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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大学书法学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3年山西大学MBA招生简章

更新:2024年01月24日 10:48 大学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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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山西大学书法学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3年山西大学MBA招生简章

山西艺考时间2023

2023年山西艺考时间安排在2022年12月份至次年1月。

具体科目与时间如下:

1、美术:

考试科目及时间:2022年12月11日;

上午:色彩8:30—11:30;

下午:素描14:30—17:00;速写17:00—17:30。

2、音乐:

考试科目:理论(听写、乐理)、视唱、演唱(奏)。

理论考试时间:12月11日下午(14∶30—17∶30)。

专业考试时间:2023年1月5日开始 (具体时间见《音乐专业准考证》)。

考试地点:山西大学。

3、舞蹈:

考试时间:2023年1月5日开始 (具体时间见《舞蹈专业准考证》)。

考试地点:山西大学。

4、书法学:

考试科目及时间:2023年1月2日。

上午:临摹(临楷书、临隶书、临行书) 8:30—11:00;

下午:中国书法常识14:00—14:30;创作(楷书创作、自选书体创作)14:30—16:30。

考试地点:太原师范学院

5、表演:

考试时间:2022年12月30日开始(具体时间见《表演统考准考证》)。

考试地点:山西传媒学院

6、播音与主持艺术:

考试时间:2022年12月30日开始(具体时间见《播音联考准考证》)。

考试地点:山西传媒学院。

7、广播电视编导及戏剧影视文学:

考试时间:2023年1月6日开始(具体时间见《编导联考准考证》)。

考试地点:山西传媒学院。

8、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

现场确认:2023年1月4日—5日,考生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到山西师范大学太原校区进行现场确认。

考试时间:2023年1月6日—9日。

考试地点:山西师范大学太原校区。

山西大学2019年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山西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西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山西大学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山西大学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山西大学

第五条 学校代码:10108

第六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八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第九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十条 办学地点:坞城校区(校本部):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坞城路92号

大东关校区:山西省太原市大东关红沟南街36号

第十一条 办学历史:山西大学成立于1902年,是中国近代最早创立的三所国立大学之一;2005年,成为山西省人民*与教育部共同建设的省部共建大学;2012年,成为“中西部高校提升综合实力”入选高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 山西大学设立招生委员会,由学校相关领导、学科专家、学生及校友代表等组成,对学校招生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成立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组,由主管校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全校的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三条 山西大学教务处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山西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四条 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

第四章 录取

第十五条 山西大学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区、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及重点支持政策、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确定分省招生计划。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编制预留计划45人,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以及解决由于平行志愿产生的生源地上线同分段考生问题,在使用预留计划时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 在相应录取批次投档前投放,并事先向社会公布。招生计划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六条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按照各省(市、区)招生文件相关规定确定投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相应批次科类招生计划数的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相应批次科类招生计划数的105%。

第十七条 山西大学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其中软件工程专业的体检要求参照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执行。

第十八条 对于非平行志愿省份,在第一学校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满额情况下,按公布的招生计划,首先录取第一学校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学校志愿不满的条件下,则录取非第一学校志愿考生。

第十九条 我校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即按照考生投档成绩由高到低、依据考生志愿顺序录取。若出现考生成绩并列时根据拟录取专业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同分考生排序原则:文史、理工类分别按语文和英语、数学和英语科目相加后的成绩排序录取,如以上两科成绩之和仍相同,则参考综合科目成绩排序录取;艺术体育类按相关科目专业成绩排序录取,相关科目专业成绩仍相同时,按语文和英语科目相加后的成绩排序录取。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的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按以上原则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志愿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第二十条 我校在江苏省招生执行“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办法,即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当投档分相同时,参考考生的选测科目排序。文史、理工类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的等级要求为选测历史为B+,物理为B+,其它选测为B,必测为4C1合格;艺术类考生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的等级要求为D级不得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

在内蒙古自治区招生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二十一条 我校同意并执行各省(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二十二条 我校部分学院实施按大类招生,根据我校人才培养方案,学生在学习一年或两年基础课程后,根据学生申报志愿及在校成绩进行专业划分,少于30人的专业原则上不开班。

第二十三条 中国语言文学类(文科初民试验班)在山西省录取最低要求为文化课成绩超出普通文史类第一批本科控制线20分以上;物理学(国家基地班)录取最低要求为文化课成绩超出生源地普通理工类第一批本科控制线20分以上;工商管理类(理科试验班)和经济学类(理科试验班)录取最低要求为文化课成绩超出生源地普通理工类第一批本科控制线50分以上。

第二十四条 英语、翻译、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要求考生的考试语种为英语;日语专业考试语种为英语或日语;俄语专业考试语种为英语或俄语;德语专业考试语种为英语或德语;法语专业考试语种为英语或法语。其他专业考生不限制语种,但我校所有非外语专业的外语公共课只开设英语,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在外语学习上需自行克服困难或改学英语。

第二十五条 根据相关专业特点,我校部分专业对高考相应科目的单科成绩有一定的要求。具体为:物理学(国家基地班)——数学,中国语言文学类(文科初民试验班)——英语和语文,工商管理类(理科试验班)和经济学类(理科试验班)——英语和数学,文学类专业——语文,数学类专业——数学,外语类专业和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英语。

第二十六条 运动训练专业实行单独招生,依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我校制定的相关规定执行。详情请参阅我校本科招生网“山西大学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

第二十七条 招收高水平运动员依据教育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我校制定的相关规定执行。详情请参阅我校本科招生网 “山西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第二十八条 音乐类和舞蹈类专业山西省投档及录取原则: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要求文化课成绩达省艺术类提前批本科录取控制线、专业成绩70分以上,根据各专业方向(例如声乐、键盘、民乐、管弦方向)各行当(例如扬琴、二胡、小号等)按专业成绩(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仅限我校招生的器乐专业考生兼报)投档并择优录取。若以上计划有缺额,则调至音乐表演专业,在未被录取的进档考生中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除声乐、钢琴、小提琴、二胡、琵琶可增录2人外,其余每个行当只可增录1人)。音乐学专业要求文化课成绩达省艺术类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线、专业成绩70分以上,按文化课成绩投档并择优录取(声乐考生和我校招生的器乐专业考生报考)。舞蹈编导专业要求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达省艺术类提前批本科录取控制线,按专业成绩投档并择优录取。

第二十九条 美术类专业山西省投档及录取原则:绘画、雕塑、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公共艺术、环境设计专业要求文化课成绩达文史类或理工类第一批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专业课成绩达省统考本科线,按照专业课成绩投档并择优录取。

第三十条 省外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我校使用生源地艺术联考或统考成绩。考生文化课、专业成绩均须达到生源地相关批次艺术类录取最低控制线,按照进档考生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第三十一条 艺术类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投档及录取原则:省广播电视编导及戏剧影视文学联考专业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文史类或理工类第一批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的85%,按联考成绩投档并择优录取。

第三十二条 体育类专业投档及录取原则:专业成绩超过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划定的本科最低控制线10分以上,按照文化课成绩投档。在进档考生中,按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相加后的综合成绩根据学生所报志愿录取。体育类专业身高要求为男不得低于170cm;女不得低于160cm(以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组织的我省普通高考体育类专业考试身高测试为准)。

第三十三条 我校对舞蹈类和体育类专业的男女生人数有具体规定,详见各专业招生计划。

第三十四条 山西大学按照国家要求承担“国家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面向我省国家级、省级贫困县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实行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实行单报志愿、单设批次、单独划线。

第三十五条 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区)的有关要求及时公布,考生可登陆我校本科招生网查询。

第五章 颁发证书

第三十六条 学生毕业时,符合山西大学颁发毕业证书条件者,颁发山西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山西大学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山西大学学位证书。二级学院的证书,注有二级学院名称的字样。

第六章 其它

第三十七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体检及资格审核。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学校将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入学资格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三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进行入学考试复查,其中音乐学院、美术学院新生将进行专业考试复查:音乐学院专业考试复查办法参照山西省艺术类音乐、舞蹈专业统考办法执行;美术学院专业考试复查办法参照山西省艺术类美术专业统考办法,测试科目为色彩、素描及速写。

第三十九条 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严格执行山西省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

第四十条 山西大学具有推荐应届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资格,各专业成绩排名前30%具有推荐资格,其中2015届物理学(国家基地班)和试验班毕业生推荐比例达80%。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和《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关于做好我省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晋招考研〔2014〕8号)文件精神,所有具有推免资格的考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我校还将在成绩优秀的在读硕士生中以硕博连读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详情参照《山西大学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

第四十一条 学校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勤工助学、助学金、减免学杂费”等资助措施。

我校为在校学生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及多种助奖学金20余种,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优秀学生,每年约有55%左右的学生可获得各类奖学金。

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入学,经济困难学生还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参加学校提供的勤工助学等工作。

第四十二条 学校与国外部分一流大学签订合作培养方案,按照教育部、财政部相关政策规定以及《山西大学资助优秀本科生出国交流学习管理办法》,鼓励在校优秀本科生申请前往国外一流大学、专业学习深造,以发放优秀学业奖学金的方式对符合条件的优秀本科生资助其在国外大学修读一年课程。

第四十三条 第一志愿报考并录取到我校的考生,文化课成绩超过生源地第一批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60分者,学校免收在校期间学杂费(约3万元)予以奖励;录取到我校理科试验班的考生,单独编班,依托工商管理专业教学培养,学校免收在校期间学费,其中在读期间成绩排名前30%并且英语单科成绩符合相关要求的学生,将以发放优秀学业奖学金的方式全额资助其第四年在国外知名高校学习一年;第一志愿报考并录取到我校大东关校区专业的考生,文化课成绩超过理工类第一批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10分者,学校免收在校期间第一、二学年学费予以奖励。

第四十四条 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高考成绩超过生源地当年高考录取一本线30分以上且录入物理学(国家基地班)、中国语言文学类(文科初民试验班)的考生免收第一学年学费予以奖励;第二学年综合成绩排名前50%的学生免收当年学费予以奖励。

第四十五条 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四十六条 联系方式:

山西大学网址: 本科招生网:

*:0351-7010288 传真:0351-7010288

通讯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坞城路92号山西大学教务处 邮编:030006

第四十七条 本章程由山西大学教务处负责解释。

2023年山西大学MBA招生简章


2023年山西大学工商管理(MBA)招生简章已经发布,深空网根据山西大学官网发布的《山西大学2023年工商管理硕士(MBA)招生简章》,整理了山西大学2023年MBA招生的相关信息,仅供大家参考。
【学校简介】
山西大学坐落在具有2500多年历史的文化古都——山西省省会太原市,学校前身为创建于1902年的山西大学堂,其悠远的文脉可以上溯至明代三立书院及清代晋阳书院和令德书院。早期的山西大学堂中西合璧、文理并重,办学思路开阔,育人理念先进,是我国近代高等教育重要的发祥地之一,也是三晋大地百年文化科教的重镇。历经116年办学历程,山西大学始终根植于华夏文明的沃土,以“教授高深学术,养成硕学闳材,应国家之需要”为己任,秉承“中西会通、求真至善、登崇俊良、自强报国”的光荣传统,弘扬“勤奋、严谨、信实、创新”的优良校风,培育了三十多万名优秀人才,为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MBA专业学位简介】
1、培养目标
立足山西大学悠久办学历史、深厚文化底蕴,整合教育资源;依托山西省晋商学与区域经济发展协同创新中心,打造晋商特色;着力于培养有道德、强实践、会创新的工商管理人才,力求创建国内区域性知名的MBA教育品牌,致力成为山西省资源型经济转型MBA人才的重要培养高地。
2、非全日制培养方式的说明
为推进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协调发展,促进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规范管理,教育部办公厅特公布《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全日制研究生则为档案转入所在学校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和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所在高等学校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3、采用多种方式教学。
课程教学追求教学互动,特别强调案例分析、角色扮演、管理模拟、团队学习、沙盘模拟等互动式教学方式的运用;素质教学充分利用山西大学综合优势,整合校内外教育资源,为MBA学生增设《晋商专题》、《国学概论》、《管理心理学》、《广告学研究》、《企业形象识别设计》、《美学史》、《中西文化比较》、《信息技术与社会进步》、《口才艺术与社交礼仪》、《音乐鉴赏》、《书法鉴赏》等特色素质课程;邀请国际、国内知名商学院学者、*有关部门官员和富有成功经验的企业家来校演讲或开设讲座,帮助MBA研究生建立经营管理新理念和新思维,提升职业竞争力。上课时间为一月两次,每次周末两天。
4、开设MBA第二课堂。
定期组织MBA学生举办各种管理学术研讨和管理创新实践活动,在网站中为学生开设第二课堂互动园地;每年以专项经费鼓励、支持学生参加全国性的MBA学生活动如MBA发展论坛、MBA主席峰会等;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全国性MBA有关赛事等。
【名额】
招生计划145名,基本学制为3年,学费共计4.8万(待定)。以最新通知为准。
【报名条件】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10月
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的其它具体要求请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看相关通知。
现场确认时间:11月左右(以学校通知为准)
现场确认地点:网报报考考点
【考试科目】
初试:国家统考两门课(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英语)。初试总分300分,复试分数线大约为170分左右。
复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结合的方式。
【考试时间】
初试时间:12月底(以教育部通知为准)
复试时间:一般在次年3月中下旬进行。

以上就是大学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山西大学书法学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3年山西大学MBA招生简章,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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