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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美大学文科生研究生招生简章 集美大学考研报考条件?

更新:2024年01月30日 18:01 大学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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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美大学文科生研究生招生简章 集美大学考研报考条件?

厦门集美大学针对江苏考生2010届的招生简章是?

集美大学2009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2009-5-10 17:56:00阅读:29168打印本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规范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集美大学(国标代码10390),学校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银江路185号(邮政编码:361021)。
第三条 学校为福建省属公办全日制多科性大学,是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学校现有19个学院,19个硕士学位授予点、2个硕士专业学位点,61个本科专业、7个高职高专专业。专业涵盖了文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法学、经济学、教育学等八个学科门类。
第四条 学校招生类型:普通本科、少数民族预科班、高职等。
第五条 符合我校毕业条件的毕业生,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集美大学毕业证书;符合我校学位授予规定的,授予集美大学相应的学位。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依据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七条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分管校领导为副组长的招生领导小组,设立招生办公室。
第八条 招生领导小组为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及决策机构,其主要职责是领导学校招生工作,研究、制订学校招生工作的政策,并对重大问题做出决策。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章;在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九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生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十条 继续贯彻落实招生阳光工程,学校通过招生网(zsb.jmu.edu.cn)发布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工作程序、咨询服务、录取结果以及重大投诉举报查处情况。

第三章 招生专业、招生地区、招生计划及学习年限
第十一条 2009年招生专业和招生地区
一、招生专业:
� 本科专业: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财政学、金融学、投资学、法学、社会工作、教育技术学、小学教育、应用心理学、体育教育、运动训练、社会体育、民族传统体育、汉语言文学、对外汉语、英语、日语、音乐学、音乐表演、美术学、艺术设计、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应用物理学、地理信息系统、光信息科学与技术、车辆工程、机械设计*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热能与动力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环境工程、交通运输、航海技术、轮机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生物工程、动物科学、动植物检疫、水产养殖学、海洋渔业科学与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程管理、土木工程、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旅游管理、物流管理、电子商务。
高职专业:会计电算化、物流管理、机械*与自动化。
二、招生计划及招生地区:
2009年面向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学校根据教育部及省计划主管部门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和有关规定,编制并发布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计划。2009年招生计划为6065人,其中本科计划5600名,高职高专计划465名。另少数民族预科招生计划为150名。具体招生计划及录取批次以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招生办或考试院公布的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为准。
三、学习年限:
本科专业:学制四年;高职专业:学制两年。
学习年限以学制为参考,实行弹性修业年限。允许学生分阶段完成学业,但具有学籍的时间在原学制年限基础上延长不超过4年,累计实际在校修业时间在原学制年限基础上延长不超过2年。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按福建省招委会规定实行学校负责、省招生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录取新生严格执行教育部及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录取政策和纪律。
第十三条 普通本科专业调档比例按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执行,高水平运动员由学校根据考核情况向考生所在地省级招办调档并择优录取。
我校原则上只录取院校志愿中填报我校的考生(以“平行志愿”方式投档的批次除外),当第一院校志愿生源少于计划数时,可录取参考志愿考生。
第十四条 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主要考察考生本人的表现。录取新生时按各省招办提供的电子档案中“政治思想品德表现”进行审核。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
① 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改革开放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的;
② 品质恶劣,道德败坏的;
③ 扰乱社会治安,走私贩私,贪污盗窃,违反社会治安条例的或其他刑事犯罪行为的。
曾有上述问题,经两年以上考察,确已悔改,由所在单位证明,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批准出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第十五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及我校对部分有特殊要求的专业制定的《集美大学招生体检补充规定》(内容详见附件)执行。对国防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中国人民*院校招生体格检查标准》。
新生入学后须进行体检复查,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档案退回其生源地。
第十六条 专业调配原则
一、录取时,学校根据进档的生源情况,确定必录线,具体为:
1、按平行志愿方式进档的考生中,投档分高于本校同批次、同科类各专业录取最低分5分(含)以上并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除了身体条件或政审不合格外,原则上应在校内调剂录取;
2、按志愿优先方式进档的考生中,投档分高于本校同批次、同科类各专业录取最低分10分(含)以上并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除了身体条件或政审不合格外,原则上应在校内调剂录取。
二、学校根据进档生源情况,先行确定部分第一专业志愿生源超过计划数较多的专业为第一轮预录取专业,结合“分数级差”的方式,按1:1进行预录取。
三、第二轮预录取时采用“分数级差”的方式进行调配,在考虑保护第一专业志愿考生的同时,结合考生专业志愿,调剂录取必录线以上的考生。生源多的专业可往生源少的专业调剂,录取过程做到公平、公正、合理。
四、专业级差的分值设定:
1、按平行志愿方式进档的考生,录取时本科专业第一专业志愿与其他专业志愿之间级差为5分;参考专业间不设级差,视为平行志愿;
2、按志愿优先方式进档的考生,录取时本科专业第一专业志愿与其他专业志愿之间级差为10分;参考专业间不设级差,视为平行志愿。
五、英语、日语两个专业在录取时要求口语测试成绩达良好(含)以上。
六、原则上认可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委员会制订的有关加(降)分政策。预录取以考生的投档分(高考分加照顾分)为依据进行调配。
七、学校对部分经济、管理、语言类等专业有单科成绩要求(主要为英语和数学科目),录取时由现场招生领导小组根据每批次的进档生源情况予以确定单科成绩最低控制分数。
八、根据江苏省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办法的精神,江苏生源的两门选测科目要求为:理工类专业选测科目为物理,文史类专业选测科目为历史,另一门选测科目原则上不做要求;学业水平测试的等级要求为:本科符合选测为2B、必测4C1合格。进档后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规则进行录取。
九、上述专业调配原则若与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有关规定不符,按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级招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
一、艺术类专业
面向福建省招生的艺术类专业实行文理兼招。专业考试成绩为福建省联考成绩。录取时从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都合格的进档考生中,音乐学、美术学专业按文化分从高到低录取,当文化分相同时,按专业分从高到低录取;音乐表演、艺术设计专业按专业分从高到低录取,当专业分相同时,按文化分从高到低录取。
面向省外招生的艺术类专业原则上只招收艺术文科考生(艺术不分文理的省份除外)。专业考试成绩为我校校考成绩。录取时从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都合格的进档考生中,音乐表演、艺术设计专业均按专业分从高到低录取,当专业分相同时,按文化分从高到低录取。
二、体育类专业分统招和单招二类。面向福建省的体育类专业实行文理兼招,面向省外的体育类专业只招收体育理科考生。
统招专业录取办法为从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都合格的考生中,按专业分从高到低录取。当专业分相同时,按文化分从高到低录取。
单招专业为运动训练和民族传统体育,招收对象为二级运动员(含二级)以上考生,其专业考试由我校按国家体育总局规定的专项测试标准进行考试,文化考试由国家体育总局统一命题,我校组织考试(全国统一时间)。在学校确定的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体综合成绩排序择优录取。按运动训练专业录取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考生不低于该专业录取总数的15%及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一级武士(含)以上的考生不低于该专业录取总数的10%的要求,录取时可适当调整和控制运动训练和民族传统体育两专业的计划执行数。
第十八条 国防生只招收高中应届毕业生。
第十九条 航海技术、轮机工程及国防生只招男生,其余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二十条 我校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奖、贷、助学金制度
第二十一条 2009年各专业收费标准
一、学费标准
1.本科专业:
音乐学、美术学专业:6000元/生·年
音乐表演、艺术设计专业:7000元/生·年
软件工程专业:一、二年级3600元/生·年;三、四年级按规定学分及标准收取16000/生·年。
其余本科专业:3600元/生·年
2.少数民族预科班:3600元/生·年
3.高职专业:6000元/生·年
二、住宿费:学院(专业)统一安排住宿,根据住宿条件不同,按500元/生·年至1200元/生·年(公寓)收取。
以上收费标准如有调整,按主管部门文件标准执行。
第二十二条 奖、贷、助学金设置:�
一、优秀奖学金:
1.适用于航海、农林、师范类等本科专业的学生
一等奖:800元/学年,评定比例占缴清学杂费学生总数的10%;
二等奖:600元/学年,评定比例占缴清学杂费学生总数的20%;
三等奖:400元/学年,评定比例占缴清学杂费学生总数的30%。
2.适用其他本科专业(航海、农林、师范类专业除外)的学生:
一等奖:奖额占学杂费的50%,评定比例占缴清学杂费学生总数的3%;
二等奖:奖额占学杂费的30%,评定比例占缴清学杂费学生总数的12%;
三等奖:奖额占学杂费的19.5%,评定比例占缴清学杂费学生总数的20%。
3.适用高职专业的学生
一等奖:奖额占学杂费的33.3%,评定比例占缴清学杂费学生总数的3%;
二等奖:奖额占学杂费的23.3%,评定比例占缴清学杂费学生总数的12%;
三等奖:奖额占学杂费的18.3%,评定比例占缴清学杂费学生总数的20%。
二、单项奖及国家、社会、企业、个人捐赠的各类奖、助学金。
三、勤工助学基金。组织特困生开展勤工助学活动,通过劳动帮助学生解决部分经济困难。�
四、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助学贷款管理办法》,经济困难学生一般应凭“录取通知书”向家庭所在地银行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凭当地乡镇级人民*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和个人书面申请于入学报到后由学校根据助学贷款的相关条件统一推荐向学校所在地银行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第六章 纪律检查
第二十三条 招生期间,学校成立招生监察组,负责监察招生工作人员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和履行职责等情况,检查进档考生的调配以及录取新生的情况。招生录取期间设立招生录取举报、投诉*(0592-6181580)和电子信箱:jiwei@jmu.edu.cn,查处违反招生纪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人和事。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学校原有的关于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与本章程相冲突时,以本章程为准。
第二十六条 学校网址: ;招生咨询*:0592-6183371;传真:0592-6185889;电子邮箱:zsb@jmu.edu.cn。

博士招生简章2024

南开大学博士招生简章2024如下:

为确保我校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科学、规范、公平、安全实施,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简章。

一、选拔原则与培养目标

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选拔原则;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德才兼备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规模与考试方式

我校2024年预计招收博士研究生1500名左右,最终招生计划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各学院实际招生人数将视生源情况和人才培养需要进行适当调整,直接攻博生(直博生)占各学院招生总计划,招生人数以实际录取人数为准。

我校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按照考生来源不同,分为普通招考、硕博连读和直接攻博(含海外一流高校直博生)。其中普通招考和海外一流高校直博生均采用“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方式进行选拔。

普通招考: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社会考生招生。考生提出申请、递交材料,专业学院进行材料审核、综合考核,择优录取。

硕博连读:从我校已完成规定硕士课程学习,成绩优秀,且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学硕士研究生中择优选拔。

我校各博士招生学科、专业均可招收硕博连读生。拟报考硕博连读的考生需根据申请学院相关要求提出申请,并通过申请学院组织的硕博连读生招生考核,被录取后进入博士阶段的学习。具体申请流程详见各学院硕博连读相关通知。

直接攻博:从已取得2024年硕士推免生资格,且成绩优秀、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中择优选拔。我校各学术学位博士招生学科、专业均可招收直接攻博生(以上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直接攻博生招生目录为准)。

各学院选拔接收直接攻博生工作进程与选拔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生工作进程一致,选拔办法见《南开大学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章程》及各学院相关通知。

海外一流高校直博生:从2024年应届毕业或近年已经毕业的具有中国国籍,成绩优秀、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海外一流高校本科生中选拔。详见《南开大学2024年面向海外一流高校优秀本科毕业生招收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三、报考条件

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是: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的领导,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须提供至少两名所报考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出具的书面推荐意见。

(五)、考生的前置学历学位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在综合考核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取消考核资格)。

2、2024年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届硕士毕业生是指在境内就读且毕业时(2024年7月左右)同时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的学生。应届硕士毕业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入学日期一般为9月初,具体日期请以当年录取阶段发布的通知为准)须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在职申请硕士学位(只有硕士学位证书,没有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人员和在国(境)外就读的在学硕士生必须在综合考核前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就读的在学硕士生还需在综合考核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取消考核资格)。

2021集美大学考研报考条件?

2021集美大学考研报考条件包括:
1、拥护中国*的领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和往届本科毕业生、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满2年;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同时,教育部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通知对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部署做出明确指示,明确2021考研报名条件如下:
第十五条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注:各院校具体要求会根据学校招生专业有所不同,具体可参考【集美大学考研招生简章公告汇总】
注:有关教育部公布的2021考研报考条件更多详细内容可查看【2021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

以上就是大学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集美大学文科生研究生招生简章 集美大学考研报考条件?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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