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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宣汉高考分数线 四川省宣汉县中考分数线

更新:2023年04月30日 21:16 大学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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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四川地方专项计划实施区域及报考条件(含高校...

2021四川专项计划实施工作通知

有关市(州)招考委、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普通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关部署,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按照2021年《*工作报告》相关要求,教育部决定,2021年继续面向农村和原贫困地区实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以下统称为专项计划),包括国家、地方和高校三个专项计划。各地和有关高校要认真总结近年来专项计划招生工作情况,进一步细化完善实施工作方案,优化考生报名、资格审核、招生录取等工作安排,推动专项计划优惠政策落到实处。要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考试招生工作,严格按照本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认真落实专项计划各环节工作防疫措施,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招生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安全平稳实施。

根据《教育部关于2021年继续做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3号,见附件1)精神,结合四川实际,制定了我省专项计划报考条件和办法。现就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1、 报考条件

(一) 国家专项计划定向招收原贫困地区学生。 招生学校为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和各省(区、市)所属重点高校, 实施区域为我省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和原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 (共68个,名单见附件1),其报考条件为:申请考生具有我省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符合我省今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

(二) 高校专项计划定向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 招生学校为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见附件3), 实施区域为我省民族地区、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和革命老区、艰苦边远地区 (共119个县、市、区,名单见附件2),其基本报考条件为:申请考生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须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符合我省今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有关高校可在此基础上提出其他报考要求并在招生简章中明确,确保优惠政策惠及农村学生。

(三) 地方专项计划定向招收我省实施区域的农村学生。 招生学校为我省省属重点高校, 实施区域仍然为我省民族地区、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和革命老区、艰苦边远地区 (同高校专项计划),其报考条件为:申请考生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须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符合我省今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

(四)由于我省部分实施区域县的高中办学条件极差,甚至有的县没有举办高中,另外还存在近年行政区划调整后户籍、学籍未作相应调整的实际,导致我省客观存在个别考生跨县到其他实施区域县就读的现象。结合我省实际并经教育部同意,我们制订了以上报考条件,请相关高校给予理解和支持。

2、 资格审核

(一) 考生资格申报: 我省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实施范围县的考生,如拟报考相应类别专项计划,应在户籍所在县(市、区)参加高考报名并按照《四川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享受录取照顾考生及特殊类型招生考生的申报与公示办法》(可在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查询)规定的专项计划申报办法自行申报。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申报的,视为自愿放弃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申报高校专项计划的考生还须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 .cn/gxzxbm/ )填写并提交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申请。有关高校发布招生简章后, 4月25日前 ,各地组织考生完成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申请。

(二) 考生资格审核。 相关县(市、区)要根据规定的报考条件,充分利用高考报名系统、公安户籍系统和中小学生学籍系统,认真核查考生报名信息、纸质档案信息、中小学生学籍系统信息,确保考生户籍、学籍真实准确、内容一致,严防报考资格弄虚作假。坚决取消不符合实施区域、学籍、户籍等要求的考生资格。有关审核程序和办法按照省招考委、教育厅、公安厅《关于做好我省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考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18〕9号)规定执行。

各地要在当地招考委领导下,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完善落实由当地教育、公安等部门和招生机构分工负责、共同把关的多部门联合审核工作机制,严格执行“谁主管、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工作制度,进一步强化考生资格审核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所有相关工作人员须逐一签订工作责任书,确保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对审核结果须安排专人进行复核,确保真实准确无误,并要有负责人签署明确意见,同时加盖本单位公章。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核考生的毕业学校、在当地高中连续学籍年限和是否实际就读以及实际就读年限;中学负责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对本校申请考生的学籍以及连续学籍年限、是否实际就读以及实际就读年限进行初审;公安部门负责审核考生的户籍地址、户籍地城乡分类属性、考生取得现当地户籍的连续年限和考生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是否在当地及户籍地城乡分类属性;招生考试部门负责资格审核工作的组织协调,汇总并上报本地专项计划资格审核合格考生名单。

(三)考生资格复核。我省将对专项计划录取的所有考生进行资格复核。本科提前批、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录取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将立即分市(州)下发当次专项计划录取考生名单,各地应及时严格按条件对专项计划已录取考生资格进行认真复核,并在本科第一批平行志愿投档前分批上报复核结果。

3、 时间安排

5月14日16:00前 ,有关市(州)招生考试机构向省教育考试院报送国家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报名资格审核合格考生名单。

高校专项计划考生报名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下载四川考生名单,并向市(州)招生考试机构下发本市(州)考生名单。有关县(市、区)按规定条件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核并核准考生相关信息后,将加注审核结果的考生名单(合格考生的审核状态为“通过”,不合格考生的审核状态为“不通过”)于5月14日前逐级报达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汇总全省考生名单并上传阳光高考平台,5月底前,有关高校完成考生其他条件审核并将审核合格考生名单上传阳光高考平台后,省教育考试院在阳光高考平台下载并进行公示。

4、 志愿填报和录取办法

国家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的志愿设置、志愿填报办法和录取投档办法继续执行《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我省2014年提高普通高校招收贫困地区农村学生比例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14〕23号)有关规定。

我省单独设置高校专项计划志愿,并作为入选资格考生符合高校录取要求时进行提前投档的依据。在公布高考成绩后、我省规定的普通本科志愿填报时间内,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的我省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资格考生登录我省高考志愿网上填报系统,填报高校专项计划志愿。入选资格考生选填一所高校专项计划学校志愿,并填报学校确定的专业。考生在填报高校专项计划专业志愿时,应以拟报考院校招生网站公布的高校专项计划分省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为准。填报高校专项计划志愿的考生,均可同时填报各批次普通高考志愿。

对高校专项计划中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学校,省教育考试院在高校专项计划学校所在本科批次录取开始前,按照已公示入选资格考生填报的高校专项计划志愿,根据入选资格考生高考成绩总分、高校给予的优惠分值和高校模拟投档线向高校投档,高考成绩总分为包含附加分的投档成绩,附加分由高校确定是否认可。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1〕1号)中:“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高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等招生项目”的规定,对高校专项计划中未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学校,考生高考成绩不含附加分。高校模拟投档线为学校在我省的最终模拟投档线。高校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调整相应计划后按照招生简章公布的办法在本批次普通志愿投档前择优录取。高校专项计划合格考生档案在高水平艺术团投档前投放,并在本科一批前完成录取,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有关高校普通类招生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鼓励高校专项计划直接安排分省计划录取;拟开展校考的高校,可积极采取视频方式开展考核。采取安排分省计划录取的高校,要根据入选资格考生情况在我省编制招生来源计划,并进行标注说明。

5、 强化宣传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高校和中学要进一步优化服务,加大专项计划招生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类媒体,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招生宣传,为考生提供全面的政策解读和咨询指导。要深入解读专项计划报考条件、招生政策、招录程序,广泛宣传专项计划的招生优惠、经济资助等政策,努力让实施区域的广大考生充分知晓。加强考生志愿填报指导,鼓励实施区域符合条件的优秀学生积极报考。有关高校要统筹做好专项计划录取考生培养工作,针对不同学生特点,积极采取学业辅导、适当延长学习时间等方式,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6、 信息公开

有关市(州)、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高校和中学要按照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要求,认真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要求,自觉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中学要及时将通过专项计划报考资格审核的考生姓名、学籍学校、就读学校、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等信息分别在市(州)、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网站和所在中学网站和班级公示。省教育考试院将在门户网站( )上对我省通过专项计划报考资格审核的考生名单进行公示。有关高校要及时将通过高校专项计划报名资格审核的考生名单、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录取标准和录取结果等信息分别在学校招生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各地各校要完善举报核查机制,及时处置各类*问题。

7、 监督检查

有关市(州)、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高校和中学要进一步完善监督检查制度,主动深入开展监督检查,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对于专项计划招生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工作人员和考生,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对于提供虚假个人信息或材料的考生,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专项计划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3年的处理。

附件:

1.教育部关于2021年继续做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2.四川省国家专项计划实施区域

3.四川省高校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实施区域

4.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学校名单

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 四川省教育厅

2021年4月20日

附件1:

附件2:

四川省国家专项计划实施区域 (共68县)

泸州市:叙永县、古蔺县

绵阳市:平武县、北川羌族自治县

广元市:昭化区、朝天区、剑阁县、旺苍县、青川县、苍溪县

乐山市:沐川县、马边彝族自治县

南充市:仪陇县、阆中市、南部县、嘉陵区

宜宾市:屏山县

广安市:广安区、前锋区

达州市:万源市、宣汉县

巴中市:巴州区、平昌县、通江县、南江县、恩阳区

阿坝州:汶川县、理县、茂县、松潘县、九寨沟县、金川县、小金县、黑水县、马尔康县、壤塘县、阿坝县、若尔盖县、红原县

甘孜州:康定县、泸定县、丹巴县、九龙县、雅江县、道孚县、炉霍县、甘孜县、新龙县、德格县、白玉县、石渠县、色达县、理塘县、巴塘县、乡城县、稻城县、得荣县

凉山州:木里藏族自治县、盐源县、普格县、布拖县、金阳县、昭觉县、喜德县、越西县、甘洛县、美姑县、雷波县

附件3:

四川省高校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实施区域 (共119个县市区)

成都市(2个):大邑县、邛崃市

攀枝花市(3个):仁和区、米易县、盐边县

泸州市(3个):叙永县、古蔺县、合江县

绵阳市(5个):北川羌族自治县、平武县、盐亭县、梓潼县、江油市

广元市(7个):昭化区、朝天区、旺苍县、青川县、剑阁县、苍溪县、利州区

遂宁市(2个):蓬溪县、大英县

内江市(1个):东兴区

乐山市(4个):沐川县、马边彝族自治县、金口河区、峨边彝族自治县

南充市(6个):仪陇县、嘉陵区、南部县、营山县、蓬安县、阆中市

宜宾市(10个):屏山县、翠屏区、南溪区、叙州区、江安县、长宁县、高县、珙县、筠连县、兴文县

广安市(6个):广安区、前锋区、岳池县、武胜县、邻水县、华蓥市

达州市(7个):宣汉县、万源市、通川区、达川区、开江县、大竹县、渠县

巴中市(5个):巴州区、恩阳区、通江县、南江县、平昌县

雅安市(8个):雨城区、名山区、荥经县、汉源县、石棉县、天全县、芦山县、宝兴县

眉山市(1个):青神县

资阳市(1个):安岳县

阿坝州(13个):汶川县、理县、茂县、松潘县、九寨沟县、金川县、小金县、黑水县、马尔康县、壤塘县、阿坝县、若尔盖县、红原县

甘孜州(18个):康定县、泸定县、丹巴县、九龙县、雅江县、道孚县、炉霍县、甘孜县、新龙县、德格县、白玉县、石渠县、色达县、理塘县、巴塘县、乡城县、稻城县、得荣县

凉山州(17个):木里藏族自治县、普格县、布拖县、金阳县、昭觉县、喜德县、越西县、美姑县、雷波县、西昌市、盐源县、德昌县、会理县、会东县、宁南县、冕宁县、甘洛县

附件4:

四川省宣汉县中考分数线

根据宣汉县教育局发布的信息,2021年四川省宣汉县初中毕业生中考分数线如下:

1. 文科:总分40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满分为120分,政治、历史、地理满分为60分,合格线175分,优秀线275分,其中政治、历史、地理三科满分360分。

2. 理科:总分40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满分为120分,物理、化学、生物满分为60分,合格线180分,优秀线280分,其中物理、化学、生物满分360分。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年份的中考分数线可能会有所不同,此外,这里提供的是参考信息,真正的分数线以当年宣汉县教育局的公告为准。

四川省重本线是按第几名的分划得 还有2018年扩招一...

四川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实施规定出台

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试题中的语文、数学(文)、数学(理)、文科综合、理科综合、英语科,以及外语科小语种、汉语均使用全国卷。试卷由省统一印制。考试必须在标准化考点进行。

所有考生在考试前都应按在报名阶段签订《考生报名考试诚信承诺书》的承诺,主动了解省教育考试院在高考前公布的《四川省2018年普通高考考场规则》,并在考试中严格遵守。所有考试工作人员须签订《诚信施考承诺书》。

全省高考(藏、彝文一类模式高考除外)于6月7、8日统一组织进行。各科目考试时间(北京时间)安排如下:

全国统考和省级统考各科全部实行网上评卷。

考生成绩由招生考试机构逐级通知到考生本人,不公布。对成绩有疑问需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于6月25日12∶00前到县(市、区)招考办登记。成绩复核结果由招生考试机构逐级通知考生本人。

普通类录取共5个批次

我省今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批次(不含艺术、体育类专业)设置为本科提前批、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专科提前批、专科批共5个批次。

国家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在本科提前批结束后、本科一批开始前录取,其中有特殊要求的公安(武警)院校国家专项计划在本科提前批录取。

深度贫困县免费定向培养普通类专业本科安排在本科一批后、省属院校免费师范生普通类本科录取前进行,专科安排在专科提前批后、专科批前进行。

高职学院面向藏区试办高中起点“1+2”模式高职教育(以下简称藏区“1+2”)志愿设置在专科批志愿之后,符合条件的考生可选择填报。

录取工作按照本科提前批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提前批、国家专项计划(不含本科提前批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本科第一批、深度贫困县免费定向培养计划普通类本科、省属院校免费师范生普通类本科、本科第二批、专科提前批、深度贫困县免费定向培养计划普通类专科、专科批的批次顺序依次进行。

本一本二批次均设置6个平行第一志愿

全省实行网上填报志愿的方式。

本科提前批和专科提前批分别设置1个第一志愿和2个平行第二志愿,本科提前批设置一个预科志愿;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对口招生职教师资班和高职班均设置6个平行的第一志愿(按从前到后的自然顺序为A、B、C、D、E、F,以下类推),专科批设置9个平行的第一志愿(按从前到后的自然顺序为A、B、C、D、E、F、G、H、I),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专科批均设置6个平行的预科志愿;本科第二批和专科批各设置3个平行的藏文加试、彝文加试志愿。每个学校志愿内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调配志愿。

在本科提前批录取的国家专项计划和在本科提前批后录取的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分别设置6个平行志愿,每个学校志愿内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调配志愿。

深度贫困县免费定向培养计划本科、专科分别设置6个平行志愿,每个学校志愿内设置6个专业志愿。

省属院校免费师范生中的本科层次农村义务教育、特殊教育计划、招收藏文、彝文加试考生的本科、专科层次藏汉、彝汉“双语”计划和招收“一类模式”高考考生的本科、专科层次藏汉、彝汉“双语”计划均设置1个第一志愿、4个平行的第二志愿,专科层次小学教育“一专多能”计划设置1个第一志愿和2个平行第二志愿。每个学校志愿内设置6个专业志愿。

本科提前批和本科第一批分别设置1个高校专项计划志愿、1个自主招生志愿、1个高水平艺术团志愿和1个高水平运动队志愿(其中本科提前批志愿仅限只在该批次有招生计划的高校的合格考生填报),本科第二批设置1个高水平运动队志愿。每个学校志愿内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调配志愿。

愿意服从学校专业调配的考生,应选择该高校志愿内的专业“调配”栏。未选的,录取时视为不愿专业调配。

艺体类填报志愿6月28日17点以前

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录取分为本科提前批和两个本科批次。体育类本科、专科专业招生录取都为1个批次。

深度贫困县定向培养艺术体育专业本科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后、省属院校免费师范生艺体类本科录取前进行,专科安排在艺术本科二批后、省属院校免费师范生艺体类专科前进行。本、专科均设置6个平行学校志愿(县区),每个学校志愿内设置6个专业志愿(县区)。

艺术体育类考生在我省公布艺术体育类招生录取文化成绩控制分数线后填报艺术体育类专业志愿。

填报志愿时间安排在通知高考成绩且公布各类专业招生录取文化成绩控制分数线后、6月28日17∶00前进行。

相关新闻

45个深度贫困县高考生可报名免费定向培养计划

5月8日,记者从四川省教育考试院获悉,按照省委、省*统一部署,我省将采取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上岗的方式,每年为深度贫困县培养1000名紧缺专业大学本科生,每年面向深度贫困县考生招录培养2500名高职、专科学生。今年,我省将在45个深度贫困县首次实施紧缺专业大学本科生和公办高职专科生“免费定向培养计划专项招生”(以下统称为深贫专项计划)。

正住户口要连续3年以上

按照紧缺专业大学本科生免费定向培养计划,凡正住户口在深度贫困县且连续3年以上户籍(2015年9月1日起,下同)、符合我省当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并参加当年普通高考的考生,均可报考。如生源不足时,全省符合当年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按照公办高职(专科)专项计划,具有正住户口在深度贫困县且连续3年以上户籍、符合我省当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并参加当年普通高考的考生,均可报考。

未在户籍所在县(市、区)参加高考报名的深度贫困县考生,如拟报考深贫专项计划,均须由本人在5月11日前自行向户籍所在县(市、区)招考办申报。

单设批次单独录取

参加紧缺专业大学本科生和公办高职专科生“免费定向培养计划专项招生”的学生在志愿填报和录取投档办法上,将采取单设批次、单独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

紧缺专业大学本科普通类和艺术体育类均设置6个平行志愿,每个学校志愿内设置6个专业志愿。第一轮志愿限实施区域内本县合格考生填报。普通类志愿在通知高考成绩后随普通类本科志愿同时填报,安排在本科一批结束后、省属院校免费师范生投档开始前录取;艺术体育类本科志愿在通知高考成绩后随其他艺术体育类专业志愿同时填报,安排在艺术类本科提前批后、省属院校免费师范生艺术体育类本科投档开始前录取。

在录取投档办法上,普通类投档时,在本科第二批省定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根据考生投档成绩,按平行志愿投档规则从高分到低分向学校投档;艺术体育类投档时,在本科省定文化、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根据考生投档成绩,按平行志愿投档规则从高分到低分向学校投档。若有未完成计划,则逐步扩大面向45个深度贫困县未录取合格考生征集志愿;如仍有未完成计划,则面向全省考生征集志愿。每轮普通类专业投档过程中,若生源不足时,均可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内降分投档。

公办高职(专科)设置6个平行志愿,每个学校志愿内设置6个专业志愿。第一轮志愿限实施区域内本县合格考生填报。普通类志愿在通知高考成绩后随专科志愿同时填报,安排在专科提前批结束后、专科批前录取;艺术体育类志愿在通知高考成绩后随其他艺术体育类专业志愿同时填报,安排在艺术类本科二批后、省属院校免费师范生艺术体育类专科投档开始前录取。

普通类投档时,在省定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根据考生投档成绩,按平行志愿投档规则从高分到低分向学校投档;艺术体育类投档时,在专科省定文化、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根据考生投档成绩,按平行志愿投档规则从高分到低分向学校投档。若有未完成计划,面向45个深度贫困县未录取合格考生征集志愿。

录取照顾政策

1.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因见义勇为死亡或致残人员子女,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应予优先录取。

现役军人子女报考军队、武警院校的,达到有关高等学校投档线的,应予优先录取。

2.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加10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加20分。

3.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加10分。

4. 烈士子女加20分。

符合以上第2至第4条规定的考生,加分后达到学校调档分数线的,向学校投档,供学校审录。

5.下列考生,加分后达到学校调档分数线的,向学校投档,由学校决定录取与否和录取的专业。

(1)甘孜州、阿坝州、凉山州,峨边县、马边县、米易县、盐边县、石棉县、北川县、平武县、汉源县、宝兴县、兴文县、宣汉县、叙永县、古蔺县、筠连县、珙县、屏山县、荥经县,仁和区、金口河区(以下简称三州十七县两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本科第一批录取高校(含本科提前批执行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本科高校,以下简称本一批高校)加25分,其他高校加50分;其汉族考生,报考本一批高校加10分,其他高校加25分。

(2)攀枝花市东区、西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本一批高校加10分,其他高校加25分;其汉族考生,报考本一批高校加5分,其他高校加10分。

(3)其他散居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上述少数民族加分政策中加分分值超出20分的项目,原则上只适用于省内高校在川招生。省外高校在川招生时,若学校认可我省上述少数民族加分政策,则按我省政策加分投档,由学校根据其录取规则决定是否录取;若学校明确认可的加分分值上限为20分,则投档时按学校要求执行。请招生学校充分考虑四川民族地区的特殊性,从促进民族大团结、促进民族地区人才培养和经济建设发展的政治高度,给予理解和支持。

符合多项照顾条件的考生只能享受其中分值最高的一项,不累加。

6.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省教育行政部门核实资格、高职学院考核公示,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后,可由有关高职学院免试录取。符合条件的考生应参加高考报名,并在5月19日前向有关高职学院提出书面申请。

在校期间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和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高职毕业生,毕业时可分别向相关的本科高校提出申请,由学校组织考核,经省教育行政部门核实资格、高校考核公示,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后,认定合格者录入相关专业,不再参加高考。

符合以上第1至第6条规定条件的所有拟享受录取照顾政策的考生都须自行进行申报。

符合上述政策照顾条件的考生,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向社会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不能享受相关项目照顾政策。

关于定向、民族班和预科招生

(一)定向就业招生

1.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均须经教育部批准并正式下达。

2.定向就业招生生源范围为全省,其档案与该校非定向就业招生计划档案同时投放;若在该校调档线上不能录取满额,可在其线下20分以内、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向学校补投有定向志愿的考生档案。

3.普通高校招收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学生工作按教育部教民〔2005〕7号文规定执行。西藏就业定向生的报考条件为参加普通高考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录取标准不得低于各有关高校在我省本科相应批次学校调档分数线以下40分;报考定向西藏就业招生计划志愿的考生应亲笔填写《四川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考定向西藏就业志愿申请书》并由考生家长或监护人签署意见;录取的考生须与西藏自治区人事厅(定向教师培养计划与西藏自治区教育厅)、招生学校分别签订“定向西藏就业协议书”,已录取考生到学校签订“定向西藏就业协议书”后,方可办理新生报到和注册手续。拒签“定向西藏就业协议书”者,学校将不予办理新生报到和注册手续,取消其入学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在第一次填报志愿时填写了《四川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考定向西藏就业志愿申请书》的考生才能填报定向西藏就业招生征集志愿。

4. 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录取时,投档成绩包含考生录取照顾政策加分。

5.对按上述办法投档录取后仍未完成的定向就业招生计划,采取征集志愿方式完成或就地转为非定向计划执行。

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定向培养士官、深度贫困县免费定向培养计划、免费医学定向和免费师范生等性质为定向招生计划的招生办法另文规定。

(二)民族班招生

民族班招生工作按教育部教民〔2005〕7号文规定执行。民族班招生对象为参加今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少数民族考生,其录取工作安排在有关招生学校本、专科相应批次内进行,其录取标准不低于各有关高校在我省本、专科相应批次学校调档分数线以下40分。民族班录取时,投档成绩包含考生录取照顾政策加分。

民族班招生计划为国家指令性定向就业培养计划,学生毕业后回生源地区就业。

(三)预科招生

1.少数民族预科

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和外省属院校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按照教育部教民〔2005〕7号文规定执行,其招生对象为参加今年普通高考的少数民族考生,录取工作安排在有关招生学校本、专科相应录取批次内进行,本科预科录取标准不低于各有关高校在我省本科相应批次调档分数线以下80分,专科预科录取标准不低于各有关高校在我省专科相应批次调档分数线以下60分。

省属院校举办的少数民族预科班,只招收三州十七县两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降100分。按照《教育部关于同意四川省调整省属院校少数民族预科招生办法的批复》(教民函〔2015〕6号)意见,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在 2020年毕业时开始,我省省属院校少数民族预科录取标准按教育部规定执行,即本科预科不低于该校在我省本科相应批次调档分数线下80分、专科预科不低于相应批次调档分数线下60分。

民族预科班招生计划为国家指令性定向就业培养计划,学生毕业后回生源地区就业。

2.总装备部边远基地本科预科

总装备部边远基地本科预科班招收总装备部边远基地的职工及其子女,按原国家教委教学司〔1995〕72号文规定,其降分标准为可在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降低110分。

3.藏、彝文一类模式预科

藏文、彝文一类模式预科只招收参加藏文、彝文一类模式高考的高中(中专)毕业生,在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降100分。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藏文、彝文一类模式高一年级学生,到 2020年毕业时开始,我省藏文、彝文一类模式预科录取标准按教育部规定执行。

4.边防军人子女预科

边防军人子女预科招收经总政、教育部审定合格的边防军人子女考生,具体办法按照总政、教育部有关规定办理。

5.预科投档时考生不享受任何照顾政策加分。

专科能考律师吗?

_自学考法律,首先应查看是否有报名法考的考试资格;

其次,若有相应的考试资格。法考考试通过后,可以从事律师行业。

PS:1.根据《律师法》第5条的规定,律师执业必须具备两个条件:

一是取得律师资格;

二是领取律师执业证书。

2.取得律师资格的条件则是通过国家组织的法考。

而法考的报名条件已于2018年进行改革,改革后的报名条件之一为: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或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

四川高考少数民族加分政策

法律分析:甘孜州、阿坝州、凉山州、峨边县、马边县、米易县、盐边县、石棉县、北川县、平武县、汉源县、宝兴县、兴文县、宣汉县、叙永县、古蔺县、筠连县、珙县、屏山县、荣经县、仁和区、金口河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本一批录取高校(含本科提前批执行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本科高校)加25分,其他高校加50分。

上述地区的汉族考生,报考本一批高校加10分,其他高校加25分。

攀枝花市东区、西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本一批高校加10分,其他高校加25分;其汉族考生、报考本一批高校加5分,其他高校加10分。

烈士子女、退役军人加20分;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加10分。

法律依据:《四川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实施规定》 一、少数民族考生和民族地区汉族考生,报名结束后,三州、十七县、两区所有考生和其它地方的少数民族考生都要在报名确认时就享受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照顾进行申报,市、县两级招考办和中学要赓即进行申报公示,中学要公示到班级。申报公示无异议,报名数据汇总后,省教育考试院在门户网站上对这部分考生进行资格公示。

市、县两级招考办和中学有门户网站的在网站公示,未建立门户网站的以媒体刊登或张榜等方式公示(下同)。

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考生号、毕业学校和班级、户籍所在县(市、区)、族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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