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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苏州科技大学自考本科报考时间是什么时候?

更新:2024年01月25日 11:09 大学路

今天大学路小编整理了2023苏州科技大学自考本科报考时间是什么时候?相关信息,希望在这方面能够更好的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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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苏州科技大学自考本科报考时间是什么时候?

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招生章程">2022年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招生章程

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是一所独立全日制本科大学,学校为维护考生权益,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本章程,下面就由本站带大家了解一下“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 2022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 2022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中文简称“苏科大天平”;英文名称为Tianping College of Suzhou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英文简称“TPSUST”。

学校代码:13985 (国标)

主管部门:江苏省教育厅

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办学地点:苏州市吴中区长江路55号

招生类别:普通高考生(含艺术考生)

第三条颁发证书: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的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学历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劳,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设立招生委员会,确定招生工作的总体思路和目标,审议招生政策、计划和录取原则,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为招生工作提供指导意见。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委员会的授权负责制定招生章程、编制招生计划、决定选拔测试方案、确定录取标准、审核录取结果等招生具体事项。

第六条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的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条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为招生监督机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受理举报或投诉。

第三章 招生计划、报名条件及录取原则

第八条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促进教育公平的决策部署,依据上级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自身办学条件、各省生源情况等因素,合理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审核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为准。

第九条学校预留计划数不超过本校本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1%。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生源的不平衡,并严格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顺延录取。

第十条报名条件:

1.凡符合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和国家有关部门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规定。

3.高考外语语种要求: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日语专业招收英语或日语语种考生,商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翻译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语种,进校后以英语安排公共外语教学,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根据自身情况,慎重报考。

4.报考我校英语、商务英语、翻译专业要求考生英语基础扎实、英语成绩良好;风景园林专业要求考生具有一定的美术基础。

5.高考综合改革省市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高考选考科目要求;其他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科类要求。

第十一条录取原则:

1.学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普通类和艺术类专业分类分批次录取。

2.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考生报考情况,与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协商确定调阅考生档案比例。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3.我校本科招生(不含内蒙古自治区)依据统一高考成绩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若平行志愿批次投档后招生计划未完成,剩余计划公开征集,征集后仍未完成的计划调整至生源充足的省份。

4.符合照顾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总成绩参与专业录取排序。我校在江苏省招生,执行江苏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规定的照顾录取政策;在其他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认可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确认的高考加分项目分值。

5.普通类专业录取方法:

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则,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进档考生同分排序规则:

(1)上海市、浙江省、山东省考生依次按照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选考科目最高成绩、选考科目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仍相同,比较考生专业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再相同将参考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专业录取。最后处理各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

(2)江苏省、福建省、湖北省、广东省、重庆市考生依次按照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仍相同,比较考生专业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再相同将参考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专业录取。最后处理各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

(3)其他省份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执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若分数相同,理工类以数学成绩高者优先;文史类以语文成绩高者优先。最后处理各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

6.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1)音乐类:按省统考成绩录取,考生各项成绩达到所在省相应批次投档要求,以专业成绩排序,根据计划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如相同则以文化分高者优先,再相同者以语文和外语总分高者优先。

(2)美术类:对报考我校美术类专业(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高考文化分和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所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无色盲的考生,依照所在省投档的综合分(即文化分与专业分折合计算后的投档成绩)录取,如综合分相同则以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再相同者以语文和外语总分高者优先;未按综合分投档的省份,则以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相加所得总分排序,根据计划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如相同则以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再相同者以语文和外语总分高者优先。

7.按“院校专业组”投档的省份,按实际投档进专业组内的考生数进行录取,同一专业组内采用“分数优先”的录取规则。当考生所填专业均已录满时,学校将依据考生填报的是否服从专业志愿调剂情况进行调剂录取,调剂范围仅限在同一“院校专业组”内。

8.其他类型录取办法:

南疆单列计划考生按照教育部、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和学校有关招生工作规定进行录取。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二条学校将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学生入学后,学校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十三条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民办高等学校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13〕154号),具体收费标准为:人文社科类14000元/生.学年;理工科类15000元/生.学年;医学、艺术类16500元/生.学年;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苏价费〔2002〕369号 苏财综〔2002〕162号),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按照具备的条件收取相应标准。

我校具体标准为:

学费:人文社科类(含管理类)14000元/生.学年,理工科类(含风景园林)15000元/生.学年,艺术类16500元/生.学年。

住宿费:800-1500元/生.学年。

第十四条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江苏省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

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第十五条学校招生网提供我校招生计划、招生政策、学费标准和录取规则等招生信息查询。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录取工作结束后,学校将及时在招生网上公布录取结果。

第十六条联系方式:

招生办公室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长江路55号

邮政编码:215009

联系*:0512-68080113 68088778

传真*:0512-68088778

电子邮箱:tpzsb@

微信公众号:苏科大天平招生

纪委、监察处*:0512-69379060

第十七条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任何以“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十八条本章程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我校招生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十九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并施行。我校原政策、规定自本章程公布之日起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条本章程经学院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由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苏州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非江苏省)">2013年苏州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非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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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实施,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办学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概况

苏州大学坐落于素有“人间天堂”之称的古城苏州,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和江苏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其主要前身为创建于1900年的东吴大学。目前,苏州大学已发展成为一所拥有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十二大学科门类,具有相当规模,基础较为雄厚,办学效益显著,在国内外具有一定知名度的综合性大学。

苏州大学现有26个博士后流动站;24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67个博士学位授权点(含自设专业),1个一级学科专业学位博士点,47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44个硕士点(含自设专业)以及21个专业学位硕士点;124个本科专业。目前,学校拥有教职工4890人,其中两院院士5人、外籍院士1人、"****"入选者10人、"青年****"入选者15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4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10人,具有副高职称及以上人员2041人;各类在校生约五万人,其中在校各类研究生14317人,本科生25406人。

苏州大学将人才培养作为学校的中心工作,明确了"育人为本,教学为重"的教育理念,以通才教育为基础,以分类教学为引导,加强基础、拓宽口径、强化应用、重视实践,积极深化人才培养系统化改革,全面实施"卓越人才"工程,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苏州大学实施"顶天立地"科技创新战略,科研工作取得累累硕果。截止2012年12月,我校化学、物理、材料科学、临床医学、工程学5个学科进入全球ESI(基本科学指标)前1%学科。

苏州大学全面推进教育国际化战略,积极扩大对外合作与交流。学校先后与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法国、德国、意大利、俄罗斯、日本、韩国、新加坡等20余个国家以及香港、澳门、台湾等地区的150余所高校和研究机构建立了校际交流关系。

苏州大学以昂扬的姿态、开放的胸襟、全球的视界,顺天时、乘地利、求人和,人才强校,质量强校,文化强校,依托长三角地区雄厚的经济实力和优越的人文、地域条件,努力将学校建设成为具有学科、区域和国际化特色的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成为区域内高水平创新人才培养、高新技术研究、高层次决策咨询的重要基地,引领区域经济、社会和文化的发展。

二、学校性质、办学地址、学习形式和证书

1、学校全称:苏州大学

办学类型: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江苏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

办学地址:天赐庄校区坐落在江苏省苏州市十梓街1号,独墅湖校区坐落在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仁爱路199号,阳澄湖校区坐落在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济学路8号。

2、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3、基本学制:四年、五年、七年

4、颁发证书:按照国家规定颁发苏州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颁发苏州大学学位证书。

三、招生计划

我校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招生专业、录取批次、招生人数等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分别向社会公布。

我校今年有部分本科专业按大类招生。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将专业大类视作一个专业填报即可。按同一专业大类招收的新生,入学时在专业大类内不分专业和专业方向,在完成大类基础课程学习后,根据自身的专业发展目标、兴趣特长等,于第二(三)学期参加本专业大类的分流工作,第三(四)学期正式进入本专业大类中的某个专业(或专业方向)学习。

我校今年按专业大类招生的有:中国语言文学类[含汉语言文学(基地)、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新闻传播学类[含新闻学、广播电视学、广告学、广告学(会展广告)];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类[含档案学、信息资源管理];公共管理类[含公共事业管理、行政管理];建筑类[含建筑学、建筑学(室内设计)、城乡规划];数学类[含数学与应用数学(基地)、信息与计算科学];化学类[含化学、应用化学];材料类[含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化学、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功能材料];计算机类[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机械类[含机械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机械电子工程];纺织类[含纺织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非织造材料与工程];生物科学类[含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生物技术(免疫工程)]。

四、报考条件

1、凡符合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苏州大学。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除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有关规定外,作如下补充:医学影像学专业,身高要求男生不低于1.65米、女生不低于1.55米;法医学专业,身高要求男生不低于1.70米、女生不低于1.60米;护理学专业,身高要求男生不低于1.65米、女生不低于1.55米。

3、高考外语语种要求: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且须参加由省级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英语口试;其他专业,新生进校后以英语安排外语教学。

4、艺术类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需达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文化最低控制线,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考生所报专业涉及所在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或联考的,统考或联考需成绩合格。

5、享受我校自主选拔录取、国家试点学院、高水平运动员、保送生录取政策的考生,须经我校考核通过并经教育部集中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报考。

五、录取原则

1、学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文史类、理工类和艺术类专业分类录取。

2、我校认可生源所在地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照顾加分政策,考生按加分后的总成绩排序,参加专业安排。

3、文史类、理工类专业录取方法:

(1)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或调档分数,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20%。

(2)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原则:在内蒙古自治区按“专业志愿清”的原则安排录取专业;其他省(直辖市、自治区)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录取专业。

(3)进档考生在安排专业时,按实际投档成绩排序。对于同分考生,根据专业培养需要,结合考生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

(4)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可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

(5)纳米科学技术学院的纳米材料与技术专业实施全英文专业课教学,要求考生对英语有浓厚的兴趣,高考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20分(按150分制折算),以适应全英文教学环境。

4、艺术类专业录取方法:

(1)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美术学(美术教育)、美术学(插画)、艺术设计学专业,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按150分制折算),艺术设计学专业还要求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按150分制折算)。按院校志愿、分数优先的原则,以文化成绩和校考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校考专业成绩排名全国前20名的考生,进档后给予文化成绩加20分的优惠。

(2)服装与服饰设计(时装表演与服装设计)专业,按院校志愿、分数优先的原则,以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按150分制折算),按院校志愿、分数优先的原则,以文化成绩和校考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音乐表演、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按150分制折算)。按院校志愿、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以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5、自主选拔录取及国家试点学院录取方法:

(1)考生须在所在省份单独设置的自主选拔录取志愿表(或志愿栏)中填报我校,如所在省份未设置该志愿表(或志愿栏),则须将我校填报为本科一批(重点本科批次)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的第一顺序院校志愿);填报的专业志愿须在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公布的我校同科类招生专业计划范围内,并与参加我校自主选拔录取笔试的测试类别对应专业相一致。

(2)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本一批次(重点本科批次)录取控制线,进档后,对于优秀等级者,我校满足其所报第一专业志愿予以录取;对于良好等级者,在实际投档成绩上加30分后按文史类、理工类专业录取方法安排专业。对于合格等级者,在实际投档成绩上加20分后按文史类、理工类专业录取方法安排专业。良好及合格等级者,如专业服从调剂,经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同意,我校确保录取。

(3)国家试点学院入选考生须将纳米材料与技术专业作为第一专业志愿报考。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本一批次(重点本科批次)录取控制线,进档后,即可录取到纳米材料与技术专业。

6、保送生、高水平运动员、运动训练和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内地新疆高中班毕业生、内地西藏班毕业生、定向就业考生、少数民族预科班结业后转入本科考生,按照教育部、生源所在地省(直辖市、自治区)和我校有关招生规定进行录取。

六、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1、我校录取新生实行完全学分制,学分制学费收费标准按江苏省有关部门审批的标准执行。各类专业每学年预收学费为:艺术类专业6800元/人,园林(城市园林)、园艺(城市园艺)专业2500元/人,其他专业4600元/人,学年结束时学费按所修学分结算。住宿费为每人每年500元至1500元,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

2、为鼓励更多的优秀考生报考我校,并为其成才提供更好条件,我校制定了优秀新生奖励办法及奖学金、助学金等相关政策。

七、入学复查

新生入学时,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发现有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视情况予以适当调整专业直至退回生源所在地。

八、联系方式

招办地址:江苏省苏州市东环路50号

邮政编码:215021

联系*:0512-67507943、67507949

传  真:0512-67507942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咨 询 QQ:800039119

学校网址:

招办网址:

九、其他

本章程由苏州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苏州大学

二○一三年四月

2023苏州科技大学自考本科报考时间是什么时候?

苏州科技大学自学考试属于统考,所以各主考院校的报名时间是一样的,也就是说2023年苏州科技大学自考本科报考时间为上半年12月-3月,下半年6月-9月;考试时间为4月和10月,4月考试时间是4月15日、16日,10月考试时间是10月28日、29日。。要报考2023年苏州科技大学自考的同学不要错过报名时间哦!苏州科技大学具体报名和考试时间当地教育考试院会在官网进行公布。
2023年苏州科技大学自考专升本报名流程如下:
1.报考
(1)网上报名
(2)线下报名流程:携带身份证原件、大专毕业证原件、一寸、两寸蓝底登记照各4张及电子照(可现场拍摄),到当地教育考试院指定报名点报名。
2.选择专业:
如果说报名是门槛,毕业是结果,那么中间选专业的这一步,是决定整个自考的价值所在。
从自考的目的看,不管你是为了就业、考研、考公,还是出国,都离不开你选的专业;
从毕业快慢看,选对专业,部分高校最快一年甚至还能提前毕业。
3.报名需要哪些资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生证或专科毕业证原件(学信网截图也可)
3.两寸蓝底照各四张以及电子照片
自考本科(专升本)一般就是2-2.5年就能拿到毕业证,时间长短,主要还是取决于考生的个人情况。

2023年苏州科技大学自考预报名已经开始了,有意向的同学也可以点击底部官网报名咨询。我们招生老师坐标苏州市,是哆嗦继续教育学院的合作办学点,关于苏州市自考还有更多有想了解的欢迎提问,我们在线做出专业的解答!苏州科技大学自考预报名入口:

以上就是大学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2023苏州科技大学自考本科报考时间是什么时候?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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