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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外国语大学滨海外事学院2021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2020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更新:2023年02月23日 02:13 大学路

今天,大学路小编为大家带来了天津外国语大学滨海外事学院2021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2020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希望能帮助到广大考生和家长,一起来看看吧!<a target="_blank" href="/academy/detail/107.html" title="天津外国语大学滨海外事学院">天津外国语大学滨海外事学院</a>2021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2020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天津外国语大学滨海外事学院2021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为了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我院招生的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我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我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学院名称:天津外国语大学滨海外事学院

   学院代码:13658

   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学府路60号;邮政编码:300270

   招生专业:英语、翻译、商务英语、日语、朝鲜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俄语、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法学、国际事务与国际关系、行政管理、酒店管理、新闻学、汉语国际教育、学前教育、护理学。

第四条  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由天津外国语大学与天津天外教育投资有限公司合作举办,按新机制运行的独立学院,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生。

第二章招生机构

第五条  学院设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审议学院招生计划和政策,对本科招生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各类招生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科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规模和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本科招生重大事项。

第六条  学院设普通本科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七条  根据社会需求及学院学科专业布局,制定我院2021年招生计划,经教育部核准,并下达给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向考生公布,同时学院还将通过其他方式向社会公布。分省分专业招生规模以有关省级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预留计划不超过学院本科招生计划的1%,将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八条  学费标准为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每生每学年18000元,护理学专业每生每学年20000元,其他专业每生每学年15000元;住宿费标准根据不同的住宿条件,住宿费收费标准为四人间1200元/学年·生,六人间1000元/学年·生,八人间800元/学年·生。以上收费标准如有调整,以最终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文件执行。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或学院下发2021年新生报到须知。上述学费不包含参加国际项目的培训费用等。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九条  学院依据教育部当年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及考生志愿为主要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条  学院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区,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105%,凡已投档的考生,符合录取条件,服从专业志愿调剂,学院将全部录取,不做退档处理;对实行“顺序志愿”的省区: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如第一志愿考生档案不足,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次类推。

第十一条  安排专业时,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即将考生实考分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安排专业,同分条件下,优先安排专业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文学类专业的相关科目依次为英语、语文、数学;非文学类专业的相关科目依次为英语、数学、语文)。如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者,将安排到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二条  对享受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政策加分的考生,按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规定加分进档,但进档后排序时以实考分为准,当实考分相同的情况下,享受政策性加分的考生优先录取(安排专业)。

第十三条  考生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学院外语类专业一般招收英语语种考生,但日语、德语、西班牙语、法语、俄语专业也招收相应语种的考生。非外语专业不限制应试语种。

第十五条  对于北京市、天津市、浙江省、山东省、海南省、河北省、辽宁省、江苏省、福建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重庆市考生,录取时执行本省市2021年录取工作方案相关规定。我院在以上十三省市招生专业(类)对考试科目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院官方网站公示为准。

第十六条  对于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地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十八条  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五章录取与入学

第十九条  被我院录取的考生,经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由学院招生办公室直接向考生邮寄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出;考生也可于录取期间登陆我院招生网站,查询录取结果。

第二十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院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学院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予以取消学籍。

第二十一条  应征入伍的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

第六章其他

第二十二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外国语大学滨海外事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对符合《天津外国语大学滨海外事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规定》要求的毕业生,授予天津外国语大学滨海外事学院学士学位,颁发学位证书。

第二十三条  学院专业介绍等详细信息见2021年招生简章。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经招生工作委员会讨论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颁布实施。

第二十五条  学院以往有关本科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

第二十七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考生所获取的咨询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院录取承诺。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自批准之日起生效执行。

 

学院网址:

招生办公室E-mail:bhwszhaoban@*.com

咨询*:022-63250161    022-63257152  

欢迎关注我院微信公众平台:天外滨海外事学院招生办 

天津外国语大学2020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天津外国语大学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高等学校,2020年学校继续招收高水平运动员,项目为击剑、网球。为做好本次招收选拔工作,根据教育部《严格规范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考生应参加高考报名。

2.符合教育部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考试报名: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

凡以同等学力报考考生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院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二、招生项目及计划

1、招生项目为击剑、网球。

2、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总数为我校上一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即25人,入学后就读专业:外国语言文学英语类(单独编班)。具体名额分配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

计划数(人)

备注

单独考试

二本线65%

二本线

1

击剑

0—5

0—7

0—12

择优录取项目顺序:

男子花剑、女子佩剑、女子花剑、男子佩剑。

2

网球

0—2

男:0—3

男:0—6

团体比赛成绩无效

女:0—4

女:0—6

备注:若某一项目测试合格的考生数少于计划数,本着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该项目的计划可调入生源充足的项目使用。

3、招生省份:天津、北京、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

三、报名、审核与测试要求

(一)网球项目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2月8日8:00至2月16日18:00。

考生须登陆报名系统:/baoming,按照系统要求填写和上传相关材料进行报名。

2、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我校将按照报名条件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

考生请在2020年2月21日14:00后登陆系统查看审核结果。同时,审核通过考生的注册邮箱还会收到审核通过的邮件。

3、现场确认:资格审核通过考生需携带相关材料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2020年2月28日16:00-19:00,逾期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现场确认地点:天津外国语大学体质监测室(天津河西区马场道117号体育馆一楼)

现场确认所需材料(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1)天津外国语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测试报名表(系统中打印,由所在学校或单位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

(2)考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3)高中毕业证或同等学力毕业证(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开具证明)。

(4)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等级证书在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管理系统”

(/index.php?m=index&c=look&a=look)的网上截图打印。

(6)近几年参加体育比赛的成绩证明(包括成绩册及秩序册)原件及复印件。

(7)测试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据原件及复印件。

(8)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底色不限)。

4、测试时间

2020年2月29日8:30开始

5、测试方法

对报考同一录取类别的考生进行分组比赛。比赛采用短盘制,一盘先胜4局为获胜,每局平分无占先。当局数3:3时需净胜2局,当局数4:4时进入抢七。

比赛视人数分别采用小组循环(人数≦5人)或阶段赛方法(人数≧6人;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循环赛决出小组名次,第二阶段采用淘汰赛和附加赛决出考生名次)。

分组方法:视考生人数,确定组数后,不设种子,随机入位。

其他内容参照中国网球协会审定的网球竞赛规则执行。

6、评分标准

比赛成绩=(N-R+1)/N×65+35,其中N为该组别考试人数,R为比赛名次。

(二)击剑项目

1、网上报名(两种方式均需报名)

一是考生参加天津外国语大学的高水平运动队报名。考生须登陆报名系统:/baoming,按照系统要求填写和上传相关材料进行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3月1日至3月10日12:00。

二是考生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体育单招管理系统中自主进行注册、报名、交费。击剑项目注册时间为2020年2月1日至3月1日12:00,报名时间为2020年3月1日至3月10日12:00。

2、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我校将按照报名条件对报考考生进行资格审核。

考生请在2020年3月13日14:00后登陆系统查看审核结果。同时,审核通过考生的注册邮箱还会收到审核通过的邮件。

3、测试方法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击剑项目要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组织统测。专项水平排序以全国统测成绩为准,在总分相同或接近(分差在3分及3分以内)的情况下,将按照队伍建设需要进行排序。

四、录取工作

根据教育部关于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计划比例等相关规定以及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的实际需要,按照考生测试结果择优确定并公示名单。未经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1、达到文化课单独考试资格拟予录取的考生:具有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测试成绩优异的考生。此类考生入围公示人数不超过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总数的20%。此类考生需参加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文化课考试。

2、达到所在省(区、市)二本线65%拟予录取的考生: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的考生。此类考生入围公示人数不超过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总数的30%。

3、达到所在省(区、市)二本线拟予录取的考生:经测试确有培养前途、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确实需要的考生。此类考生入围公示人数不超过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总数的50%。

五、相关要求

1、如果考生所在省(区、市)组织高水平运动员资格认定、统一测试,则考生必须参加相关认定、测试并合格。

2、考生在测试时须签订“同意接受*检查和不使用*的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检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3、学校与拟录取高水平运动员签订协议,明确入校后参加训练、比赛义务和责任。

六、联系方式:

咨询*:022-23256227(体育部)

电子邮箱:twzhaoban@*.com

以上就是大学路整理的天津外国语大学滨海外事学院2021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2020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相关内容,想要了解更多信息,敬请查阅大学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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