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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大学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宁夏大学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

更新:2024年01月15日 00:56 大学路

最近经常有小伙伴私信询问宁夏大学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宁夏大学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相关的问题,今天,大学路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对大家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一览:

宁夏大学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宁夏大学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

宁夏大学2019年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 宁夏大学 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照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 宁夏大学 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宁夏大学 (国标代码为10749)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和省部共建综合性大学。学校面向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或“省份”)招生。培养包括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在内的各类高级专门人才。近年来,我校高度重视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工作,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较高水平,学校被教育部评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第三条 宁夏大学 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四条 宁夏大学 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确定招生录取规则、审定招生计划,决定招生中的重大事项。

第五条 宁夏大学 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组织机构,具体负责招生录取和日常工作。

第六条 宁夏大学 纪检委对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宁夏大学 在25个省份的招生计划及要求等见各省级招办编印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按照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出档比例调档。对于实行梯度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原则录取,即根据考生志愿顺序,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当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该省招办相关规定录取;对于有特殊录取要求的省份,执行该省录取政策。

第九条 按照专业级差(级差分为1分)分配进档考生专业。即档已投到我校的考生,根据考生填报专业志愿的顺序依次递减1分,同时综合考虑英语及所报专业相关单科成绩等因素。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可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有特殊要求的专业除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第十条 特殊类型专业招生录取:

一、国防生招生录取: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年龄不超过20周岁(199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的普通高中应届、往届毕业生,政审合格后参加各省级军区统一组织的面试,在指定的军队医院依据《中国人民*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进行体检(与军校招生体检同时进行)。学校按国防生招生计划,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普通一本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有志愿且政审、面试、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按学校录取原则,在提前批次录取。详见《 宁夏大学 国防生招生简章》。

二、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凡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课考试且成绩合格的考生(我校有艺术类招生计划但未单独组织考试的省份以该省艺术类专业课统考成绩为准),根据各省级招办划定的艺术类文化课控制分数线,结合生源情况,确定我校录取文化课资格线,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报考舞蹈表演专业的考生,男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70厘米,女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60厘米。英语成绩作为录取的参考条件。详见《 宁夏大学 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三、体育教育(教师教育)专业招生录取:凡参加省级招办组织的体育专业术科测试成绩达到所在省份划定的术科成绩最低控制线,且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份划定的文化课成绩最低控制线的考生,按照生源所在省级招办规定的出档比例调档,我校按术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同时综合考虑考生的身体条件和专项水平。

四、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录取:凡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合格,经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核对、公示,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即可录取;少数体育专项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的考生,由我校提出申请,经考生所在省招办审核、公示后予以择优录取;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课考试且成绩合格的考生,经考生所在省招办审核、公示后即可录取。详见《 宁夏大学 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五、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录取。见《 宁夏大学 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简章》。

第十一条 国际项目和国际课程班招生录取。见《 宁夏大学 SQA HND国际项目专业招生简章》和《 宁夏大学 葡萄酒学院招生简章》。

第十二条 认可经教育部同意的各省高考加分政策,并按加分后的成绩进行录取。

第十三条 除国防生外,各专业招生录取没有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四条 葡萄酒学院的专业只录取英语或法语语种的考生,其他学院的专业只录取英语语种的考生。

第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我校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招生规定者,一经核实,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章 收费标准和其他

第十六条 我校按照宁夏*自治区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收取学费等。

第十七条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明德奖学金、宝钢教育奖、华藏奖学金、孝廉奖学金、校级综合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等多项奖助学金。

学校还将积极联系,创造条件,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

第十八条 新生可在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由 宁夏大学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及有关规定进行补充。

第二十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 宁夏大学 招生办公室。

第二十一条 宁夏大学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0951-2061897

监督*:0951-2061117

学校网址:

招生网址:zs.nxu.edu.cn

学校地址:宁夏银川西夏区贺兰山西路489号

邮 编:750021

宁夏大学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

我神速转载《宁夏大学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一文,供您考研择校参考!
宁夏大学是教育部和宁夏*自治区共建的地方综合性大学。 1958 年建校,学 校 以本 科 教 育 为 主 , 积极 发 展 研 究生 教 育 。设有 文 学 、 理 学 、
工 学 、 管理学、法学、教育学、经济学、历 史学 、 农学 九 大 学 科 门类 68 个 本 科 专 业 ; 49 硕士学位授权点、 4 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和 3 个博士学位授权点 。 目 前 有全 日制 在 校普通 本、专科学 生 17432 人,研究生 1306 人,少数民族预科生 675 人。 2 00 8 年 计 划 面向全国 26 个省、市、自治区招生。 <?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一、录取原则

1
.学校调档比例一般为招生专业计划数的 120% 。学校录取原则:对于非平行志愿的省份为志愿优先,即根据考生志愿顺序,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当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该省招办相关规定执行。

2 .考生分专业录取原则为专业级差,级差分为 2 分。即已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中,根据考生填报专业志愿的顺序,依次递减
2 分的原则。同时综合考虑英语及所报专业相关单科成绩等因素安排专业。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如考生愿意服从专业调剂,可调剂到未录取满的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3 .学校为保证农林牧类专业考生报到率,仅录取填报有农林牧类专业的考生。根据生源情况,经与各招生主管部门协商可降低录取分数线。

4 .学校认可经教育部同意的各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加分政策,并按加分后的成绩进行录取。

5 .各专业录取没有男女比例限制。

6
.我校只录取英语语种的考生。

二、其它类型录取

(一)国防生: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年龄不满 20 周岁( 1988 年 8 月 31 日以后出生)的普通中学应届毕业生,政审合格后参加各省军区统一组织的面试,在指定的军队医院依据《中国人民*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进行体检(时间与军校招生同时),学校按国防生招生计划,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普通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有志愿且政审、面试、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按学校录取原则,在提前批次录取。

(二)艺术类考生:凡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课考试(浙江、宁夏以本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为准)且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省、市、自治区招办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专业课考试成绩及本人志愿择优录取,英语成绩作为录取参考条件。(报考音乐学、舞蹈学专业的考生一般男生身高不低于<?xml:namespace prefix = st1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arttags" /> 170 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
160 厘米)。

(三)体育类考生:凡参加各省级考试院组织的体育术科测试成绩达到本省划定的术科成绩最低控制线,且文化课成绩达到本省划定的文化课成绩最低控制线,按照各省出档原则以 120% 出档,我校按术科成绩从高到低,同时结合考生身体条件与专项合理达配,择优录取。

(四)高水平运动员:凡 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项测试的考生须参加本省考试院统一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资格认证考试。成绩合格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市、区)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即可录取;少数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由学校提出申请,报考生所在省招办审核后,文化成绩只需达到考生所在省(市、区)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60 %(该类考生的录取人数不超过学校录取高水平运动员人数的 30 %)。 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证书且报考我校的考生,由我校自主进行文化课考试,生源所在省招生办公室核准便可录取。

三、招生组织机构及监督机制

学校成立校长任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招生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校纪检委对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并真诚接受考生及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

学校全部实行网上远程录取,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做招生“中介”。凡我校录取的考生,录取通知书只通过邮局以专递形式送达或由当地招办转发,不委托任何他人代发。所有被录取的考生由各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按程序在当地相关媒体进行公布,我校招生网上也即时公布。

四、 新生的复查

有以下情况的考生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一)经查实不符合各生源地 2008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的招考条件者;

(二)经查实弄虚作假,伪造身份替考者;

(三)经查实与原始体检报告不符且身体有严重疾病或传染病,不能完成学业者;

(四)经查实在入学前,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者;

五、学费、奖学金、贷学金和勤工助学

(一)学费

学费按照物价部门最新核准的标准收取。

(二)奖学金

学校设有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专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宝钢教育奖、华藏、孝廉奖学金、及宋庆龄基金会“丰田助学金”(报考我校第一志愿的考生在 6 月 1 日至 7 月 15 日登陆网站 www.solf.org 申请)等社会捐助的助学金 28 项。

(三)国家助学贷款:学校积极协助经济困难学生向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四)勤工助学

学校创造条件,并根据学生特点,介绍、组织经济困难学生参加各种勤工助学活动。

六、本章程未尽事宜,除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令规定外,由宁夏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修改补充,解释权归宁夏大学招生办公室。

七、招生咨询

联系*: 0951-2061897 (兼传真)   监督*: 2061117

院校详细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贺兰山西路
489 号

邮编: 750021

学校网址:

招生网址
: zs.nxu.edu.cn

E-mail : [email protected]





宁夏大学招生办公室

二○○八年三月十二日

宁夏大学新华学院招生章程">2022年宁夏大学新华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 宁夏 大学新华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报考条件、招生计划、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宁夏大学新华学院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宁夏大学新华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宁夏大学主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为保障学院招生 工作 健康、有序、高效地进行,维护学院、考生的正当权益,本着依法治招的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凡报考宁夏大学新华学院普通本科的考生均适用于本章程。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名称:宁夏大学新华学院

第四条  院校代码:13325

第五条  学院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贺兰 山西 路686号

第六条  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本科

第七条  办学类型: 独立学院

第三章   毕业 证与学位证

第八条  学生入学后,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经审核合格者,毕业时颁发学历 证书 ,院校名称为宁夏大学新华学院,证 书 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宁夏*自治区学位委员会有关要求,符合《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学士学位授予管理办法》规定者,授予学士学位,颁发证书。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院按照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要求开展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工作,学院分省分专业计划分配根据各省(区、市)考生数量和生源质量、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毕业生 就业 实际、考生对学院各专业的认可度等因素综合考虑制定。

第十条  学院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数经上级有关部门核准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招生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招生原则: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招生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及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

第十二条  学院原则上各专业外语语种以英语为主。

第十三条  学院所有专业男、女考生均可报考,比例不限。

第十四条  录取规则:

(一)调阅档案比例。学院按照生源所在省级招办投档比例调档。

(二)对于实行 平行志愿 的省份,按照该省招办相关规定录取;对于有特殊录取要求的省份,执行该省录取政策。

(三)宁夏文史类、 理工 类考生排位办法:将同一科类考生按总分( 高考 文化课总分与政策性照顾分值的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总分相同时则再按单科顺序及成绩排序。文史类单科顺序为文科综合、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单科顺序为理科综合、数学、语文、外语。同时考虑考生 填报志愿 的专业级差,各专业之间级差为1分。

(四)学院认可宁夏教育 考试 院统一组织的 体育 专业术科测试成绩,不再单独组织体育类专业课考试。宁夏体育类考生排位办法:根据宁夏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录取文件规定,实行平行 志愿 投档录取模式。高考总分达到我区相应体育类文化课最低录取控制 分数线 ,且体育专业术科成绩合格,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五)学院认可宁夏教育考试院组织的 艺术 类专业课联考成绩,不再单独组织艺术类专业课考试。宁夏艺术类考生排位办法:根据宁夏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录取文件规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高考总分达到我区相应艺术类文化课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艺术统考成绩合格,按综合分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成绩按高考总分占30%、自治区艺术专业统考成绩(按总分750分折算)占70%的比例计算,详见《宁夏大学新华学院2022年艺术类招生章程》。

(六)对符合规定的加分或降分进档考生,按相关规定执行。录取的考生在入学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经复查发现不符合招生条件或违规的考生,将取消入学资格。

(七)学院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

(八)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者,学院将根据其他专业的录取情况进行专业调剂;对填报的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又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

(九)凡被我院录取的考生,由学院寄发录取通知书,并在学院招生网站公布录取结果。所有被录取的考生由各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按程序在当地媒体进行公布。

(十)学院可结合招生录取工作实际,经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生源地招办同意后,对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做出相应调整。

第六章  身体健康要求

第十五条  考生身体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 校招 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六条  报考音乐学专业的考生须五官端正,无视觉、听觉、发音器官及肢体疾病;报考舞蹈表演专业的考生须五官端正,无视觉、听觉、发音器官及肢体疾病,且男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70厘米,女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60厘米;报考美术学专业的考生须无色盲、色弱等。

第七章  奖助学金

第十七条  学院设有综合奖学金,奖金额度为500元-1500元不等,专门用于奖励在校 学习 期间成绩特别突出的学生。在校学生可依照国家相关政策申请享受国家奖学金(标准:每生每学年8000元)和国家 励志 奖学金(标准:每生每学年5000元)。

第十八条  学院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的机会。在校学生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依照国家相关政策申请享受每学年2000元-5000元的国家助学金。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十九条   学费 及住宿费收费标准按宁夏*自治区物价部门审定的标准执行,艺术类:20000元/学年;体育类:17000元/学年;文、理工科:15000-16000元/学年;住宿费:800-2000元/学年。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条  咨询联系方式

学院招生咨询*:0951-2062629;0951-2062548

学院招生传真:0951-2062548

学院网址:

第二十一条  学院招生工作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其下设的招生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承担招生工作。

第二十二条  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或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规定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由宁夏大学新华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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