报考点办理正式报名手续,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的同学不能录取。
复试通过并同意接收的本科起点推荐免试直博生,须按照我校应试博士生的报名办法办理报名手续,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5.申请人必须保证提交的申请表和其它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录取免试研究生张榜公示,如果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申请人免试资格,相关后果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六、学习方式及学习年限
研究生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应用心理学专业学位、药学专业学位公共卫生专业学位和护理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可按医学部有关规定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经考核,按比例择优进入博士阶段,实行硕博连读;硕博连读基本学习年限为5年。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5年。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采取“分段连续培养、阶段考核筛选、择优选拔进入第二阶段、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的培养方式,第一阶段(硕士生阶段)为三年,第二阶段(博士生阶段)为两年。详情请登陆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院网页,进入“管理规定”查看。
七、学费
研究生须按学年缴纳学费。学术型硕士研究生8000元/学年/生,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2000元/学年/生。
推免直博生在资格考试(入学2-3年)前按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缴纳学费;通过资格考试后按照学术型博士研究生缴纳学费,10000元/学年/生。
八、奖学金和助学金
1.医学部为研究生设立学业奖学金。标准如下:

推免直博生在资格考试(入学2-3年)前享受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通过资格考试后享受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每年各学院(部)根据奖学金评定办法动态评定学生的学业奖学金等级。
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的学生、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再次报考硕士研究生的人员,以及其它经特别说明的研究生教育项目招收的研究生不能申请学业奖学金。
2.助学金包括助研、助教、助管三类,各岗位根据工作情况发放相应津贴,99%的研究生可获得助学金。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的研究生其助学金由导师视具体情况自行确定。
九、资格复审及录取
在发出录取通知书之前,将对获得初取资格的免试生,按以下要求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者方可被录取,未通过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由学生所在学校本科教务部门按本科学籍管理规定办理相应手续。
1.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
2.毕业论文或实习成绩应在“良”以上;
3.取得初取资格后,本科必修、限选及公选课程不得出现不及格;
4.自取得初取资格至入学报到之日未受过任何处分。
5. 报考护理学专业学位者,入学前必须通过执业护士资格考试,成绩合格。
十、注意事项
1.请考生及时浏览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院主页( →人才培养→研究生教育),查看招生有关信息等。
2.招生咨询*:(010)82802337,82802338
3.考生请保持本人联系方式畅通,以便及时通知有关事宜。
十一、如在2014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作出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

2018年北京大学分子医学研究所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 #考博# 导语】辛勤耕耘知识地,寒窗苦读数十年。今朝征战上考场,自信饱满书人生。奋笔疾书智慧语,锦绣文章佳偶成。金榜题名必然事,鱼跃龙门花盛放。努力备考,考到理想院校!以下是 为大家整理的 《2018年北京大学分子医学研究所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供您查阅。

北京大学分子医学研究所 2018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说明


我所 2018 年招收硕士起点博士研究生 2 名。招生将实行以综合素质能力为基础的 “申请-考核制”。申请人须按照我校博士生招生简章和我所的相关要求进行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同时需进入拟报考研究室进行实习考查。经我所招生工作小组对申请人的报考材料及实习考查结果进行初审评审后确认是否给予考核资格,对符合条件者通过考核确定是否录取。具体招生办法如下:


一、招生专业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品行端正。


2、专业要求: 以生物学、医学为主,根据每年的研究方向需要具体确定。对于已有研究经历者,以其专业背景和实际研究方向为准,对研究经验很少的应届毕业生,以其所学专业和方向为准。


3、招生类别:硕士起点博士生。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最迟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本科学士学位满 6 年(到 2018 年的 9 月 1 日),可按照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须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 SCI 期刊上已发表一篇以上学术论文(以独立第一作者,影响因子须大于等于 3)。


4、申请者须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5、申请者持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6、申请者须学历、学位证书和其他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一经招生单位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即取消申请资格。


7、申请者的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北京大学研究生入学体检要求。


三、报名申请


1、采取网上申报。申报时间:2017 年 10 月 16 日 12:00—2017 年 12 月 8 日 12:00。


2、申请者在我校网上报名后及时向分子医学研究所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寄(送)达以下申请资料(自备信封统一装入),共计八项。(最迟于 2017 年 12 月 29 日 17:00 前)


(1)北京大学 2018 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请在报考院系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相关材料,并打印“北京大学 2018 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交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部的证明信,录取后须补交学历和学位证书,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到注册;只有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者,报名时须提交硕士或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持国(境)外学位证书者,报名时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3)身份证复印件。


(4)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论文目录等)。


(5)毕业院校的正式成绩单原件。(6)个人陈述(含对报考学科专业的认识、拟定研究计划,3000 字左右,下载网址: )。


(7) 两封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含)以上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推荐信(下载网址:)。


(8)外语要求:提交英语水平证明复印件,三年之内有效(时间起止点 2014 年 10 月 ----2017年12月),复试时携带原件进行确认。


申请人英语水平需满足以下条件的其中一项: ①北京大学博士生英语水平考试成绩 60 分(含)以上;(2018 年 1 月,我校将继续举行“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英语水平考试(PKU-GATE)”,具体安排详见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②GRE 300 分(含)以上; ③TOEFL 成绩 85 分(含)以上; ④WSK(PETS 5)考试合格(含)以上; ⑤雅思(A 类)成绩 6.0(含)以上; ⑥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 425 分(含)以上; ⑦国家英语四级考试成绩 500 分(含)以上; ⑧在相应的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过学位; ⑨以第一作者撰写过高水平英文文章或以第一作者发表过英文的专业性学术论文,并由院招生工作小组评估和认可。


3、申请者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一经发现申请者不符合申请条件将不予录取,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相关后果由申请者本人承担。


四、选拔方式


1、实习考查:申请人需联系拟报考的研究室导师,各研究室安排申请人在实验室进行 1-8 周实习,辅助考查申请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实验操作能力。时间安排在 2018 年 1 月 31 日前完成。


2、初审:招生工作小组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及研究室实习考查结果进行初审,按照 1:2 的比例确定面试名单,并在网上公布。


3、考核:由招生工作小组组织安排面试,时间安排在 2018 年的 3 月至 4 月。申请人须向面试专家组作报告,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的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对每位申请人的面试时间不少于 30 分钟。招生工作小组对申请者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口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综合评价。由招生工作小组确定意向录取名单。


4、录取:在面试结束后,对于合格的申请人,由招生工作小组从中择优确定初取名单报经研究生院批准后公示,公示后录取。对于不合格的申请人不予录取。 五、监督机制


分子医学研究所在研究生院指导和参与下设立招生工作小组,招生工作小组在我所招生中对政策使用、程序设定、过程实施,录取审核和结果评估等各个方面负责,招生工作小组采用少数服从多数的决策过程,但招生工作小组主任对各个步骤的决策有一票否决的权利。招生工作小组各成员遵守国际学术职业道德规范。对于违背规范的成员,免除其招生工作小组成员资格,并且 3 年内不得再被聘为招生工作小组成员。


六、其它事项


1、学习年限: 4 年;


2、毕业就业、奖助学金、学生住宿按我校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3、有关招生指导教师的情况可参阅我所网站有关招生导师的介绍;


4、如发现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作弊及其它违纪行为,将根据学校规定严肃处理。包括取消录取资格及学籍等。


5、本说明由北京大学分子医学研究所负责解释。


七、招生咨询


我所招生信息请查询我所网页: ;招生咨询热线:(010)62767430。电子邮件:hebinhb@pku.edu.cn。细胞分泌与代谢研究室电子邮箱:lychen@pku.edu.cn 信号转导研究室电子邮箱:zhangyan9876@pku.edu.cn 我所对外咨询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 8:30-11:30,下午 1:30-4:30),办公地点为北京大学英杰交流中心 322N 房间。 EMS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 5 号(100871)北京大学英杰交流中心楼 322 房间 何滨收 62767430 北京大学分子医学研究所

北大研究生报考条件

北京大学研究生报考条件如下:

  •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以开学报到日为准)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 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须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

4)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学籍。在校研究生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方可报考,复试通过,须从所在培养单位退学后,方可获得我校拟录取资格。

  • 报名参加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一)报考条件第1 条中的各项要求。(2) 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的考生,报考前所学专业须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报考法律硕士(法学)的考生,报考前所学专业须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报考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

有想法的同学们,好好准备吧,相信你能够收到北大的录取通知书。

以上就是大学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北京大学牙医研究生招生简章 北大研究生报考条件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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