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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中医药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广西中医药大学2023年招生章程)

更新:2024年01月27日 13:48 大学路

大学路小编给大家带来了成都中医药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广西中医药大学2023年招生章程)相关文章,一起来看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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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中医药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a target="_blank" href="/academy/detail/14293.html" title="广西中医药大学">广西中医药大学</a>2023年招生章程)

成都中医药大学2015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2015年成都中医药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成都中医药大学(原名成都中医学院)创建于1956年,是经国务院批准建立的我国最早的四所中医药高等院校之一,是四川省属重点高等学校、四川省人民*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高校,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培养高水平运动员高校之一。为推动学校体育文化建设,丰富校园文化体育生活,促进全民健身活动的深入开展,不断提高学生身体素质,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人才,我校2015年继续面向全国招收运动水平突出、学习成绩优良、综合表现优秀的高水平运动员。

一、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2015年学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高水平运动员招生体育专项测试专家评审委员会,全面负责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的材料审核、测试、资格认定等工作。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项测试专家评审委员会接受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

二、招生项目

武术

三、招生计划

我校2015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计划控制在全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以内(40名左右)。

四、报名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且年龄不超过22周岁者(截至2015年8月31日)方可报名。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历,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五、招收专业

除我校长学制专业和中药学(基地班)以外的各本科专业。

六、报名程序

报名须知:所有考生必须在户口所在地招办参加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高考)报名。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5年3月20日18:00

报名材料:

1.填写高水平运动员考生申请及推荐表(点击网址 )进行下载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近年考生运动成绩证书复印件、等级运动员证书复印件;

4.以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报名者,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

七、测试安排

1.武术专项测试和文化测试时间地点待定(见网站通知);

2.体育测试当天缴纳测试费用,经四川省物价局批准,一级及以上运动员测试费用为200元/人(含单独文化测试费用),二级运动员测试费用为100元。

八、录取

1.学校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做好高水平运动员的选拔录取工作。

2.对专项测试合格的二级运动员,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本科第二批次控制分数线者,由有关省(市、区)高校招生办向考生志愿报考学校提供档案,由我校决定是否录取。

3.对专项成绩突出且有培养前途的二级运动员考生,其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本科第二批控制分数线的65%者,由学校提出申请,报生源所在省(市、区)高校招生办审核方可录取。(该类考生的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我校录取高水平运动员人数的30%)。

4.对于运动员等级证书达到一级(及以上)的考生,经我校自行组织的文化考核,确认能够完成专业培养目标要求的考生,由我校对其全面考核后,按教育部文件精神进行录取。

5.如教育部对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政策有调整,将按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

九、监督机制

1.学校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做好高水平运动员的选拔录取工作。

2.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的全过程由学校招生纪检监察组参与和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监督*:61800068。

3.学生本人及其所在中学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申请和推荐工作。申请和推荐材料必须属实,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情况,将取消考生资格及所在中学三年内的推荐资格。

十:注意事项:

1.报考我校的高水平运动员外语语种限英语。

2.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我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历考生不得报考。

3.运动员在参加体育专项测试时,需携带身份证和运动员等级证书和获奖证书原件到场,完善报名手续。

4.运动员报名材料以A4纸标准,按照“申请及推荐表-高中毕业证书、学习证明复印件-运动员等级证书、获奖证书复印件-身份证或户口卡复印件”的顺序装订成册(不要另制封面),以邮政特快专递的方式寄至成都中医药大学招生就业处,信封上注明“高水平运动员申请材料”,同时以“省市-中学—姓名”的顺序标注报名考生信息。无论考生最终录取与否,申请材料概不退还。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

成都中医药大学招生就业处黎老师

*:028-61800090,13882289217

邮政编码:611137

通讯地址:成都市温江区柳台大道1166号

收件单位:成都中医药大学生招生就业处

十二、本简章由成都中医药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广西中医药大学2023年招生章程

广西中医药大学2023年招生章程


广西中医药大学202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高考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我校执行教育部规定,在实施招生工作过程中坚持“阳光工程”,坚持“公平公正、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上级招生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为广西中医药大学,学校代码为10600,主管部门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第四条 学校地址


仙葫校区: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五合大道13号,邮编530200。


明秀校区: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明秀东路179号,邮编530001。


第五条 我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培养博士、硕士研究生、本科生、高职(专科)生、留学生和成人高等教育等各层次人才。


第六条 我校颁发的毕业、学位证书中学校名称为广西中医药大学。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广西中医药大学高考招生工作委员会是我校普通本科、高职(专科)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事项以及做出相关解释。


第八条 广西中医药大学招生与就业处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普通本科、高职(专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第九条 广西中医药大学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再监督、再检查。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


第十一条 招生计划、录取结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统一向考生公布。


第十二条 我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确定投档比例。


各批次首次投档录取结束后,若仍有部分专业未完成计划,在征得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同意后,向社会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和缺额,进行“征集志愿”录取。若生源仍不足,我校可以将剩余的招生计划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市安排录取。


此条从第十三条调动至此。


第十三条 我校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专业分配录取,不设专业级差。


如果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无法被录取,但服从专业调剂的,我校将根据分数和调剂志愿调剂至尚未完成计划的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或无法满足调剂志愿)的,作退档处理。


第十四条 对同分考生,首先比较生源省份考生高考位次为准,位次靠前者优先录取;无排位的,则执行考生生源省份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如生源省份未做要求,则以“语文、数学、英语”先后顺序按成绩高低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我校不接受因考生个人原因提出的退档申请。


第十六条 对于生源地为已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地区的考生(含高水平运动队考生),选考科目必须与报考专业要求相一致。我校录取时按相应地区教育主管部门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第十七条 我校执行教育部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有关加分与降分的政策规定,并在分配专业时计入总分,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项目除外。


第十八条 我校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考生身体情况有该意见中“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和“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所涉情况的,我校原则上不予录取。另从人才培养、就业工作岗位要求的特殊性考虑,对考生提出以下要求:


此条删除“身体状况”,助产学招收女生不属于身体状况范围。


(一)患色盲、色弱者不予录取(健康服务与管理专业、公共事业管理专业除外)。


(二)护理学、助产学及护理(高职)专业女生身高未达到155cm、男生身高未达到165cm者不予录取。


此条删除专业前的“等”、删除“(含)以上”


(三)患有重症或难治性癫痫及其他神经系统疾病,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予录取。


(四)助产学专业仅招收女性考生。


(五)屈光不正(近视眼或远视眼)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者;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者不宜就读我校医学类专业。


此条删除“无”;增加“屈光不正(近视眼或远视眼)”


(六)斜视、嗅觉迟钝、口吃者不宜就读我校医学类专业。


(七)肢体残疾、行动不便以及面部有明显缺陷者不宜就读我校医学类专业。


(八)女生身高未达155cm、男生身高未达160cm,体弱无力及患晕血症者不宜就读我校中医骨伤科学专业。


新生入学时进行体检复查,对复查不合格者,我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 中医学(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专业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录取,针灸推拿(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安排在高职高专提前批录取,面向广西招生,录取规则以广西招生考试院公布的录取规则为准。


学生被录取后,须与我校签订《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教育协议书》并与定向服务地的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及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签署定向就业协议,经我校审核无误后方可获得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条 我校招收免费少数民族预科生和少数民族预科生,预科学习阶段学制为一年。


免费少数民族预科生面向广西招生,且需具备以下条件的考生:(一)应届高中毕业生;(二)农村户口;(三)60个老、少、边、山、穷县(市、区)的少数民族,安排在本科第二批预科A类批次录取,可享受免除读预科一年学费的优惠政策。


少数民族预科生面向广西少数民族考生招生,安排在本科第二批预科B类批次录取。


被录取的预科生到广西民族大学预科教育学院学习一年,学习期满,考核合格后我校将按《广西中医药大学预科直升学生专业分配管理规定》分配到相关本科专业学习。


此条增加了免费少数民族预科生和少数民族预科生的招生范围,招生批次,优惠政策。不建议写明可分配到除中医学(5+3一体化)外相关专业,因为除此专业,定向类专业也不能分配,专业分配的科类要求、计划比例等细节问题在《广西中医药大学预科直升学生专业分配管理规定》文件中有,不建议在章程中全部表述出来。


贫困地区专项计划面向广西招生,安排在专项计划批录取,执行本科第一批次资格线。


我校面向广西少数民族考生招收民族班,民族班与相应本科统招考生同时投档、执行相同培养形式。


第二十一条 我校具有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资格,招收羽毛球项目考生。按照《广西中医药大学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规定进行招录工作。


第二十二条 预防医学专业学生入学一年后将按照《广西中医药大学大类招生专业方向分流实施细则》分为预防医学(预防医学班)和预防医学(妇幼保健班)(30人以上成班,不足30人不分班),毕业后颁发预防医学专业毕业证书。


第二十三条 新生须按所录取专业报到入学,不予调整专业。确有转专业需求的,本科学生按《广西中医药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执行,高职(专科)学生按照《广西中医药大学高职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执行。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按《广西中医药大学本科、高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审查不合格者,我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我校仅以英语作为外语教学语种,非英语语种考生慎报。


第二十六条 我校本科面向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我校高职高专(专科)仅面向广西招生。


第二十七条 收费标准


(一)各专业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主管部门最新批复的收费标准执行。


(二)中医学(5+3一体化)专业学费实行按阶段收费,即本科生学习阶段执行本科收费标准,硕士研究生阶段执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收费标准。


第二十八条 各招生专业介绍、奖贷助学政策及其他学校情况等详细信息详见我校网站或招生办微信公众号。


第二十九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条 联系、咨询方式


地址:广西南宁市明秀东路179号广西中医药大学招生与就业处


邮编:530001


联系*:0771-3126099、0771-3122535


传真:0771-3106508


学校网站地址:


学校招生信息网地址:


电子邮箱:gxzy3126099@163.com


微信公众号:广西中医药大学招生办(微信号:gxtcmuzs)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3年全日制普通本科、高职(专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各条款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影响,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由广西中医药大学高考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广西中医药大学


2023年5月

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升本指南">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升本指南

一、对口院校

攀枝花学院川北医学院西南科技大学成都医学院西南医科大学

二、选拔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优良,无记过处分

2、学习成绩优秀,修读所有课程均合格

3、身心健康

三、升本院校要求

1、攀枝花学院:

可升专业:临床医学;

可调剂学院:成都大学

报考条件:获得专科毕业证医学类专业的要求(挂科/重修不超过两门、无处分记录);

考试科目:英语、计算机、生理学

2、川北医学院:

可升专业:医学检验技术,预防医学;

报考条件:合格毕业,挂科不超过两科,无处分;

考试科目:英语、计算机、数学、检验基础、流行病学

3、西南科技大学:

可升专业:医学影像技术,老年服务与管理;

报考条件:无记过处分,正常毕业;

考试科目:英语、计算机、语文、数学

4、成都医学院:

可升专业:药学、中药学;

报考条件:无处分记录、正常毕业;

考试科目:英语、计算机、药事管理学

5、西南医科大学:

西南医科大:中医学院;

报考条件:挂科/重修不超过一科不能有记过处分,每个专业报名不低于三人,低于三人报名的专业不录取;

考试科目:英语、计算机、生理学

四、建档立卡

考试选拔录取按批次进行第一批次进行大学生退役士兵单列计划,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项计划录取第二批次完成,所有未被录取考生的录取工作。

退役士兵单列录取比例为该类学生的60%,服兵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免试录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项计划,录取比例为该类学生的20%

五、报名审核流程及录取通知

1、考试时间,考试地点根据对口本科院校专升本招生简章和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2、录取通知一般在考后一个月左右以文件形式在官网发出

以上就是大学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成都中医药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广西中医药大学2023年招生章程),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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