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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郑州经贸学院(原中原工学院信息商务学院) 2015年招生简章

更新:2023年02月18日 13:36 大学路

今天,大学路小编为大家带来了2021年郑州经贸学院(原中原工学院信息商务学院) 2015年招生简章,希望能帮助到广大考生和家长,一起来看看吧!2021年郑州经贸学院(原<a target="_blank" href="/academy/detail/1248.html" title="中原工学院信息商务学院">中原工学院信息商务学院</a>) 2015年招生简章

2021年郑州经贸学院(原中原工学院信息商务学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的招生工作,保证公平、公正、公开地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考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郑州经贸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独立设置的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前身为中原工学院信息商务学院,是与中原工学院合作建设的独立学院,2020年6月经教育部批准转设为郑州经贸学院。

第三条 学校位于河南省郑州市南龙湖宜居教育园区双湖大道2号,校园环境优美整洁,教学设施齐全,是学习深造的理想场所。

第四条 学校旨在培养能够主动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具有创新精神、理论功底扎实、实践能力突出的高素质应用技术型人才。

第五条 学校的办学层次为本科,兼招部分专升本、专科。学校面向全国招生,本科学制四年(建筑学专业学制五年),专升本学制两年,专科学制三年。学业期满,成绩合格者由郑州经贸学院颁发国家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颁发郑州经贸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按国家教育部核准的2021年郑州经贸学院招生专业名称和河南省教育厅批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详见各省(市、区)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七条 学校为了调节各省(市、区)生源的不平衡,解决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后出现的生源超过计划数的问题,以及满足生源质量高、人数充足的省(市、区)的需要,在教育部及河南省相关规定的比例范围内预留招生计划,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使用。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九条 学校依据各省(市、区)确定的录取分数线,按照各省(市、区)招生部门的规定志愿设置规则进行录取。考生志愿为平行志愿时,各志愿同等对待;考生志愿为非平行志愿时,按照考生志愿顺序录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依次录取后续志愿的考生。

第十条 分配考生录取专业时,先按类别按投档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再依据考生填报的专业顺序依次进行录取,不设专业级差。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参照专业相关科目成绩和学校各专业录取情况,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做退档处理。对有特殊规定的省(市、区)的考生,按照该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学校各专业录取无单科分数和志愿分数级差要求,各招生专业录取要求以各省(市、区)招生办公室公布为准。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有关省(市、区)招生部门的规定加分提档录取。

第十二条 报考我校艺术类本科、专科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生源所在省(市、区)招生办公室组织的相关专业的艺术类专业统考;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艺术类专业成绩均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市、区)所划定的艺术类文化、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

第十三条 各项条件符合录取要求的艺术类考生,根据我校艺术类各专业要求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我校艺术类本科各专业录取规则为:

(1)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专业课成绩﹢文化课成绩。

(2)播音与主持艺术、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分数线后,按专业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我校艺术类专科各专业录取规则为:

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专业课成绩﹢文化课成绩。

凡考生所在省对投档规则,以及录取办法有明确规定的,按所在省招生政策执行。

十四 对非艺术类考生,考生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各专业按照语、数、外的高考成绩顺序录取考生。对艺术类考生,如考生综合录取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的考生;如考生专业成绩也相同,则按照文化课语、数、外的成绩顺序录取考生。凡考生所在省对录取办法有明确规定的,按所在省招生政策执行。

十五条 学校所有招生专业入学后的第一外语均为英语。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考生,应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对未经学校同意逾期二周不报到的考生,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六条 学校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第四章 其 他

第十七条 学校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同时设立有学校奖学金和临时困难补助金等。学校还为学生提供数量众多的勤工助学岗位,以解决学生的实际困难。

第十八条 学校学费标准按在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的标准执行,本科收费标准:文科类15000元/年,理科类16000元/年,艺术类专业18000元/年。专科收费标准:普通类11000元/年,艺术类12000元/年。住宿费收费标准:六人间1200 元/生/年,四人间1500 元/生/年。各专业收费标准以当年度各省(市、区)招生办公室公布为准。

第十九条 学校介绍、招生计划、专业简介等详细情况见郑州经贸学院2021年招生简章和学校招生网。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南龙湖宜居教育园区双湖大道2号

学校主页:

招生咨询*:0371-62499999、62499855

监督*:0371—62433333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郑州经贸学院招生委员会。

                          

                                                                                       二○二一年四月十五日

 

2021年郑州经贸学院(原中原工学院信息商务学院)招生章程-专业信息

 

序号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学制

人数

学费(元/年)

备注

01

空中乘务

500405

3

-

11000

 

02

服装与服饰设计

550105

3

-

12000

 

03

计算机应用技术

510201

3

-

11000

 

04

影视多媒体技术

560208

3

-

11000

 

05

数字媒体技术

510204

3

-

11000

 

06

大数据与会计

530302

3

-

11000

 

07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

530301

3

-

11000

 

08

大数据与审计

530303

3

-

11000

 

09

电子商务

530701

3

-

11000

 

10

市场营销

530605

3

-

11000

 

11

现代物流管理

530802

3

-

11000

 

12

工商企业管理

530601

3

-

11000

 

13

建筑工程技术

440301

3

-

11000

 

14

工程造价

440501

3

-

11000

 

 

15

供热通风与空调工 程技术

 

440403

 

3

 

-

 

11000

 

16

商务英语

570201

3

-

11000

 

17

金融科技应用

530202

3

-

11000

 

18

证券实务

530206

3

-

11000

 

 

 

19

工业机器人技术

460305

3

-

11000

 

20

法律事务

580401

3

-

11000

 

21

商务英语

050262

4

-

15000

 

22

英语

050201

4

-

15000

 

23

物流管理

120601

4

-

15000

 

24

电子商务

120801

4

-

15000

 

25

国际经济与贸易

020401

4

-

15000

 

26

市场营销

120202

4

-

15000

 

27

工商管理

120201K

4

-

15000

 

 

28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 统

 

120102

 

4

 

-

 

15000

 

29

审计学

120207

4

-

15000

 

30

财务管理

120204

4

-

15000

 

31

投资学

020304

4

-

15000

 

32

信用管理

020306T

4

-

15000

 

33

会计学

120203K

4

-

15000

 

34

广播电视学

050302

4

-

15000

 

35

广告学

050303

4

-

15000

 

36

法学

030101K

4

-

15000

 

 

37

轨道交通信号与控 制

 

080802T

 

4

 

-

 

16000

 

38

自动化

080801

4

-

16000

 

 

39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

 

080601

 

4

 

-

 

16000

 

 

 

40

播音与主持艺术

130309

4

-

18000

 

41

产品设计

130504

4

-

18000

 

42

服装与服饰设计

130505

4

-

18000

 

43

服装设计与工程

081602

4

-

16000

 

44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080901

4

-

16000

 

45

网络工程

080903

4

-

16000

 

 

46

机械设计*及其 自动化

 

080202

 

4

 

-

 

16000

 

47

工业设计

080205

4

-

16000

 

48

机械电子工程

080204

4

-

16000

 

 

49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 用工程

 

081002

 

4

 

-

 

16000

 

50

土木工程

081001

4

-

16000

 

51

工程造价

120105

4

-

16000

 

52

建筑学

082801

5

-

16000

 

53

数字媒体技术

080906

4

-

16000

 

54

经济统计学

020102

4

-

15000

 

55

金融工程

020302

4

-

15000

 

 

56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 技术

 

080910T

 

4

 

-

 

16000

 

57

智能电网信息工程

080602T

4

-

16000

 

58

网络与新媒体

050306T

4

-

15000

 

 

 

 

59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 理

 

130208TK

 

4

 

-

 

18000

 

60

视觉传达设计

130502

4

-

18000

 

61

环境设计

130503

4

-

18000

 

62

数字媒体艺术

130508

4

-

18000

 

63

广播电视编导

130305

4

-

18000

 

 

中原工学院信息商务学院2015年招生简章

2015年中原工学院信息商务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院的招生工作,保证公平、公正、公开地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考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中原工学院信息商务学院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全日制普通本科学历教育办学资格的独立学院。

第三条 学院现有两个校区。主校区位于河南省郑州市南龙湖宜居教育园区双湖大道2号,校园环境优美整洁,教学设施齐全,是学习深造的理想场所。北校区位于河南省郑州市中原中路41号,校园地处市区中心,交通便利,环境幽雅。

第四条 学院依托中原工学院学科、师资等方面的整体优势,旨在培养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高素质创新型、应用型、复合型专业人才。

第五条 学院的办学层次主要为本科,兼招部分专升本、高职高专以及对口专科。学院面向全国招生,本科学制四年(建筑学专业学制五年),专升本学制两年,高职高专及对口专科学制三年。学业期满,成绩合格者由中原工学院信息商务学院颁发国家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颁发中原工学院信息商务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按国家教育部核准的2015年中原工学院信息商务学院招生专业名称和河南省教育厅批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详见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七条 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八条 学院依据各省、市(区)确定的录取分数线,按照考生报考学院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本院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对同一院校志愿进档的考生,执行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据专业志愿,参照专业相关科目或主要科目、身体条件等因素综合考虑安排专业。

第九条 学院各专业录取无单科分数和志愿分数级差要求,各招生专业录取要求以各省市招生办公室公布为准。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有关省、市(区)招生部门的规定加分提档录取。

第十条 报考我院艺术类本科、高职高专专业的考生,须取得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组织的相关专业的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证;艺术类考生高考(课程)文化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所划定的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

第十一条 各项条件符合录取要求的艺术类考生,根据我院艺术类各专业要求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我院艺术类本科各专业要求的高考文化成绩与艺术专业成绩的权重合成比例为:

(1)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专业课成绩﹢文化课成绩。

(2)服装与服饰设计(注:空乘)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分数线后,按专业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我院艺术类专科各专业要求的高考文化成绩与艺术专业成绩的权重合成比例为:

艺术设计(服装艺术设计方向)、影视多媒体技术专业:专业课成绩﹢文化课成绩。

凡考生所在省对录取办法有明确规定的,按所在省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二条 学院所有招生专业入学后的第一外语(课程)均为英语(课程)。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考生,应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对未经学校同意逾期二周不报到的考生,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三条 学院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第四章 其 他

第十四条 学院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同时设立有学院奖学金和临时困难补助金等。学院还为学生提供数量众多的勤工助学岗位,以解决学生的实际困难。

第十五条 各专业学费标准按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定的标准执行,住宿费800--1100元/生·年。各项收费标准以当年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公布为准,如*对当年度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规定的标准为准。

第十六条 学院介绍、招生计划、专业简介等详细情况见中原工学院信息商务学院2015年招生简章和学院招生网。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南龙湖宜居教育园区双湖大道2号(主校区)

河南省郑州市中原中路41号(北校区)

学院主页:

招生工作办公邮箱:xszsb@163.com

招生咨询*:0371-67698776、67698783、67698784、62499999、67698956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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