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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大学医学研究生招生简章 南华大学临床医学考研报录比

更新:2024年01月16日 09:59 大学路

最近经常有小伙伴私信询问南华大学医学研究生招生简章 南华大学临床医学考研报录比相关的问题,今天,大学路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对大家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一览:

南华大学医学研究生招生简章 南华大学临床医学考研报录比

南华大学临床医学考研报录比

百分之30。根据查询南华大学官网显示,2023年南华大学临床医学考研报录比是百分之30,671人。南华大学由中南工学院与衡阳医学院于2000年3月合并组建,是一所以工学、医学为主,哲学、经济学、法学、文学、理学、管理学、艺术学等9大学科门类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

南方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2018年南方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 #考博# 导语】 考博频道将第一时间发布各招生单位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考博专业目录、考博参考书目、及导师联系方式,请考博考生密切关注。以下是《2018年南方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南方医科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南方医科大学简介


南方医科大学前身为中国人民*第一军医大学,1951年10月创建,1978年被确定为全国首批重点大学。2004年8月,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决定,学校整体移交广东省,更名为南方医科大学。学校座落在经济发达的历史文化名城广州,校园绿树成荫,花团锦簇,是广东省一级园林式院校。


学校下设基础医学、临床医学、生物医学工程、中医药学、公共卫生等16个二级学院和6所附属医院。学科涵盖医学、工学、理学、法学、管理学、文学、教育学、经济学八大领域,共拥有10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基础医学、临床医学、生物学、中西医结合、中药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特种医学、护理学、生物医学工程),专业学位博士学位授权学科1个(临床医学),博士学位授权交叉学科4个(传染病预防控制、卫生应急、生物信息学、临床遗传学);拥有3个国家重点学科(内科学(消化系病)、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中西医结合临床)、2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外科学(骨外))。共拥有19个硕士授权一级学科,3个硕士授权二级学科,其中专业学位硕士授权一级学科6个。现有1个国家重点实验室、4个部级重点实验室、3个国家中医药局重点实验室,2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


现有来自全国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全日制在校学生20000余人,留学生800余人,其中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4000余人,在职博士、硕士研究生1500余人,港澳台研究生100余人。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拥有一大批在国际国内有影响的学者、专家,现有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3名,国家“973”项目首席科学家3名,“”10名,“长江学者”特聘教授7名,全国教学3名,全国优秀教师4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13名,博士生导师524名、硕士生导师892名,正副教授等高级职称人员1300多名。


学校基础设施配套完善,有着良好的信息化教学环境,生活设施配套先进,研究生公寓全部安装了空调、热水系统、直饮水系统,实现*、网络、电视三通。


学校现有南方医院、珠江医院、第三附属医院、第五附属医院、附属深圳医院、附属口腔医院、附属皮肤病医院、附属南海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等共11所直属附属医院,另外,我校在全国各地共拥有47所非直属附属医院,其中包括广东省人民医院、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以及*广州、武汉、南京等军队总医院;另有近百个规模较大、教学质量好的教学基地,临床教学实践和就业资源十分充足。


学校面向全国招生,望广大有志于投身医学事业的考生报考我校。


二、招生计划


2018年我校面向全国招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为308名,学位类型分为学术型、专业型两种。因录取“南医优生优培”计划、“硕博连读”和“申请-审核”制考生导致招生指标被占满的导师将不再接收(录取)普通招考考生。


三、报考条件


(一)全日制学术型博士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往届生或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2018年9月前取得硕士学位)。


3、有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


4、报考专业须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临床医学专业只接受硕士学位为医学门类的考生(含应届硕士毕业生)报考。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


(二)全日制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已获得临床医学硕士学位的往届生或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2018年9月前取得硕士学位)。


3、有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


4、 除上述条件外,尚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临床医学应届硕士研究生:要求已通过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获得《医师资格证书》,且最晚于入学时通过省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获得合格证书。所报考博士专业与硕士学位培养专业相同或在相同二级学科范围。


(2)临床医学往届硕士研究生:要求在网上报名开始时间之前已获得《医师资格证书》,且已经通过省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获得合格证书。报考博士专业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相同或在相同二级学科范围。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


四、招考方式


(一)硕博连读:


具体申请条件及实施办法请详见《南方医科大学关于开展选拔2017年硕博连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二)“申请-审核”制:


具体申请条件及实施办法可查看《南方医科大学2018年“申请-审核”制博士生招生报考公告》。


(三)普通招考:


包括初试和复试两个环节。初试科目以《南方医科大学 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考试科目为准。复试的方式方法、程序及要求由我校各学院自行确定并对外公布,复试形式可笔试、口试或者其它必要的测验。复试主要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具体情况,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并进行外国语的听力或口语测试。


五、报名考试


(一)普通招报时间


2018年 1月11日~2018年1 月30日。网上报名(网报入口请返回首页,点击右侧“博士网报”)


(二)统一考试报名程序:


报考基本流程:网上报名—>寄送报名材料—>缴纳报名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现场确认—>参加考试。









说明:在网报时请仔细阅读网报填报说明并严格按照要求填写(如上图),在网报最后选择院系和专业/科目等栏目请仔细核对,一旦审核不再接受更改(例如上图)。


1、网上报名阶段:


考生在网报时间内登陆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博士网报系统填写个人资料并提交网报数据,网报结束后尽快邮寄审核材料。


2、报名材料审核阶段:


考生需上交材料如下:


(1)博士报名登记表一份;


(2)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包含军官证)复印件;


(3)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往届生的成绩单可从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4)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须出具学校在读证明或学生证复印件),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凭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正式认证书方可参加报名。


(5)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具有正高职称专家推荐书各一份(属我校以外专家须专家所属单位人事部门出具职称证明);


(6)诚信书一份;


( 7 )报考全日制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的考生还需要提供西医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和住院医师规培合格证书(应届生需出具正在攻读临床医学的学籍证明)的复印件。


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收到纸质版的考生审核材料后,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对不合格者将通过报名网站通知其本人,其审核状态显示“审核失败”;符合条件的考生,审核状态显示“审核成功”。


说明:纸质版材料须在2018年1月30日前寄出(以邮戳时间为准)。考生报名材料可采取邮寄或现场上交两种方式,报名费统一通过学校财务缴费平台收缴。


3、缴纳报名费:


报名费标准:200元/人。报名费一经缴纳,概不退费。


缴费时间:2018年 1月31日~2018年2月2日。


缴费方式:审核资格成功的考生须登陆我校网上缴费系统进行缴费。我校不接受现金或邮局汇款的形式缴纳报名费。(用户名:身份证号码,密码:888888)


缴费流程:登陆南方医科大学自助缴费平台→输入账号密码→选择缴费方式(支付宝、微信)→支付报名费→保留缴费截图。


4、确定考试资格:


待考生完成前三个步骤后,我校将整合报考与缴费数据,调整网报系统审核状态,显示“报名成功”者即获得我校博士考试资格。


5、网上打印准考证


公开招考的准考考生请于2018年3月1日-3月10日登陆网报系统,在“打印准考证”处打印准考证。


6、现场确认


3月7日-9日上午,考生持本人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及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到我校研招办进行现场确认,确认后在考生准考证上加盖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公章,凡未按时参加现场确认者不得参加考试。


7、初试时间:2018年3月10日-11日


考试地点:南方医科大学教学馆


8、复试时间:2018年5月上旬(待初试成绩公布,划定分数线后)


(三)其他要求


1、报名信息必须准确真实,否则取消报名资格,情节严重者通报所在单位;


2、在职工作人员(不脱离工作岗位、档案及户口不到我校者)报考类型必须为定向;


3、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填写网上报名信息,寄送报名材料及网上缴纳报名费,过期不侯;仅进行网上报名、提供文字材料但未缴纳报名费者报名资格无效。


4、所以纸质材料均用A4纸打印;


5、报名材料须齐备符合要求,报名材料及报名费一经收取,恕不退还。


6、其它有关考试的临时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主页上发布的有关考试信息。


六、考试


(一)公开招考


初试:英语(国家卫生部医学考试中心统一命题),分数线由学校自定。


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全部为我校自命题,分数线由学校自定。


复试:初试分数公布后随即确定复试线,上线考生按复试通知来校参加复试。


体检:在复试阶段进行,身体健康状况须符合《普 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


(二)硕博连读及“申请-审核”制招生(已结束)


不参加初试,但需进行网报和体检。


(三)其他


我校博士考试专业课、专业基础课均不指定参考书。


七、分数查询


2018年4月中下旬,请考生直接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网()查询,不接受来人来电查询。


八、录取


学校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确定复试线。复试内容包括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综合能力面试、专业课笔试及临床技能考核等。不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被录取。复试后确定拟录取名单。


录取通知书在2018年7月初发放。


九、费用标准


学费:非定向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000元,非定向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住宿费:750元/人/半年。


教材费:自理。


十、奖助学金政策


请详见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试行方案》(试行)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收件人):招生办


咨询*:020—61648036、61648482


传真:020—61648482 邮政编码:510515


报名材料邮寄地址:广州沙太南路1023号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


(为确保报名材料安全及迅速到达,请使用顺丰快递邮寄)


网址:


说明:南方医科大学2018年全日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的最终解释权归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所有。


附件下载:




附件【

昆明医科大学招生简章">2022年昆明医科大学招生简章

昆明医科大学是一所公办普通本科院校,在2013年学校入选第一批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试点高校,有麻醉学等云南省级特色专业,下面就由我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昆明医科大学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昆明医科大学招生简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为更好地贯彻实施阳光工程,实现依法治招,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办学性质及校址

(一)学校全称:昆明医科大学

(二)主管部门:云南省教育厅

(三)办学性质:公办普通本科院校

(四)办学层次:学校具有招收博士、硕士、本科等多层次的学历教育资格

(五)院校代码:10678(国标码)

(六)校址:

1.呈贡校区: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雨花街道春融西路 1168 号,邮政编码:650500。

2.人民西路校区:昆明市人民西路191号(正在综合改造),邮政编码:650031。

3.平政校区:昆明市平政街39号,邮政编码:650021。

2022年录取的新生在呈贡校区入学就读;2022年录取的预科新生在云南省少数民族预科教育基地就读(云南民族大学)。

(七)办学类型:国有公办省属重点普通高等学校

(八)学习形式:全日制

(九)学制:本科根据专业类别,基本学制有四年和五年两类。

(十)颁发证书: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且达到所学专业毕业要求,由昆明医科大学颁发经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昆明医科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十一)录取结果公布渠道:网上查询网址(http:// )。

(十二)基本办学条件:学校现有呈贡(主校区)、人民西路、平政3个校区,校园占地面积1482亩。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0702人,其中本科生15268人,硕士研究生4396人,博士研究生534人,留学生504人;成人本专科在校生28174人。经过多年的发展,形成了全日制高等医学(学士、硕士、博士)教育、毕业后教育、医学继续教育、留学生教育等完整的医学人才培养体系。有在编职工6732人(校本部1616人,直属附属医院5116人)。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6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3人,“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6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72人,全国教书育人楷模1人,全国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13人,兴滇人才奖2人,云南省科技领军人才1人,入选其他省级人才项目597人次。有研究生指导教师1351人。

学校有学院(部)18个,本科专业32个。有国家级一流专业8个,国家级特色专业4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临床教学培训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一流课程5门,国家级课程项目3门;有省级一流专业9个,省级一流课程30 门,省级教学团队6个。口腔医学、药学、临床医学、护理学4个专业先后通过教育部相关专业认证,康复物理治疗、康复作业治疗2个专业通过国际认证。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5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8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6个。设立了临床医学、基础医学、药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个。临床医学、药理学与毒理学进入全球ESI学科排名前1%。

学校先后获国家级科技奖励7项,部委级科技奖励17项。“十三五”以来,获何梁何利“科学与技术创新奖”1项,获省级科技奖特等奖5项、一等奖12项;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535项,位居全省前三,年平均科研经费1.5亿元;有教育部创新团队1个,省创新团队31个。有教育部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1个,国家卫健委重点实验室1个,教育部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1个,国家干细胞临床备案机构3个,国家干细胞临床研究备案项目1项,国家级资质认定和认可实验室(中心)2个,省级重点实验室、省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技术研究中心、基地等101个。《昆明医科大学学报》是国家科技核心期刊。

学校建立了由4所直属附属医院、11所非直属附属医院、18所教学医院、45所实习医院、21个社区实践教学基地和76个相关专业实践教学基地组成的完善的实践教学网络,充分满足学生实践教学需要。第一、二附属医院是“三级甲等”综合医院,第三附属医院和附属口腔医院是云南省水平最高的“三级甲等”肿瘤专科医院和口腔专科医院。

学校与29个国家和港澳台地区的90余所高校及科研院所建立了交流合作关系。发起成立南亚东南亚医学教育与医疗卫生联盟,是云南省“国际医学人才培养基地”和首批招收国家*奖学金留学生院校,是教育部批准的来华留学生本科临床医学专业(英语授课)学校,已通过教育部来华留学质量认证。在校留学生生源国达27个。

二、招生机构与监督机构

(一)成立昆明医科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委员会主任由校长担任,下设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教学工作的校领导担任组长,主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及纪委书记担任副组长,成员由纪检处、教务处、学生工作处、财务处、保卫处和相关学院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二)学校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全日制普通本科生的招生工作。

(三)学校纪检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三、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一)按照教育部、云南省教育厅有关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发展规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学校综合考虑各省(市、自治区)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各专业毕业生就业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计划,报教育部审批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二)学校实行按专业招生。

(三)学校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当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为准 ,各专业基本情况可通过学校网址查询(http:// )。

(四)预留计划,我校2022年不设置预留计划。

四、收费标准

经向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报备,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时,学校按学生所学专业学年制学费标准收取学费,毕业离校时按照经报备的收费方案结算,多退少补。专业学年制学费标准如下: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预防医学、法医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护理学、药学、康复治疗学、药物制剂、临床药学、卫生检验与检疫、食品卫生与营养学、医学实验技术、听力与言语康复学、眼视光学、儿科学、精神医学、康复作业治疗、康复物理治疗、助产学、眼视光医学等专业收费标准为5000元/年/生;假肢矫形工程专业收费标准为4500元/年/生;法学、劳动与社会保障、公共事业管理、市场营销、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社会工作等专业收费标准为4000元/年/生;运动康复3400元/年/生。

护理学专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收费标准22000元/年/生。

住宿费按云发改收费〔2008〕1322号文件收取。

住宿费标准:分别为六人间800元/年/生和四人间1200元/年/生。

少数民族预科班(本科)收费标准为1400元/年/生(实际收费按云南省物价局当年核定标准执行),由云南省少数民族预科教育基地(云南民族大学)收费。

五、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学校在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各项资助政策的基础上,建立了“奖、助、贷、勤、补、减、免”七位一体的资助体系,包括中央和地方*设立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奖学金、省*励志奖学金;学校设立的校级奖助学金、绿色通道、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社会类奖助学金等,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提供坚实的经济保障。

六、录取规则

(一)学校招收的本科学生应符合教育部颁布的有关普通高考考生报名资格的规定。

(二)所有招生专业统考外语语种不限,学生入学后公共外语教学的主要语种为英语。

(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和招生机构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和填报的志愿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接受各省招生委员会、招生机构、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院校志愿录取按照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五)专业志愿根据考生投档成绩及专业志愿顺序录取专业,不设专业级差。我校依据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出台的排序规则(或排序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确定专业。若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没有明确的排序政策,专业录取则遵循分数优先结合志愿的原则,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果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未达到该专业的录取分数,再看该考生第二专业志愿是否达到录取分数,依此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但又达到我校最低投档分数线的情况下,服从专业调剂者,调整到未录满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六)2022年学校在各生源省(市、自治区)招生过程中,根据各生源省(市、自治区)投档成绩,若投档成绩中已显示了各省的排序规则,则按照各生源省(市、自治区)的排序规则执行;若投档成绩中没有各生源省(市、自治区)的排序规则,或投档成绩相同,则按总分、语文、数学、外语、综合(文、理)各项成绩依次、逐项比较,并按比较结果排列出先后顺序;总分相同时,先比较考生的语文成绩,根据语文成绩择优录取;如若语文成绩再相同则比较考生数学成绩,根据数学成绩择优录取;如若数学成绩再相同则比较考生外语成绩,根据外语成绩择优录取,以次类推;如果所有科目分数都相同,则报上级招生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相关政策录取。

(七)若首次投档生源不足,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参加各省(市、自治区)征集志愿录取。

(八)对政策性加分考生的录取,原则上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属地化管理原则,执行考生所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或招生机构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我校承认加分上限20分)。

(九)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招生录取按当地高考综合改革的政策、规定及学校预报的选考科目进行。

(十)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少数民族预科班”及其他专项计划的录取按照教育部、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十一)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学校招收国家和云南省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按国家及云南省相关政策规定,被录取的考生必须在入学前与学校及定向就业单位分别签订培养协议和定向就业协议。对拒签协议的已录取学生,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录取考生入学以后不得申请转专业,毕业时直接到定向单位报到(就业),协议期内不能报考研究生。

(十二)我校所有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法医学专业主要就业方向为公检法司等机构,请考生报考前自行参考了解公安类及公务员招聘条件,以免影响就业。

(十三)按国家和云南省相关政策规定,临床医学类和口腔医学类学生,毕业后须按规定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十四)体检标准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体检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

(十五)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补充规定。学校招收身心健康,体检符合《体检指导意见》的考生。除《体检指导意见》规定的条目外,根据我校专业培养的实际要求,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出现以下情况者不录、限录或慎录:

1.考生患有《体检指导意见》第一条中列出的六大类疾病,我校不予录取。

2.色弱、色盲者,医学类、药学类及医学相关类专业不录。

3.一眼失明的,医学类及医学相关类专业不录;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 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的,非医学类专业限录(考生慎报)。双眼失明者不录。

4.双眼矫正视力4.8而镜片度数大于600度,各专业慎录(考生慎报),矫正度数大于800度各专业限录(考生慎报)。

5.左利者口腔医学专业不录。

6.皮肤过敏:药学类各专业不录,其他医学相关专业慎录(考生慎报);酒精过敏者,医学类及医学相关类专业不录。

7.鉴于当前专业就业需求,建议护理学专业男生身高≥165cm、女生身高≥158cm;医学类及医学相关类专业学生身高≥150cm。

七、新生入学报到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所在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二周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八、新生入学资格审查

新生入学后,严格按照国家政策和学籍管理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如审查中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书、身份证信息、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九、招生工作的特别说明

我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相关工作,不收取与招生工作有关的任何费用。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十、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纪检处

监督*: 0871-65922981

传 真: 0871-65922981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十一、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0871-65922740

传 真:0871-65922957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学校网址:http://

招生网址:http:// /zsb

微 信:昆明医科大学本科招生

十二、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国家和相关省市的规定为准。

十三、本章程由昆明医科大学授权昆明医科大学招生办公室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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