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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大学本科招生简章 齐齐哈尔大学招生章程

更新:2024年01月05日 15:48 大学路

最近经常有小伙伴私信询问齐齐哈尔大学本科招生简章 齐齐哈尔大学招生章程相关的问题,今天,大学路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对大家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一览:

齐齐哈尔大学本科招生简章 齐齐哈尔大学招生章程

2012年齐齐哈尔大学招生章程

考研频道我从官方网站转载《2012年齐齐哈尔大学招生章程》一文,谢谢阅读!

一、学校概况

学校始建于1952年,是黑龙江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学校地处黑龙江省第二大城市、闻名中外的丹顶鹤故乡——齐齐哈尔市,座落于碧绿清澈的嫩江之滨、风景优美的劳动湖畔,享有“环湖大学”的美誉,是“全国文明单位”,被黑龙江省委省*授予“花园式学校”、“黑龙江省十佳和谐校园”称号。

学校全称:齐齐哈尔大学

国标代码:10232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综合性大学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硕士研究生

办学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文化大街42号

二、录取规则

1.根据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布的有关本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规定,以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2.投档比例要求: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3.体检要求:按照本年度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4.文史、理工类专业录取办法

(1)我校不设志愿级差和专业级差。按照“志愿(平行志愿的投档次序)清”原则将同一志愿(平行志愿同一投档次序)的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进行专业录取。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如服从调剂,将其调剂到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对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2)对享有加分照顾政策的考生,按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但在专业录取时照顾政策加分不计入总分,以实际高考成绩作为专业录取依据。

(3)实际高考成绩相等的同一志愿(平行志愿的同一投档次序)的多个考生待录入到同一专业,且该专业剩余计划少于考生数时,优先录取享有照顾政策的考生(江苏省先等级后照顾政策),对不享有照顾政策的考生,按专业志愿次序进行录取,同一专业志愿次序的考生参考相关高考科目成绩进行专业录取。

5.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1)黑龙江省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黑龙江省艺术类专业按“志愿清”、“专业清”原则录取,即同一志愿的投档考生,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按专业课省统考成绩或校考成绩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没有完成计划的专业,再根据未定专业的考生填报的第二专业志愿按专业课省统考成绩或校考成绩择优录取,以此类推。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专业课省统考成绩达到黑龙江省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校考成绩合格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2)其他省份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我校组织专业课校考的其他省、自治区,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专业课校考成绩合格的考生才能填报我校艺术类专业志愿。美术(含书法、摄影、实验艺术)、服装表演、音乐、舞蹈类专业按专业课校考成绩择优录取;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值×100)×0.6+专业课校考成绩×0.4]择优录取;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湖南省美术类专业使用湖南省统考专业课成绩录取,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湖南省艺术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专业课省统考成绩择优录取。

考生所在省(自治区)关于艺术类专业录取有特殊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6.体育类专业录取办法: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线,专业课合格,根据考生志愿,按专业课成绩择优录取,如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关于体育类专业录取有特殊规定,按有关规定执行。

7.高水平运动员:按照教育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8.男女生比例要求:没有男女比例限制。

9.外语语种要求:英语(师范类)、英语专业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并需口试成绩合格;俄语(师范类)专业招收俄语语种考生并需口试成绩合格。

三、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情况

学校按国家有关规定设有相应的奖助学金。师范类专业学生享受“专业奖学金”,受奖面达100%,非师范类专业学生可评定“优秀学生奖学金”,受奖面达35%;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贫困学生奖学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及各企事业单位设立的奖助学金。

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持生源地贷款相关证明或《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通过“绿色通道”妥善入学。学校鼓励学生办理生源地贷款,也可入学后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还可通过申请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等解决学习、生活的后顾之忧。

学校设立优秀新生奖学金,奖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并被正式录取的普通类本科优秀新生。优秀新生奖学金设校长特别奖、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

四、收费标准:按黑龙江省物价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

五、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六、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文化大街42号

邮政编码:161006

联系*:(0452)2738190

学校网址:

招生网址:

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齐 齐 哈 尔 大 学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五日

齐齐哈尔大学分数线

齐齐哈尔大学作为一所历史悠久、学术氛围浓厚的大学,一直以来备受广大考生的关注。那么,齐齐哈尔大学的分数线是怎样的呢?接下来,我们一起去了解下。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的是,齐齐哈尔大学的分数线是根据不同省份、不同专业、不同招生计划而有所不同的。因此,我们无法给出具体的分数线范围。但是,我们可以从历年的录取情况来分析一下。

根据数据显示,齐齐哈尔大学在大部分省份的录取分数线都高于当地一本线。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录取分数线就一定非常高。因为不同省份、不同专业的录取分数线都有所不同,而且学校的录取分数线还会受到当年考生的整体表现、招生计划等因素的影响。

另外,我们还需要注意的是,录取分数线并不是唯一的评价标准。除了分数之外,学校还会综合考虑考生的综合素质、特长、兴趣爱好等多个方面,以此来选拔最适合的学生。因此,对于想要报考齐齐哈尔大学的考生来说,除了关注分数线的变化外,还需要注重自身的综合素质和能力的提升。

总之,齐齐哈尔大学的分数线是根据具体情况而定的,考生需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兴趣爱好来选择适合自己的专业和学校。同时,也需要注重自身的综合素质和能力的提升,这样才能更好地适应大学的学习和生活。

2022年齐齐哈尔大学招生章程

齐齐哈尔大学是地处于闻名中外的丹顶鹤故乡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的公办全日制本科大学,学校具有硕士、学士学位授予权,有23个学院,7个教辅单位,74个招生专业,涵盖11个学科门类,下面就由带大家了解一下“齐齐哈尔大学2022年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齐齐哈尔大学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结合齐齐哈尔大学(以下简称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上级主管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和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0232,上级主管部门:黑龙江省教育厅。学校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具有硕士、学士学位授予权,是黑龙江省省属三所综合性大学之一,是全国文明单位、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和黑龙江省高教强省(一期)重点建设高校。学校植物性食品加工技术特色学科获批省“双一流”特色学科建设项目。学校是黑龙江省拟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单位。

第五条 学校地处闻名中外的丹顶鹤故乡——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坐落于碧绿清澈的嫩江之滨、风景优美的劳动湖畔,享有“环湖大学”的美誉,被黑龙江省委省*授予“花园式学校”、“十佳和谐校园”称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成立了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校招生工作,研究制定学校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并对重大事项做出决策。

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设在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和黑龙江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计划和招生区域,综合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生源及近几年计划执行、毕业生就业情况,做好专业结构、区域结构调整,科学合理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具体招生专业和招生人数,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开发布的信息为准。

第九条 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主管部门核定的年度招生计划的1%,根据各地生源情况,用于调节平行志愿投档比例事宜,主要安排在生源数量多、质量好的省份使用。教育部对特殊类型招生的计划有特殊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办法

(一)同一投档志愿的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进行专业录取,不设专业级差。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且达到学校最低录取分数线,如服从调剂,将其调剂录取到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对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二)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按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相关政策执行,考生须满足填报志愿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三)对享有加分照顾政策的考生,按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有关投档的规定执行,以考生投档成绩作为专业录取依据。

(四)投档成绩相同时按考生的专业志愿次序进行录取,专业志愿次序相同时参考相关高考科目成绩进行专业录取(文史类参考科目及顺序为:语文、外语、数学;理工类参考科目及顺序为:数学、语文、外语;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参考科目及顺序为:语文加数学之和、外语)。

(五)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按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相关文件执行,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投档成绩相同且专业志愿次序也相同时,参考相关高考科目成绩进行专业录取(文史类参考科目及顺序为:语文、外语、数学;理工类参考科目及顺序为:数学、语文、外语)。

第十一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专业课省级统考成绩均须达到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且有明确投档原则的专业,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对于实行梯度志愿投档的专业以及实行平行志愿投档且投档成绩相同时,按以下原则录取:

(一)美术学类和设计学类专业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考生的专业志愿次序录取,专业志愿次序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时参考相关高考科目成绩及顺序(语文、外语、数学)。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按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相关文件执行,依据专业课统考成绩排序后,分专业按专业志愿清进行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时参考相关高考科目成绩及顺序(语文、外语、数学)。

(二)音乐学和音乐表演专业(方向)按“专业清”原则录取,即同一投档志愿的考生,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尚未完成计划的专业,再择优录取第二专业志愿的考生,依次类推。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时参考相关高考科目成绩及顺序(语文、外语、数学)。对于区分专业课主副项的省份,考生主项应符合相应专业方向要求。

(三)舞蹈编导专业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时参考相关高考科目成绩及顺序(语文、外语、数学)。

(四)戏剧与影视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时按考生的专业志愿次序录取,专业志愿次序相同时按专业课成绩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参考相关高考科目成绩及顺序(语文、外语、数学)。

(五)考生所在省份关于艺术类专业录取有特殊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体育类专业录取办法

文化课成绩须达到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课省级统考成绩必须合格。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且有明确投档原则的专业,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对于实行梯度志愿投档的专业以及实行平行志愿投档且投档成绩相同时,按以下原则录取:同一投档志愿考生按专业课成绩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专业志愿次序进行录取,专业志愿次序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时参考相关高考科目成绩及顺序(数学、语文、外语)。

第十三条 录取时没有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四条 英语(师范类)、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招收英语语种考生。

第十五条 体检要求按照本年度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实行按类招生的专业,培养和专业分流按照《齐齐哈尔大学按类招生专业培养和分流工作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规定,学校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核,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入学的新生,坚决予以取消入学资格,报生源地省备案。并积极配合司法部门、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六章  学历与学位

第十八条 学生学业期满,完成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德智体美劳达到毕业要求,由学校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国家及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第七章  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情况

第十九条 学校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立相应的奖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持生源地贷款相关证明或《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通过“绿色通道”妥善入学。学校鼓励学生办理生源地贷款,也可入学后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还可通过申请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等解决学习、生活的后顾之忧。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条 按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财政厅批复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九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齐齐哈尔大学,适用于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十章  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文化大街42号

联系部门:齐齐哈尔大学招生就业处

邮政编码:161006

联系*:(0452)2738190

学校网址:

招生网址:

电子信箱:qdzs@

微信公众号:“齐大本科招生”

以上就是大学路小编整理的内容,想要了解更多相关资讯内容敬请关注大学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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