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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国戏曲学院本科招生章程(北京师范大学艺术类本科招生简章发布)

更新:2024年01月21日 19:58 大学路

今天大学路小编整理了北京:中国戏曲学院本科招生章程(北京师范大学艺术类本科招生简章发布)相关信息,希望在这方面能够更好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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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国戏曲学院本科招生章程(北京师范大学艺术类本科招生简章发布)

北京:中国戏曲学院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 #高考# 导语】 从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获悉,中国戏曲学院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已公布,具体详情如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以下称招生省份)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结合中国戏曲学院实际情况,为保证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中国戏曲学院,上级主管部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第三条 中国戏曲学院是全国一所独立建制的培养戏曲艺术高级专门人才的大学,是中国戏曲教育的学府。学校为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对合格本科毕业生颁发学校名称为“中国戏曲学院”的普通本科学历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学校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万泉寺400号。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办公室、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领导下依据国家招生政策,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等。

第七条 学校成立由学校领导、有关职能部门和各系主任、教师代表等组成的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负责本科生、本科学历的留学生招生工作。

第八条 本科招生办公室是学校本科招生的实施机构,负责处理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 学校纪委、纪检监察办公室作为招生监察机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按照教育部、北京市教委的要求,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人才需求、就业情况等因素,编制年度招生计划。经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由党委常委会、院长办公会审定后,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后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 2022年中国戏曲学院面向全国计划招收本科生455人(最终以教育部网站公布的计划数为准),设置校考的艺术类专业无分省计划,文理兼招,各专业计划详见中国戏曲学院2022年本科招生简章。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各招生省份招生主管部门发布的《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

第四章  录取

第十二条 招生录取规则

1.凡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批次的考生须参加所在省的艺术类专业统考报名,并按本省要求参加相应专业的省统考科类考试(省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除外)且成绩合格。考试时间、类别、科目及相关要求按照考生所在省的规定进行。统考合格且取得学院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才有资格被学院录取。

2.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须参加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文化课考试。

3.校考艺术类专业对于北京、天津、上海、浙江、山东、海南六省市的选考科目要求不限,对于河北、辽宁、江苏、湖北、湖南、广东、福建、重庆八省市的首选科目要求为历史或物理,次选科目要求为不限,其它按照分省计划招生专业的选考科目和报考要求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公布的为准。

4.调档比例:我校根据在各招生省份的专业批次、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艺术类专业批次的考生全部调档;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为100%。

5.校考专业录取时,对取得多个专业合格资格的考生,按照高考志愿专业顺序录取,优先录取高考第一专业志愿。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非平行志愿投档批次,按照高考志愿专业顺序录取,优先录取高考第一专业志愿,计划未完成时,再录取第二专业志愿,以此类推。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按照按分数优先原则(分数清)进行录取。

6.所有专业录取时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不含任何政策性加分。

7.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

8.设置校考的艺术类专业录取时不分文理,自主划定高考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简称自划线)。自划线根据学院不同专业的特点,全面考虑考生的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并参考北京市2022年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而划定。学校将根据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要求,对专业合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我校录取自划线的考生,按以下原则录取:

(1)京剧系、表演系、导演系、音乐系所有专业:

表演(京剧器乐)、表演(京剧表演)、表演(戏曲形体教育)、表演(昆曲表演)、表演(多剧种表演)、表演(昆曲器乐)、表演(多剧种器乐)、戏剧影视导演(戏曲导演)、音乐表演(民族器乐)、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戏曲作曲)、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录音艺术(音响艺术设计)专业,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学校录取自划线,按专业校考成绩排名录取。校考成绩相同,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较高者。高考文化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则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的先后顺序进行单科成绩比较,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2)舞台美术系所有专业: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戏曲舞台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舞台灯光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化装造型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戏曲服装设计)专业,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学校录取自划线,按综合成绩排名录取。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较高者。高考文化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则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的先后顺序进行单科成绩比较,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满分)×750×50%+(专业校考成绩/专业校考满分)×750×50%

9.非校考艺术类专业和普通类招生专业,按以下原则录取:

(1)新媒体艺术系所有专业:

动画、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省级美术学类和设计学类统考成绩须达到省级统考本科合格线且总分不低于满分的75%(四舍五入取整);

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计划省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进行录取。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较高者。高考文化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则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的先后顺序进行单科成绩比较,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满分)×750×50%+(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750×50%

(2)普通类招生专业:

戏剧影视文学(戏曲文学)、文化产业管理专业: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计划省的相应批次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高考文化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则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的先后顺序进行单科成绩比较,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艺术管理(国际文化交流)专业:外语单科成绩达到110分,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计划省的相应批次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高考文化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则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的先后顺序进行单科成绩比较,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条件

1.语种要求:学校对考生高考外语语种不作限制,但入学后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入学后须改学英语。

2.我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及教育部、卫生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有关补充规定。

3.学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艺术类专业考试考前辅导班,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学校名义举办考前辅导班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四条 按照北京市教委和北京市发改委的规定,学生住宿费每学年900元。学费标准如下:

第十五条  根据教育部、北京市及学校相关文件精神,我校严格履行程序,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评审本科生国家奖学金、校内奖学金等奖励资助项目;认真执行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国家资助、地方*资助政策,“应助尽助”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按照上级规定进行复查。凡复查不合格、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生源所在地。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学籍。

第十七条 中国戏曲学院本科招生咨询*:010-63339858,招生监察办公室*:010-63351562。

学校官方网址:

本科招生网址: zs.nacta.edu.cn

第十八条 本章程通过教育部高校招生阳光高考平台、学校和本科招生网向社会发布。

第十九条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部分招生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我校将根据当地相关政策制定相应的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对于各种媒体平台公布的学校招生章程,若有不一致,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我校本科招生网公布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条 本章程由中国戏曲学院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018年北京师范大学艺术类本科招生简章发布

【 #艺术高考# 导语】北京师范大学是国家重点建设的“985工程”高校,“双一流”建设高校(A类),其艺术学科地位独具、历史悠久,是国内高等艺术教育的先驱。学校艺术与传媒学院下设影视传媒系、音乐系、舞蹈系、美术与设计系、书法系、数字媒体系和艺术学系。2018年计划招收艺术类本科生133人,文理兼收,学制四年。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


1符合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有关报名条件。


2舞蹈学专业考生须于1996年9月1日之后出生,身高不低于160cm。


3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考生不得报考美术学专业。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考生不宜报考数字媒体艺术专业,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考生不宜报考美术学、数字媒体艺术专业。


三、网上报考


1报名:


2017年12月26日-2018年1月19日,所有考生均须登录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特殊类型报名系统”进行注册报名,并按要求上传照片,填写、提交、打印《北京师范大学2018年艺术类招生报名信息表》。


特别说明:所有专业(含招考方向)均不得兼报。


2缴费:


2017年12月26日-2018年1月19日考生须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书法学和美术学(含美术学专业、艺术设计学专业)专业的考生须缴纳测试费160元/人。戏剧影视文学、音乐学、舞蹈学和数字媒体艺术专业的考生须缴纳初试费100元/人;2月24、25日获得复试资格考生,须缴纳复试费80元/人;2月27、28日获得三试资格考生,须缴纳三试费80元/人。请参照《网上缴费办法》进行缴费,逾期不缴费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3选择测试时间段:


2017年12月26日-2018年1月19日音乐学和舞蹈学专业的考生须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选初试时间段;书法学专业根据报名缴费时间系统自动安排考试时间;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和数字媒体艺术专业统一安排初试时间。


4打印准考证:


戏剧影视文学、数字媒体艺术、书法学专业缴费成功的考生2018年1月26日起至考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其他各专业(含招考方向)初试考生于2017年12月26日-2018年1月19日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初试、复试合格考生按通知要求在网上缴费后自行打印复试、三试准考证。




四、专业考试


1考试要求:


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北京师范大学2018年艺术类招生考试准考证》、《北京师范大学2018年艺术类招生报名信息表》,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专业考试。


2考试时间、地点等:



3。 考试内容及分值:


1)戏剧影视文学专业



2)音乐学专业(钢琴、声乐、器乐<只招收琵琶、二胡、古筝、笛子>招考方向)



3) 美术学(含美术学专业、艺术设计学专业)


测试内容:素描(4开半身带手写生,300分)、速写(8开场景速写,150分)和色彩(4开色彩创意写生,300分)。


说明:由我校提供考试用纸,考生须自备绘画工具与颜料。


4)舞蹈学专业



5) 数字媒体艺术专业



6) 书法学专业


测试内容:临帖(对临指定碑帖,250分);创作I(楷书,将指定文字写成书法作品,250分);创作II(篆、隶、行、草任选一种,不得为楷书,将指定文字写成书法作品,250分)。


说明:


(1)不得在卷面上打格、盖印章,不允许做任何标记。


(2)不得自带纸张。由学校提供考试用纸及草稿纸。


(3)书写用具一律自备。包括:毛毡、笔洗、墨碟、毛笔、墨液、镇尺。


五、录取规则


1考生均须参加本省组织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文化课考试)。


2有艺术类省级统考的,考生须按省级招办规定参加报考专业对应艺术类省级统考并合格。


3美术学(含美术学专业、艺术设计学专业)面向北京、河北、河南、湖南、山东、辽宁、湖北和黑龙江省招生,在保证合格考生所在省份均有招生计划的前提下,我校根据各省校考生源情况分配各省份招生计划数。其余各专业(含招考方向)均面向全国招生,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4各专业(含招考方向)依据各试合格考生的专业校考成绩(满分750 分),由高到低分专业(含招考方向)按招生计划数4倍的比例发放合格资格。考生须通过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校考结果,我校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本人。


5各专业加设文化课单科(按满分150 分计)和文化课成绩总分(不含政策性加分,下同)录取控制分数线,具体要求如下:



说明: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一批本科控制线参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高校艺术团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浙江省、上海市一批本科控制线参照教育部及省级文件规定执行。


6在文化课考试和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考生文化课成绩(不分文理科,满分750 分)和专业考试成绩之和形成的综合成绩,分专业(含招考方向)由高到低排队,择优录取。对于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专业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排队,择优录取。


六、学费


按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审核、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我校艺术类学生学费标准为:美术学(含美术学、艺术设计学专业)专业10000元/学年,其他各专业8000元/学年。


七、联系方式


1招生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主楼A区101室


邮编:100875


*:010-58807962


网址:


2艺术与传媒学院


*:010-58809248


网址:


3纪检监察办公室


*:010-58807862


八、北京师范大学平面图网址:


特别说明:


各位考生、家长应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认可本简章所述的各项考试、录取规则等有关要求后再进行报名。


如遇教育部等相关政策调整,以教育部文件规定为准。


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北京师范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


2017年12月

北京大学2014年艺考招生简章">北京大学2014年艺考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北京大学实际情况,为促进素质教育,繁荣校园文化,我校将于2014年1月上旬举办“北京大学2014年全国中学生艺术冬令营”活动。本次活动将在北京大学艺术特长生冬令营组委会统一领导下,由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主办和北京大学艺术学院联合承办。北京大学2014年计划招收艺术特长生30人左右,艺术特长生候选人将通过本次冬令营活动确定。

一、招生对象

1、符合教育部规定的高中毕业生;

2、艺术特长突出、综合素质全面、学习成绩优良、身体健康、符合北京大学录取条件的优秀学生。

二、招生项目及要求

1、舞蹈类

招生类型:只招收中国古典舞、中国民族民间舞、芭蕾舞、现代舞(不包括体育舞蹈、街舞);

报名要求:男生身高173cm以上,女生身高163cm以上,接受过系统的舞蹈训练,有扎实的舞蹈基本功功底,有较强的舞蹈学习能力;

报名材料:提供DVD格式考生影像资料,内容包括考生自选舞蹈剧目及基本功、技巧展示;

考试要求:现场舞蹈自选剧目展示(3分钟以内)及跳、转、翻、软度、控制能力等舞蹈基本功、技巧展示。

2、声乐类

招生类型:(1)声乐:只招收美声唱法的特长生,重点招收男高音和女中音声部,择优录取女高音和男低音声部(Bass);(2)钢琴伴奏;

报名要求:(1)声乐:女生身高不得低于160cm,男生身高不得低于173cm。要求考生能熟练视唱五线谱,具备三年以上(含)参加合唱团的经历,或在省级(含)以上声乐和合唱比赛中获得优异成绩;(2)钢琴伴奏:考生需具备在中学合唱团两年以上伴奏经验,且该合唱团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优异成绩;

报名材料:(1)声乐:须提供参加中学合唱团的校方证明、DVD格式的考生演唱及考生本人参加演出的影像资料(男低音需提供发声到Low2的影像资料);(2)钢琴伴奏:需提供参加中学合唱团伴奏的校方证明、合唱团获奖证书(复印件)、DVD格式的考生演奏影像资料;

考试要求:(1)声乐:现场演唱曲目(4分钟以内)及五线谱抽签视唱;(2)钢琴伴奏:现场演奏乐曲及五线谱抽签视奏。

3、管弦乐类

招生类型:(1)管乐:只招收小号、大号、圆号、长号、大管、双簧管;(2)弦乐:只招收低音提琴、大提琴,小提琴、中提琴);

报名要求:考生须具备三年以上(含)乐团演奏经验;

报名材料:须提供参加中学乐团的校方证明、DVD格式的考生演奏及参加演出的影像资料;

考试要求:现场演奏乐曲(3分钟以内)及五线谱抽签视奏。

4、民乐类

招生类型:(1)弹拨、拉弦:只招收扬琴、琵琶、柳琴、二胡;(2)吹管、打击、低音:只招收低音提琴、大提琴、唢呐、笛子、笙、打击乐;

报名要求:考生须具备两年以上(含)乐团演奏经验(以有学生本人参加的演出影像资料为准);

报名材料:须提供参加中学乐团的校方证明、DVD格式的考生演奏及考生本人参加演出的影像资料;

考试要求:现场演奏乐器曲目(4分钟以内)及抽签视奏。

三、报名办法

报名网址:北京大学2014年艺术特长生报名系统

报名时间:2013年11月25日至2013年12月10日

截止接收报名材料时间:2013年12月12日(实际收到时间为准)

邮寄地址:北京大学老化学楼招生办公室129室邮编:100871

来函请用EMS特快专递寄出,并在信封注明“北京大学2014年全国中学生艺术冬令营”的字样。

报名材料除各项目指定寄送的材料外,还包括:

①《北京大学2014年全国中学生艺术冬令营报名表》

②高中以来参加省级以上(含)比赛的荣誉证书(复印件)

注:所邮寄的报名材料恕不退还,请考生自行做好备份。

四、艺术特长生考试程序和录取办法

1、我校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后将于2013年12月25日左右在北大招生网发布复试(冬令营)通知,请递交报名表的考生凭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在网上查询,通过的考生直接到网上打印复试通知书。考生凭复试通知书参加“北京大学2014年全国中学生艺术冬令营”。

2、艺术项目测试:报名参加“北京大学2014年艺术特长生冬令营”测试的所有考生须自备乐器,伴奏仅限CD格式,其他格式伴奏(磁带、DVD、MP3、WMV等)不予播放。考试过程全程录像,器乐类艺术特长测试拉帘进行。

3、文化课测试:艺术冬令营期间,我校将组织考生进行文化课测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每科100分。

4、测试结果:北京大学艺术特长生冬令营组委会根据考生的专业测试成绩、文化课成绩和各类别需求情况确定各类特长生候选人,降分标准按照教育部2014年艺术特长生政策执行,最多可降至当地重点线。北京大学不再向考生颁发等级证书。

5、艺术特长生进入北京大学后自动成为学校学生艺术团团员,按规定和学校签订协议书并参加艺术团的日常训练、有关演出和比赛。艺术特长生若违反协议,将按相关规定办理。

注:北京大学艺术特长生测试成绩不能代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艺术特长测试成绩,拟报考北京大学的考生须根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参加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测试,合格者才能作为我校艺术特长生候选人。

五、咨询方式

“北京大学2014年全国中学生艺术冬令营”办公室咨询*:

010-62755074(周一至周五9:00-11:30,14:00-17:00)

六、附则

本招生简章最终解释权在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

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3年11月25日

以上,就是大学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北京:中国戏曲学院本科招生章程(北京师范大学艺术类本科招生简章发布)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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