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报名时选报艺术类,招生办就会下发艺术专业准考证,凭这专业准考证就可以参加省统考。如果省统考合格,这合格证+专业准考证就是你校考准考证。如果你报的专业没有省统考,专业准考证就是校考准考证。 在备考前的这几个月,艺考生主要的任务就是在加强专业技能的同时,不放下文化课。此外,在学习之余,务必要抽空了解一下考试流程,安排好时间,做好考前计划。 这一时间段还有几个必要的程序给大家梳理一下:第一阶段:艺术考试之前(现阶段到12月左右)(1)高考报名应届生比较简单,班主任会统一组织。不用太担心。复读生一定要关注本省的报名时间,错过高考报名便意味着脊闭槐没有资格参加艺术考试了。(2)省统考或联考的报名、考试目前并不是每个省都有省联考或统考,即使有统考或联考的省份也未必有影视类的统考或联考。有的省份,比如河南省、河北省,规定必须要达到省统考的专业合格线才能报考知名艺术院校,像
北京电影学院和
中央戏剧学院;有的省则不做硬性规定,比如浙江省、湖北省等。所以大家要了解本省的规定。这个要跟自己的班主任或者学校打听,不要错过报名考试时间。第二阶段:艺术考试前夕(一般12月开始,次年3月结束)(1)关注各大艺术院校发布的的招生简章每年从12月份开始,各大艺术院校的招生简章开始密集发布了。这时大家要给予高度关注。大家要把招生简章的时间做一个汇总,排一下考试时间,规划好自己该考哪几个学校的哪几个专业。有很多艺术考试专业培训机构每年都会在这个时间对各院校的招生简章进行统一归纳和整理。在这里还要提醒大家,在看完院校的招生简章后每隔一段时间就要看看这些院校有没有信息更新,因为有的学校会有这样或者那样的改动。比如2011年
上海戏剧学院在出了招生简章后,隔了一段时间又补充说明调整了艺术教育专业的录取方式,如果考生没有及时得知消息,很大程度会影响考试。(2)网上报名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学校需要提前进行网络报名,为了避免后期报名的麻烦,建议大家最好尽早网报。特别是临近网报结束时间的前几日,经常会由于报名人数过多出现网络拥堵的情况,导致报名不成功。另外,有一些学校是允许考生在上网不方便的情况下到该校的现场报名处现场补报的,比如北京电影学院、中央戏剧学院等。但有一些学校是网报时间截止后不允许补报的,比如
中国传媒大学、
北京师范大学等。2011年很多考生因此错过考试,所以建议大家把需要网报的学校尽量提前报好。(3)提前预定考试期间的住宿地点鉴于很多外地考生到北京或各省省会参加考试,有些还不止参加一个学校的考试,因此建议考生在选择住宿地点时最好选择交通便利的地方,这将有效保证考试时间。还有就是一定要提前到达考试所在地区,安排好住宿。(4)现场报名或现场确认报名前夜一定要核实一下自己是否备齐了所有证件。有些学校报名人数众多,比如北电,报一个专业往往需要排队两三个小时。一定要提前做好安排,大部分学校可以代报,大家可以分工合作完成报名。(5)专业考试现场报名或者现场确认后的一两天内,便开始考试了。大家可以利用这一两天的时间再度梳理一下自己掌握的知识和考试技巧,一定要调整好身体状态,迎接考试。最后,希望考生们做好充分的考前准备,不慌不乱,胸有成竹,从容应考
一、报名与考试
(一)报名
艺术类专业报名分文、理艺术类,报名时间与办法是按照《省招委会关于做好2012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通知》来进行的。
2011年12月14日-15日考生须到高考(微态余薄)报名确认自己的信息,本人需要到所在县(市区)高招办领取自己的《艺术类专业准考证》。考试需本人在专业准考证的正面签字。
(二)文化(文、理)考试科目
文化考试时间为:2012年6月7、8日,文科艺术类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科艺术类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理科综合。。
(三)艺术类专业考试
艺术类专业考试分为省联考(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考试)和校考(招生院组织的考试)
1、省联考
2010年福建省省级考试分为美术类、音乐类、播音与主持、舞蹈类、编导类、摄影类、书法类、表演类(含时装表演、影视表演、空中乘务方向)等8个类别。艺术类考生(除单独报考
泉州师范学院音乐学<南音方向>专业的考生外),樱友都须参加省联考。艺术类考生可以选择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的专业进行省级考试。
参加艺术联考的学生,需要持本人的二代身份证和艺术准考证,按时到安徽省统考考点报名,办理相关手续和缴纳专业考试费用,遵守考点要求进行考试。
。
安徽省艺术联考总成绩为300分,本科专业合格线为总分的6565%即195分,达到合格线以上考生由省级统考考点发给相应的《2012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本科专业省级统考合格证书》,专业合格线为总分的60%即180分达到专科合格线以上但未达到本科合格线的考生,由省级统考考点发给《2012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科专业省级统考合格证书》。
省级统考工作实行省招委会领导下设点高校负责制。各专业统考类别的考评人员在全省招生院校推荐的考评人员名单中随机产生,并由设点高校负责管理。各设点高校要切实加强对省级统考的领导,精心组织,确保专业统考工作公平、规范、安全、有序,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制定相应的专业统考实施细则,于考前5天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省联考统考设点高校须于2012年1月15日前在学校网站上公布考生省级统考成绩及成绩分布情况,向达到合格线以上的考生发放《省级统考本科合格证书》或《省级统考专科合格证书》,并向省教育考试院报送考生成绩(报送格式见附件3)。省级统考合格考生名单、成绩、位次将在考试院网站上公布,供招生学校查询,考生可通过网站查询本人成绩、位次等信息。
2、校考
参加艺术本科专业校考的考试必须获得省联考的本科合格证书,考试需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和艺术专业准考证按时到校考考点报名参加与省级统考相同专业类别的考试,没有拿到省兰考的合格证书的考试,不能参加艺术类本科专业的校考。
安徽省内高校(除部、委属院校及省教育厅批准的院校外)艺术类专业招生和省外所有的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的艺术类本、专科专业招生,需使用省级统考成绩,学校不再组织校考;其他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可直接使用省级统考成绩,如有要求校考的可在省级本科统考合格考生范围内组织实施。校考的时间、地点、考试科目均由招生院校按教育部有关要求自行确定,并在招生简章中向社会公布。我省确定
福建师范大学为省外院校在我省校考的考点。如要求在我省设点组织校考的,要在2011年12月31日前向省教育考试院提出申请,经同意后与福建师范大学签订协议。在我省设点的校考工作由招生学校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负责组织实施,并接受我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与监督。校考合格标准由招生院校根据各专业的特点和要求自行确定与发放。
校考的学校要在学校网站上公布合格考生名单发放艺术合格证书,在4月15日前将各个证名单、校考成绩报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同时将加盖公章的“校考合格考生名单”用特快专递寄“福建省教育考试院”作为核准考生是否可以投档以及录取的依据之一,逾期不予受理。
经省教育厅批准,安徽省下列院校的招生专业可组织校考:
(1)福建师范大学音乐表演(圆号、长号、小号、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巴松、大提琴、小提琴、唢呐、琵琶、二胡、扬琴、中西打击乐器、贝司、笙、笛子、古琴)专业;
(2)泉州师范学院音乐学(南音方向)专业;
(3)福建师范大学、
厦门理工学院空中乘务方向专业。
二、招生计划与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1、除按照教育部规定可以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下简称来源计划)的艺术类专业外,其它艺术类本科专业及所有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均须编制来源计划。
2、我省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并分别按文科、理科投档,艺术类来源计划必须按类分文、理科编制并公布。
3、编制来源计划的网上校对时间及工作要求由我省教育考试院另文通知。
(二)招生简章
招生院校要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制订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同时向社会公布。
三、志愿填报与录取批次
(一)志愿填报
1、填报本科提前批院校志愿的考生,须同时持有一个专业类别《省级统考本科合格证书》和所填报院校专业的校考合格证书(承认省级统考成绩的院校除外);报考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的文考分数不限,报考中央部门所属高校不安排分省计划的非美术类本科专业的文考成绩必须达到省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2、本科批或高职(专科)批院校按照省级统考类别分类进行招生。填报本科批院校志愿的考生,应持有与所填报专业相同专业类别的《省级统考本科合格证书》(填报取得校考合格证书的泉州师范学院音乐学<南音方向>专业的考生除外),文考成绩须达到省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征求志愿可以线下20分以内),填报本科A类、C类院校的还应获得所填报院校专业的校考合格证书;填报高职(专科)批院校志愿的考生,应有相应专业类别的本、专科省级统考合格证书,文考成绩须达到省定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征求志愿可以线下20分以内)。
3、本科批和高职(专科)批,考生填报的所有院校的专业志愿必须为同一个专业统考类别。
4、考生填报志愿时,应认真了解招生院校招生章程,严格按《2012年福建招生资讯�6�1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合订本》公布的院校批次及网上填报志愿要求规范填报。因考生填报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录取批次与志愿设置
艺术类专业设本科提前批、本科批和高职(专科)批等三个批次。本科提前批只设常规志愿,本科批和高职(专科)批设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
1、本科提前批院校及专业: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含经教育部批准按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办法执行的院校专业)(下面简称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和中央部门所属高校不安排分省计划的非美术类本科专业。常规志愿设4个(A、B、C、D)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
2、本科批分成A、B、C三种类型:
A类型为使用校考成绩且在2011年属于我省本科一批招生的省外院校的美术类本科专业和经省教育厅批准的我省可组织校考的院校专业。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各设1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
B类型为使用省级统考成绩进行录取的本科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均设5个(A、B、C、D、E)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
C类型为使用校考成绩进行录取的省外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各设1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
本科批录取时,按A、B、C三个阶段顺序进行。
3、高职(专科)批院校及专业:本、专科院校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均设5个(A、B、C、D、E)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
四、平行志愿录取
(一)录取控制分数线
1、文考录取控制分数线
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可自行划定本校本科专业文考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他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文考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省招委会确定的第二批次普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艺术类高职(专科)文考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省招委会确定的高职(专科)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
2、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
各专业类别本科的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为195分,专科的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为180分。
(二)投档和录取规则
1、本科提前批:实行“平行检索、一档多投、院校预录、按志愿顺序确认”的投档与录取办法。省教育考试院向考生所填报的院校投放合格的考生电子档案,由各招生院校按录取规则进行审录,并提出拟录取名单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后转为预录取名单;如同一名考生被多所院校预录取,则由录取系统按照考生所填报的志愿顺序确定最前的一所院校作为考生的正式录取院校。
2、本科批A类型和C类型:按考生志愿,把文化考试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相应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档案一次投出,由院校根据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择优录取。
3、本科批B类型和高职(专科)批:按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播音与主持类、编导类、表演类、摄影类、书法类等8个专业类别分文科、理科以考生本、专科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综合分相同时则按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以此确定每一个考生在其群体中的位次。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文科艺术类按省级统考成绩、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科艺术类按省级统考成绩,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排序后,再根据考生所填报的志愿从A院校到E院校的栏目顺序逐个检索,被检索的栏目志愿中一旦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原则上按招生计划的1∶1投档。
4、各批常规志愿与征求志愿均只实行一轮投档。
5、征求志愿。常规志愿录取结束后,如有院校未完成招生计划,则将剩余的招生计划统一公布向考生征求志愿。征求志愿结束后,如仍有院校未完成招生计划,经批准,文考成绩可在线下20分以内,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求志愿时有填报该所院校志愿的考生。
(三)各类综合分以750分为满分计算,具体折算方法如下:
1、书法类的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50%+考生省级统考成绩×2.5×50%。
2、音乐、舞蹈、摄影、表演类的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30%+考生省级统考成绩×2.5×70%。
3、编导类的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60%+考生省级统考成绩×2.5×40%
4、美术、播音与主持类的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40%+考生省级统考成绩×2.5×60%。
五、其他
1、艺术类的联考是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的组成部分,在考试中北认定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对艺术类专业省级考试或者校考中被认定作弊的,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或者有关资格材料来骗取考生资格证和擅自违规参加专业考试的考生,取消报考或录取资格并将考生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已录取到高校学习的,由相关高校取消学籍。
2、对省内搞笑组织专业考试中出现违规及重大漏洞造成恶劣影响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组织专业考试的资格,并严重处理有关责任人,省外的高校将上报教育部查处。
3、美术类专业省级统考所用的绘画工具、颜料等由考生自备。
4、音乐类专业省级统考除钢琴外,其他乐器由考生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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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大学(2010)录取分数线
艺术(文)类:第一批306分,第二批269分,第三次为229分,艺术(理)类:第一批287分,第二批为233分,第三个192分。
舞蹈专业:艺术类:第一批259分,第二批228分,第三批192分;科学:第一批243分,第二批197分,第三次一批161分。第二组,第三为180分,音乐(师范和非教师)和专业的舞蹈表演,至少55分的控制线。
山西大学201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山西大学2010年艺术类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招生简章
山西大学创办于1902年,是山西省惟一一所综合性大学,2005年5月成为山西省人民*和教育部共同建设的省部共建大学。学校设有67个本科专业,18个双学位专业;拥有137个硕士点,6个专业硕士学位点,48个博士祥拦点,4个博士后流动站。专任教师1952人,其中中科院院士1人,双聘院士2人,高级职称教师902人。现有全日制本科生15536名,各类研究生5000余名。
文学院是山西大学历史最悠久的院系之一,其历史可以追溯到1902年山西大学堂的中学专斋。经过百年建设,文学院现已成为山西省语言文学类基础研究型人才和应用型人才的培养基地。现设有汉语言文学、新闻学、对外汉语、戏剧影视文学和广告学五个本科专业。中国古代文学、汉语言文字学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中国古典文献学、中国现当代文学、广播电视艺术学、戏剧戏曲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新闻学等十二个学科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中国古代文学学科为省重点学科。全院现有专职教师66人,其中教授16人,副教授16人,教师中有博士学位(含在读博士)32人。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隶属于文学院,该专业是以戏剧、电影、电视的创作、理论与实践为主要研究方向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我校在全国综合大学中首批开设此专业,1996年该专业首次在我省招生。专业课程设置有:艺术概论、影视美学、中外电影电视史、导演学概论、影视创作、影视作品赏析、纪录性节目创作等20余门 。
戏剧影视谨握胡文学专业培养学生系统地掌握戏剧影视编导的基本理论和创作能力,通过四年的本科专业学习,使学生成为在电视台、电影*机构、文化公司、党政机关的电教中心等机构以及相关研究机构从事文艺创作及理论研究工作的专门人才。
一、招生计划:35人
二、报名条件 :参加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山西省艺术类考生(文理兼收)
三、报名考试
1、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办法(网址:
/
),报名时间为2010年1月1日—2010年3月3日。
2、考试报到时间:2010年3月皮嫌5日(报到时要进行报名信息确认)。
3、考试报到地点:山西大学。
4、考生报到时凭本人《居民身份证》领取专业考试准考证,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5、考试时间:2010年3月6日-3月7日。
四、考试内容
1. 1、 文化考试
考生必须在户口所在地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1. 2、专业考试
(1)面试:抽取一道题目,考生需用3分钟时间完成口述故事,分值50分;
(2)笔试
◆文学写作:考试时间90分钟,分值150分;
◆影视评论:写作时间60分钟(不含观看电影片段时间),字数不少于800字,分值150分;
五、录取原则及录取管理
1、凡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测试且成绩合格的考生,文化课成绩达文史类或理工类第一批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的90%,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投档,投档比例为1:1.2。录取规则为在进档考生中,按文化考试成绩的80%加专业测试成绩的20%为录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未尽事宜按上级招生主管部门当年有关政策执行。
六、监督制约机制
1、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招生测试工作由我校普通本科招生考试领导组领导,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并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2、我校将严格实施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要严厉查处;凡通过弄虚作假等欺骗手段报考或录取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当年报考或录取资格,并报送有关部门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七、联系方式
联系*:0351-7010288
通讯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坞城路92号
邮政编码:030006
招生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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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本简章最终解释权在山西大学教务处,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山西大学2010年美术、音乐和舞蹈类本科专业招生简章
山西大学地处山西省省会---太原市,是一所办学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的高等学府。1902年5月8日山西大学堂正式开办,与京师大学堂(
北京大学)、北洋大学堂(
天津大学)一道开创了中国近代高等教育的新纪元。一百多年的办学历程中,山西大学形成了“中西会通、求真至善、登崇俊良、自强报国”的文化传统和“勤奋严谨、信实创新”的优良校风。山西大学是山西省惟一一所综合性大学,也是山西省人民*和教育部共同建设的省部共建大学。学校拥有音乐学院和美术学院两个艺术类学院。其前身始建于1951年,是山西省美术、音乐教育发展历史最早的高等教育系科。
美术学院现有绘画、艺术设计、雕塑和美术学四个本科专业,下设中国画、油画、版画、雕塑、视觉传达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装饰与公共艺术设计、新媒体艺术设计、城市设计、美术学等十个专业方向。有山西省首批美术学、设计艺术学和艺术学硕士学位授权点。现有专业教师51名,其中教授6人,副教授22人。近年来,学院发挥学科与专业优势,为山西省地方经济发展和文化建设事业做了大量工作,获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科研成果显著。
音乐学院现有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表演、舞蹈编导四个本科专业,音乐学、艺术学、戏剧戏曲学、舞蹈学四个硕士学位授权点。学院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师70人,其中教授10人,副教授19人,并聘有
中央音乐学院、
中国音乐学院、
上海音乐学院以及美国、英国、加拿大、日本、俄罗斯等20余名专家作为*(客座)教授。近年来,根据社会发展的需要,积极从事教学改革,形成了专业型、复合型、科研型等多种音乐艺术人才培养模式,教学成果斐然。
一、招生范围及招生计划
1、招生范围:参加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艺术类考生。
美术类招生省份:山西、山东、湖北、内蒙、浙江;
音乐、舞蹈类招生省份:山西、河北、河南、湖南。
2、招生计划:艺术设计专业80人,绘画专业48人,美术学(美术史论方向)专业20人;音乐表演专业103人,舞蹈编导专业60人,音乐学8人,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5人。
音乐类招生专业:民族唱法、美声唱法、通俗唱法、钢琴、手风琴、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大管(面向山西)、小号、圆号、长号、打击乐、二胡、板胡、琵琶、扬琴、古筝、竹笛、唢呐、笙(面向山西)。
3、招生类别:省内考生文理兼收,省外仅限艺文考生报考。
4、我校承认山西、山东、湖北、内蒙古、浙江、湖南、河北、河南的统考成绩,不再举行单独考试。
二、录取
1、美术类录取原则
山西省投档原则为专业成绩超过省招考中心划定的本科最低控制线20分,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投档。录取规则为在进档考生中,按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相加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根据学生所报志愿进行录取。
外省录取办法为: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相关批次艺术类录取分数线,专业成绩达省统考合格线,按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相加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根据学生所报志愿进行录取。
2、音乐、舞蹈类录取原则
山西省录取办法为: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文化课成绩达省艺术类提前批本科录取控制线,专业成绩70分以上,根据各专业方向(例如声乐、键盘、民乐、管弦方向)各行当(例如扬琴、二胡、小号等)招生计划按专业成绩(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仅限器乐考生兼报)从高到低进行投档并择优录取。若以上计划有缺额,则调至音乐表演专业,然后在未被录取进档考生中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除声乐、钢琴、小提琴、二胡、琵琶可增录2人外,其余每个行当只可增录1人)。音乐学专业投档及录取原则为:文化课成绩达省艺术类提前批本科录取控制线,专业成绩70分以上,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投档并择优录取(由声、器乐考生兼报)。投档比例为1:1.2。舞蹈编导专业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达省艺术类提前批本科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投档并择优录取。
外省录取办法为: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相关批次艺术类录取分数线,专业成绩达省统考合格线,按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三、几项说明
1、入学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根据录取标准进行专业复试,凡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2、特别声明
为了维护广大考生及家长的利益,维护我校的声誉,打击招生诈骗活动,我校特向社会声明:我校没有与任何单位进行联合招生,也从未委托任何个人、中介组织从事艺术类专业考试和招生活动!
请广大考生和家长警惕诈骗活动,避免上当受骗。一旦发现招生诈骗行为,要及时举报,交当地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联系办法
通讯地址:山西大学教务处(山西省太原市坞城路92号)
邮政编码:030006
联系*:0351-7010288
传真:0351-7010288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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