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大学路 > 研究生 >正文

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双一流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下载地址)

更新:2024年02月07日 11:46 大学路

大学路小编给大家带来了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双一流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下载地址)相关文章,一起来看一下吧。

本文目录一览:

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双一流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下载地址)

2015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

2015年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

一、推荐免试

北京大学继续按照教育部有关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规定,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接收全国重点大学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一)、申请与材料

教育部建立“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 ),作为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取得推荐学校推免资格及名额的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方可申请,申请者须按照教育部和我校的相关要求进行申请并提交书面申请材料,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北京大学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办法》(网址: )。

(二)、初审与复试

各院系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对申请材料初审后,择优选拔并通知通过初审的申请者来参加差额复试。具体差额比例由各院系根据自身特点和生源状况自行确定,对象包括本校及外校的申请同学。复试规则由各院系根据学科特点制定,笔试或面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均及格者择优录取。

(三)、待录取与公示

推免生必须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到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完成待录取确认,若在规定时间内未同意者视为放弃待录取。推免生可登录院系网站或研究生院硕士招生的录取信息网页查询待录取公示名单。若对复试结果或待录取名单有疑问,可于公示期内向院系提出。

(四)、复审与录取

在发出录取通知书之前,我校将对获得待录取资格的推免生,按照我校有关要求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者方可被录取,未通过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二、报名考试

(一)、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一般应有学士学位;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4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一般应有学士学位;

(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5年9月1日)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只能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

(5)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3、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须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署名前2位)。除复试外还须加试两门本科专业基础课,部分专业还将加试实验等科目;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5、参加专业学位考试考生的报考条件,详见在我校研究生院招生网页(网址: )上所公布的相关招生简章。

(二)、报名办法

1、招生院系、专业、研究方向、考试科目、招生人数及相关说明请见招生专业目录(网址: 或 )。

2、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考生的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报名(网址: ),报名时间按教育部统一规定,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4、报名费:按北京教育考试院规定收取。

(三)、入学考试

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时间按国家教育部统一规定进行,初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3、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四)、复试安排

复试时间一般在3月下旬,具体说明如下:

1、参加初试并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在复试前到北大研究生院网页下载相关表格,按规定时间提供可以证明自身研究潜能的各种材料,包括攻读研究生阶段的研究计划、学校正式成绩单、科研成果等。

2、报考考生的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

3、我校采取笔试、口试或两者相兼的方式进行差额复试,以进一步考察学生的专业基础、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动手能力等。

4、参加复试的同学一般应达到复试分数线。

5、除专业目录规定或特别说明外,复试人数一般为招生规模的120%左右。对于生源充足的招生院系或专业,以及复试阶段进行专业课笔试的学科专业,复试人数将适当增加。

6、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及格者能否录取,以考生的总成绩名次为准。总成绩包括两部分,即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一般在30%至50%的范围内。

7、具体差额比例和初试、复试成绩所占权重由各院系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状况在复试前确定。对于经过初试和复试仍不能确定是否录取的考生,我校将进一步组织复试。

8、参加复试考生需缴纳复试费,复试费标准按北京教育考试院规定执行。

(五)、录取与调剂

1、我校本着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精神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复试及录取工作。

2、我校各院系内各招生专业名额可根据生源情况相互调剂。

3、未被我校拟录取的硕士考生,若自愿调剂到北京大学以外其他研究生招生单位,应达到《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办理调剂。

4、自2013年起,我校不再向调入单位提供自命题科目试卷等相关材料。

三、学习年限

我校新闻与传播学院、国际关系学院、经济学院、光华管理学院、法学院(除法律硕士(非法学))、信息管理系、*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2年。其它院系、学科、专业,除专业目录特殊说明外,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
四、学费和奖助学金

(一)学费:

据国家有关规定,北京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学年为8000元,专业学位和特殊招生项目的研究生按照各类招生简章规定缴纳学费。

(二)奖学金:

1、有关北京大学奖助学金具体规定请见研究生院奖助办网站(网址: )。

2、按照国家政策评选国家奖学金(由学工部负责)

3、分等级设置学业奖学金。各院系将自行制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设置和评定办法,并实行动态评审。

4、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的学术型硕士生、外国留学研究生以及其它经特别说明的研究生教育项目招收的研究生,不享受学业奖学金。专业学位研究生按照学校文件规定评选研究生科学实践创新奖。

5、各学院根据实际需要设立助研、助教、助管岗位,并根据岗位工作发放津贴。

6、按照国家政策实施国家助学金。

五、健康检查

所有被录取的新生均须体检。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医院为北京大学校医院,体检标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学生住宿

1、我校继续实行住宿收费制,住宿费用自理。北京大学(校本部)研究生原则上入住燕园校区、圆明园校区、万柳公寓、畅春新园或中关新园。2015年9月入学的研究生,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安排,具体入住地点将在发送“研究生录取通知书”时一并告知。

2、属于“强军计划”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国家下达专项计划招收的研究生,学校可以协助安排住宿,费用自理。

3、专业学位研究生和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的学术型研究生学校不安排住宿。

七、硕士转博士

凡被录取为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同学,可在入学之后根据各院系的规定申请硕博连读,具体人数、比例、学习年限和选拔办法由各院系决定。

八、就业派遣

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的研究生,毕业后应回原工作单位或自谋职业,学校不负责就业派遣。如原为在职人员,在学习期间发生原单位由于撤消、合并等原因不能接收,由学生自谋职业。其他研究生按国家和学校有关就业政策办理。

九、违纪处罚

若发现考生有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通知其所在单位,并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十、招生咨询

1、研招办联系方式:

咨询*:(010)62751354(010)82802338(医学部)

监督*:(010)62756913

免试生咨询电子邮件:gr*ss@pku.edu.cn

应试生咨询电子邮件:grszsb@pku.edu.cn

医学部咨询电子邮件:zsyjs@mail.bjmu.edu.cn

邮政编码:100871

办公地点:北京大学新太阳学生活动中心五层

2、各院系咨询*请见研究生院网站(网址: )。

十一、其他事项

1、北京大学医学部及深圳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奖助学金和住宿等具体事宜请详见其招生简章。

2、国家若在2015招生年度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

2018双一流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下载地址

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简称双一流;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是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有利于提升中国高等教育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支撑。2017年9月21日,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公布42所世界一流大学和95所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
下面是2018年双一流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下载地址汇总
2018年36所A类院校硕士研究招生简章
2018年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

2018年中国人民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8年清华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8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8年北京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8年中国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8年北京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8年中央民族大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8年南开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8年天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8年大连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8年复旦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8年同济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8年华东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8年上海交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8年东南昌大学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8年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8年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8年浙江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8年厦门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8年山东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8年中国海洋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8年武汉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8年华中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8年中南昌大学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8年中山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8年华南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8年重庆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8年四川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8年电子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8年西安交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8年西北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8年国防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8年兰州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8年6所类院校研硕士究生招生简章
2018年湖南昌大学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8年东北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8年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8年云南昌大学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8年新疆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8年郑州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考研政策不清晰?在职申硕有困惑?院校专业不好选?点击底部官网,有专业老师为你答疑解惑,211/985名校研究生硕士开放网申报名中。

2018年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

一、招生专业及导师


北京大学是一所拥有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 11 个学科门类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拥有 251 个博士学位授予权专业。具体招生专业见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网址:


二、学习方式和学习年限


1、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的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校本部学术型博士研究生,除教育学院“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下“高级教育行政管理方向”的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外,其余专业、方向的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校本部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学习方式均为非全日制。


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博士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 4 年;获得学士学位申请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 5 年;硕博连读研究生,硕士、博士两个学习阶段基本年限不低于 5 年。


三、报名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品行端正。


2、报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②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③本校在学高年级硕士研究生(申请硕博连读研究生); ④获得本科学士学位满 6 年(到录取年的 9 月 1 日)的人员,可按照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以同等学力身份报名者,须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已发表两篇以上学术论文(以第一或第二作者),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五名)); ⑤获得毕业院校推荐免试资格及名额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直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学士学位)。


3、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北京大学研究生入学体检要求。 4、报考专业学位博士者,除满足报考基本条件外,还须符合院系对申请者提出的相关领域工作年限等条件的要求。


四、报名


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直博,报名时间、报名办法和流程、报名费支付等相关要求与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相同(详见《北京大学2018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办法(校本部)》,网址:)。本校在学硕士研究生申请硕博连读,报名相关事宜另行通知。选择“申请-考核制”方式报考的考生,网上报名的具体办法详见博士研究生报名公告(网址:);报名费每人次 200 元,须在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在线支付;报名费用不予退还。各院系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的具体时间由院系自定,详见各院系博士研究生招生说明。


五、提交报名材料


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须按照招生简章、报名公告和院系招生说明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向报考院系提交下列材料(交、寄报名材料地址:考生所报北京大学各个招生院系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具体地点查询网址:):


1、北京大学 2018 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请在报考院系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相关材料,并打印“北京大学 2018 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交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部的证明信,录取后须补交学历和学位证书,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到注册;只有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者,报名时须提交硕士或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持国(境)外学位证书者,报名时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3、身份证复印件。


4、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论文目录等)。


5、毕业院校的正式成绩单原件。


6、个人陈述(含对报考学科专业的认识、拟定研究计划,3000 字左右,下载网址: )。


7、两封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含)以上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推荐信(下载网址:)。


8、三年内有效的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复试时携带原件进行确认(具体要求见报考院系招生说明)。2018 年 1 月 6 日,我校将继续举行“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英语水平考试(PKU-GATE)”,该项考试成绩将作为我校采用“申请-考核制”招生院系认可的有效外语成绩(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9、报考院系要求的其他材料。


10、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直博,需要提交的材料与推荐免试硕士生相同(详见《北京大学 2018 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办法(校本部)》,网址: )。


六、选拔方式


1、直博和硕博连读 ①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及名额的全国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条件及选拔办法与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相同(详见《北京大学 2018 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办法(校本部)》,网址: )。按照教育部和北京大学关于推免工作的相关规定,推荐免试直博生应有推免资格及名额并应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上成功报名。最终录取信息以教育部推免系统的信息为准。 ②本校在学硕士研究生申请硕博连读者,按照研究生院的规定和院系的考核办法进行。


2、“申请-考核制” “申请-考核制”分初审和复试两阶段进行,由院系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具体要求见院系招生说明(网址: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还须加试(笔试)思想政治理论(人文、社科类加试科目为哲学,理工科类加试科目为自然辩证法)和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七、录取


研究生院根据院系考核结果,进行综合评定,于 2018 年 5 月前公示拟录取名单, 2018 年 6 月发放录取通知书。对于录取的博士研究生(本校硕博连读生除外),应在报到当日将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提供给录取院系进行核查,无学位证书者不予报到注册。持国(境)外学位证书者,还须同时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八、体检


除本校硕博连读生外,所有被录取的新生均须体检。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医院为北京大学校医院,体检标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九、学费与奖助学金


1、学费博士研究生须按照北京市发改委、教委、财政局审批的学费标准缴纳学费。


2、奖助学金为激励博士研究生科研创新,北京大学已形成完善的奖助体系,详情可参见研究生院奖助办公室网页(网址:)。有关国家奖学金具体规定请见学生工作部网站( 网址: )。


十、学生住宿


1、我校实行住宿收费制,住宿费用自理。


2、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的,以及通过项目形式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学校不提供住宿。


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国家专项计划的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学校可协助安排住宿,费用自理。


十一、转档与就业派遣


已被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应在入学前将人事档案、户口转入我校,入学后学校不再办理相关手续。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的博士研究生,学校不接受户口转入、不提供奖学金、住宿、公费医疗,不负责其就业派遣。人事档案按规定转入我校的博士研究生,按国家和学校有关就业政策办理相关派遣手续。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的博士研究生,毕业后应回原工作单位或自谋职业;若原为在职人员,在学习期间由于原单位撤消、合并等原因造成其不能回原工作单位者,由学生自谋职业。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办理。


十二、违规处理


对在报名或考核中有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校生,将通知其所在学校,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严禁学校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试招生辅导活动。招生有关人员,如有直系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报考当年博士研究生的,应当回避相应的招生工作。违反规定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十三、信息公开与监督


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研究生院、院系将通过网站公布博士研究生招生的相关说明、考核程序、复试名单和拟录取名单。 2、对招生录取过程中出现的争议,报名者可向招生院系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提出申诉;若仍有争议,可向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诉。


十四、其他事项


1、2018 年我校继续在多学科交叉领域招收博士研究生,交叉学科情况介绍详见《2018 年重点交叉学科招生简介》(网址: )。 2、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学籍。 3、医学部博士研究生招生及奖助学金等有关信息,详见其招生简章。 4、若国家在 2018 年招生年度出台新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告。


十五、招生咨询


1、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1)校本部咨询*:010-62751354 监督*:010-62756913 电子邮件:grszsb@pku.edu.cn 办公地址:北京大学新太阳学生中心五层 502 房间(邮政编码:100871)(2)医学部咨询*:010-82802338 监督*:010-82802337 电子邮件:yzb@bjmu.edu.cn 办公地址:北京大学医学部行政一号楼三层 328 房间(邮政编码:100191) 2、北京大学各招生单位联系方式:详见 。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下载:北京大学2018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个人陈述


下载:北京大学2018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信


以上就是大学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双一流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下载地址),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删除。
与“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双一流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下载地址)”相关推荐

每周推荐




最新文章

热门高校 更多




联系我们 - 课程中心
  鲁ICP备18049789号-7

2020大学路版权所有 All right reserved. 版权所有

警告: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