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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大学2o16年国际商务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硕士(法学)招生简章)

更新:2024年02月07日 09:25 大学路

人民大学2o16年国际商务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硕士(法学)招生简章)很多朋友对这方面很关心,大学路整理了相关文章,供大家参考,一起来看一下吧!

本文目录一览:

人民大学2o16年国际商务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硕士(法学)招生简章)

人民大学2o16年国际商务研究生招生简章--

查了一个2014年的,估计2016也差不多。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2014年国际商务硕士
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为更好地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多类型人才的需要,增强研究生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加快研究生教育结构调整优化的步伐,努力提高研究生选
拔培养质量,积极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应用型人才,我院2014年继续招收国际商务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代码为: 025400 。
拟招收40人(均在校本部就读),其中拟接收推荐免试生约15人左右。

一、专业介绍

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商务硕士专业学位以培养适应经济全球化需要,胜任在涉外企事业单位、*部门和社会团体从事国际商务经营运作与管理工作的应用型、复合
型、职业型高级商务专门人才为目标。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通晓现代经济与商务基础理论,具备完善的国际商务知识、国际商务分析与决
策能力,熟练掌握现代国际商务实践技能,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和较强的跨文化交流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和职业型的国际商务专门人才。

际商务硕士项目将采取与研究型硕士不同的培养思路,强调运用团队学习、案例分析、现场研究和模拟训练等先进的教学理念和方法。教师团队包括具有国际商务实
践的国内外相关专业人士。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已与国内多家大型贸易企业和相关管理部门建立了学生实习基地协议,保证国际商务硕士理论学习和实践教学并
重。
中国人民大学作为全国重点大学,具有完善的教学体系,与国际商务相关的法律、文化、言语、外交等相关专业教学和科研都处在全国领先水平。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具备良好的教学硬件设施和国内先进水平经济学实验室,为满足国际商务硕士教育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二、招生信息发布

我校硕士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考生须随时登录研究生院网站查询有关通知。考生须自行从教育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 )下载打印《准考证》,从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
pgs.ruc.edu.cn)下载初试成绩通知、复试通知等。

三、招生方式
(一)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二)参加推免生复试。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0年及以前入学,且2014年毕业的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或2年以上(从毕业到2014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同等学力者报考我校,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 报名时英语应达到国家四级水平;
② 复试时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③ 复试时提交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相当于学士学位水平的论文(字数不少于1万字)或在报刊上发表的三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文章。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6)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的,方可报考;
(7)对于党校学历的考生,只有中央党校成人教育学院本科学历的可以报考,其余的党校学历不能报考;
(8)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的考生,其学历学位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9)现役军人报考,按*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10)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 推荐免试硕士生的报考条件详见《2014年外校推荐免试生申请攻读中国人民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

五、报名程序、资格审查、发放准考证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网上报名日期:2013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
教育网网址:
公众网网址:
现场确认日期:2013年11月10日-14日
以上程序逾期一律不再补办,网上报名具体要求及注意事项参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 )的《中国人民大学2014年招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简章》。
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发现伪造证件情况时,我校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伪造证件,取消报考资格;情节严重的,通报考生所在单位。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请于2013年12月1日前将报考201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邮寄至我校相应招生院系,方可准考。
准考证发放: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5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 )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写字。我校不再给考生寄发《准考证》。

六、考核程序
(一)初试
1.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2.考生初试使用文具要求在《准考证》上做具体规定。其中,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所用文具如有特殊要求,考生按《准考证》上要求自行携带,并接受监考人员的检查。
3.初试时间:2014年1月4日、 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4.初试地点
在中国人民大学报名的考生的初试地点为中国人民大学,具体考场由我校在准考证上通知考生。
在外地报考点报名的考生按照报考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场参加初试。
5.初试科目:
科目一:思想政治理论(100分)
科目二:英语一(100分)
科目三:经济类联考综合能力(150分)
科目四:国际商务专业基础(150分)
6.初试成绩查询: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自行查询。
7.关于初试考试的特别说明: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
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
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注: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卷、不指定参考书目。

(二)复试:包括复试和体检
我校实行差额复试。
1.复试信息发布:考生于2014年3月中下旬登陆研究生院网站( )查询我校硕士生复试基本要求,并登陆 经济学院 网站查询复试名单和复试办法。请进入复试的考生登陆研究生院网站自行支付复试费并下载《复试通知》。
2.复试时间:2014年3月中下旬,请考生届时参见复试通知。
3.复试地点:中国人民大学,请考生届时参见复试通知。
4.复试基本要求的制定:
我校是经教育部批准的34所自行确定本校复试分数线的高校之一。我校将结合本校年度研究生招生计划和报考生源情况,以及总体初试成绩情况,自行确定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对应届毕业生和非应届毕业生实行统一的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对报考专业学位考生提出应试科目总分要求和单科分数要求。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
划”等项目(包括经教育部批准备案的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项目),完成服务期并考核合格的考生,三年内可享受初试总分加分及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根据
教育部文件规定执行;2009年以后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具有高等教育学历的士兵退役后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总分加分政策根据教
育部文件规定执行。上述考生在复试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复试内容:
(1)专业综合课笔试(100分)
(2)外语笔试(50分)
(3)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150分)
(4)外语听力、口语测试(50分)
(5)对以同等学力资格(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要加试。复试时,要对其进行本科主干课程和实验技能的考查,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每门考试时间为3小时。
6.复试时须提交材料:
考生须携带《复试通知》、《准考证》、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及以下材料前来复试:
(1)应届考生复试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①大学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需加盖出具单位红章);
②学生证原件(要求每学期均注册);
(2)非应届考生复试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①大学课程学习成绩单复印件(需加盖出具单位红章);
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应届毕业生复试时要签署“承诺书”,承诺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各科成绩合格,能够按期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入学报到时如不能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和学位证书原件(境外接受高等教育的应届毕业生如不能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证书认证书),立即取消录取资格。
7.体检:复试时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医院为我校校医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8.我校认为必要时,可再次组织复试。

七、录取程序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科研成果、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根据规定,被录取的考生依情况须同我校签订协议书,交纳学费,学费标准为 2万 元/学年 。
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对符合攻读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招收要求的已录取硕士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为2014年6月上旬。

八、学习方式及年限
全日制学习,基本学制为 2 年。户口关系迁至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学习、培养和日常生活均在校本部就读。

九、调剂及其他
参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 )的专业学位硕士简章。

十、招生联系方式
中国人民大学 经济学院 学院咨询*:62512298
中国人民大学 经济学院 学院网址:明德主楼615房间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 学院通讯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务科
邮编:100872
本简章如与教育部文件有出入,以教育部最新文件为准。

考生报考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硕士专业学位!

中国人民大学2011年法律硕士(法学)招生简章

中国人民大学招收2011年全日制

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论坛) 简章

为更好地适应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多类型人才的需要,增强研究生(论坛) 教育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能力,加快研究生教育结构调整优化的步伐,努力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积极为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培养应用型、紧缺型人才,尤其为长三角地区提供高水平、国际性的高等教育人才,为长三角地区的经济和社会持续发展提供智力和人才支持,我校2011年继续招收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代码为:035102。

我校2011年拟招收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90人(其中含推荐免试生40人)。招生类别为自筹经费或委托培养。招生对象为应届生或往届生。

一、专业介绍

为培养应用型高层次法律人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司法部于1996年开始设置和试办法律硕士专业学位,中国人民大学为首批招生单位。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是具有特定法律职业背景的专业学位,主要为立法、司法、行政执法、法律服务与监督以及经济管理、社会管理等实际部门培养德才兼备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需要的高层次的复合型、应用型法律专门人才和管理人才。

二、我校实行网上招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

网上招生包括网上报名、网上下载书面《准考证》(在北京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网上查询初试成绩、网上调剂录取等。我校硕士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考生须随时登录研究生院网站查询《初试成绩通知》、《复试通知》等,我校不再给考生寄发书面通知。我校部分通知将通过*短信的方式发送,请正确填写*号并保持*畅通(考试时间除外)。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2011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以下具体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①报名时外语应达到国家四级水平;

②复试时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③复试时提交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相当于学士学位水平的论文一篇(字数不少于1万字)或在报刊上发表的相当于学士水平的三篇文章。

3、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者,须在报名前已获得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硕士生;或已获得专科毕业证书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2011年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非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侦查学专业毕业生也不得报考),否则不予录取。

6、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7、党校学历除中央党校成人教育学院本科学历外,其余的党校学历不能报考。

8、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9、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10、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四、学习方式及年限

全日制脱产学习,学制2年。户口关系迁至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学习、培养和日常生活均在我校国际学院(苏州研究院)。国际学院(苏州研究院)在苏州工业园独墅湖高等教育区,具体情况详见《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学院(苏州研究院)学习生活指南》。

毕业生可在全国范围就业,尤其可以依托长三角地区活跃的经济与社会发展就业。

五、报名流程

(一)核准个人身份信息

考生身份证和户口本上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性别等信息必须一致,如不一致,请在报名前去公安部门更正。

(二)网上报名

10月份(具体时间以教育部规定为准)所有考生在教育部网报系统网上报名,在北京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还须网上支付报名费。

考生报名信息在报名结束后,一律不得更改。

(三)现场照相、确认信息

在教育部规定的报名时间(2011年11月10-14日)到报名点进行电子照相、信息确认。考生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截至2011年硕士生入学考试日期仍有效的身份证、军官证)、学历证书原件(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要求每学期均注册),在北京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到我校公共教学一楼1101教室进行电子照相及报名信息确认;在京外地区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到当地省、市招生办指定的报名点办理。

考生必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发现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不实,立即取消考生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四)获取准考证

在北京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于考试前一个月(具体时间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通知)自行登录中国人民大学研招办网站(pgs.ruc.edu.cn)下载打印书面《准考证》,规定时间内不下载书面《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在京外地区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的准考证将由我校寄发,请考生务必准确填写本人的通信地址及邮编。

六、考试方式:

1、参加全国2011年法律硕士(法学)联考;

2“联考”成绩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复试。

七、初试科目:

1、全国统考:(1)101-思想政治理论(100分)、(2)201-英语(论坛)一或203日语(100分)

2、全国联考:(3)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类,含刑法、民法)(150分)、(4)497-法硕联考综合(法学类,含法学基础理论、宪法、中国法制史)(150分)

具体考试科目以日后教育部公布的为准。

八、初试日期:

2011年1月(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文件规定为准)

九、初试地点:

北京考区:中国人民大学

外埠考区:在当地省、市招办指定的考点。

十、复试与体检

我校于2011年3月在网上公布复试分数线及复试科目,考生在法学院网站查询是否进入我校复试名单,并自行从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复试通知》,凭《复试通知》、《准考证》、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到中国人民大学参加复试。复试内容包括:笔试科目专业综合课(含刑法、民法、法学基础理论、宪法、中国法制史)、外语;面试科目含专业素质、外语及综合素质。复试具体实施办法及安排届时在法学院网站公布。

应届考生复试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大学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

2、学生证原件(入学年份为2007年,要求每学期均注册);

非应届考生复试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大学课程学习成绩单或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出具单位章);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复试时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医院为我校校医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体检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十一、录取

根据我校确定的录取标准,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根据学校规定,拟录取的考生须按规定签订协议书、交纳学费,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协议书由我校委托学院签发给考生。研究生不享受基本生活补助。学校设立专项奖励金鼓励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从事科研创新,全面提高培养质量。对于特别优秀的推免生和统考生,将提供奖学金,第二、三学年根据学习成绩等综合情况,评定奖学金。

十二、网上向外校调剂

达到教育部规定的复试基本要求,但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可以联系其他招收法律硕士(法学)的高校或招生单位进行调剂录取。考生在通过教育部网上调剂系统后还须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提交申请调剂信息,包括调往学校、专业等,我校将按考生的申请寄转报考材料。

十三、新生入学

录取的硕士生须持录取通知书按规定时间到我校国际学院(苏州研究院)报到入学。

十四、学位授予

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并授予硕士学位。

十五、招生联系方式: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咨询*:(010)82509050

法学院网址: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邮政编码:100872

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学院(苏州研究院):(0512)62605228

中国人民大学研招办:(010)62515340

中国人民大学研招办网址:pgs.ruc.edu.cn

中国人民大学查号台:(010)62511301

欢迎考生报考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

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二○一○年七月

2023年中国人民大学MBA研究生报考条件


根据人大商学院官网发布的《中国人民大学2023年工商管理硕士(MBA)研究生招生简章》,2023年中国人民大学MBA研究生报考条件如下: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且毕业后有3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还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报名时英语应达到国家四级水平或其他语种相应级别水平;
(2)复试时提交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相当于学士学位水平的论文(字数不少于1万字),或在报刊上发表的三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文章。
除上述学业水平要求外,考生还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2023年中国人民大学MBA研究生报名时间
2023年中国人民大学MBA研究生报名时间分为预报名和正式报名两个阶段。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
考生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官网网址:.cn,教育网址:)按要求报名。
2023年中国人民大学MBA研究生网上报名的相关要求
1、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如实填写外语能力、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2、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网上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5、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及我校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6、学校积极为残疾人参加考试提供必要支持条件和合理便利。残疾考生如需我校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的,应于报名阶段与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我校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7、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2023年中国人民大学MBA研究生初试时间及科目
2023年中国人民大学MBA研究生初试时间为2022年12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初试科目包含管理类综合能力(200分)和英语(二)(100分)。
2023年中国人民大学MBA研究生复试时间及相关规定
2023年中国人民大学MBA研究生复试时间预计在2023年3月上旬,请考生届时参见复试通知或人大MBA项目中心官网。
考生可于2023年2月下旬登录“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查询院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要求,并登录报考学院网站查询复试名单和复试办法。
进入复试的考生登录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站
自行支付复试费并下载复试通知。
复试内容:包括综合素质面试及英语面试;思想政治理论考试。
复试时须提交的材料:
1、查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
2、大学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出具单位章);
3、工作简历证明(须包含符合报考条件的工作年限证明,并加盖出具单位的人事章或公章);
4、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需提交1篇10000字以上相当于学士学位论文水平的论文(经济学、管理学类)或3篇在报刊、杂志上发表的文章(经济学、管理学类)。面试时已经获得本科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的考生除外(需提交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并查验原件)。
复试基本要求:
提前批中英文(听力及口语)测试及格,获得条件录取资格的考生参照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正常批考生参照中国人民大学复试基本要求。
2023年中国人民大学MBA研究生考试的加分政策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以上就是大学路为大家带来的人民大学2o16年国际商务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硕士(法学)招生简章),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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