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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2023高职单招章程 2023年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单招章程

更新:2023年07月12日 09:38 大学路

今天,大学路小编为大家带来了院校2023高职单招章程 2023年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单招章程,希望能帮助到广大考生和家长,一起来看看吧!院校2023高职单招章程 2023年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单招章程

河南高职单招2023最新政策

河南高职单招2023最新政策考生可以填报名一所院校的1到5个专业。

高职院校单独招生(简称高职单招)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精神,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突出高职教育特色,积极推进高考招生制度改革,选拔综合素质高和具有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特殊才能的优秀高中毕业生进入高职院校学习而推出的重大政策。

即高等职业教育院校根据自身专业教学需要设置考试科目,自主命题、考试、评卷、面试、录取。高职单招是高中生通过单独招生被高职院校录取后,就不用再参加高考了;单招考试难度较高考低,且增加一次上学的机会。

高职单招考试内容:

文化素质考试:高中生文化素质成绩原则上采用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或部分科目成绩等级。中职生和社会考生参加高校组织的“文化知识”考试。河南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向高校提供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

职业技能测试:高中生的职业适应性测试和中职生的职业技能测试,由高校科学设定测试科目、内容、方式。按照教育部要求,职业技能测试分值不低于总分值的50%。考生获得的技能竞赛成绩或*部门认可的职业资格等级证书情况,应作为考生职业技能评价的重要内容,具体评价办法由高校自主确定,并提前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

广西单招2023政策最新规定

广西单招2023政策最新规定有:招生对象,招生院校,招生简章。院校测试,考生申报等等。

1、招生对象。

已报名参加我区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且符合《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区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桂招考委办〔2022〕73号)中高职单招或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报名条件的考生。

2、招生院校。

我区所有高职高专院校(不含开设高职高专层次教育的本科院校)均可申请参加高职单招工作;高职高专院校及开设高职高专层次教育的本科院校均可申请参加高职对口中职招生工作。

高职单招和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的招生计划列入本校当年招生计划总数,两类招生总和不得少于本校本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60%,其中“2+3”“3+2”等直升招生计划必须在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计划中单独编报。

各院校须于2月15日前向自治区教育厅申报招生类别和招生计划。经自治区教育厅批准的2023年高职单招和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的院校名单将于3月中旬在“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下同)向社会公布,具体分类别、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院校自行公布。

3、招生简章。

各院校要根据本校招生章程制定高职单招和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的招生简章。招生简章内容应包括考生申报办法和条件、选拔办法、测试评定方式、成绩构成及比例划分、成绩发布方式、录取分数线划定原则、录取规则、就读地点、学习形式等。

各院校须于2月15日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招生简章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经审核备案后由各院校自行公布。

4、考生申报。

符合高职单招或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报名条件的考生(包括“2+3”“3+2”等直升考生),可选择向一所或多所院校申报,具体申报时间和方式详见各院校招生简章。

5、院校测试。

考生须参加所申报院校组织的高职单招或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的测试并取得相应成绩。测试工作在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指导下,由各院校具体组织实施。

测试时间:所有测试工作须在4月底前完成,具体测试时间详见各院校招生简章。

测试方式:测试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评价方式,满分为600分,其中职业技能考试成绩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高职单招只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文化素质成绩使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录取时参考综合素质评。

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进行文化基础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测试,测试成绩作为招生录取的依据;“2+3”“3+2”等直升考生也必须参加该测试,测试成绩作为直升录取的依据。鼓励各院校积极探索联合测试、线上测试等测试形式。

2023年单招考试流程

其他信息:

1、2月做好报考准备 请考生注意,只有报名了2023高招,才能参加2023单招。如考生未进行高职单招报名,可以到当地招生考试机构,咨询是否可以进行高职单招补报名。 如考生已进行高职单招报名,在这段时间内,建议开始了解院校、专业,查阅往年招生章程,对想要报考的单招院校和专业有一个初步的了解。 2、3月单招政策发布 按照往年惯例,高职单招政策一般在这个时间段发布,考生需要注意的是:本年度单招报考时间,招生院校名单。 3、4月单招报名及考试 在单招政策发布之后,单招正式报名之前,各院校单招招生专业以及计划会陆续发布。 在这个时间段内,考生需要注意的是:确认报考院校的考试内容、时间、地点,专业的录取规则,准考证打印。 另外请关注各单招院校免试或加分政策,如有符合条件者,请在规定时间内,及时进行免试或加分申请。 4、4月下旬录取名单公示 一般考试后一周,单招院校官网会进行录取名单公示。 如果考生已被录取,就不能再参加高考、对口升学录取; 如果考生未被录取,则不影响后续继续参加高考、对口升学。 5、5-8月单招录取通知书发放 录取公示结束后,单招院校会将录取名单报送省教育考试院,进行后续的录取工作。 关于录取通知书的发放,部分单招学校在五月份进行,部分单招院校会与统招专科批录取通知书一起发放,具体请关注高校官方通知。 6、6月高考、对口升学 如果单招考生未被录取,不影响后续继续参加高考、对口升学,所以考生如果落榜,不要灰心丧气,及时调整心态,高招、对口升学还有录取机会。 7、9月办理报到入学 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会与高招、对口升学录取的考生一同办理入学,入学后的教学、考试、住宿、学费、毕业等方面待遇没有任何差别。

2023年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

2023年 山东 劳动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 工作 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山东省人民*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化 考试 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等通知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委、省*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 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和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要

第四条 学院全称: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学院代码:12329。

第五条 学院地址:

槐荫校区:济南市经十路23266号,邮编:250022

长清校区:济南市长清大学科技园海棠路800号,邮编:250354

第六条 学院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七条 学院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成立以学院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的落实,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录取工作协调办公室、考试考务工作办公室、疫情防控工作办公室、监督监察工作办公室,各组分工负责、互相配合,明确责任,确保考试工作顺利完成。

第九条 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高职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考试考务工作办公室全面负责考务相关工作。下设命题组、保密组、考试组、技术支持组、统分组。考试考务工作办公室负责制定《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务工作实施方案》《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务工作手册》《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考生开学复测办法》。

第十一条 疫情防控办公室全面负责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下设健康监测组、留观转诊组、安全保卫组、后勤保障组、物资保障组。疫情防控组负责制定《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

第十二条 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纪委(纪检监察室)全程参与招生考试工作,建立监督机制,实施“阳光工程”,保证考试各环节公平、公正、公开。

第四章 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计划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2023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总计划1510人,其中单独招生计划850人,退役士兵计划招生60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600人。(分专业计划在我校官网另行通知)

单招招生和综合评价考试实施方案学院官网另行通知。

第五章 报考条件

第十四条 报考条件

(一)报考我院高职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须完成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 校招 生报名。高职单独招生面向我省中等职业学校 毕业生 和社会人员(含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开展,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 毕业 证书 或具有同等学力;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我省2023年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开展。

(二)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六章  志愿 填报、缴费

第十五条 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志愿填报时间及方式:参加单独招生或者综合评价的考生须通过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并于2023年2月6日-10日,登陆省教育招生考试招生平台(/gzdz/)或山劳动职业技术学院官网()按照系统提示进行志愿填报,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须根据春季 高考 报考的专业类别选报专业,选报专业对应的专业类别应与本人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一致。考生最多可填报一个专业志愿,专业服从调剂。

(二)考生志愿填报时输入考生号和身份证号,进行短信验证后,登陆进入“2023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选择“12329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并填报专业志愿。短信验证密码在单招期间有效,请妥善保管,若无法收到或遗失,请拨打我校联系*。

第十六条 缴费

参加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的考生于2023年2月12日至2月26日登录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官网(网址:)右下角点击缴费平台或直接点击缴费平台(http://58.59.7.189:28020/login)进行缴费,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愿放弃我校招生考试资格

报名考试费按照鲁发改成本〔2020〕829号文件规定单独招生考生为120元/人,综合评价考生为50元/人,报名缴费 成功 后,所缴费用概不退还。

第七章 考试安排

第十七条 考试组织

(一)单独招生考生需参加山东省统一组织的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专业技能测试和我院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总分为430分,文化素质考试成绩满分200分,专业技能测试满分230分,均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

参加单独招生的退役士兵考生不参加文化素质考试与专业技能测试,仅需参加我院组织的职业能力测试。

(二)综合评价考生采取“综合素质评价+职业能力考试”的方式。总分为430分,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满分230分,职业能力测试成绩满分200分,均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

综合评价考生需参加我院组织的职业能力测试。

综合素质评价成绩由学校组织成立评分专家组在学校纪委的监督下进行研究分析,根据考生的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含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采取集体评议的方式对考生综合素质情况做出客观评价后赋予一定分值。

(三)我院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能力测试时间为2023年2月27日。

(四)考试形式

采取线下考试,若疫情影响无法进行线下考试,学校将及时转为线上考试,具体要求将在学校招生信息网第一时间发布。

第八章 录取规则

第十九条 录取原则及相关事宜

(一)单独招生录取原则

按照考生文化素质考试与专业技能测试原始成绩考核总分,学院设录取资格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考生,优先考虑文化科目成绩,依次为语文成绩、数学成绩,若文化课成绩完全一致时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参加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文化素质测试与专业技能测试其中一科成绩为0分的不予录取;退役士兵考生依据素质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综合评价录取原则

根据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和职业能力测试成绩两科考核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三)计划调整原则

在不影响考生利益的前提下,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可调剂使用;学院将根据考生报考情况适当调整专业计划,将剩余计划调至其它专业使用。

(四)技能大赛获奖免试政策

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的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并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均可以向我院提出申请,经资格审核并经公示无异议后,免试进入我院对应专业(专科) 学习 。以上考生到我院报名,提供相关材料,所报专业类别应与获奖的专业相近。经我院审核后,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并办理录取手续。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报1所院校。

(五)公示拟录取名单

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录取原则提出预录取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六)公示:预录取结果在学院网站公示。(按照省教育厅及省考院的文件通知执行)

(七)学院将向被录取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 书 ;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 新生 享受相同待遇;不能再参加山东省2023年春季、夏季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

第九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条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 收费标准 及有关规定收费。

第二十一条 退费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发[2018]98号)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 学费 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章 资格审查及证书颁发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复查:被学院录取的新生,要按照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按时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否则,按放弃入学资格处理。新生入校后,学院将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和体检,凡伪造材料取 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或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退。

第二十四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十一章 其他

第二十五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代理招生事宜,对以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包括退役士兵)与综合评价招生形式录取的考生须以全日制方式进行培养。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内容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政策(规定)为准。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内容由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联系方式

招生*:0531―89637777、89638888

传真:0531―89637777

学院网址:

招生信息网:/

2023年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单招章程


2023年 陕西 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单招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示范高职院校单独 考试 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我院2023年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单独考试招生”) 工作 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我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院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确保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在阳光下运行,保障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学院全称: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国标代码:12827,在陕西招生代码:8122。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颁发学历 证书 的学院名称: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证 书 种类:普通高校专科 毕业 证书

第四条学院基本情况:学院创办于1958年,是一所由陕西省人民*举办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曾先后隶属于国家第一、第二、第三、第五机械工业部、兵器工业部、兵器工业总公司等国防工业部门。学院占地1003亩,设有十院四部。现有学生17000余人,教职工900余人,副高以上职称320人,双师素质教师439人,博士、硕士 研究生 507人。教职工中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人、国家国防教育专家2人,陕西省有突出贡献专家1人、“特支计划”领军人才2人、“青年杰出人才”3人、劳动模范3人、技术状元4名、技术能手27名,省级教学团队3个、教学名师11人。

学院面向全国招生,开设涵盖装备*、电子信息、生化与药品等11大类57个专业,其中“ 双高计划 ” 高水平专业群 1个、教育部《创新发展行动计划》骨干专业7个、国家示范(骨干)重点建设专业4个、教育部全国职业院校装备*类示范专业1个、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1个、教育部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优秀专业2个,省级重点专业14个、省级一流培育专业9个、省级一流建设专业5个、省级综合改革试点项目专业5个,形成了以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群、软件技术专业群为引领,以军工电子、能源动力、军工特能材料等为支撑的专业群协同发展格局。

第五条办学地点

北校区:西安市��邑区人民路8号

南校区:西安市��邑区余下镇中心南街102号

学院网址:

招生网址:zs.gfxy.com

招生*:029-81481111、81480222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由领导小组、工作组(含录取组、监督组和考试组)办公室组成。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院招生工作,是招生工作重大事项决策机构,负责审议、决策招生计划、招生章程、招生政策,审议招生宣传总体方案,制定录取原则,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录取组负责各类招生计划的制定、上报工作。负责招生宣传、网络维护等保障工作。负责招生考试报名,考生资格审查工作。负责招生录取和 新生 入学后资格复查工作;监督组负责招生考试及招生录取全过程的监督工作,对涉及招生工作的重大事项和决策进行监督。考试组负责命题、制卷、考试和评卷。招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 就业 处,负责招生工作日常具体业务,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办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决定。

第七条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专业大类

第八条学院在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学院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和 毕业生 就业等情况制定分专业、分类型招生计划,报省教育厅审核后,由省教育厅下达。

第九条学院招生专业对应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专业包含: 财经 会计类、测绘地理信息类、道路运输类、电力技术类、电子信息类、公共管理类、航空装备类、化工技术类、自动化类、机械设计*类等26个专业类,57个专业及方向。

第十条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仅在陕西省内开展。

第五章 入学申请及考核办法

第十一条 招生对象

参加单独考试招生的考生,必须已完成2023年陕西省普通高 校招 生考试( 高考 统考)报名或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三校生”单招)报名手续,同时需要参加各县区招办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

第十二条 院校申请

2023年3月3日9:00―3月9日17:00,登录()陕西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依据本人意愿向我院提出入学申请。

第十三条 专业填报、确认及考试报名

考生申请我院后,请于2023年3月3日12:00―3月10日12:00之间,登录我院单独考试招生报名系统(zsbm.gfxy.com)进行专业填报(可填报三个专业)并明确本人录取专业调剂意见。

考生专业填报后,可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考试报名费在我院招生办现场确认或登录我院单独考试招生报名系统(zsbm.gfxy.com)网上自主交费确认。

第十四条 准 考证 打印

考生完成网上交费后根据系统提示时间按时打印准考证,如未及时打印也可以于考试前一天来我院招生办打印。

第十五条 测试考核

(一)文化素质测试:实行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文化素质测试联考,一张试卷分语文、数学、英语共三科,每科100分,共300分。普高生命题依据普通高中教学大纲;“三校生”命题依据《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同时不超出当年单独招生考试大纲。

(二)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按专业大类进行测试,测试标准将提前在招生网上公布。普高生采取 面试 形式,主要考查学生的职业兴趣和个性思维等综合素质,通过问答形式现场评分,总分300分。“三校生”采取专业能力测试和技术技能测试,主要测试考生核心专业知识和实践操作能力,专业能力测试100分,技术技能测试200分,总分300分。考生参加各级技能大赛成绩及获取职业资格证书情况可作为专业技能测试评分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高速铁路客运服务(乘务方向)专项测试:报考该专业的考生需参加我院单独组织的专项测试;考生 填报志愿 时一定要填备选专业,以备专项测试未通过而导致的专业调剂问题,该专业招生要求详见我校招生网。

(四)考试时间及地点:

文化素质测试:2023年3月11日8:30-11:30

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2023年3月11日下午(以准考证或现场安排为准)

考试地点:西安市��邑区人民路8号(北校区),学院不在校外设置任何分考场。

第十六条 预录取及报到注册

(一)我院于2023年3月22日17点之前,学院将首次预录取考生信息通过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报送省教育考试院,并在我院招生网上进行公示预录取考生名单,若首次预录取考生经报到注册后,招生计划仍有缺额,学院将对缺额计划专业组织递补预录取,递补预录取的考生须未到其他任何高职教育院校办理报到注册手续。递补考生来校申请和预录取时间为4月6日9:00―10日12:00。

(二)我院首次预录取新生于2023年3月30日15:00前(具体以招生网通知为准),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报到注册,进行现场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我院预录取资格。递补预录取新生于2023年4月17日15:00前,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我院报到注册,进行现场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我院录取资格。

第十七条 办理正式录取备案手续

我院于2023年4月19日至20日,到省教育考试院为已报到注册新生办理正式录取备案手续。省教育考试院将在官方网站上公示我院正式录取新生名单,新生原预录取状态转为正式录取。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普高生和“三校生”总成绩均为: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成绩,总分600分。

第十九条根据招生计划总数、总成绩和报考人数,按照普高生和“三校生”分别进行录取,以不低于3%的淘汰比例,确定录取人数。按照“分数优先、遵循 志愿 ”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考生总分相同时,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单科分数由高到低排列。

第二十一条专业志愿录取:按照“分数优先,尊重志愿”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整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二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为基本原则。对于高考体检结果或新生入学体检复查结果不符合前述规定或要求的考生,学院可取消其被预录取或录取资格,也可按照规定调整其被预录取或录取的专业。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三条我院严格按照陕西省发改委、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

专 科:机械*及自动化、机电一体化技术、数控技术、工业产品质量检测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5个专业 学费 为7150元/年,其余专业学费为6500元/年;

住 宿:以六人间为主,费用为850-1200元/年。

第八章 奖、贷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学院实行“奖学金、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减免学费”等资助措施,在注册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入学。

第二十四条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 励志 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一般困难2800元/年,特别困难3800元/年,退役士兵3300元/年。

校内奖学金:一等奖1200元/年,二等奖900元/年,三等奖600元/年。

技能竞赛奖励:对在校学生参加校内外各种技能竞赛获奖者,学院将按照相应标准予以奖励,最高额度8000元。

第二十五条勤工助学:学院为贫困生提供勤工俭学岗位。

第二十六条助学贷款:我院属于陕西省教育厅确定的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提供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0元的助学贷款。

第九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经我院招生委员会制定,上报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生效。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国家教育部及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政策规定为准,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以上就是大学路整理的院校2023高职单招章程 2023年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单招章程相关内容,想要了解更多信息,敬请查阅大学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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