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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教师招聘院校名单排名 2014年福建省漳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公告 -...

更新:2023年11月06日 09:19 大学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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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福建省厦门城市职业学院教师招聘公告 - 百度...

厦门城市职业学院补充编内教师招聘简章(2014年6月)

根据《厦门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规定》(厦委办[2005]38号)和《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学校补充教师实行公开招聘的意见》(厦教局办[2005]193号),经市教育局同意,厦门城市职业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内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人数、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厦门城市职业学院补充编内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三)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部分考务委托厦门市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评价推荐中心进行。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通过资格初审后不得更改,并以所报考岗位参加考试。

(一)资格条件的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全程,报考人员须确认自己符合简章规定及报考岗位资格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报名办法

报名时间:2014年6月4日—2014年 6月12日(不含节假日),8:30-11:30,15:30-17:30。

报名地点:厦门市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评价推荐中心(地址:厦门市湖滨东路319号C座3楼)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王先生5335759、杨小姐5335752、林小姐5113503

(三)报名材料

报名时应提交报名表(附件3)一式2份,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4张(报名表贴1张,另3张背面书写姓名上交),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1、身份证;

2、岗位要求的学历(位)证书、资格证书、工作经验等相关材料;

3、符合加分优惠政策的相关证明材料。

报名表及报名材料复印件恕不退还。

(四) 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凭报名表和其它相关材料向受委托单位(厦门市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评价推荐中心)报名。受委托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用人单位将根据岗位资格条件组织资格审核小组进行资格审查。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市公务员局再复核为准。

符合岗位条件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相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情况特殊的,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事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方可招聘。

(五)准考证领取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者名单和准考证领取方式将在厦门城市职业学院网站()公布。

四、考试办法

(一)笔试

1、招聘岗位要求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的,当符合条件的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一致的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的报考人员与拟聘用人数比例不超过5:1(含5:1)时,该岗位报考人员免笔试直接参加面试(岗位B08和岗位B09须先参加口语测试)。其它情况所有报考人员均须参加笔试。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卷面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本专业教学设计和专业素养。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安排见准考证。

3、加分规定

(1)从我市应征入伍的普教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服满现役退伍后3年内参加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笔试卷面分加3分。

(2)服务基层毕业生服务期为2年及以上期满考核合格的,笔试卷面分加3分。

服务基层毕业生是指参加我省组织实施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和“服务社区计划”,于报名截止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参加省外组织实施的上述项目、报名截止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福建生源高校毕业生。

(3)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可同时享受加分,加分后总分不设上限。

曾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相应项目的加分。

符合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在现场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①从我市应征入伍的普教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服满现役退伍后3年内参加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户口本、报到证、学历学位证、入伍证和退伍证。

②服务基层毕业生服务期为2年及以上期满考核合格的,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省级有关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服务“三支一扶”、“志愿服务西部”(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和“服务社区”证书及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材料,参加省外组织实施的上述项目的考生,还须提供高中毕业证及本科前户籍所在地证明或户口本。

4.笔试成绩为笔试卷面分与各项加分之和,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将在厦门城市职业学院网站()公告栏公布,届时报考人员可登录学院网站查询笔试成绩等相关信息。

(二)口语测试

岗位B08旅游管理教师(英语教学)、岗位B09商务日语教师(日语教学)需进行口语测试。

口语测试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在统一面试前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口语水平,参加口语测试人员即为参加笔试人员。口语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进行口语测试的岗位,笔试成绩(笔试卷面分与各项加分之和)、口语测试成绩分别乘以50%相加折算成初试综合分进行排名。若岗位为免笔试岗位,初试综合分为口语测试成绩。初试综合总分100分,合格线60分。

(三)面试

从笔试成绩(B08、B09岗位为初试综合分,下同)达到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中按岗位拟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面试测评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按岗位拟聘人数1:1比例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合格成绩不得低于7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综合总分

岗位B08、B09综合总分按初试综合分、面试成绩分别乘以50%后相加折算。其他岗位综合总分按笔试、面试成绩分别乘以50%后相加折算,有免笔试人员参加面试的,综合总分为面试成绩。

综合总分和折算过程的中间数据均采用四舍五入方法取小数点后2位。

五、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和考核人选从笔试、口语测试、面试均合格者中,根据综合总分排名顺序,按与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若综合总分相同的,取面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和考核;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则进行第二轮面试,取面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和考核。

(二)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由学院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医院集中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部分项目,一般安排当日复检或当场复检,要求当日复检或当场复检的项目在体检时告知。体检结果由招聘单位通知,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提出复检,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另行指定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复检时不得告知复检项目。自行到其它医疗单位体检的一律无效。

本次招聘体检按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三)考核。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招聘单位应组织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复核。

(四)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原则上可从本岗位考试成绩均达到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依次递补(仅递补一次)。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资格的,或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因故退出、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综合考虑笔试、面试等情况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市公务员局批准。

六、办理聘用手续

(一)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厦门城市职业学院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用人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情况以及拟聘人员基本情况。

(二)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须于2014年9月30日前提供办理聘用手续的完整资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拟聘人员由市人事部门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后,招聘单位依据《厦门市事业单位聘用制暂行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纳入合同管理。

七、其它事项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现役军人、尚在试用期内的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其他不得报考的人员,不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报考者在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本次考试或聘用资格。

机关、事业单位编内工作人员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名,并于面试前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函原件。

(二)全日制普通教育应届毕业生(以下简称应届毕业生)可持学校出具《就业推荐表》报名,但须于2014年9月30日前提供学历(位)证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或聘用等资格。其他仍在读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不得报名。

本次招考中的应届毕业生是指全日制普通教育2014届毕业生。

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是指经教育部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中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中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普通高等、中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

(三)此次招聘考试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4年)》(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见附件2)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报考者报名时要如实填写(只字不差)所学专业,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境外院校所学专业以学历认证报告上注明的为准。

将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须符合《专业指导目录》中“××类”下所列专业;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须符合所列专业。

将所学专业设置为“XX相关专业”的,“XX相关专业”由用人单位会同主管部门负责认定。

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专业方向”,报考人员须提供学历证或学位证或主干课程学习成绩表或学校证明等有效凭证,由用人单位会同主管部门负责认定。

(四)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位)须是国民教育学历(位),且均为岗位所要求的本专业学历(位)及以上学历(位)。但如果已符合岗位资格条件中最低学历(位)要求而持有岗位专业要求的同级或更高级学历(位)的,也可报考。

(五)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学位)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证明;持自考、函授等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报考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等相关证明。

拥有双学历(位)的报考人员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设置的专业条件的任一学历(位)报考。双学历(位)证书须为国家或福建省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学历(位)(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n、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网站、福建省“双学位”“双专业”毕业生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信息查询平台/sxw_szy上电子注册并可进行查验,或按规定经过学历学位认证)。

上述认证报告(认证书)应于报名时提供(最迟于笔试开考前1天提供),否则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六)招聘单位对拟聘人员的聘用须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原则、根据本单位岗位设置及拟聘人员的具体情况进行。如招聘单位拟聘岗位数量不足或拟聘人员不具备相应岗位聘任资格条件的,可实行高职低聘。

聘用人员的工龄、待遇等计算由市公务员局查阅个人人事档案后,依据相关规定认定。

(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具有XX条件“以上”的,含XX条件。

如: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指具有2年以上(含2年)工作经验。

(八)年龄、工作经历(经验)、户籍、资格证书等相关资历要求计算到报名截止日(2014年6月12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计。

如:年龄要求30岁是指1984年6月12日(含)之后出生的人员。

应届毕业生年龄超过岗位要求年龄的,由市教育局会同市公务员局研究决定。

已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须在现场报名时,提供由证书主管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或提供由具备相应管理权限的职能部门的文件等。

(九)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专业工作经验”,应聘人员须提供养老保险缴费凭证或工资发放表等有效凭证,以及聘用(劳动)合同或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本专业工作的岗位证明等。全日制普通教育毕业生参加经厦门市公务员局核定的职业见习,若从事的工作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工作经验相关,其毕业后的职业见习年限可视同相关工作经验年限。全日制普通教育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验)。

(十)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为“*党员”的,含*预备党员。

(十一) 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是指经社会化考试(评审)等方式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含通过非公有制企业职称评审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有效性由厦门市职改办最终认定。

(十二)招聘的人员应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根据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十三) 聘用人员养老保险执行厦府[2004]178号文件规定。

(十四)已就业的报考人员须于进入考核前由本人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配合招聘单位考察或同意其工作调动或同意其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十五)严格落实回避政策。凡与招聘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用从事人事、财务、监察岗位工作,也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必须实行公务回避。

(十六)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厦门城市职业学院纪检监察部门(*:5909027)实施监督。

(十七)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

(十八)有关考试信息将通过厦门城市职业学院网站()予以发布,请报考者及时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上述解释、规定仅适用于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本考试简章相关规定及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会同市公务员局负责解释。情况确实特殊的,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经主管部门报市公务员局召集相关部门研究或请示上级后作出决定。

联系*:0592-5909095 联系人:杨老师

附件:1、 厦门城市职业学院补充编内教师岗位信息表(2014年6月).xls

2 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4年) .doc

3 报名表 .doc

厦门城市职业学院

2014 年6月4日

2021年福建教师招聘考试最低学历要求?

一般来说,福建教师招聘考试最低学历要求是全日制大专,现在大部分需要本科及以上学历。

具体的可以参考一下2020年厦门教师招聘岗位条件:

岗位条件分为四类:第一类为幼儿园教学岗位,第二类为小学教学岗位,第三类为普通中学和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学岗位,第四类为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学岗位。

1.幼儿园教学岗位

符合基本条件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全日制普通教育幼教专业(含学前教育、儿童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及以下。

(2)具备一级教师(幼儿园高级)及以上职称,年龄40周岁及以下,第一学历须是全日制普通教育幼教专业(含学前教育、儿童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

①县(区)级及以上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拔尖人才、专家型教师;

②参加教育行政部门或所属教育教学研究部门举办的教学技能大赛、课堂教学创新大赛、优质课比赛、教学基本功比赛获得县(区)级三等奖及以上。

(3)驻厦部队随军家属,具备幼儿园教师职称,年龄45周岁及以下。

(4)本市户籍或配偶户籍在本市,取得幼儿园教师职称且仍在幼儿园(含早教中心)任教,年龄40周岁及以下。

2.小学教学岗位

符合基本条件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报考:

(1)2020届全日制普通教育本科毕业生,年龄30周岁及以下。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年龄35周岁及以下。

(3)具备二级教师(中学二级、小学一级)职称,年龄35周岁及以下或具备一级教师(中学一级、小学高级)及以上职称,年龄40周岁及以下,全日制普通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

①县(区)级及以上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拔尖人才、专家型教师;

②参加教育行政部门或所属教育教学研究部门举办的教学技能大赛、课堂教学创新大赛、优质课比赛、教学基本功比赛获得县(区)级三等奖及以上。

(4)驻厦部队随军家属,具备教师类职称,年龄45周岁及以下。

(5)本市户籍,年龄35周岁及以下,学历需满足以下要求之一:

①师范类大专及以上;

②非师范类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第一学历须是全日制普通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

③原厦门师范学校(普师)中专毕业后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

(6)本市户籍或配偶户籍在本市,具备中级教师及以上职称,年龄45周岁及以下,第一学历须是全日制普通教育中专及以上学历。

3.普通中学和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学岗位

符合基本条件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报考:

(1)2020届全日制普通教育本科毕业生,年龄30周岁及以下。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年龄35周岁及以下。

(3)具备二级教师(中学二级)职称且年龄35周岁及以下或具备一级教师(中学一级)及以上职称且年龄40周岁及以下,全日制普通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

①县(区)级及以上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拔尖人才、专家型教师;

②参加教育行政部门或所属教育教学研究部门举办的教学技能大赛、课堂教学创新大赛、优质课比赛、教学基本功比赛获得县(区)级三等奖及以上。

(4)驻厦部队随军家属,具备教师类职称,年龄45周岁及以下。

(5)本市户籍,全日制普通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及以下。

(6)本市户籍或配偶户籍在本市,具备中级教师及以上职称,年龄45周岁及以下,第一学历须是全日制普通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

4.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学岗位

符合基本条件的人员,同时应符合招聘岗位设置的资格条件

基本条件:

1.持有普通话测试等级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

2.持有教师从业资格证书;

3.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注: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的报考条件请以2021年最新发布的考试公告为准。

可以看到大部分的学历要求师范类大专及以上;非师范类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第一学历须是全日制普通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

2015年福建石狮市教师招聘300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以及《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5]1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学校师资需求情况,经研究并报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组织2015年石狮市公开招聘公办教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资格要求

本次计划教师招聘300人,其中:中职学校教师8人、特殊教育教师2人、中学教师70人、小学教师170人、幼儿教师50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要求等详见《石狮市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身体条件要求;

5.持有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其中,报考中学教师须持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以报考鹏山工贸学校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平面设计专业、服装设计专业以及学前教育专业舞蹈教师等4个岗位,但须在一年试用期满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6.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在1984年3月15日至年1997年3月15日之间出生),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石狮市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的要求为准;

7.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特别说明: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②石狮市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含试用期)的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二)具体条件及要求

1.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历,是指考生通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于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且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的高等院校,并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业后所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留学归国人员、香港或澳门地区学习人员以及取得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相关学历的人员,其学历认定按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岗位要求的“师范类院校学历”是指师范类专业毕业生(不含师范类院校非师专业毕业生)。

2.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所学专业与所列专业一致者方可报考;专业要求中的“××类”,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5年)中“××类”所列专业的人员方可报考。报考者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署的专业为准。

3.以下人员视为符合福建省户籍条件要求:(1)2015年3月15日前取得福建省常住户口;(2)福建省内高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3)高考生源地或籍贯为福建省的报考者;(4)2015年3月15日前取得《福建省泉州市居住证》,且现在泉州地区实际居住的流动人口视同具备相应户籍条件(<居住证>须在有效期内,并附居住所在地所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

三、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根据闽教人[2013]12号文件精神,教师招聘工作笔试由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组织,报考人员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进行报名(网址:,数字服务大厅-教师招聘考试),报名时间全省统一为:2015年3月30日8:00(系统开启)- 4月5日17:30(系统关闭),报考者应在规定时间内上网报名和缴费。应聘者应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有关注意事项,按要求报名,并在“应聘考生岗位备注”注明报名岗位的岗位代码(如“岗位代码:01”)。

(二)报考资格审查。在网上报名期间,由石狮市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人负责应聘者政策咨询,并依照招聘条件和要求,及时通过网络进行应聘者资格初审。咨询*:0595-88767782。进入面试和考核阶段时,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结果为准。报考者可上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未通过的,网络银行将退还报名费。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应聘者仅可报考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考生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联系方式、报名岗位代码应准确无误,因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考生负责。

四、加分手续办理

符合省、市有关事业单位笔试加分政策规定的考生应于报名结束后、笔试开始前的上班时间至石狮市教育局办理加分申请手续。申请加分所需材料等具体事宜将在石狮教育信息网()另行发布,请相关人员及时予以关注。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包括:

(1)符合原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福建省人民*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士兵优待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13】87号)规定的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等。

(2)符合《福建省公务员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福建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规定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高校毕业生。

(3)参加由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统一组织的“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并符合《*泉州市委办公室 泉州市人民*办公室关于实施“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的意见》(泉委办[2007]68号)规定的服务期满三年且考核合格的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

特别说明:(1)曾通过享受各类优惠政策待遇被录(聘)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各类考生,不享受加分优惠政策;(2)除闽人发〔2006〕10号、闽政办【2013】87号规定可以累加计算的加分项目外,考生若同时具备多项不同加分资格条件的,取加分分值较高的项目予以加分。

加分人员名单将在石狮教育信息网公示。加分分值计入考生折算成百分制后的笔试成绩,考生笔试成绩及排名以加分后为准。

五、考试

除鹏山工贸学校职业教育岗位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考试方式外,其余岗位仅进行笔试(不面试)。

(一)笔试

4月26日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笔试。

1.笔试内容:具体笔试科目、时间、地点、内容、形式及成绩计算办法以福建省教育厅相关文件及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为准。其中,报考石狮市鹏山工贸学校岗位的考生笔试科目为“中小学教育综合知识”。

2.笔试成绩计算和排序:

(1)笔试成绩等于折算百分制后的笔试卷面成绩加上加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数四舍五入)。

(2)中小学体育、音乐、美术、鹏山工贸学校职业教育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线为50分,其他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未达到笔试成绩合格线者不予聘用。

(3)若同一岗位2个及以上报考者笔试成绩相同,报考者名次按笔试卷面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若笔试成绩、笔试卷面成绩均相同,按笔试专业知识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3.成绩查询:笔试卷面成绩于5月16日前由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向社会公布。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人选的确定:在笔试成绩合格线上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资格复审人选。其中中小学、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教师岗位的报考者根据岗位招聘数确定资格复审人选,鹏山工贸学校职业教育岗位按照岗位招聘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

因报考者弃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的,根据空缺数在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若资格复审最后一个名额出现报考者成绩排序并列情况的,均确定为资格复审人选,其中无需面试岗位的报考者,由石狮市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组织面试,按面试成绩确定排序。

2.资格复审时应提供如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1)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以及其他相关证件;

(2)未正式就业的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3)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15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在校期间成绩单;

(4)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15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相应专业的普通话合格证书和教师资格办理证明,聘用后应在2015年8月份就业报到时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其中,2015年应届毕业生最迟须于2015年7月31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证书;其他报考者相关资格证书取得以及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3月15日。

(三)面试

鹏山工贸学校职业教育岗位报考者需进行面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50%。

1.面试内容:主要采取说课、答辩、专业技能操作相结合的方式。

2.面试成绩:面试总分100分,其中说课占40%、答辩占10%、专业技能操作占50%,三部分均用百分制评分后,以50%计入总成绩(其中专业技能操作成绩须达60分及以上方为合格)。若个别岗位参加面试考生等于或少于招考岗位人数的,面试成绩必须达70分及以上。若同一岗位有2个及以上考生总成绩相同,考生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

六、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

在考试、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中,根据岗位招聘数,按总成绩(无需面试岗位笔试成绩即为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医院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二)考核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人选。考核内容包括考生在校及待业期间各方面的表现,以及计生和综治等情况,考核方式主要为查阅个人档案、个别谈话、调查了解情况等,考核合格者方能聘用。考核人选如有弄虚作假行为或不按规定提供相关考核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与聘用

1.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石狮教育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者,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为在职在编教师,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2.拟聘用中小学及幼儿园任教的考生,对应其所报考的学科岗位,根据《石狮市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分布表》(附件2)、《石狮市2015年公开招聘小学及幼儿教师岗位分布表》(附件3),按分数优先原则,依次选择任教学校。每位拟聘考生仅选一次,任教学校选择确定后一律不得更改。

八、其他事项

(一)岗位开考比例:岗位招聘数与实际报考者的比例达不到1:3的,原则上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情况特殊的,由石狮市教育局(石狮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意见报石狮市招聘教师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方可开考。

(二)因考生弃权或不合格而造成岗位空缺的,根据空缺人数,在该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三)聘用在我市学校任教的教师需工作五年后方可申办工作调动。

(四)本次招聘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编制、人事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监督*:0595-88716657。

(五)报考人员如有政策和考务方面的问题可向石狮市教育局人事股咨询。联系*:0595-88767782。

(六)本通告未尽事宜由石狮市招聘教师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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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市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xls

石狮市2015年公开招聘中学教师岗位分布表.xls

石狮市2015年公开招聘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岗位分布表.xls

石狮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3月19日

2022年福建省教师招聘报名人数

2022福建教师招聘报名人数统计共111377人(截至3月31日12:00,报名最后一天)。2022年福建教师招聘共计划招录15485名新教师,报名人数共111377人。报名于2022年3月25日8:00至3月31日17:30期间进行,于4月30日进行全省的统一考试。

2014年福建省漳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公告 -...

漳州市201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方案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委编办《关于2014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4〕12号)精神,漳州市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897名(其中市直95名、芗城区80名、龙文区89名、龙海市77名、漳浦县79名、云霄县76名、东山县8名、诏安县100名、南靖县47名、平和县78名、华安县50名、长泰县62名、常山开发区26名、漳州台商投资区30名),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79年3月17日至1996年3月23日期间出生)。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职位条件一览表》中要求的年龄为准。

6、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14年7月31日前提交审核,其他报考者的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必须在资格复核时提交,否则视为资格不符。

7、报名截止时常住户口在我市和市外高校漳州生源的2014年应届毕业生,为本市报考者;面向范围为本省或本县的,按以上原则类推确认。2014年9月30日前在面向范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的高校毕业生,视同面向范围内的报考者。

8、具备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招聘岗位要求“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学历类别,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

10、下列人员不得报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和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和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的人员。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招聘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以上辞退、现役、试用期等有关资格条件,均以报名截止日为截止时间,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二、报名

1、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报名(网址:),报名时间全省统一为2014年3月17日~3月23日。以县(市、区)为单位,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1个岗位(即1个市、县<区>)。报考者应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有关注意事项,在规定时间内上网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

2、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各职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拟报职位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我市事业单位。

3、在网上报名期间(正常上班时间),报考所在地教育局(漳州台商投资区社会事业管理局)将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进入面试或体检阶段时,报考所在地教育局(漳州台商投资区社会事业管理局)将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或体检资格,复核人员名单按笔试成绩(含加分)依次递补。进入资格复核人员应提交报名登记表、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未领到毕业证书的应届生可提供就读院校的毕业证明)、报到证(未领到报到证的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未领到教师资格证的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就读院校的考试合格证明)及职位要求的相关材料(上述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照片2张。

4、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否则后果自负。

5、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到3︰1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比例的,经漳州市公务员局批准,相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适当降低比例要求,或取消该职位的招聘。

6、招考专业目录按照《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试行)》(2013年版)执行。专业条件设置为类别的,类别所列专业均符合专业报考条件;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应符合所列具体专业要求。拥有双学历(位)的报考人员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设置的专业条件、国家(省)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任一学历(位)报考。

三、考试

考试一般包含笔试和面试,各地的考试方式详见《职位条件一览表》,考试由报考所在地教育局(漳州台商投资区社会事业管理局)负责组织,公务员局应加强指导和监督。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和内容。笔试包含“教育综合知识考试”和“专业知识考试”。教育综合知识考试的主要内容为时事政治、师德规范、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和心理学基础知识、新课程理念等,专业知识考试的主要内容为相应学科的专业主干知识、教材教法(包含新课程理念与教学方式的应用)等。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全省统一为4月13日,具体时间、地点在准考证上明确。

3、笔试成绩计算。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成绩的40%、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成绩的60%。笔试满分为150分,75分(含75分)以上为合格,云霄、诏安、平和三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65分(含65分)以上为合格。

4、加分事宜。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服务基层项目(包括"三支一扶"、"服务社区"、"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村官”等)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可享有笔试成绩加分待遇。其中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的加分条件和标准按照闽人发[2006]10号执行,"三支一扶"的加分条件和标准按照闽委办[2006]73号执行,"志愿服务西部"和"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的加分条件和标准按照闽委联[2007]7号执行,大学生村官的加分条件和标准按闽委组通[2013]86号执行,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加分条件和标准按闽政办〔2013〕87号执行。

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方可享受加分待遇。凡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不再享受事业单位招聘优惠政策。

漳州市常住户口或漳州生源的未就业毕业生不另加分。

以上加分可以累计,但不得超过10分。笔试成绩加分不受满分的限制。有关加分证明材料请于2014年4月25前报送报考所在地教育局审核,未领取期满考核合格证书的服务基层毕业生需提供服务地党委组织或*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间德才表现、总体评价达合格的证明材料,逾期按不加分处理。

(二)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和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职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达不到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对象,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含加分)依次递补。笔试成绩(含加分)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不含加分)高者优先;笔试成绩(不含加分)相同,以专业知识考试成绩高者优先。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考人数时,面试成绩70分以上为合格。

3、面试有关事项由报考所在地教育局另行通知。

四、体检

1、考试包含笔试和面试的,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以百分制折算)加上加分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遇总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以百分制折算)加上加分高者确定体检对象;如笔试成绩(以百分制折算)加上加分再相同,以笔试成绩(以百分制折算)不含加分高者确定体检对象;如笔试成绩(以百分制折算)不含加分再相同,以专业知识考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如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再相同,加面试一场,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

2、考试只笔试(含面试只定合格不合格)的,按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遇笔试成绩(含加分)相同时,以笔试成绩(不含加分)高者确定体检对象;如笔试成绩(不含加分)再相同,以专业知识考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如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再相同,以学历高者确定体检对象。

3、幼儿园教师体检标准按照《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要求的通知》(闽教人〔2011〕6号)文件执行,其他应聘人员体检标准按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执行。

4、报考者或招聘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5、体检工作由报考所在地教育局(漳州台商投资区社会事业管理局)负责组织。

五、考核

1、体检合格的考生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报招聘主管部门备案。

2、在职报考者应于考核前提交所在单位(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提供当地党委组织部门,*人事或教育部门)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取消考核资格。

3、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4、体检或考核不合格所空缺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六、选岗

同一职位有多个岗位的,按报考职位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序选岗。如遇总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含加分)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含加分)再相同,以笔试成绩(不含加分)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不含加分)再相同,以专业知识考试成绩高者优先;如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再相同,以学历高者优先。不选岗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漳州实小古雷分校不能参与市直的选岗。

七、聘用

对拟聘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或调动手续,纳入编制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有关待遇。新聘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其他

1、教育部直属六所重点师范大学免费应届师范毕业生、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未就业毕业生,可采取考核的方式公开招聘。考核对象应于3月15日前到报考所在地教育局报名,考核招聘人员名单于网络报名前公布,该职位拟招聘人数相应扣减;网络报名前未公布的(专门面向考核对象招聘的岗位除外),按本方案招聘办法进行网络报名、笔试、招聘。

2、第一轮公开招聘结束后,未完成招聘的空缺岗位由市、县(市、区)教育局(漳州台商投资区社会事业管理局)向社会公布。参加全省统一笔试但未被聘用的应聘者,可登录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进行补充招聘报名,每位应聘者可报考1个岗位,已被聘用或拟聘用者不得参加补充招聘,补充招聘办法按本方案执行。

3、未入编指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4、县(市)聘用人员在该县(市)的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5、本方案由市、县(市、区)教育局(漳州台商投资区社会事业管理局)或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6、考试成绩、加分、资格审核、面试、体检对象等有关招聘信息将通过市、县(市、区)教育局(漳州台商投资区社会事业管理局)和公务员局网站发布。

附:

漳州市2014年公开招聘市直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职位条件一览表.xls

芗城区2014年农村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职位条件一栏表.xls

龙文区201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职位条件一览表.xls

龙文区201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职位条件一览表.xls

漳浦县201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职位条件一览表.xls

云霄县201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职位条件一览表.xls

东山县201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职位条件一览表.xls

诏安县201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职位条件一览表.xls

南靖县201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职位条件一览表.xls

平和县201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职位条件一览表.xls

华安县201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职位条件一览表.xls

长泰县201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职位条件一览表.xls

常山开发区201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职位条件一览表.xls

台商投资区201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职位条件一览表.xls

漳州市教育局:咨询*2049362,监督*2063942

芗城区教育局:咨询*2047197,监督*2023631

龙文区教育局:咨询*2165807,监督*2106155

龙海市教育局:咨询*6531041,监督*6552758

漳浦县教育局:咨询*3103592,监督*3103769

云霄县教育局:咨询*8532201,监督*8535176

东山县教育局:咨询*5889391,监督*5880468

诏安县教育局:咨询*3339843,监督*3321008

南靖县教育局:咨询*7827796,监督*7822259

平和县教育局:咨询*5233920,监督*5263329

华安县教育局:咨询*7358569,监督*7358022

长泰县教育局:咨询*8335333,监督*8338542

常山开发区: 咨询*8626785,监督*8626042

漳州台商投资区:咨询*6787316 监督*6785670

漳州市公务员局

2014 年3月7日

以上就是福建教师招聘院校名单排名全部内容了,了解更多相关信息,关注大学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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