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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大学文正学院招生简章,招生专业(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2024年01月07日 16:27 大学路

今天大学路小编为大家带来了苏州大学文正学院招生简章,招生专业(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希望能帮助到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一览:

<a target="_blank" href="/academy/detail/686.html" title="苏州大学文正学院">苏州大学文正学院</a>招生简章,招生专业(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苏州大学文正学院2019年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国标代码:13983

江苏省招生代号

普通文、理及艺术类专业招生代号:1833;

人力资源管理(空乘)专业招生代号:1853;

电气类(中外合作办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招生代号:1876。

收费许可证号:05004806400

办学许可证号:教民132050600000311号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事证第232000003295号

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号:苏教发广字(2015)第A002-2号

一、学校名称: 苏州大学 文正学院。

二、办学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吴中大道1188号。

三、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四、招生类型:全日制普通类高等学历教育。

五、学历层次:本科。

六、学制与学习年限:学制4年;学习年限3—8年。

七、收费项目及标准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有关文件及通知精神收费。

1.学费:以学位授予类别为依据,人文社科类专业每学年学费标准为14000元/人;理工科类专业每学年学费标准为15000元/人;艺术类专业每学年学费标准为16500元/人;电气类(中外合作办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每学年学费标准为25200元/人(第四年赴美国爱达荷大学学习者,国外学习费用按照相关规定另收);金融学(教改实验班)学费按照省物价局等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2.书籍、讲义等代办费按实收取。

3.住宿费:2000元/年。

八、退费办法

对已录取考生因各种原因退学、转学、出国而终止学业的,按照苏价费[2005]103号文件规定,退还全部或部分学费、住宿费。

九、招生计划及录取批次

1.招生计划、录取批次等以相关省份教育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数据为准。今年我院在江苏、山西、上海、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甘肃等16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均有招生计划。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及录取批次见相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考试报(招生计划专刊)或 苏州大学 文正学院学院招生信息网 。

2.我院在江苏省招生录取批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录取批次为艺术类提前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第一小批,其它专业录取批次为本科第三批,填报志愿时间参见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或《江苏招生考试报》。

3.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只招江苏省考生,专业成绩采用江苏省美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

十、报考条件

1.凡符合当年生源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规定的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填报我院在该省(直辖市、自治区)计划招生的专业。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同时,报考人力资源管理(空乘)专业的考生必须取得江苏省空中乘务专业(含高铁、海乘)专业联合考试空中乘务合格资格。

3. 高考外语语种及要求

报考我院英语专业的考生,高考外语考试语种必须为英语;报考我院日语专业的考生,高考外语考试语种必须为英语或日语;报考我院电气类(中外合作办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及金融学(教改实验班)的考生,因部分课程以英文授课,要求考生有良好的英语基础;报考我院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的考生,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

4.江苏省考生报考我院的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要求

提前批次艺术类专业:七门学业水平测试科目D级不超过三门。

普通本科第三批:除人力资源管理(空乘)专业及电气类(中外合作办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两门选修测试科目等级不低于CC外,其它专业两门选修测试科目等级不低于1B1C,四门必修测试科目等级均不低于C,技术科目合格。

十一、录取规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按照相关省份的要求执行。

3.江苏省进档考生录取规则:普通类专业考生按先分数后等级、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录取专业;报考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的考生,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须达到省教育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高考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非江苏省进档考生录取规则: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按总分从高到低按其填报专业志愿顺序安排录取专业。有选考科目要求的省(直辖市、自治区),考生选考科目及其成绩的认定,按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考试主管部门的要求和规定执行。

十二、预留计划及使用说明

根据上级部门有关规定,本科高校可以预留不超过本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1%的计划。我校1%预留计划将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不平衡,并严格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顺延录取。

十三、入学复查

新生入学时,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发现有不符合录取规定的考生将视情况予以调整专业或退回生源所在地。

十四、证书类别:本科学历证书

十五、证书颁发

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的 苏州大学 文正学院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学历证书。符合 苏州大学 文正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可授予 苏州大学 文正学院学士学位。

电气类(中外合作办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是我院与美国爱达荷大学(University of Idaho,USA)合作办学项目,实行“3+1”培养模式。前三年在 苏州大学 文正学院就读,爱达荷大学派教师教授1/3专业课程,第四年符合条件者可赴美国爱达荷大学(University of Idaho,USA)就读,两校互认学分;第四年因故不赴美学习的学生,在我院继续学习。学业期满,成绩合格,颁发 苏州大学 文正学院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符合我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可授予 苏州大学 文正学院工学学士学位;符合美国爱达荷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同时可授予美国爱达荷大学理学学士学位。

金融学(教改实验班),是教育部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 苏州大学 文正学院与美方大学共同合作设立的,作为《中美人才培养计划》121双学位项目的子项目,已通过省教育厅批准备案。新生第一学年在我院学习,课程由我院教师和美方合作大学教师共同承担,专业课程实施中英文双语教学;第二、三学年学生将赴美进入121项目美方合作大学学习,第四学年返回我院学习;第二、三年因故不赴美方大学学习者,在我院金融学专业继续学习,并按照我院金融学专业培养方案培养。学业期满,成绩合格,颁发 苏州大学 文正学院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符合我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可授予 苏州大学 文正学院经济学学士学位;符合美方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同时可授予美方大学学士学位。

十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吴中大道1188号 邮编:215104

学院网址:

招生网址:

电子邮箱:sdwzzs@*.com

咨询*:0512-66551901

咨询 Q Q:1849026034

微信账号:sdwzzs

传 真:0512-66551906;68230911

监督*:0512-66576346

2022年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是一所民办全日制本科大学,学校有着优质的教学资源,教学设施齐全,教师团队雄厚,下面就由带大家了解一下“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为了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名称

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

二、办学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周庄大学路1号

三、办学性质

独立学院

四、招生类型

全日制普通类高等学历教育

五、学历层次

本科

六、学制与学习年限

学制4年;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物联网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学制5年,第4学年起可赴美国学习两年,不出国学生学制4年。

七、收费项目及标准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发改委、江苏省财政厅有关文件及通知精神收费。

1.学费: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民办高等学校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13〕154号)标准执行。

2.代收费:教材费、新生体检费、军训服装费等代收费在学生入学时预收,学年结束时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3.住宿费: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苏价费〔2002〕369号 苏财综〔2002〕162号),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按照具备的条件收取相应标准。

八、退费办法

因各种原因退学、转学、出国而终止学业的,按照苏价费[2007]423号文件规定,退还全部或部分学费、住宿费。

九、学生资助办法

我院致力于构建物质帮助、道德浸润、能力拓展、精神激励有机融合的“四位一体”学生资助育人体系,形成了“普惠、助困、奖优、引导”的复合型资助模式,涵盖了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助学贷款、困难补助、生活用品补贴、返乡路费补助、求职创业补贴等多种形式,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赋能个人发展,激励广大学生成长成才。有关程序按国家、生源地相关主管部门和我院规定执行。

十、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等以相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及录取批次见相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考试报(招生计划专刊)或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zs)。

十一、报考条件

1.凡符合当年生源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规定的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填报我院在该省(直辖市、自治区)计划招生的专业。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的有关规定。

3.高考外语语种要求:所有专业进校后以英语安排外语教学,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根据自身情况,慎重报考。报考我院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物联网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的考生,因部分课程以英语授课,建议考生有良好的英语基础。

4.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只招江苏省考生,考生必须参加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专业成绩采用江苏省美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须达到艺术类提前录取本科院校第二小批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后可报考。

5.在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招生,各专业的高考选考科目要求以生源地省级招办公布为准,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高考选考科目要求;在其他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科类要求。

十二、录取规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普通类和艺术类专业分类分批次录取。

2.认可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各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照顾加分政策。符合照顾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投档成绩参与专业录取排序。

3.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按照相关省份的要求执行。

4.对进档考生按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专业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普通类专业进档考生如投档分相同,江苏、河北、重庆、广东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上海、浙江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选考科目单科最高成绩、选考科目单科次高成绩排序;其他省(直辖市、自治区)文史类考生依次按实考总分、语文、数学、综合科目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理工类考生依次按实考总分、数学、语文、综合科目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进档考生如投档分相同,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5.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物联网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只录取填报有此类项目专业志愿的考生。

6.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十三、入学复查

新生入学后,将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入学体检复查。经复查发现有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学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十四、证书类别

本科学历证书

十五、证书颁发办法

在允许学习年限内,学生完成培养方案与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德智体美劳达到毕业要求,经本人申请,学校审核通过,予以毕业并颁发国家承认的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学历证书。符合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经本人申请,学校审核通过,可授予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学士学位。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物联网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学生按规定完成所有教学环节,并达到国外合作院校学位授予条件的,可颁发国外合作院校学位证书。

十六、联系方式

学院网址:

招生信息网:/zs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周庄大学路1号

邮编:215325

咨询*:0512-82190377

监督*:0512-57182788

咨询 QQ:800030620

微信公众号:sdyyzs(苏大应用招生)

邮箱:sdyyzsb@

十七、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任何以“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十八、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并施行。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十九、本章程由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苏州大学文正学院2020年招生简章

办学许可证号:教民132050600000311号

收费许可证号:05004806400

江苏省首批完成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试点的独立学院之一

学校代码:国标代码:13983

江苏省招生代号

文科类、理科类及艺术类专业:1833;

高校中外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金融学、英语专业):1856;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物联网工程专业):1876;

一、学校名称:苏州大学文正学院。

二、办学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吴中大道1188号。

三、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四、招生类型:全日制普通类高等学历教育。

五、学历层次:本科。

六、学习年限:四年。

七、收费项目及标准:

根据价格部门核定学费标准进行收费。

1.学费:人文社科类专业14000元/人·年;理工科类专业15000元/人·年;艺术类专业16500元/人·年;高校中外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金融学、英语专业)14000元/人•年,赴国外高校学习期间,同时按照国外高校规定另缴纳相关费用;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物联网工程专业)27600元/人•年,赴国外高校学习期间,同时按照国外高校规定另缴纳相关费用。

2.书籍、讲义等代办费按实收取。

3.住宿费:2000元/年。

八、退费办法:

按照苏价费[2005]103号文件执行。

九、招生计划及录取批次:

1.招生计划、录取批次等以相关省份教育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数据为准。今年我院在江苏、山西、上海、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河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甘肃等15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均有招生计划。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及录取批次见相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考试报(招生计划专刊)或苏州大学文正学院学院招生信息网 。

2.我院在江苏省招生录取批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录取批次为艺术类提前录取本科院校第二小批,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录取批次为艺术类提前录取本科院校第三小批,其它专业录取批次为本科第二批,江苏省考生填报志愿时间参见江苏省招生考试报或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

十、报考条件:

1.凡符合当年生源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规定的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填报我院在该省(直辖市、自治区)计划招生的专业。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

3.高考外语语种及要求

报考我院英语专业的考生,高考外语考试语种必须为英语;报考我院日语专业的考生,高考外语考试语种必须为英语或日语;报考我院高校中外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金融学、英语专业)和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物联网工程专业)的考生,因部分课程以英文授课,要求考生有良好的英语基础。

4.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科目要求

我院招生专业对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科目要求以考生所在省级教育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江苏省考生报考我院的学业水平测试科目成绩要求:

艺术类专业:七门学业水平必修测试科目成绩中不合格(或D级)科目不超过三门;

1833代号中的文科类、理科类专业,选修测试科目等级不低于BC,必修测试科目成绩均须达到合格(或C级及以上等级);

高校中外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选修测试科目等级不低于CC,必修测试科目成绩均须达到合格(或C级及以上等级)。

上海市、浙江省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高考选考科目要求。

5.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只招江苏省考生,专业成绩采用江苏省美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须达到艺术类提前录取本科院校第二小批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方可报考。

6.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在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河南省招生。江苏省考生须报名参加2020年苏州大学组织的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试,我院认可苏州大学校考成绩,并按照规定比例向考生颁发合格证,取得我院合格证且2020年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江苏省艺术类提前录取本科院校相应批次控制线后即可报考。浙江省、安徽省、河南省考生参加所在省份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省统考合格,且2020年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该省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批次控制线后方可报考。

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浙江省考生的选考科目不限。

7.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在江苏省、贵州省招生。江苏省考生须报名参加2020年我院组织的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考试,我院按照规定比例向考生颁发合格证,取得合格证且2020年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江苏省艺术类提前录取本科院校相应批次控制线后即可报考。贵州省考生参加所在省份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省统考合格,且2020年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该省艺术类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批次控制线后方可报考。

十一、录取规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我校认可符合教育部规定的照顾加分政策,考生按加分后的投档成绩排序,参加专业安排。

3.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按照相关省份的要求执行。

4.江苏省进档考生录取规则:文科类、理科类专业考生按先分数后等级、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录取专业。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按照考生高考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总分相同,按文化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仍相同,则再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5.非江苏省文科类、理科类、综合改革类进档考生录取规则: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按其填报专业志愿顺序安排录取专业。投档成绩相同时,上海市、浙江省考生依次按文化总分(不含政策加分)、语文数学总分、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选考科目中最高科成绩、选考科目中次高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其他省(直辖市、自治区)考生依次按文化总分(不含政策加分)、语文数学总分、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综合科目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6.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考生,江苏省、河南省考生按照高考文化成绩调档,我院按照进档考生的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高考文化成绩相同,则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如仍相同,则再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择优录取。浙江省、安徽省考生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如2020年河南省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志愿设置及投档规则有调整,我院录取规则将相应调整,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7.报考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的考生,江苏省考生按照高考文化成绩调档,我院按照进档考生的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高考文化成绩相同,则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如仍相同,则再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择优录取;贵州省考生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十二、预留计划及使用说明:

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预留不超过本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0.5%的计划,将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不平衡,并严格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顺延录取。

十三、入学复查:

新生入学时,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发现有不符合录取规定的考生将视情况予以调整专业或退回生源所在地。

十四、证书类别:苏州大学文正学院本科毕业证书,苏州大学文正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十五、证书颁发办法:

在允许学习年限内,学生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并获得相应学分,颁发国家承认的苏州大学文正学院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学历证书。符合苏州大学文正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苏州大学文正学院学士学位。

十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吴中大道1188号 邮编:215104

学院网址:

招生网址:

电子邮箱:sdwzzs@*.com

咨询*:0512-66551901

咨询Q Q:1849026034

微信账号:苏大文正招生(sdwzzs)

传 真:0512-66551906

监督*:0512-67227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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