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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所有警察院校排名表 2019下半年四川眉山市公安机关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公告...

更新:2023年10月31日 14:39 大学路

今天,大学路小编为关注大学排名的同学们准备了全国所有警察院校排名表,下面一起来看一下吧。全国所有警察院校排名表 2019下半年四川眉山市公安机关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公告...

2019下半年四川眉山市公安机关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四川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公安厅批准,我市公安机关2019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1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录对象、范围及报考条件

(一)考录对象和范围

考录对象为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不予录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

考录职位面向全国。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年龄在18—30周岁(1988年9月18日-2001年9月18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报考法医职位的,不超过35周岁(即1983年9月18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有关回避的规定;

8.符合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

4.在职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

5.现役军人;

6.2020年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的非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7.受过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8.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9.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10.配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或者在境内外从事*我国政权活动的;

11.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录单位及名额

共考录19名。招考单位及名额、职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见《2019年下半年眉山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安机关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表》。

三、排序方式

报考录用名额2人及以上的职位,按总成绩排名和录用名额,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本人依次选择工作单位。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18日至2019年9月24日18:00,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凯兄会保障厅网站( )首页“人事考试”专栏。

资格审查由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市公安局具体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历中失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选择职位。报考人员登陆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本公告等信息,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职位。报考人员应使用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专业条件主要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专业目录名称为依据,目录中没有的专业主要以公告中公布的专业名称为依据,请报考者认真对照选择(低学历专业符合报考条件的,高学历相同专业符合报考同一职位条件)。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填写《2019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上传本人近期(近3个月内)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即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查询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查结果。盯烂袭报考人员请于2019年9月18日至2019年9月25日18:00期间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查。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查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2019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考生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在工作时间拨打本公告中的咨询*。

(二)确认缴费

经初审合格且照片审查合格的考生,须于2019年9月18日至2019年9月26日18:00登陆到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三)职位调整

笔试报名人数(指缴费成功人数)与职位录用计划之比一般不得低于5: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市委组织部根据报名情况,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并公告。被取消录用计划的职位,由四川人事考试网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或由市委组织部征得考生同意后将其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本市公安机关其他职位。职位调整时间为2019年10月8日至2019年10月11日,职位调整的有关情况将及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和眉山人事考试网( .cn )上公告。

(四)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和照片质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确认缴费的报考人员,请务必于2019年11月4日至2019年11月8日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考试及资格复审

考试分为笔试、心理素质测试、面试和体能测评。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7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30%。

心理素质测试和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实行合格制。

(一)笔试科目及分值

警务技术类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各占50%;执法勤务类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专业科目》,各占笔试总成绩的40%、30%、30%。

(二)加分项目

1.被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一级或二级英雄模范称号、革命烈士、在执行任务中因公牺牲、因战或因公致残被评为六级及以上伤残的公安民警的子女,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公安民警的子女,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

2.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公安警察院校毕业生,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

3.“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在报考“5·12汶川地震”重灾区机关公务员时,受到省委、省*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报考省内其他地区公务员时,受到省委、省*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

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报考“4·20芦山地震”重灾区机关公务员时,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报考省内其他地区公务员时,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

同时符合抗震救灾表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加分规定加分。

考生折合后加分总分值不超过5分。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2019年11月11日前将准考证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和本人联系*送交市公安局政治部干部人事处(4楼403室)审核。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考生本人必须亲自提交加分材料,不能委托他人代交材料。

(三)笔试安排

笔试定于2019年11月9日至2019年11月10日进行(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心理素质测试于2019年11月9日采取笔试方式进行,测试结果与笔试成绩同时公布。心理素质测试未达合格标准的,不进入下一考录程序。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四)成绩查询

笔试各科成绩于2019年12月中旬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公布,笔试折合总成绩和职位排名于2019年12月下旬在眉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五)资格复审及面试

根据考生的笔试折合总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资格复审,笔试有缺考科目者、心理素质测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于2019年12月31日前在眉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比例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将参加笔试且心理素质测试合格者全部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在眉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考生应按公告要求,携带《2019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报考信息表》一份(贴上照片)、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手续的原件和复印件等,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凡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及面试资格。

另外,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者学生证上未详细载明专业、学制等情况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制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2.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3.公安机关、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4.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可登录中国留学网( ),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5.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后,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笔试有缺考科目者、心理素质测试不合格者不得递补)。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的有关事项将在眉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凡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递补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递补资格复审。

(六)面试

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凭本人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同时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面试时间暂定为2020年1月10日至2020年1月12日。面试由市委组织部和市公安局共同组织实施。面试具体事项在眉山人事考试网上另行通知。

(七)体能测评

参加面试的考生均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体能测评由市委组织部、市公安局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规定组织实施。体能测评不合格、缺考和在体能测评中自动放弃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录用环节。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年龄按本人体能测评的当日计算。

体能测评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将在眉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八)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折合总成绩+面试成绩×30%(成绩均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

面试和体能测评后,在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招录职位及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折合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折合总成绩相同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有关事项将在眉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对实际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比例的职位,进入体检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全省本次公开招警达到比例的职位拟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六、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体检由市委组织部和市公安局共同组织实施,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复检。体检结论及相关事项将在眉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后,可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将在眉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有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录机关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由市委组织部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二)考察

考察由市委组织部、市公安局按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组织实施。考察出现的缺额,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后可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将在眉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三)公示

拟录用人员确定后,在眉山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准考证号、拟录用职位、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和监督举报*,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公示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录用审批

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无问题者,由市公安局进行审核,报市委组织部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其中,此前已报考其他机关,因未获录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招考的考生,在本次录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录用为公务员(以招考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的,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考录,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

被录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并记入考生档案。

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招考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本次录用的公务员(人民警察),在招录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考录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有关规定进行,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若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监督*:028-38444444,028-38167598。

九、考生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考从网络报名到考察录用,所有事项均在眉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告,如因考生没有及时看公告而造成失误的,责任由考生自负。资格复审、考察等阶段,请考生保持*畅通。

(二)请考生按要求携带规定证件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能测评、体检等各环节的考录。凡未按要求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社会上出现的培训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十、本公告由*眉山市委组织部、眉山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眉山市公安局028-38167780

2018下半年四川监狱戒毒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四川省委政法委员会、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司法厅、四川省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实施2018年下半年全省监狱戒毒系统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省司法厅网站 发布):

一、招考对象及条件

(一)招考对象:2019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9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人员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录用或不予进入下一考录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

招考对象中“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是指截至2018年11月21日(报名第一日),累计在基层工作的时间已满两周年。基层工作经历指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即具有在县(市、区)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的经历,在各级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读书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年龄在18—30周岁(1987年11月21日至2000年11月21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以及报考狱医(医生)、心理矫正职位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2年11月21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招录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有关回避的规定。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配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或者在境内外从事*我国政权活动的;

3.在公务员招考中高消绝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

5.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

8.法戚姿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录单位及名额

阿坝监狱5名,巴中监狱8名,成都病犯监狱5名,成都女子监狱9名,崇州监狱13名,川北监狱26名,川东监狱7名,川西监狱15名,川中监狱6名,达州监狱32名,大英监狱7名,德阳监狱18名,甘孜监狱15名,广元监狱29名,汉王山监狱12名,嘉陵监狱7名,嘉州监狱18名,金堂监狱24名,锦江监狱3名,雷马屏监狱25名,凉山监狱20名,眉州监狱14名,绵阳监狱20名,内江监狱20名,攀西监狱36名,荞窝监狱40名,邛崃监狱7名,省女子监狱30名,雅安监狱22名,宜宾监狱30名,邑州监狱35名,自贡监狱42名。省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10名,省雅安强制隔离戒毒所8名,省内江强制隔离戒毒所10名,省西昌强制隔离戒毒所9名,省盐源强制隔离戒毒所12名,省广安强制隔离戒毒所3名,省成都病残人员强制隔离戒毒所3名。

招考职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见《2018年下半年全省监狱戒毒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表》。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8年11月21日至27日上午8:00,报名网站为四川人事考试网( )。资格审查工作由招录机关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11月22日至26日每日上午10:00在报名网站公布各职位缴费人数统计情况。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选择职位。报考人员登陆报名网站,认真桥举阅读“公告”、“公招职位表”,了解基本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职位。报考人员应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号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部门中的一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填写《2018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令第30号)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11月21日至28日上午8:00前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2018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职位。

(二)确认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且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须于11月29日上午8:00前登陆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下列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于11月28日前的工作日到四川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成都市三槐树路2号)递交减免笔试考务费申请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

1.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

2.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出具的贫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

(三)职位调整

笔试报名人数与职位录用计划之比一般不得低于5:1,外语及少数民族语言翻译、心理矫正、信息通信、医学等监狱戒毒系统急需、专业性强的职位,单位驻地纳入艰苦边远地区考录政策实施范围县(市、区)的职位,放宽到3:1。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并公告。被取消录用计划的职位,由四川人事考试网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或由招录机关征得考生同意后将其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本系统其他职位。

(四)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和照片质量合格并成功完成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人员,请于12月18日至21日登*川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及资格复审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

(一)笔试

1.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每科卷面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8年12月23日(星期日),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加分:

(1)在“5·12”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在报考“5·12”汶川特大地震重灾区机关公务员时,受到县(市、区)、市(州)党委、*和市(州)机关、省级机关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受到省委、省*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报考省内其他地区公务员时,受到县(市、区)、市(州)党委、*和市(州)机关、省级机关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受到省委、省*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

“5·12”汶川特大地震重灾区指:汶川县、北川羌族自治县、绵竹市、什邡市、青川县、茂县、安县、都江堰市、平武县、彭州市、理县、江油市、广元市利州区、广元市朝天区、广元市昭化区、旺苍县、梓潼县、绵阳市游仙区、德阳市旌阳区、小金县、绵阳市涪城区、罗江县、黑水县、崇州市、剑阁县、三台县、阆中市、盐亭县、松潘县、苍溪县、芦山县、中江县、大邑县、宝兴县、南江县、广汉市、汉源县、石棉县、九寨沟县。

在“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报考“4·20”芦山强烈地震重灾区机关公务员时,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报考省内其他地区公务员时,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

“4·20”芦山强烈地震重灾区指:芦山县、雅安市雨城区、天全县、雅安市名山区、荥经县、宝兴县,邛崃市的高何镇、天台山镇、道佐乡、火井镇、南宝乡、夹关镇。

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加分规定加分。

(2)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单位驻地在甘孜州、阿坝州、凉山州和少数民族自治县职位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

(3)被授予全国司法行政系统一级或二级英雄模范称号、革命烈士、在执行任务中因公牺牲、因战或因公致残被评为六级及以上伤残的司法行政系统干警的子女,在其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司法行政系统干警的子女、荣立个人一等功的警察院校毕业生,在其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

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折合后加分总分值不超过5分。

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12月25日前将准考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符合规定〈1〉的考生持立功受奖证书或表彰决定文件;符合规定〈2〉的考生持身份证、户口薄或户籍证明;符合规定〈3〉的考生持表彰证书或表彰决定、伤残等级证书和亲属关系证明等)和本人联系*,对应送四川省监狱局(地址:成都市滨江中路1号)、四川省戒毒局(地址:成都市蜀通街90号)进行加分资格确认。未按时报送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

4.成绩查询:笔试各科成绩于2019年1月下旬在四川人事考试网( )上公布。阅卷工作采用自动化系统处理分数,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受理考生查分申请,对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应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川人事考试网提交申请,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公布。笔试折合总成绩和职位排名由招录机关公布。

笔试折合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5% +《申论》成绩×35% +笔试加分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省监狱局、省戒毒局负责。根据考生的笔试折合总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资格复审名单。招考单位采取张榜公布或网上公告的方式公布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考生须携带《2018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一份(贴上照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和招录机关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其中:

1. 2019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等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

2.企事业单位试用期(见习期)未满的工作人员,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3. 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可登录中国留学网( ),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4. 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复审合格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复审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三)面试

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凭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和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同时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面试时间暂定为2019年3月2日至4日。面试具体事项由省监狱局、省戒毒局另行通知。

(四)体能测评

所有面试人员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和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执行。

体能测评在具备条件的地点全封闭进行。体能测评的具体时间、地点,由省监狱局、省戒毒局通知考生。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分组年龄按本人体能测评的当日日期计算。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体能测评不合格,不予进入下一考录环节。

(五)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折合总成绩+面试成绩×30%。

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折合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折合总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确定名次。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面试达到开考比例职位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五、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体检由招录机关组织实施,在省确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按照

2018下半年四川甘孜州公安机关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公安厅同意,甘孜州公安机关2018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14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及名额

共148名,其中公安特警132名、普警16名。具体职位情况见《2018年下半年甘孜州公安机关考试录用人民警察职位情况表》。

二、招考对象和范围

招考对象:2019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9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录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

招考范围:报考所有职位的人员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户籍不限,本科学历户籍限本省常住户口或生源地,大专及以下学历限本州常住户口或生源地。甘孜州藉退役士兵或在甘孜州服役2年以上的退役士兵报考相应职位不限户籍。

三、招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5.符合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符合招录人民警察规定的政治条件。

(二)年龄条件

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87年11月21日至2000年11月21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报考法医职位的,不超过35周岁(1982年11月21日至2000年11月21日期间出生)。报考特警的人员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92年11月21日至2000年11月21日期间出生)。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8年11月21日(报名第一日)。

(三)身体条件

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

(四)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同时在考察过程中一经发现考察结论确定为不合格。

1.参与、支持、资助民族分纯让 裂活动的,参与和支持打、砸、抢、烧等违法活动的,包庇、窝藏、纵容各类违法人员的,捏造、散布破坏社会稳定谣言和虚假信息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 产 党党籍、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在高等教育期间被开除学籍、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3.曾参与或支持色 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或者曾参加过涉黑涉恶、黄赌毒违法犯罪团伙,或者参加过邪教非法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作出过认定或处理的;

4.被公安机关采取过刑事强制措施、曾受过刑事处罚、构成犯罪不起诉或免予刑事处罚、收容教养、收容教育、劳动教养、司法拘留、近5年曾受过行政拘留的;

5.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和政审,录用后可能对人民警察队伍忠诚可靠有危害的;

6.考察对象的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应当拥护中国共 产 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历史清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宜录用为人民警察:

(1)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中有曾被判处死刑或因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刑,或者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正在监所服刑、监外执行(含保外就医)的;

(2)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中有因严重政治错误或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罪正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或者有邪教组织的骨干分子且顽固不化、继续坚持错误立场的;

(3)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中有证据证明在国(境)外从事陪裤物*我国政权活动的。

7.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8.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9.其他原因不适合从事人民警察工作的;

10.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11.现役军人。

(五)报考人员必须在资格复审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等有关证书。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考试采用网络报名。网络报名工作由省人社厅统一组织。报考地方公安机关的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由州公安局负责芦液。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

(一)网络报名

网络报名时间为2018年11月21日至11月27日上午8:00,报名网站为四川人事考试网(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职位。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公招职位情况表”等,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特别是报考条件,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机关和职位。报考人员应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号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填写《2018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报考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18年11月21日至11月28日上午8:00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2018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职位。考生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向招录机关咨询。

(二)网上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且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须于2018年11月21日至11月29日上午8:00前登陆报名网站缴费,确认参加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不能参加考试。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下列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于11月21日至11月28日的工作日到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地址:康定市沿河西路农牧科技大楼7楼)递交减免笔试考务费申请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

1、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扶贫办(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出具的贫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2.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3.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4.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父母双亡证明、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

(三)职位调整

笔试报名人数与职位录用名额之比不得低于3: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州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并公告。被取消录用计划的职位,由四川人事考试网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或由州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征得考生同意后将其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我州本次招录人民警察的其他职位。职位调整时间为11月30日至12月4日,职位调整公告由甘孜人事考试网予以公告。

(四)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和照片质量合格并成功完成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人员,请于2018年12月18日至12月21日登*川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打印准考证应打印多份备用。为避免系统繁忙,考生应按要求尽早打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考试科目及分值计算

考试分为笔试、心理素质测试、面试和体能测评,报考特警职位的还须加试专业测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除特警职位外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报考特警职位还需加试专业测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专业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心理素质测试和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实行合格制。心理素质测试未达合格标准的,不进入下一考录程序。

(一)笔试科目及分值

综合管理类职位和警务技术类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各占笔试总成绩的50%;

执法勤务类职位(含特警)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专业科目》,各占笔试总成绩的40%、30%、30%。

笔试时间为2018年12月22日至23日进行(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公共科目笔试于12月23日进行;公安专业科目笔试于12月22日下午进行。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心理素质测试于2018年12月23日采取笔试方式进行。

特警职位专业测试时间原则上安排2018年12月24日至25日,相关事项另行公告。

(二)加分项目及规定

1. 少数民族考生可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

加分方式:凡符合少数民族加分规定的人员,不需持相关证件到现场登记加分,由系统按考生填报的族别自动甄别后进行加分。考生应认真、如实填写族别,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错填误填族别的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

2.被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一级或二级英雄模范称号、革命烈士、在执行任务中因公牺牲、因战或因公致残被评为六级及以上伤残的公安民警的子女,在其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公安民警的子女,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

3.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公安警察院校毕业生,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

4.“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在报考“5.12汶川地震”重灾区机关公务员时,受到省委、省*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报考省内其他地区公务员时,受到省委、省*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

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报考“4.20芦山地震”重灾区机关公务员时,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报考省内其他地区公务员时,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

同时符合上述抗震救灾表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加分规定加分。

考生折合后加分总分值不超过5分。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于2018年12月25日前将准考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送交甘孜州公安局初审,汇总后于12月26日前将符合加分条件人员的加分情况清单报送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六、笔试成绩及心理素质测试结果公布

笔试公共科目成绩于2019年1月中旬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公布。笔试折合总成绩和职位排名于由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甘孜人事网( )上公布。

所有参考人员均进行心理素质测试。测试结果与笔试成绩同时公布。心理素质测试合格的,方可进入下一考录环节。

七、资格复审及面试

(一)资格复审

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甘孜州公安局根据考生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特警含专业测试成绩)按录用名额的3倍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资格复审,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由甘孜人事考试网公布。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比例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将参加笔试(特警含专业测试)且心理素质测试合格者全部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甘孜州公安局于2019年2月28日前完成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应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特警含专业测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人员名单将在甘孜人事考试网上公告。

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2018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报考信息表》一份(贴上照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或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等,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其中:

1. 2019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

2.已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3.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要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递交材料地点:成都市草市街2号5楼四川省人民*政务服务中心四川省人社厅窗口,咨询*:86920616)。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留学网( )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4. 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二)面试

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凭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和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同时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面试时间暂定为2019年3月2日至4日。面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八、体能测评

参加了面试的考生均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公安局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规定,在面试后3日内组织实施。

体能测评在具备条件的地点全封闭进行。体能测评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分组年龄按本人体能测评的当日计算。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予进入下一考录环节。

九、体检

面试和体能测评结束后,在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折合后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录用职位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特警职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特警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特警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其他警察职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 笔试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

对实际面试人员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比例的职位,进入体检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全省本次招警达到比例的职位拟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体检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公安局组织实施,在州确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

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和《关于公安机关看守所狱医职位录用体检视力项目执行标准的复函》(国公综函〔2013〕2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考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其中报考26180123、26180125、26180127、26180134职位的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中矫正视力标准。

招录机关或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规定不复检的项目不予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且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按前述规定确定名次),递补只进行一次。

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有串通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并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十、考察

招录机关对体检合格人员的德才表现进行全面考察,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

考察不合格或考察期间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经州公务员主管部门核准,招录机关应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且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按前述规定确定名次),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考察出现的缺额,依次递补一次。

考察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公安局按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及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十一、公示

确定拟录用人员后,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准考证号、拟录用职位、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和监督举报*。公示期限为7天。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反映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公示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十二、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经公示合格者,由人事部门按规定办理录用审批手续。

被录用人员凭录用通知办理有关手续,按照单位通知的时间报到。

已报考省内其他机关,因未获录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招警的考生,在本次录用审批手续办理前已被其他机关录用为公务员的(以用人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考录,本次招考的单位不予录用。

(二)新录用的人民警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招录机关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评授警衔。试用期间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非公安警察院校毕业的新录用人员须接受公安民警初任培训,培训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录用。

(三)最低服务年限

新录用的人民警察(特警职位除外)最低服务年限应当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特警最低服务年限按有关政策执行,服务期满方可进行转岗。

十三、纪律与监督

本次考录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四川省考试录用国家公务员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0836-2822498(甘孜州纪委派驻州委组织部纪检组)。

本公告由*甘孜州委组织部、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甘孜州公安局负责解释。

相关事项提示:

1. 招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在甘孜人事考试网( )上公告。

2. 根据《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规定,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责令改正、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录用、五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等相应处理。违纪情节严重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公务员考试机构向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学校)通报,追究其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 请考生网上报名时留下两种联系方式(*和固定*),特别是报名、资格审查和面试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4.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专业测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5.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政策咨询*:0836-2878069、2835269

技术咨询*:028-86740101、86740202、86740303

附: 《2018年下半年甘孜州公安机关考试录用人民警察职位情况表》

女生考哪种警察好

1、内勤民警

这部分岗位,在每年的省考中有很大一部分岗位,在每年的警校毕业生中,也有一部分会被分配到当地派出所从事户籍相关的键轿圆工作。

2、交警

目前来看,交警也许和以往不同,因为现在交警基本上不用上路全靠监控拍摄违章,相对来说大大的减少了外勤的力度,因此很多女性愿意报考交警这个岗位。

3、狱警

女子监狱人民警察大概是定向招录女性警察最多的岗位,工作内容主要以对戒毒人员管理教育为主。这部分警察一大部分针对公安院校监狱学的考生定向招录。

4、刑侦警察

刑侦警察队伍中也有女警英姿飒爽的身影。但是,相当刑侦女警,大部分情况需要专科出身,这样稿塌才有充分的理论和实战经验来处理出境过程中的种种情况。因此这部分女警一般都出身于公安院校。

5、政法干警

女性对这种职位的选择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了解公安干警的具体工作内容,做出自己的选择。而检察院、法院和司法系统,对性别的要求限制较少,女性可以选择的职位较多,而工作内容也符合女性的工作特点,建议女性考生可以选择这些系统的职位。

中国警校排名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上榜理由:

1、公安部直属院校,是“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试点高校,被誉为“警校中的清华”;

2、教育层次在所有警校中最全:本、硕、博。涵盖法学、管理学、工学等领域,还设有警务硕士。

3、虽然不是211类院校,但在目前公布的双一流大学里占有B类,尤其在法学方面比较突出。

4、因为学校离公安部近,什么好事都少不了。君不见公安部春晚上一直不会缺少该校师生的影子,而且公安系统大练兵也是选在了“公大”。

中国刑事警官帆蠢学院

上榜理由:

1、公安部直属的本科高等院校。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一起,相当于公安院校中的北大和清华;

2、公安部警犬技术学校挂靠在该校,有着国内最好的警犬技术专业,侦查专业和刑事技术专业,在很多人眼里,中国刑警学院的公安技术类是国内第一;

3、含金量较高,是“中国刑警的最高学府”,被誉为“东方福尔摩斯的摇篮”;

4、《中国刑事警察》杂志加分。

以上就是大学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全国所有警察院校排名表,希望对大家有帮助,了解更多相关资讯请关注大学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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