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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2022年高职教育单独招生章程 2021年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

更新:2023年03月04日 02:04 大学路

今天,大学路小编为大家带来了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2022年高职教育单独招生章程 2021年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希望能帮助到广大考生和家长,一起来看看吧!<a target="_blank" href="/academy/detail/1743.html" title="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a>2022年高职教育单独招生章程 2021年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

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2022年高职教育单独招生章程

一、总则

根据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及省教育厅统一部署,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2年高职单招考试及录取工作。

二、学校概况

(一)学校全称: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

(二)办学属性及层次:全日制民办本科院校

三、组织保障

学校高职单招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健全自我约束、社会监督机制,强化招考行为规范,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学校2022年高职单招工作接受省招考委、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在学校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高职单招工作的领导。凡高职单招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一律经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高职单招工作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

四、报考条件

学校面向四川省内招生,申请报名的考生必须是普通高中毕业生或者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且符合以下条件:

1、已参加2022年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高考报名,并取得14位考生号。

2、身心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

3、我校空中乘务专业报考要求:男 1.74—1.82米,女 1.63—1.72米;矫正视力不低于1.0,无色盲、色弱和斜视。

4.我校飞机机电设备维修专业报考要求:无色盲、色弱。根据就业实际,建议女生慎重填报。

五、报名办法

2022年高职单招报名实行网上统一填报的方式,分网上报名和学校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根据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安排,考生本人应于2022年3月10日9:00至17日12:00,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按要求填写考生有关信息,填报高职单招学校志愿。学校志愿设置为1个,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填报并及时保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考生可以修改或调整学校志愿。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变更填报的学校志愿。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学校确认

考生应于2022年3月19日9:00至23日12:00,登录我校官网()进行报名确认并填报专业志愿,同时通过报名网站缴纳报名考试费130元/人(不接受现场确认以及现场缴费),方可参加学院组织的考试。

(三)资格审核

考生报名结束后,学校将考生信息报送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审核,考生的基础信息采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

六、招生专业及计划

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七、考试

(一)考试时间

1.文化考试笔试时间为2022年4月2日9:00-11:30,试题由全省统一命制。考试结束,由学校负责组织阅卷工作。

2.技能综合测试时间为2022年4月2日11:30-13:00,由学校命题并组织,总分200分。

(二)考试地点

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成都市高新西区百叶路1号。

(三)考试内容

文化考试试题由省统一命制,分普高类、中职类,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同堂分卷,每科满分100分,总分300分;技能综合测试满分200分。

1.普高类考生:文化考试+(技能综合测试)。

2.中职类考生:文化考试+(技能综合测试)。

报考我校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需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面试,不再参加技能综合测试(普高类和中职类面试要求一致)。

所有考生应认真配合学校的疫情防控相关措施。

八、录取

(一)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及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分普高类、中职类,分别划定文化考试和综合测试(即普通高中考生综合素质测试或中职学校考生职业能力测试)成绩的最低合格线。合格线上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报考总人数的90%。

未参加文化考试或技能综合测试,以及文化考试或技能综合测试成绩为零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

(二)录取规则

在文化考试和综合测试成绩均合格的考生中,按考生文化考试和技能综合测试成绩总分择优录取。录取原则是专业志愿优先、按总分从高到低录取。若录取过程中出现成绩总分相同,则依据以下原则录取:先依据文化考试成绩的高低;若文化考试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英语的单科成绩。

录取过程中若出现专业计划和计划类别不平衡,学校将按照考生实际报考情况在计划范围内平衡专业计划及计划类别。

在校期间参加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和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教育厅核实资格、我校考核公示,并在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公示后,可由我校免试录取。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高职单招报名,并在2022年4月2日前向我校招生办公室提交《四川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免试考生应正常参加我校的高职单招考试。

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将在我校官网公示5日,公示期间,考生若要放弃录取,须在公示期间由考生本人持身份证到学校招生办公室提交申请,逾期不再接受放弃录取申请。考生放弃录取的名额在相应专业、类别中的尚未录取考生中按照高分到低分原则依次替补。公示期满,确定无异议后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学校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九、新生注册和复查

(一)经我校高职单招所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到校报到。未请假逾期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招生政策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其他事宜

(一)考生参加高职单招考试的交通、食宿自理。

(二)考生被我校正式录取后,与普通高考新生享受同等待遇。考生被我校正式录取后,不再参加普通高考或对口招生考试。

(三)高职单招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备案标准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四)就读地址: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什邡校区,四川省德阳市什邡市京什东路北段99号。

(五)高职单招未完成计划将转为普通高考招生计划。

(六)经我校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入学后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可申请转入同类别的其他高职单招专业,但不能转入普通高考统招专业。

(七)根据《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教育部令第26号)相关规定,对学习期满且成绩合格的学生,由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颁发国家承认并由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八)凡在高职单招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九)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十一、学校高职单招的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

部门: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招生就业处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西区百叶路1号

邮政编码:611731

咨询*:028-87825027、87825028、87825029

申诉部门:党委办公室

申诉*:028-87828577

学校网址:/

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2021年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

  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2021年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

 

学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章程,具体如下:

一、学校名称: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

二、办学性质: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由国家教育部教发函[2004]21号文件批准成立,是按照教育部教发[2003]8号文件的要求,由公办高校——电子科技大学吸收社会资金举办的按新机制新模式运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三、办学地址:(成都校区)四川省成都市高新西区百叶路1号。

             (什邡校区)四川省德阳市什邡市京什东路北段99号。

四、办学主体:国家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电子科技大学和著名高新科技企业——成都国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五、办学层次:本科和专科。

六、招生对象:参加今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学生。

七、学习年限:本科四年,专科三年。

八、招生计划:

1、严格执行国家下达的各类招生计划,我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以当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2、学校按照集体议事、集体决策的原则,在远程录取过程中,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研究,根据生源情况,经省级主管部门同意,调减生源不足省的招生计划,增投到生源好的省份。同时,根据教育部规定预留本科计划的1%用于均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质量。因生源不足而调减回来的已投放到各省市的招生计划,按照预留计划处理。

3、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以及当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确定提档比例,实行顺序志愿的省份,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特殊专业除外);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10%以内。

九、录取原则

1、执行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加、降分政策。按照加、降分以后形成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和安排专业。

2、对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办法。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同等条件下,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文综、数学、外语,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理综、语文、外语。

3、实行非平行志愿填报方式的省份,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在第一志愿录取未满额的情况下,接收第二志愿考生,依次类推。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录取未满额时,参加征集志愿。

4、我校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因我校专业以及双语教学的需要,学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非英语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请慎重考虑。

5、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6、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7、艺体类专业录取原则:

(1)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动画、艺术与科技、影视动画、产品艺术设计的考生,须参加省级招办组织的美术类或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者方可报考我校。

(2)报考我校休闲体育、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省级招办组织的体育专业考试,合格者方可报考我校。

(3)文化成绩认定:考生应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且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当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划定的相应批次及专业的文化考试录取控制线。

(4)专业成绩认定:艺术类专业使用当地省级招办组织的美术类或设计类专业联考成绩。体育类专业使用当地省级招办组织的体育专业考试成绩。

(5)四川省艺体类录取规则是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规定的分数线情况下,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其他各省市录取规则以各省市招办公布的信息为准。

8、部分专业要求:

(1)空中乘务专业报考要求:.身高(净高):男生1.74—1.82米;女生1.63—1.72米;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材匀称、形象气质佳、无扁平足;矫正视力不低于1.0,无色盲、色弱和斜视;身体*部分无明显疤痕和纹身。

报考我校空中乘务专业的四川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和体检,合格者方可报考我校。  

(2)色弱、色盲考生请慎重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不能报考飞行器动力工程、飞机机电设备维修、空中乘务专业。另外,根据就业实际,女生请慎重填报飞行器动力工程、飞机机电设备维修专业。

9、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发现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

10、学校招生工作由招生就业处具体实施,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进行招生,不收取任何与招生相关的额外费用。

十、颁发文凭

    根据《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教育部令第26号)相关规定,对学习期满且成绩合格的学生,由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具印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专科)毕业证书,对符合授位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学士学位,所有证书实行电子注册。

十一、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和住宿费等费用。

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备案标准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具体收费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向社会公布。

十二、就业及资助政策

毕业生按国家政策由学校推荐面向社会进行双向选择,学校将专门组织双选会,与我校有人才培养协议的众多知名企业将优先录用我校毕业生。

为了鼓励学生以学为主,全面成才,结合国家有关政策,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学校学业奖学金(杰出学生奖学金、系级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单项奖学金、毕业生奖学金)等奖项。针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设立有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还提供一定勤工助学岗位。

十三、其他

1、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2、学校招生部门的联系方式为:

通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西区百叶路1号 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611731

咨询*:028-87825027、87825028、87825029

传    真:028—87825026

网    址:

3、本章程由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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