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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外国留学生本科招生简章 北京外国语大学本科招生章程

更新:2024年01月14日 01:31 大学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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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大学外国留学生本科招生简章 北京外国语大学本科招生章程

上海纽约大学2020年本科招生简章(港澳台学生)">上海纽约大学2020年本科招生简章(港澳台学生)

系、教学环境和培养模式,致力于将学生培养成为能够适应未来社会高速发展、全球化激烈竞争的精英人才。学生入学时不分专业,通过完成涵盖不同学科和领域的核心课程,在对各个学科的内容、前景,以及自身特点有了深入认识以后,最迟可在大二结束前完成专业的选择。大学就读期间,学生可以选择前往纽约大学全球教育体系中的纽约校区、阿布扎比校区或分布于五大洲的11个学习中心进行为期1~2个学期的海外学习。

上海纽约大学在全面审视每位学生申请材料的基础上,通过“校园日活动”评价、高中学业和大学入学考试成绩相结合的招生录取模式,选拔出一批最适合上海纽约大学的优秀学生。其中,“校园日活动”是上海纽约大学首创的招生录取重要环节,着重考察学生的语言能力、综合素质,以及与学校的适合度和匹配度。

一、招生对象

上海纽约大学寻找的是学业优异、英语能力突出,具有强烈求知欲和好奇心,勇于挑战自我,乐于尝试新事物,能够适应国际化竞争环境,并且愿意成为跨文化沟通桥梁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符合教育部有关港澳台学生报考内地高校条件的学生均可申请报考上海纽约大学。学生须按教育部要求,完成有关港澳台学生报考内地高校的报名手续。

上海纽约大学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后,将从所有申请学生中邀请部分优秀学生参加“校园日活动”,并在考量学生“校园日活动”表现的基础上,综合评价录取学生。

二、招生计划

上海纽约大学招生计划不做分地区安排,各地区招生名额不设上限和下限,从所有申请学生中择优录取。

三、申请方式

除完成教育部规定的有关港澳台学生报考内地高校报名手续外,学生还需完成上海纽约大学的申请程序:

1. 在线提交Slate申请

所有申请报考上海纽约大学的学生,都必须登录纽约大学Slate申请系统( ),填写相关信息并完成两篇文书,于2020年1月1日前完成在线提交。

2. 在线填写并打印《上海纽约大学校园日活动申请表》

完成“Slate申请”后,学生再在上海纽约大学“校园日活动报名系统”( )实名注册,按要求在线填写、提交并打印《上海纽约大学2020年校园日活动申请表》。

3. 寄送书面申请材料

完成以上申请步骤后,学生还须向上海纽约大学招生办提交以下书面申请材料,所有申请材料应清晰、真实、完整。每页材料须在右上角空白处手写注明申请学生的9位Slate ID,用标准A4纸打印或复印,并按以下次序排放(申请材料请勿装订,不要加装各类订书针、封面、封底、装订夹等,以免剔除时误损申请材料):

(1)《上海纽约大学2020年校园日活动申请表》(可在上海纽约大学“校园日活动报名系统”下载打印,打印时务必选择A4纸格式)

(2)高中阶段成绩影印本

(3)能够体现申请者能力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影印本(非必需)

(4)就读中学校长或升学指导老师出具的书面推荐信(非必需)

申请材料须于1月1日前以快递方式邮寄至上海纽约大学招生办公室(以当地寄出日期为准)。所有申请材料恕不退还,请学生自行备份。

邮寄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55号,上海纽约大学招生办公室收

邮编:200122 联系*:+86-21-2059 5599

四、选拔程序

1. 审核

上海纽约大学招生委员会将对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于2020年2月5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学生初审结果。

2. “校园日活动”

初审合格的学生受邀参加上海纽约大学“校园日活动”, 学校通过“校园日活动”主要考察学生的英语运用能力,以及求知欲、领导力、学习能力、适应能力、沟通表达能力、心理素质、团队精神等各方面素质。

“校园日活动”全程用英语进行,在春节后的周末分批在上海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

五、录取政策

上海纽约大学招生委员会将根据学生“校园日活动”表现,对每位学生进行严谨的评价和讨论,并给予符合上海纽约大学要求的学生相应录取政策:

香港免试生、澳门保送生、台湾免试生:“校园日活动”后通知学生是否可以录取。

参加联招考试学生:学生须参加当年度联招考试,考试成绩达到上海纽约大学要求,且第一志愿填报上海纽约大学,上海纽约大学予以录取。

六、学费及奖助学金

港澳台学生的学费标准与内地学生的学费标准相同,第一、二学年每年人民币120,000元,第三、四学年每年人民币180,000元。

被上海纽约大学录取的学生,学校将根据学生在“校园日活动”中的表现和申请材料给予部分学生奖学金,与预录取结果一并发放。奖学金设二档,将按学期分四年发放:全球典范奖,共人民币240,000元;全球菁英奖,共人民币120,000元。

对于被上海纽约大学录取、但家庭无法承担学习和生活费用的学生,在学生按要求提供的家庭经济状况信息真实完整的前提下,学校将酌情提供助学金,学校不希望被录取的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去终身发展的机会。

学生在校期间,还可申请各级奖助学金。学校还会提供大量校内外实习机会进一步帮助学生减轻经济负担。

七、颁发证书

上海纽约大学学生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将获得以下全日制本科证书:

1. 上海纽约大学学士学位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监制)

2. 上海纽约大学毕业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监制)

3. 美国纽约大学学士学位证书(美国纽约大学颁发)

八、监督机制

上海纽约大学的招生过程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保证不同经济背景、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的学生都有机会申请入学,接受考生及家长与社会各界的监督。

监督*:+86-21-2059 5255

监督邮箱:shanghai.jiandu@nyu.edu

九、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 www.shanghai.nyu.edu

咨询热线:+86-21-2059 5599

咨询邮箱:shanghai.admissions@nyu.edu

咨询现场:上海市世纪大道1555号上海纽约大学咨询中心

官方微博:上海纽约大学本科招生办(新浪微博)

官方QQ群:上海纽约大学招生官方 - 华中华南 605743020

官方微信:NYUSHZS

如您拥有多个公民身份,且其中之一来自香港、澳门或台湾,您只能通过上海纽约大学中国学生招生渠道申请入学,并必须参加合格的中国入学考试(中国大陆高考、台湾学测或港澳台联招考试),您无权通过国际生招生渠道申请上海纽约大学。如您不清楚需要参加的具体入学考试,欢迎通过邮箱shanghai.admissions@nyu.edu咨询。

如您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您必须在填写通用申请(Common Application)时在纽约大学“学校问题”页面上明确告知;并且根据中国法律,只有符合下列情况下您才可以通过国际生申请渠道申请上海纽约大学:(1)截止在上海纽约大学入学当年的4月30日前,已拥有当前公民身份至少四年(如您拟在2019年秋季学期入学,以2019年4月30日为计算截点);并且(2)过去四年中至少两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居住。如您获得上海纽约大学入学资格但不满足上述条件,有可能无法获得在中国学习的学生签证并可能被取消上海纽约大学的入学资格。如您对是否符合上述要求有任何问题,欢迎通过邮箱shanghai.admissions@nyu.edu咨询。

《Slate申请系统/校园日活动报名系统填写须知》 点击下载

《成绩单模板》(供参考) 点击下载

北京外国语大学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教育部阳光高考政策,规范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保证生源质量,维护高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中文名称为北京外国语大学,简称北外;英文名称为BeijingForeignStudiesUniversity,缩写为BFSU。校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号,邮政编码为100089。

第三条学校是国家公办、教育部直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是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

第四条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北京外国语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学校设立本科招生委员会,负责学校招生事务的咨议与监督。

第六条学校设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全校的本科招生政策,讨论决定重大事宜。

第七条学校设立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学校设立本科招生监察办公室,负责监督招生工作。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九条学校面向全国招生,文理兼收(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按各省相关规定执行)。

学校根据办学条件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报名人数和生源质量等因素编制本科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具体招生计划、选考科目和各专业相关报考要求报教育部备案后,由各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发布。

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总计划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十条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领导下,依据教育部当年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进行。

第十一条学校综合评价招生安排在提前批,报名参加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测试。考生高考总分须达到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合并批次的省(市、区)须达到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浙江、山东须达到一段线。综合评价招生细则详见《北京外国语大学2021年“一带一路”外语专业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第十二条学校根据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当年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

对于实行顺序志愿的批次,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当年各省公布招生计划数的120%。

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当年各省公布招生计划数的105%。

第十三条对享受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政策性加分的考生,按政策性加分投档,投档后以考生的实考分择优录取。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实考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享受政策性加分的考生;没有享受政策性加分的,依次录取外语、语文、数学和外语口试成绩高的考生;同分排序后仍完全相同的,我校将使用预留计划录取。

第十四条学校在录取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填报志愿的情况按实考分择优按专业志愿依次录取。如所填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者,将根据实考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我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招生在实施单独代码投放计划的省份,只招收填报了本专业(组)志愿的考生。

第十五条顺序志愿投档录取批次中,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考生保证服从专业调剂的情况下,按照实考分数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直至完成计划。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

在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计划时,征集志愿录取。

第十六条学校在专业录取时不设定专业志愿级差。

第十七条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根据学校学科专业特点,凡有口吃、嘶哑或口腔有生理缺陷及耳鼻喉科疾病之一而妨碍发音、有听力障碍者不宜就读。

第十八条学校招生的外语专业中,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外语专业无外语语种限制,但入校后二外均为英语。

学校非外语专业的公共外语为英语,同时部分专业课为英语授课,所有学生应按我校课程设置规定学习。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为英文授课,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报考。

第十九条依据学校学科专业特点,除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不组织高考外语口试的省份外,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参加外语口试且成绩合格(广西壮族自治区考生要求达到A等)。外语口试的组织及口试内容和成绩由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负责实施,我校不再单独组织外语口试和专业面试。

第二十条学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第二十一条学校自2021年起,与中国政法大学开展联合学士学位项目,开设英语(中国政法大学 联合培养涉外法治人才)专业,实施跨校培养,第三学年集中到中国政法大学学习。

第二十二条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投档考生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在该省公布的相关要求,按其高考改革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二十三条学校保送生、高水平运动队、综合评价、高校专项计划、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新疆协作计划、少数民族预科生、国家专项计划和港澳台联考计划等招生工作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学校公布的当年招生简章执行。

第五章其他

第二十四条按教育部规定,经北京市物价局批准,我校本科专业的学费标准是: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学费为6000元/学年;国际经济与贸易(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为35000元/学年;外交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在北外三年的学费标准是86000元/学年,第三年在基尔大学学费费用按照基尔大学当年相关专业国际学生学费标准执行(参考费用:每年学费约13000英镑,生活费约9000英镑);其他专业学费为5000元/学年。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的收费标准按有关部门规定执行。学校根据住宿条件不同向在校生收取不同标准的住宿费,收费标准为750—1200元/学年。

第二十五条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六条学校专业介绍详见我校本科招生网,奖学金及资助政策等信息详见我校学生处网站。

第二十七条学校网址: ,本科招生网址: ,招生办公室电子邮箱:bwzsb@bfsu.edu.cn,咨询*:010-88816254、010-88816481,招生监察办公室*:010-88816259。

第二十八条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培训和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对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

第三十条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学校本科招生办公室。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执行。

西安哪所大学招留学生? 学汉语言文学

一、西安理工大学招收外国留学生
招 生 简 章
招生对象
凡志愿来华学习中国语言、中国文化、科技及经济的外国人,符合申请条件的,均可报名申请。
申请条件与课程设置
申请条件:
1、本科生:
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高中毕业或高中毕业以上学历、HSK达到相应成绩(理科三级、文科六级)的外籍公民。
注:若HSK未达到相应成绩,可先申请入学补习一年汉语后,再进入专业学习。
提交材料:
①《西安理工大学外国留学生入学申请表》;
② 高中以上(含高中)毕业证书复印件;
③ 相应成绩单;
④ 护照首页复印件;
⑤ HSK理科3级、文科6级以上汉语水平证书复印件。
报名时间:3月1日—7月30日
入学时间:8月25日至9月1日,具体时间见《西安理工大学留学生录取通知书》。
学 制:文科和理科4年。
学 费:理科1800美元/学年
文科1600美元/学年。
报名费:50美元
教 学:免修政治、外语,必修中国概况和现代汉语,其它课程要求与中国学生相同。凡通过规定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者,学校发给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2、语言生:
申请条件:
凡喜欢学习汉语,身体健康,年满16周岁的外籍公民,均可提出申请学习。
提交材料:
①《西安理工大学留学生申请表》;
② 护照首页复印件;
报名时间:可随时申请
入学时间:2月25日至3月1日、8月25日至9月1日,具体时间见《西安理工大学留学生录取通知书》,特殊情况可随时插班入学。
学 制:半年——两年
报名费:50美元
学 费:1450美元/学年;
教 学:专门为外国留学生开设的各级各类(初、中、高级汉语的听、说、读、写)汉语言课程,采取小班上课,每班15-18人左右。在学习结束后学校发给外国留学生结业证书。
3、各类假期短期汉语培训班:见短期汉语生招生简章
收费标准
项目 标准 备注
学费 本科生 文:1600美元/学年人 对学习优秀的学生每年有100—200美元不等的奖学金
理:1800美元/学年人
语言生 450美元/学年人
200美元/月人
注册费 50美元/人
住宿费 两室一厅100美元/月 厨房、洗浴间、暖气、热水器、*、网络口
伙食费 自理
医疗费 自理
其他杂费 自理
联 系 人:张磊
通信地址:中国陕西省西安市金花南路5号
西安理工大学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邮政编码:710048
联系*:+86-29-82312558;82312545;
联系传真:+86-29-82312558;
电子邮件:waiban@xaut.edu.cn
网 址:
留学生申请表APPLICATION FORM FOR FOREIGN STUDENTS.doc
二、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留学申请指南
一、申请时间
1、语言培训生分为春、秋两季招生,春季入学的申请截止日期为每年的12月30日,秋季入学的申请截止日期为每
年的6月30日。
2、专业类本科生为秋季招生,申请截止日期为每年的6月30日。
3、攻读硕士学位者,申请截止日期为每年的5月30日。
4、攻读博士学位者,申请截止日期为每年的5月30日或11月30日。
5、各类短期进修生可随时申请。
二、申请程序
1、申请人可向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国际教育学院索取《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留学申请表》,或者直接从本站相关下载
中下载该表。
2、申请人应向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国际教育学院呈递填写后的留学申请表、护照复印件以及相关学历证明材料。
(详情参见 )
3、被录取的申请人将在开学四周前收到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国际教育学院寄出的《录取通知书》和《外国留学人员
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2表)。
4、被录取的申请人可持《录取通知书》和《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2表)在当地的中国使领馆申请
来华学习签证。
三、提交材料
语言培训生:《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外国留学生申请表》《、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个人简历。
专业类本科生:《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外国留学生申请表》、《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高中毕业证书(应届毕业
生可先提供在读证明)及高中阶段所学课程及成绩单、汉语水平考试(HSK)等级证书(若有的话)、不少于10万
元人民币的经济担保书。
攻读硕士、博士学位:《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外国留学生申请表》、《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最高学历证明
”及“成绩单”、汉语水平考试(HSK)等级证书(若有的话)、两名相关专业的专家、学者的推荐信、不少于
10万元人民币的经济担保书。
以上所有材料均应是中、英两种文字之一或附有此类文字英文的译本
四、签证办理
1、来华学习六个月以上者,凭《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简称JW202表)、学校的《录取通知书》和
《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向中国驻外签证机关申请“X”字签证;
2、来华学习期限不满六个月者,凭《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简称JW202表)、学校的《录取通知书》
向中国驻外签证机关申请“F”字签证;
新生应按《入学通知书》规定日期入学。被录取者应持普通护照、《入学通知书》、
《外国来华留学人员签证申请表》(简称JW202表)、《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原件前往中国驻留学生所在国使
(领)馆办理来华学习签证,并持上述材料在规定日期内到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国际教育学院报到。持(X)签证入
学者应在入境后30天内办理好外国人居留许可手续。
五、报到手续
1、学生本人持《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2表)和《录取通知书》,按入学通知书上的日期准 时来
校报到、注册、交费。因特殊情况未能在规定日期之内报到者,要事先与学院联系,获准后方可延期入 学;
2、学院办公室负责联系安排学生的体检、在西安政策安全教育、办理在华居留许可等手续。 提示:如需接机,
请提前与学院联系,学院提供免费接机。
六、联系方式
地址:中国西安市太白南路2号西安电子科技大学338号
邮编:710071
*:+86-29-88202426
传真:+86-29-88204909
信箱:sie@xidian.edu.cn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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