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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排名

更新:2023年06月04日 19:54 大学路

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怎么样 全国排名第几

评价一所学校好坏的标准有很多,如学校排名怎么样,学校师资力量强弱,学校王牌专业多少,教学成绩是否优秀,教育方法科不科学,学生就业情况,校园环境等。下面是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的评价,仅供参考。
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排名

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排名

全国排名院校名称地区地区序类型类型序
165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广东13理工类91
166陕西铁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陕西5理工类92
167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江苏26理工类93
168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天津3理工类94
169大庆职业学院黑龙江6综合类43
170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安徽5财经类16
171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湖南10理工类95
172武汉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湖北10理工类96
173杭州职业技术学院浙江13综合类44

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王牌专业

中央财政重点支持专业:医疗器械*与维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广东省高职教育示范性专业:中药制药技术专业。

“珠江学者”设岗专业:医疗器械专业。

国家级精品课程:药物制剂技术、药事管理实务、药用植物识别技术、食品微生物检验技术、药物检验技术、实用方剂与中成药、化妆品质量检验技术。

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师资力量

学校有教职工717人,其中教授,副教授等高级职称157人,博士、博士后79人。近75%的专任教师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双师素质”的教师469人。近三年来,共有234人次受到了院级及以上各类表彰,其中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2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珠江学者特聘教授2人,省级教学名师2人、省南粤优秀教师3人。

2023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春季高考招生简章

2023年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春季高考招生简章

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在2019年10月,通过教育部立项成为“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单位,同年通过“教育部现代学徒制第二批试点单位”验收。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春季高考招生简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2023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春季高考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春季高考招生录取工作,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院校名称: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

第四条 院校国标代码:12573

第五条 学校地址:校本部: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龙洞北路321号;邮政编码:510520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结)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本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成绩合格,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结)业要求者,颁发相应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颁发证书学校名称: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退学者,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计划、招生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监督协调机制,处理春季高考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为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负责招生日常事务工作。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类型及计划公布

第十四条 本校春季高考招生含“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下称“依学考录取”)、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招生录取(下称“3+证书”考试招生)等,具体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要求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编制的《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春季高考统一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第五章 报考要求

第十五条 报考本校“依学考录取”的考生须符合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粤招〔2022〕6号)规定的有关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并参加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考报名及2023年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考试。

美术类考生须同时参加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美术类相应术科统一考试。

本校“依学考录取”各招生专业有关要求详见《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春季高考统一招生专业目录》(高中生版)。

第十六条 报考本校“3+证书”考试招生的中职考生须符合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粤招〔2022〕6号)规定的有关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并参加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考报名及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且取得拟报考专业要求的专业技能证书。

本校“3+证书”考试各招生专业有关要求详见《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春季高考统一招生专业目录》(中职生版)。

第六章 录取办法

第十七条 按照“学校负责,省招办监督”的原则,本着公平、公正、公开,以考生相应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制定“依学考录取”、“3+证书”考试招生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 本校健康管理(中外合作办学)、药品经营与管理(中外合作办学)、生物制药技术(中外合作办学)、智能医疗装备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具体培养模式和收费标准详见本校招生网站。

第十九条 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一节 “依学考录取”录取规则

第二十条 本校“依学考录取”分普通类、美术类,普通类根据考生投档学考成绩总分排位情况、美术类根据考生投档合成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依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按考生投档(合成)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当考生投档(合成)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节 “3+证书”考试招生录取规则

第二十一条 本校“3+证书”考试招生根据考生统一文化科目考试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依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当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中职阶段就读专业相关性较高的考生。

第三节 录取备案

第二十二条 学校将春季高考拟录取的各专业考生名单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并根据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的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七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三条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达到有关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第八章 组织保障

第二十四条 学校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构建公开透明的招生信息公开体系,将招生政策、考生报考资格和报考条件、招生计划、录取信息、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和重大违规事件处理结果予以公开,让广大考生和社会及时获取招生信息,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校春季高考招生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第九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二十五条 经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者,作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二十六条 新生报到时须核验考生高中阶段(含普通高中、中职、中专、职中、技校)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无相应证书证明将不予报到和注册。

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录取政策和学籍管理规定进行资格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学籍。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学籍。

第十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八条 本校收费标准按《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367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的通知》(粤发改规〔2021〕10号)公布的标准执行。普通类专业学费5250-6410元/生·学年;艺术类专业学费10000元/生·学年;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17040-20000元/生·学年;住宿费待定。

第十一章 资助政策

第二十九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章 招生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条 招生咨询

咨询*:020-28854882、020-28854365

传真:020-37214322

第三十一条 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纪委办

联系人:020-28854851

监督*:朱老师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2023年春季高考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由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授权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规定不一致的,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

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简介

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Guangdong Food and Drug Vocational College)是经广东省人民*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第二批国家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广东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单位,广东一流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示范学校。

学校前身是创建于1965年6月16日的广东省中药材学校,2003年5月经教育部备案,正式升格为广东化工制药职业技术学院;2007年5月更名为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2018年12月,学校通过评审成为广东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2019年10月,学校通过教育部立项成为“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单位,2019年通过“教育部现代学徒制第二批试点单位”验收。

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地址

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地址在广州市天河区龙洞北路321号;邮政编码:510520。

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重点专业名单

双高计划高水平专业群:中药学

全国职业院校健康服务类示范专业:医疗器械*与维护

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 年)认定骨干专业:食品质量与安全、中医养生保健、中药学、人物形象设计、医疗设备应用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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