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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里能买到2020大学招生简章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2020年本科招生简章

更新:2023年07月12日 09:50 大学路

今天,大学路小编为大家带来了哪里能*到2020大学招生简章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2020年本科招生简章,希望能帮助到广大考生和家长,一起来看看吧!哪里能买到2020大学招生简章 <a target="_blank" href="/academy/detail/15527.html" title="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厦门大学嘉庚学院</a>2020年本科招生简章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2020年本科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更好地推进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其他有关文件精神和福建省教育厅、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厦门大学嘉庚学院(以下简称“嘉庚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教育部直属重点高校厦门大学与厦门嘉庚教育发展有限公司共同举办,并按新机制、新模式运作的全日制独立学院,是一所应用型综合性大学。嘉庚学院位于厦门湾南岸的厦门大学漳州校区。

第三条 嘉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四条 嘉庚学院成立由主管院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

第五条 嘉庚学院设立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日常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三章 办学特色

第六条 名校办学是嘉庚学院发展的品质保证。厦门大学在教学资源等方面给予共享,满足了嘉庚学院高起点高水平的发展需求。从2014年开始,嘉庚学院与厦门大学研究生院开展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目前在校联合培养硕李败士研究生78人。

第七条 强化实践能力培养的教学体系。学校遵循“教学与科研并举,以有效教学见长”的发展思路,强调面向人才市场需求,培养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人才。基于以上思路,学校对人才培养方案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制定与修订:创新实践教学理念,强化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育,加大实践教学活动的比重,人文社会科学类专业不少于总学分的25%、艺术类专业不少于总学分的40%、理工类专业不少于总学分的35%;尊重学生在教学活动中的主体地位,充分满足学生的个体发展需求,为学生自主学习提供最大选择空间,选修课程学分占总学分的比例不低于40%,专业课程学分占总学分的比例不高于55%;精心打造创新创业课程体系,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第二课堂实践活动,学生参与的学术科研、学术竞赛、社会实践,以及各类创新创业活动均纳入学分管理。此外,学校还通过设置实践教学周、大力推进校企合作平台及校内外实训基地建设、鼓励新型的实践教学形式、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等举措,着力加强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提升教师科研能力、增强服务地方经济和企业的能力。

第八条 灵活自由的转专业制度。给予学生转专业的权利,是嘉庚学院始终坚持的一项政策,其出发点是贯彻因材施教的教育原则,充分尊重学生的自主选择和个性发展,培养具有创新能力的高素质人才。只要学校教学资源许可,学生符合学校规定的转专业条件就可转入心仪的专业。

第九条 强力推进国际合作。学校自办学以来,已与来自美国、英国、日本、西班牙、新加坡、加拿大、新西兰、澳大利亚、荷兰等国家以及台湾地区的二十余所高校开展校际交流与合作,建立了各种人才培养合作平台,形成2+2、3+1、3+1+1、4+1、一学期交流、寒暑假营等多种合作模式,为学子们提供了多元选择。每年有数百名毕业生进入国外高校继续深造,其中六成左右赴世界QS排名前200的高校深造。

第十条 双语教学的模板——国际班。2007年1月,嘉庚学院开设了国际班,该班每年在国际商务学院、管理学院、会计与金融学院大一新生中选拔60名学生,分为两个班,推行纯英文环境下的专业教学,培养真正的双语人才。

第十一条 倡导快乐体育的体育教学俱乐部制。2008年2月,嘉庚学院在全校范围内推行体育教学俱乐部制,学生可自选锻炼项目、自选锻炼时间、自选授课教师。学校意在通过实施这一教学模式,培养学生对某些体育项目长期的兴趣,帮助他们树立“终身体育”的意识。

第四章 招生计划和招生批次

第十二条 嘉庚学院严格执行国家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艺术类在福建省按本科A批次招生;普通类在浙江、山东、上海、广东、辽宁、北京、海南、福建、河北按本科批次招生,在天津按本科B批次招生,在四川、广西、内蒙、湖北、江西、贵州、云南、重庆、江苏、安徽、河南、吉林、甘肃、陕西、宁夏、新疆、西藏、青海、黑龙江等省市按本科二批次招生。其他省份的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批次,分别以生源地各省(自治液团区、直辖市)省级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为准。

第十三条 嘉庚学院2020年计划面向全国招收涵盖理学、工学、文闹扰橘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艺术学等学科54个本科专业,82个专业方向。在录取过程中,如报考各专业人数不平衡,在生源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院协调下,嘉庚学院可以对各专业之间的招生计划做出适当的调整。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四条 嘉庚学院根据生源省份的出档规定和报考我校的生源等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00%,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 120% 以内(内蒙古自治区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00%)。

第十五条 录取时,专业投档采取“分数优先”方式(浙江、山东除外),不设级差分。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未录取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根据分数情况调剂到相关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江苏考生选测科目均不低于“C”,专业投档不考虑等级,亦采用“分数优先”方式。若出现同分情况,按照《关于厦门大学嘉庚学院2020年普高招生同分专业录取原则》中的相关规定进行专业录取。

第十六条 嘉庚学院在浙江省、山东省按照“专业+学校”的组合方式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在上海市、北京市、海南省、天津市按照“院校专业组”的方式进行投档录取,有关志愿填报及录取规则考生可咨询各省招生主管部门。

第十七条 嘉庚学院原则上执行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各种优惠政策的相关细则。

第十八条 嘉庚学院面向全国招收非师范艺术类专业考生,其中音乐学专业只招收钢琴和声乐方向的考生,音乐表演专业不招收古琴、口琴、巴乌和陶笛方向的考生,舞蹈表演专业不招收体育舞蹈和健美操专业的学生。各专业遵循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规则,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动画、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表演专业考生在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序,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福建省美术类投档后按综合分排序择优录取,音乐及舞蹈类投档后按专业分排序择优录取(专业分相同时按照《关于厦门大学嘉庚学院2020年普高招生同分专业录取原则》执行)。福建省美术类综合分计算方式:

美术类专业 综合分 = 文化投档成绩(含位次的平行志愿特征分)× 50%+ 专业省统考成绩× 2.5 × 50% 。

第十九条 体检要求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以及教学厅(2010)2号、教学司函(2010)22号文件为基本依据。

第二十条 除报考英语专业要求高考外语科目为英语外,其余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嘉庚学院开设的公共外语课有英语、日语。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一条 嘉庚学院实行学分制管理,并参照教育成本收费。根据闽价费〔2015〕171号文件,收费标准如下:

1.汉语言文学、日语、国际经济与贸易、财政学、金融学、税收学、法学、英语、新闻学、广播电视学、广告学、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财务管理、旅游管理、电子商务、行政管理、物流管理、国际商务、工程管理(工商项目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文化产业管理各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 18000 元人民币。

2.机械设计*及其自动化、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建筑学、环境科学与工程、机械电子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工程管理(房建工程项目管理)、风景园林、城乡规划、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物联网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车辆工程、机器人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智能科学与技术各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 20500 元人民币;

3.土木工程、工程造价各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20000元人民币;

4.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各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21000元人民币;

5.动画、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表演各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 22500 元人民币;

6.每人每学年住宿费1380元人民币(独立卫生间)、1150元人民币(非独立卫生间),四人间。

第二十二条 上述收费,以物价部门最终核定的收费标准为准。退费办法按闽价费〔2013〕41号文件执行。

第七章 奖励、资助政策

第二十三条 凡高考总成绩(文化成绩,下同)名列所在省份前 100 名的文、理科考生,第一志愿(或第一轮)填报我校且被录取者,奖励人民币 10 万元。

第二十四条 各省份凡高考总成绩(卷面分数,下同)在所在省份普通类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浙江省参照浙江省第一阶段分数线、广东省参照广东省高考优先投档线、其它新高考改革及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部分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就高不就低)执行,以下简称“本一线”。江苏省统考科目总分在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且选测科目在2B及以上)的文、理科(普通类)考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填报我校且第一轮投档被录取者(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第一志愿填报我校且被录取者),如超出普通类本一线10分以上(含10分),奖励人民币4万元;如超出普通类本一线18分以上,奖励人民币6万元。

第二十五条 被录取的考生如果同时符合第二十三条和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条件者,只能享受最高的一项奖励。

第二十六条 嘉庚学院设立“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奖学基金”,每学期向全校 30% 以上的学生颁发各项奖学金。香港道德会在嘉庚学院设立“香港道德会厦门大学嘉庚学院贫困学生扶助基金”,用于每年资助200名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各院系设立了富仪奖学金、重宇合众崇慧奖学金、学生科技创新奖学金、孝敬长辈奖励基金等奖助学金项目,奖励各方面表现优秀的学生。

第二十七条 嘉庚学院依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福建省人民*关于贯彻国务院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闽教办财〔2007〕44号)及其相关文件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帮助有需要的优秀学生完成学业。

第八章 文凭发放

第二十八条 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由厦门大学嘉庚学院颁发全国统一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实行电子注册;经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位委员会审核,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由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授予学士学位。

第九章 就业情况

第二十九条 嘉庚学院始终坚持从学生角度出发,提供切合学生特点、符合学生需求的指导和服务,已形成就业、创业、国内升学、国外留学多元化协调发展的格局。学校从“工作体系、招聘市场、多元指导、重点帮扶、细致服务”五个层面上深耕细作,在实践中不断探索优化就业工作机制,形成了“一点五面”的就业工作全方位布局。历届毕业生受到用人单位的普遍欢迎,历年就业率均在96%以上。在福建省教育评估研究中心发布的《福建省本科高校毕业生竞争力报告》中,嘉庚学院名列前茅:在月薪调查项中,嘉庚学院位列“福建省本科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毕业五年月薪”第一名;在“福建省本科综合类高校毕业五年月薪”排名中,嘉庚学院位列第四;在“福建全省本科综合高校总监级别占比”排名中,位列第二名。

第十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招生录取期间,厦门大学嘉庚学院设立举报、投诉*(*:0596- 6288720)。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本章程若有与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二条 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 (教育网) , (公网)
通信地址:福建省·招商局漳州开发区厦门大学漳州校区嘉庚学院 邮编: 363105
联系*: 0596-6288416
传  真: 0596-6288814
电子邮箱: admissions@xujc.com
咨询QQ: 651042041
招生网站(WEB&WAP):
新浪微博: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招生办
微 信 号: xujc_zsb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由嘉庚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兰州大学2020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公布,5月10日起开始...

日前,兰州大学2020年强基计划招生正式启动,报名时间2020年5月10日至5月30日。详细安排如下:

招生计划:120名

招生专业

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汉语言文学(古文字学)、历史学6个专业逗答洞。具体科类及科目要求如下:

报名条件

在我校安排强基计划招生的省份,符合202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并有志于将来从事相关领域科学技术工作的举渣优秀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报名。申请报名考生分为以下两类:第一类:高考成绩优异的考生相关科目高考成绩均达到相应专业的最低要求,高考总成绩达到本科一批控制线(不划定本科一批控制线的省份,参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相关划线标准执行,高考总成绩不含加分),且考生选考科目或科类与我校要求相匹配。第二类: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高中阶段在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中获得全国决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的考生,高考总成绩达到本科一批控制线(不划定本科一批控制线的省份,参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相关划线标准执行,高考总成绩不含加分),且考生选考科目(或科类)与我校要求相匹配。

报名时间

2020年5月10日至5月30日

报名方式

申请填报我校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强基计划报名系统(网址: .cn/jcxkzs/sch/10730 ),按报名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填报要求如下:1.考生只能填报一所试点高校。2.考生只能填报一个专业,且考生选考科目或科类须符合相关专业要求。

报名材料要求

考生须在网上报名系统中完整填写。

入围校考办法

对于报名材料齐全的第一类考生,以不超过我校强基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数的三倍为原则,按照高考总成绩(不含加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入围名单并公示入围标准。对于第二类考生,达到相应高考成绩要求,并且报名材料齐全,即可入围校考。

考核确认

申请考生须于限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 .cn/jcxkzs/sch/10730 ) 查看入围名单及我校考核安排。

考核办法

入围考生须按时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和体育素质测试,考核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具体考核方式、时间、地点以报名系统内公布的为准。面试不接受缓考和山枯免考申请,体育测试不接受缓考申请。1.面试:主要考查学生的学科专业能力、创新潜质以及综合素质等。根据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和面试情况综合评价给出面试成绩。2.体育素质测试方案及成绩使用方法:体育测试内容:(1)实心球投掷。(2)坐位体前屈。(3)立定跳远。免考申请说明:学生因残疾原因无法参加体育测试的,须填写《免予执行兰州大学体育测试申请表》(以下简称《免体测申请表》,见附件),并提供三级甲等医院医学证明(或残疾证明)。考生本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免体测申请表》原件和三级甲等医院医学证明(或残疾证明)原件于面试前一天到我校进行现场核验,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免予体育测试并视为合格。成绩使用办法:除经兰州大学核准免予执行体育测试的情况外,体育测试不合格者及未参加体育测试的,均视为报考无效。3.高校考核成绩折算办法:对参加考核的考生,面试成绩和体育素质测试均合格者,根据以下公式计算考生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高考总成绩/高考满分值)×85+(面试成绩/面试满分值)×15 。

录取办法

根据考生填报志愿和在相关省份强基计划的招生名额,依据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对面试成绩和体育素质测试均合格者,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体育素质测试成绩。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并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办理录取手续。我校将于限定时间内在报名系统( .cn/jcxkzs/sch/10730 )公布录取信息并公示录取标准。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区、市)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区、市)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

咨询方式

本科招生咨询*:0931-5196678、0931-8912116本科招生咨询电子邮箱:zsb@lzu.edu.cn兰州大学主页: 兰州大学本科招生网: 阳光高考信息平台: .cn

其他说明

兰州大学普通本科招生有关的信息以兰州大学本科招生网( )和阳光高考信息平台( .cn )发布的为准。兰州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由兰州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未委托任何其他机构或个人开展考试招生有关的工作,不举办且不授权任何其他机构或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活动。需要了解强基计划等招生考试相关信息的考生和家长,请通过兰州大学招生办公室官方发布的咨询方式进行咨询。

上海大学2020年春季高考招生简章(更新版)

一、院校全称
上海大学
二、就读校址
宝山校区地址为上海市宝山区上大路99号;
嘉定校区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区城中路20号。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录取新生就读校区为宝山校区,工商管理专业(中外合作办学)录取新生就读校区为嘉定校区。
三、层次
■本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
上海大学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大学的本科毕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我校本科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我校本科招生工作;招生与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我校本科招生的日常管理工作。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2020年我校春季考试招生专业为:
专业
层次
学制
计划数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本科
4年
30人
工商管理
(中外合作办学)
本科
4年
40人
无男女比例限制;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色盲不宜。
八、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九、选拔对象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9〕43号)关于春季考试招生报名条件规定的考生可报考我校2020年春季考试招生。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我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十一、自主测试办法
鉴于目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最新情况,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慎重研究决定,报经主管部门批准,对我校2020年春季招生办法予以调整,由于疫情期间,无法进行院校自主测试,对填报我校春招志愿的考生,资格审核合格后,院校自主测试成绩均以150分计入,最终以“统一文化考试成绩+院校自主测试成绩”的总拦薯扮分从高到低排序作为春招的依据,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录取。
(1)3月9日-10日,统一文化考试成绩总分达到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志愿填报最低控制线的考生通过“上海招考热线”网站( )填报志愿。根据相关规定,应届考生7门科目(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信息科技)的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须全部合格。
(2)3月12日,学校将同一专业志愿考生的统一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不超过各专业招生计划数的1.5倍划定各专业入围资格线(末位同分处理,按照《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19〕41号)相关规定执行),并向社会公布。
(3)3月13日-3月22 日,学校对入围考生进行录取资格审核,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由学校通过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获取,无需考生提供。若考生无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请务必于3月17日前将本人高中阶段各类获奖证书(扫描或拍照)及其他相关材料(如个人自我介绍等)等材料电子版(扫描、拍照、文档均可)上传至我校邮箱(地址:zbb@oa.shu.edu.cn)。
(4)3月23日-30日,学校公布录取资格审核结果,同时公示预录取和候补录取资格考生名单。录取资格审核通过考生方可参加录取排序(录取资格审核办法将于3月9日予以公布)。
十二、录取规则
(1)加分政策: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试点方案〉的通知》(沪教委学〔2019〕54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2)春考总分组成:作为录取依据的春考总分(满分600分)=统一文化考试手埋成绩(满分450分)+自主测试成绩(满分150分)。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学校自主测试成绩均以150分计入。
(3)预录取及候补录取规则:同一专业志愿考简灶生按春考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春考总分相同依次比较数学、外语、语文),按各专业招生计划的100%公布预录取考生名单,按各专业招生计划的30%顺位公布候补录取考生名单。3月31日-4月2日,预录取、候补录取考生在网上进行专业信息登记,相关专业信息登记程序按市教育考试院有关实施办法执行。
(4)正式录取:按规定完成各项手续的预录取考生,由我校发放录取通知书,正式录取。
十三、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 (沪价行〔2000〕第120号);
工商管理专业(中外合作办学)每生每学年30000元 (沪教委财〔2017〕57号)。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1200元(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沪教委财〔2012〕118号)
十四、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还可按规定申请集经济帮扶、能力提升、视野拓展为一体的发展性资助。学校设立校长奖学金以及教育类、体育类、艺术类等奖学金,各学院还设立奖助学金。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
我校春季考试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举报*:66132857
十六、网址及联系*
学校官网:
本科招生网:
咨询*:66134148 (接听时间:工作日8:30-11:00,13:00-16:3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十七、其他须知
春季考试招生预录取考生(含列入候补录取资格名单并最终被预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9〕43号)规定的其他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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