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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蓝天航空职业学院招生章程(广西高职单招报名条件)

2024年01月13日 03:41 | 大学路

最近经常有小伙伴私信询问广西蓝天航空职业学院招生章程(广西高职单招报名条件)相关的问题,今天,大学路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对大家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一览:

广西蓝天航空职业学院招生章程(广西高职单招报名条件)

2022年广西蓝天航空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 广西 蓝天航空职业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广西蓝天航空职业学院2022年高职(专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 工作 程序,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全称:广西蓝天航空职业学院,注册地址:广西来宾市铁北大道968号,院校代码:14574。

第三条 办学性质:民办

第四条办学层次:高职高专三年学制

第五条上级主管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第六条按学校有关规定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核合格者准予 毕业 ,发给国家认可并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备案,校名为广西蓝天航空职业学院的全国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 证书 。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招生录取工作在学校党委和校务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由学 校招 生办公室组织实施。学院成立由主管招生副校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校招生工作。招生办是学校常设机构,负责处理学院普通 高考 招生日常事务。主要职责是: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章,以及主管部门和有关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制定并向社会公布本校招生章程;开展招生宣传工作;编制并报送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组织实施本院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第八条 学校督导室直接参与招生工作并实施监督,确保学校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招生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以及各省、市、自治区招生政策、原则与规定,招生录取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在生源省招生 考试 院(办)的组织、监督下进行,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条 未实行 平行志愿 录取的省、自治区或批次,实行“ 志愿 优先,遵循分数”原则,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自治区或批次,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

第十一条 对进档考生,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安排原则,为满足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各专业计划数根据生源情况可适当调整。

第十二条 对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如所填专业计划已满,则参考考生所填报的志愿调剂录取到相近专业,如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第十三条 在录取过程中,执行教育部和各招生省、市、自治区有关政策征集志愿、加分投档和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的规定。

第十四条 录取无男女生比例和 民族 类别限制。

第十五条 执行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并参照我校相关专业报考要求执行

第四章 入学与注册

第十六条已被录取考生凭录取通知 书 ,按我院规定的报到时间及有关要求,办理报到等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考生,应向我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对未经我院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七条  新生 入学后三个月内,学院按国家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对新生入学资格再进行复查,凡属徇私舞弊或不符合条件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学籍,予以退回。

第五章 其他

第十八条费用标准:所有收费严格按照广西省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 学费 和住宿费等费用。具体每个专业的收费标准请查阅《2021年普通高考指南-招生计划篇》或登陆我院招生信息网查询。

第十九条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学院建有较完善的贫困生资助体系。学院承诺:保证不让贫困学生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帮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的措施主要有: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困难学生补助;同时,学院还有独具特色的资助政策及设有多个勤工助学岗位,让贫困学生以顺利完成学业。以上各种政策详细信息见今年招生简章及我院招生信息网。

第二十条 退学退费办法∶学费住宿费退费:学费按照学年收取。学院实行学年制,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 学习 时间,计算清退剩余的学费。每学年按10个月计算。具体规定如下:

学生开学前申请退(转)学并经学校同意的,学校应全额退 还已收取的学费、住宿费;开学后未入读的,按90%计退学费、 住宿费;入读1个月(含)以内的,按85%计退学费、住宿费; 入读超过1个月至1个学期的,按50%计退学费、住宿费;第1 学期读完,第2学期入读3个月(含)以内的,按20%计退学费、 住宿费;第1学期读完,第2学期入读超过3个月以上的不再计 退学费、住宿费。教材费: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及时为学生结算已领取教材的费用,多退少补。学生退费时间以本人正式提出书面申请退学的日期为准。其他补充事项,由学院财务处解释。

第二十一条

学校地址:广西来宾市铁北大道968号

邮编:546100

学院网址:

电子信箱:3177762778@*.com

联系*:0772-6621665、6621666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三条 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章程、要求、规定等如与本章程有冲突,以本章程为准,以往条款即时废止。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广西蓝天航空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广西高职单招报名条件

必须是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的广西户籍的中职应往届毕业生或普高应往届毕业生才能报考广西高职单招,此外外国侨民必须持有自治区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才能获得报考资格。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我区高职院校单独招生。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4.户口满足下列要求之一的:

(1)具有我区常住户口。

(2)外来人员,符合《自治区人民*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外省户籍学籍迁入人员在广西参加升学考试意见的通知》(桂政办发〔2012〕330号)规定的。

如外来人员在2021年11月5日前取得我区户口的,可不受本人学籍迁入条件以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工作、住所及年限的限制。

(3)外来人员,如上一年度在我区参加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且能提供上一年度高职单独招生考试结束后到本轮高考报名期间在我区实际工作(学习)和居住的证明的。

(4)在广西定居的外国侨民,持有自治区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

2023年广西单招各学校分数线

2023年广西单招各学校分数线:高职院校招生最低控制分:理工180分,文史180分。

1、南宁职业技术学院

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前身为创建于1984年的南宁职业大学,是由南宁市人民*举办,自治区、南宁市共建的一所全日制综合性高等职业院校。2009年12月,学校通过教育部、财政部示范建设验收,成为全国首批28所、广西首家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

学校占地面积130多公顷,校舍建筑面积50余万平方米,全日制高职在校生17000多人,成人继续教育学生3200多人。

学校紧跟广西,尤其是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的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来构建专业体系,学校开设有10个二级学院,60多个高职专业,其中国家级精品专业1个,室内设计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物流管理、酒店管理、应用泰语、软件技术等6个专业是国家示范性重点建设专业。

2、柳州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柳州铁道职业技术学院自1956年创办以来,先后经历柳州铁路运输学校、广西铁道专科学校、柳州铁道学院。

柳州铁路局中等技术学校、柳州铁路运输学校(柳州铁路司机学校、柳州铁路局中等成人学校、柳州铁路局教师进修学校、广西广播电视大学柳州铁路局分校)等创办、升格、撤销、复办、合并时期。

2003年8月8日,在柳州铁路运输学校的基础上组建柳州运输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3月,更名为柳州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是广西壮族自治区示范性高职学院,是广西特色高校建设项目单位。现有和平路校区和官塘新校区两个校园,官塘新校区位于柳东新区官塘大道柳州职教园区。和平路校区占地面积22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2万余平方米。

3、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普通高等师范院校。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前身是创建于1938年的广西省立桂林师范学校。

具有光荣的革命传统,被誉为“桂北革命的摇篮”,桂林师范学校以其独特的办学方式和办学成就,成为全国办学成绩突出,对革命贡献较大的四所著名师范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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