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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招生条件是什么?

2024年01月19日 18:27 | 大学路

今天大学路小编整理了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招生条件是什么?相关信息,希望在这方面能够更好帮助到大家。

本文目录一览:

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招生条件是什么?

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招生条件是什么?

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招生条件:

1、应、往届初中毕业生。

2、积极向上,积极学习。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有 上进心 。

4、只要报考本校,符合以上要求,即可录取。

学校简介:

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坐落于陕西省西安市,是 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教育部第二批 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 ,教育部“高端技能型、应用型人才 联合培养 百千万交流计划”项目院校。

学校有南、北、东3个校区,占地面积1000余亩;设有9个二级学院,50余个专科专业;有专、*教师810名,在校生13000余人。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西安航空学院招生简章">2022年西安航空学院招生简章

西安航空学院是一所公办本科院校,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设备先进。现有飞行器动力工程等专业,下面就由我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西安航空学院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西安航空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并结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1号)文件要求,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落实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学校监察部门的全程督查。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西安航空学院

国标代码:11736,在陕招生代码:8053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高职(专科)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西安航空学院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学校设有飞行器学院(民航学院)、机械工程学院、电子工程学院、材料工程学院、能源与建筑学院、车辆工程学院、计算机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人文学院、理学院、创新创业学院、军士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部)和体育部等17个教学单位。开设飞行技术、飞行器*工程、飞行器动力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机器人工程等36个本科专业,覆盖航空航天、机械、材料、电气、交通运输、工商管理等19个专业大类。现拥有国家级一流专业1个,省级一流专业6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3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1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4个;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等19门。获得教学成果奖14项,其中国家级1项,省级特等奖1项、一等奖5项。目前全日制在校生12800余人。

第五条  办学地点

沣惠校区:西安市西二环259号  邮编:710077

阎良校区:西安市阎良区蓝天二路9号(国家航空产业基地)邮编:710089

学校网址: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第七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代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行使职权,贯彻执行教育部招生工作有关规定,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与实施。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招生信息网:

招生咨询*:029-84257775  84250446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校面向全国招收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根据学校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报教育部批准和备案,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均以各省级招考部门公布为准。

第九条  学校飞行技术专业面向河北、河南、陕西招生,分省招生计划及录取批次以各省级招考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条  学校与德国北黑森应用技术大学中外合作本科教育项目计划90名,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及录取批次以相关省级招办公布为准。

第十一条  学校参加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本科招生专业有汽车服务工程、物流管理,招生计划共计80名。

第十二条  学校为中国人民*火箭军、战略支援部队定向培养军士,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及录取批次以各省级招考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三条  学校艺术类招生专业为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在省内组织专业课校考,外省不组织校考,直接使用省级招考部门组织的专业课统考或联考成绩。分省招生计划及录取批次以各省级招考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四条  预留计划作为机动指标,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报考我校上线考生生源的不平衡问题。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五条  定向培养军士的招生条件按照国家及生源省份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飞行技术专业考生按照《普通高校飞行技术专业招收飞行学生实施办法》(民航发〔2019〕75号)规定,须参加招飞报名、民航专业机构体检及背景调查,合格后方可报考。

第十七条  机械电子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由我校与德国北黑森应用技术大学合作举办,只录取填报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完成全部学业(前3年在国内、后1.5年在德国)且达到授位条件的学生,可同时获得西安航空学院颁发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及德国北黑森应用技术大学颁发的学士学位证书。

第十八条  对考生(不包括报考定向培养军士及飞行技术专业的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九条  学校在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按照理工类、文史类分类录取。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和我校已公布的2022年招生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

第二十条  进档考生原则上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的办法确定录取专业。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以相关科目成绩作为录取参考。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文史类专业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专业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

第二十一条  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不限,入校后教学安排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小语种慎报。

第二十二条  艺术类招生录取规则:凡报考我校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的考生,必须满足专业课及文化课成绩双过线,在此基础上,若各省有统一规定的录取规则,则以各省规定为准。若无统一规定,则按照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以文化课成绩及位次为准。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三条  学校严格按照陕西省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第七章   奖助学金、助学贷款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

学校实行“奖学金、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减免学费、勤工助学”等资助措施,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第二十四条  奖助学金(学校每年奖助学生6000余名,发放金额近1900万元,覆盖率超过40%)

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2800元 /年-3800元/年。

个人综合奖:“奋飞”校长特别奖5000元/年;一等奖学金1200元/年;二等奖学金800元/年;三等奖学金500元/年;优秀学生干部500元/年;优秀毕业生若干名,颁发奖品。

第二十五条 勤工助学: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并根据相关规定发放报酬。

第二十六条  助学贷款:我校属于陕西省教育厅确定的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每人每年可申请不超过12000元的助学贷款。

第八章    其它

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电子注册,取得学籍。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及相关省市的招生规定为准。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西安航空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2022年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我 校招 生 工作 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学校全称: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学校国标代码:12828。

第三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制:三年。

第四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五条  办学地址: 陕西 省西安市阎良区迎宾大道500号。

第六条  颁发学历 证书 的学校名称: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证 书 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 毕业 证书

第七条  学校简介:

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是国家百所示范性高职院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直属陕西省教育厅,面向全国招生。2015年,2017年,先后被国防部、教育部确定为空军、陆军定向培养士官院校;2006年12月,学校以全优的成绩顺利通过教育部全国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2010年通过了国家示范院校建设项目验收,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百所重点建设的“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2018年,学校被教育部确定为“国家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2019年学校又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立项建设单位,被遴选确定为教育部“人文交流经世项目”首批“经世国际学院”,2020年被确定为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智能*领域中外人文交流人才培养基地项目”建设单位。并 成功 入选“2019亚太职业院校影响力50强”院校、“2020中国职业院校世界竞争力50强”院校。学校设置有航空维修工程学院、通用航空学院、航空*工程学院、航空管 理工 程学院、航空材料工程学院、人工智能学院、自动化工程学院、汽车工程学院、士官学院等9个 二级 学院,并创建了通识教育学院、创新 创业 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体育 与健康管理学院等6个教学单位,1个航空*工程中心,现代职业教育研究院、“三全育人”研究院等2个研究院,开设了通用航空、航空维修、*、材料、管理、人工智能、自动化、汽车等门类齐全、航空特色鲜明,紧跟时代发展的高职类专业48个,涵盖了航空设备维修、机械装备*、通用航空技术、人工智能技术、航空管理服务、交通运输营销等职业门类。全日制在校学生13000余名。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2022年,我校拟安排48个专业面向全国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学校在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以生源省级招考部门公布数据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等。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

第十条  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和各生源省级招生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规定的录取批次,采取远程网上录取的方式进行录取。

第十一条  学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进档考生按 高考 成绩及所填 志愿 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并确定录取专业;分数相同时,按照语文、数学、英语成绩顺序依次排列。

第十二条  身体健康要求:

1、所有录取考生的身体健康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

2、定向培养士官的招收按照当年国家及生源省份规定执行,批次为专科提前批次。

3、根据行业要求及专业特点,建议报考我校空中乘务专业:女生身高163cm--175cm,男生身高175cm--186cm,面部及着夏装时身体*部分无疤痕。无色盲、色弱,无听力障碍,无嗅觉障碍,无乙肝表面抗原阳性等遗传或传染性疾病。

第十三条  外语语种: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请慎重报考,我校只提供英语教学。

第十四条  男女生比例:各专业均不限男女生比例。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十五条  学校 学费 标按照陕西省发改委、教育厅、财政厅有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

第六章 助学体系

第十六条  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社会专项奖助学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 新生 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电子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  招生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阎良区迎宾大道500号

邮编:710089

*:029—86852309 86855868 86862884

传真:029—86852300

网址:

第十九条  我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生源省份招生政策规定为准。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 就业 处负责解释。

以上,就是大学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招生条件是什么?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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