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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青岛理工大学专升本招生专业及计划 青岛理工大学招生章程

更新:2024年01月23日 10:17 大学路

今天大学路小编整理了2023年青岛理工大学专升本招生专业及计划 青岛理工大学招生章程相关信息,希望在这方面能够更好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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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青岛理工大学专升本招生专业及计划 青岛理工大学招生章程

2023年青岛理工大学专升本招生专业及计划

2023年青岛理工大学专升本招生专业及计划


2022年青岛理工大学 专升本招生计划 共1060人,招生专业12个,有英语、机械设计*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工程管理、房地产开发与管理、工程造价、市场营销、物流管理、电子商务、环境设计。具体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如下。


2022年青岛理工大学专升本招生专业及计划


学科门类招生代码本科招生专业招生学校非师范类招生计划


文学050201英语青岛理工大学140工学080202机械设计*及其自动化青岛理工大学70工学080601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青岛理工大学105工学08090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青岛理工大学105工学081001土木工程青岛理工大学150管理学120103工程管理青岛理工大学70管理学120104房地产开发与管理青岛理工大学70管理学120105工程造价青岛理工大学70管理学120202市场营销青岛理工大学70管理学120601物流管理青岛理工大学70管理学120801电子商务青岛理工大学70艺术学130503环境设计青岛理工大学70


以上为校荐生招生计划。自荐生不单独安排招生计划,达到同学校同专业校荐生录取标准的,以增列计划方式录取。


2022年山东专升本具有报考资格的考生(除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外)须于2022年4月12日—14日登录信息平台,填报考生基本信息。


校荐生、自荐生、建档立卡家庭考生可根据专科毕业专业和专业指导目录中本、专科专业对应关系,选报多个本科招生专业(以下简称选报专业),选报专业对应的《高等数学》考试科目须相同,一经确定不得更改。考生可根据《山东省2022年普通高校专升本专业类别设置及考试科目》,按照所属学科门类查看本科招生专业的相应考试科目。


根据《教育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中医药局关于规范医学类专业办学的通知》(教高〔2014〕7号)文件精神,报考医学类专业专升本的,所学医学类专业应保持相同(专科中医骨伤专业除外,升本时对应本科中医学专业)。


专升本全省统一考试时间为2022年5月7日—8日。

青岛理工大学专升本专业介绍:土木工程专业?

【专升本快速报名和免费咨询: 】青岛理工大学专升本专业介绍:土木工程专业已经公布,从专业简介、师资力量、就业方向、主要课程等方面详细讲解了青岛理工大学专升本土木工程专业相关信息,详情如下:
青岛理工大学专升本专业介绍:土木工程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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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专业简介
青岛理工大学土木工程专业源于青岛礼贤中学1931年设置的高级工程科,1953年开始招收专科生,1978年改升为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本科专业,1998年国家教委进行本科专业调整,将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专业和交通土建工程等专业合并为土木工程专业。
土木工程专业2019年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016年获批山东省省属普通本科高校一流学科。现有土木工程一级学科博士点和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土木工程一级学科硕士点。土木工程是传统优势特色学科,是国家级特色专业、山东省教育服务型旧动能转换专业对接产业项目核心专业、山东省品牌专业、泰山学者优势特色学科以及山东省特色名校重点建设专业,于2009年通过住建部高等学校本科专业教育评估,2011年获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2014年通过住建部高等学校本科专业教育评估复评,有效期6年,2018年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实质等效)。
土木工程专业高度重视立德树人,2018年获批全国首批“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院(系)。
三全育人试点单位揭牌仪式
二、师资情况
土木工程专业现有专任教师161人,其中教授37人,博士生导师15人,拥有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1人,国家教学名师1人,省级教学名师6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3人,享受国家*特贴专家5人,泰山学者优势特色学科领军人才1人,泰山学者特聘专家2人,泰山学者青年专家1人,全国三八红旗手1人,省级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6人,省级教学名师4人,山东省高等学校首席专家2人,宝钢优秀教师奖获得者5人,省高校师德标兵1人,山东省青年科技奖1人,青岛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6人,青岛市劳模2人。
俄罗斯工程院和自然科学院院士贺可强教授
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 王燕 教授
国家“万人计划”创新领军人才 金祖权 教授
三、学生情况
本专业坚持以教学工作为中心,高度重视本科教育的基础地位,建立健全教学质量监控过程,不断完善教学管理制度;以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改革为重点,深入推进教学改革,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高。近三年,本科生在“挑战杯”竞赛、数学建模竞赛、结构设计大赛、头脑奥林匹克竞赛等全国大学生科技竞赛活动中,获省部级以上奖励144项。
1.以土木五大节为载体,依托学生会与科技创新协会、绿丝带健心协会、思源社、语言发展协会、土木年华协会五大社团,开展科技文化节、宿舍文化节、阳光体育节、心理健康节、志愿服务节系列活动。举办测量技能大赛、吸管造楼大赛、高空护蛋结构创意设计大赛、垒硬币大赛等各式各样与专业密切相关的活动,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
2.学院现有社会奖学金:建772奖学金、伟东奖学金、环球奖学金、宏茂奖学金等,激励着学子不断进取,砥砺前行,努力成为社会的栋梁之材。
3.发挥学科优势,以“加强学风建设”为出发点,以“培养创新型人才”为根本目的,实施大学生科技创新“五个一工程”,全面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近三年累计获国家级、省级奖励200余项,发表学术论文49篇,专利31项。挑战杯课外学术竞赛省级一等奖4项、二等奖7项; 互联网+创业计划竞赛省级金奖3项、银奖6项;第九届三创赛国家级一等奖、三等奖各一项;全国高校商业精英挑战赛第七届创业竞赛国家级特等奖;新加坡数字经济创新创业竞赛国际赛三等奖;
4.2020届毕业生,土木工程专业录取158人,升学率36.4%,其中土木1613班录取20人,升学率68.97%,创历史新高。
四、培养目标
本专业面向未来国家城乡建设需要,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且能适应于未来社会发展需求,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具有一定国际视野、自主学习能力、工程实践能力、创新创业能力、团队合作能力,能够在土木工程领域从事建筑工程、岩土工程、道路与桥梁工程、地下工程领域的设计、施工、管理、技术开发、教学与科学研究等工作的应用研究型人才。
毕业五年后,期望毕业生成长为科研、工程设计、土木工程施工等岗位的技术骨干或管理者,并达到以下目标:
培养目标1:具备合格的土木工程师的素质和能力,能够在行业相关领域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管理和应用研究等工作岗位就业;
培养目标2:能够与时俱进,并通过不断学习来拓展自己的知识和研究能力,保持竞争力;
培养目标3:有良好的修养与道德水准,具备获取注册工程师资格的能力,积极服务社会;
培养目标4:积极参加地方、国内及全球的项目,以及与本专业有关的在政治、经济、环境及社会等方面的决策。
五、教学科研情况
专业现有山东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学团队1个、省级教学团队3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项目1个、国家一流课程2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2门、国家级视频公开课1门、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1门、省级一流课程3门、省级精品课程群1个、省级精品课程4门、山东省在线课程联盟上线课程6门。
近年来,土木工程专业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合作重点项目1项,科技部973计划课题1项,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与青年项目70项,省部级科研项目100余项。主持完成了三峡工程、奥运工程、港珠澳跨海大桥、胶州湾海底隧道、青岛海湾大桥、青岛地铁、青岛世博园等重大建设工程的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工作,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6项,省部级奖30余项,发表SCI论文467篇,ESI热点论文1篇,ESI高倍引3篇,授权发明专利400余件,国际专利5项。获省教学成果特等奖1项,其他省奖12项,出版教材36部,获山东省教学改革项目31项,教材获奖5项,发表教研论文32篇。
土木工程专业拥有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教育部工程中心,1个省级重点强化实验室,3个省级重点学科,3个省级工程技术中心,1个山东省教学示范中心;拥有1个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1个工程试验中心,6个实验室,1个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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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理工大学招生章程

导语:青岛理工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理工结合,土木建筑、机械*、环境能源学科特色鲜明,理、工、经、管、文、法、艺多学科协调发展,科学教育与人文教育相结合的多科性大学。下面是我收集的青岛理工大学2017年招生章程,欢迎阅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青岛理工大学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依据《青岛理工大学章程》,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青岛理工大学普通本、专科(高职)招生工作。

第三条 青岛理工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国家招生政策,根据社会需求、办学条件和专业要求,编制和调整招生计划。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选拔的原则依法招生。

第四条 青岛理工大学招生工作接受教育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基本情况

第五条 学校全称:青岛理工大学 学校代码:10429

第六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本科院校

第七条 学历证书:达到青岛理工大学学籍管理规定合格要求者,本科生颁发青岛理工大学本科学历证书,专科生颁发青岛理工大学专科学历证书;符合国家和学校学位授予标准的本科学生,授予青岛理工大学学士学位。

第八条 办学地点:

1. 市北校区:青岛市市北区抚顺路11号,邮编:266033

2. 黄岛校区: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嘉陵江路777号,邮编:266520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中路2号,邮编:266520

3. 临沂校区:临沂市费县经济开发区东外环1号, 邮编:273400

第九条 招生范围:统筹考虑,合理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条 学校概况

青岛理工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理工结合,土木建筑、机械*、环境能源学科特色鲜明,理、工、经、管、文、法、艺多学科协调发展,科学教育与人文教育相结合的多科性大学。学校是山东省应用基础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

学校前身是1952年12月创建的“山东省青岛建筑工程学校”。1953年6月由山东省划归中央人民*重工业部领导。1960年6月升格为“山东冶金学院”,开始招收本科生。此后,学校隶属关系几经更迭,办学层次几起几落。1978年更名为“山东冶金工业学院”,恢复本科招生,隶属冶金工业部。1985年9月更名为“青岛建筑工程学院”。1993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1998年11月划转山东省领导,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管理体制。2004年5月更名为“青岛理工大学”。2005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博士学位授予权单位。建校以来,学校构筑起本专科、硕士、博士人才培养体系,为社会培养了11万多名科学工程技术和管理方面的高级人才。

学校现辖市北、黄岛、临沂三个校区,市北校区地处青岛市区,黄岛校区位于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沂校区位于沂蒙革命老区费县。占地面积约216.55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100.34余万平方米。图书馆藏书约213万册。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44多亿元。

学校现有教职工2360人,其中专任教师1497人。师资队伍中具有博士学位的479人,具有硕士学位的873人;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198人,副高级427人;博士生导师42人,硕士生导师418人。现有“海洋环境混凝土技术”创新引智基地(国家“111计划”)。特聘中国科学院院士1人、中国工程院院士6人、外籍俄罗斯联邦科学院院士1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4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获得者3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23人;泰山学者优势特色学科领军人才1人,泰山学者10人,山东省高等学校首席专家6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2人,山东省自然科学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1人,青岛市创新领军人才4人;拥有国家教学名师1人,全国模范教师1人,全国优秀教师7人,山东省教学名师11人。

学校设有19个教学院部。拥有59个本科专业,18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62个二级学科硕士点、6个类别硕士专业学位、1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7个二级学科博士点,2个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拥有冶金炉渣高效资源化利用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城镇污水处理与资源化国家地方联合工程中心(青岛)、工业流体节能与污染控制教育部省部共建重点实验室、海洋环境混凝土技术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等41个国家、省部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基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设有山东省高校蓝色经济区工程建设与安全协同创新中心、快速*国家工程研究中心-青岛示范中心、北京大学-青岛理工大学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与城市治理协同创新基地、海尔-理工博士后工作站研发基地、山东省高校大学生创业教育研究基地等。目前在校普通本专科生29773人,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1700人。

学校贯彻党的办学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倡导学术*与学术创新、社会公允和以人为本,秉承“百折不挠、刚毅厚重、勇承重载”理工大学精神传统;高质量地培养高素质人才,服务于社会和经济建设发展。“十三五”期间,努力把学校建成为学科特色鲜明、省内一流、国内知名的高水平大学。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青岛理工大学设立招生与就业委员会,全面负责招生工作。

第十二条 青岛理工大学招生与就业委员会办公室为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学校招生与就业委员会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普通本科、专科(高职)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 青岛理工大学纪委监察室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与录取

第十四条 学校招生计划及录取结果将及时通过青岛理工大学本专科招生信息网()等规定途径公布并按时报送到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

第十五条 学校招生计划及录取结果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十六条 专业语种要求:英语专业考生的统考外语语种为英语;其它专业外语语种不限。因我校公共外语为英语,新生入学后,其它小语种考生须改学英语。

第十七条 男女比例要求:不限。

第十八条 体检要求:执行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十九条 注意事项:

1. 美术加试:凡报考建筑学专业的考生,应具备绘画基础。招生录取时统一录取为土木工程专业,入学后加试美术,根据成绩及招生计划确定建筑学专业新生名单,其余新生在土木工程专业学习。

2. 被录取为青岛理工大学临沂校区所设专业的学生就读地点为临沂校区,不能调整校区就读。

第二十条录取原则:根据教育部及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行“招生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的体制,以高考成绩为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衡量,参考综合素质评价,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 普通文理专业录取原则:

1. 学校根据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设定的相应批次录取最低控制线及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控制在120%以内。

2. 在未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当进档考生高考成绩相同时,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择优录取。

3. 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进行专业投档(投档录取原则有特殊规定的省份按照当地招生考试主管机关要求执行),各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将优先得到满足;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投档分数相同学生,首先按“志愿优先”原则进行专业投档,如出现志愿计划数不对等、志愿顺序相同的情况,则按照语文、数学、外语三门课程总分高低顺序进行专业投档。学校在招生录取和安排专业时,相同条件下优先考虑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外语听力成绩高的考生。

4. 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将随机调剂到未录取满额的专业中去;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因退档而造成的缺额,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直至完成招生计划,递补考生只能安排到未录取满额的专业。

5. 如果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不足,将按规定录取征集志愿(第二志愿),征集志愿(第二志愿)考生只能录取到未完成计划的专业,考生报考专业都不满足且不服从调剂时,将予以退档,按规定录取后续志愿的考生。

6.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教育部和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7. 在江苏省录取规则为“先分数后等级”,在内蒙古录取规则为“专业志愿清”。

8. 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上海市、浙江省对选考科目的'规定按照当地省份有关规定和我校设定的科目类别执行,选考科目与报考专业要求相匹配。

第二十二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 使用省统考成绩的艺术专业录取原则:在投档的考生中,按照省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的,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2. 使用校考成绩的艺术专业录取原则:在投档的考生中,按照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的,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二十三条 学校本科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按照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的有关规定及章程执行。

第二十四条 学校根据经各省级招办核准备案、加盖录取专用章的录取新生名单填写录取通知书,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

第五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奖贷措施

第二十五条 学校按照山东省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第二十六条退费规定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鲁政办发【2008】6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学校建有一整套完善的“奖、贷、助、补、减”资困助学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奖学金、宝钢奖学金、校长奖学金、校董会奖学金、新生奖学金以及宗倬章先生奖学金等社会奖学金,通过奖学金、困难补助、减免学费、勤工助学、国家助学贷款等方式帮助贫困学生。

第二十八条 为欢迎优秀学生报考我校,激励优秀学生奋发成才,扶助优秀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专门设立青岛理工大学新生奖学金。新生奖学金根据当年具体报考情况评选,分两等:一、全额奖学金, 15000元/人;二、半额奖学金,7000元/人。新生奖学金实行申报制,由考生本人直接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填写申请书。具体事宜请查阅网页(),咨询*:0532-85071032。

第六章 其它

第二十九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和入学资格等复查。复查不符合条件的新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三十条 学校纪委监察室负责全程监督招生录取工作,受理举报或投诉(通信地址:青岛市抚顺路11号青岛理工大学纪委监察室,邮政编码:266033,*:0532-85071099)。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二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青岛理工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三条 联系方式

1. 咨询*:(0532)85071039

2. E-mail: zsjyb@qut.edu.cn

3. 招生信息网:

4. 学校校园网:

5. 通讯地址:青岛市市北区抚顺路11号招生与就业委员会办公室

6. 邮编:266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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