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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东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更新:2024年02月09日 12:39 大学路

最近经常有小伙伴私信询问东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东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相关的问题,今天,大学路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对大家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一览:

东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东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东北师范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新浪教育讯 东北师范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发布

东北师范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欢迎您报考东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

一、学术型研究生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2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下列全部条件:

① 进修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六门以上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并提交进修学校出具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

② 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③ 国家大学外语四级(英、日、俄)考试成绩达到430分以上(外语专业考生不做此项要求)。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须符合下列全部条件:

① 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② 国家大学外语四级(英、日、俄)考试成绩达到430分以上(外语专业考生不做此项要求)。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6 )在读研究生,需提供就读学校同意报考的证明,并在录取前先办理原就读学校的退学手续。

(7)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即2011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如果已获得专科毕业证书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2012年9月1日),满足第(3)条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条件的,可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除中央党校成人教育学院学历外,其余的党校本科学历不能报考。

5.在国(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6.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在读非应届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考试,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和录取资格。

7.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8.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

二、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联考的人员须符合“一、学术型研究生报考条件”中的各项要求,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联考的人员须符合“一、学术型研究生报考条件”中的各项要求,且在高校学习的专业必须为法学门类中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

3.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和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的考生须符合学术型研究生报考条件中第1、2、4、5、7、8点的各项要求,除此之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

(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 报考教育硕士(除教育管理外的所有专业领域)、汉语国际教育硕士、工程硕士、体育硕士、艺术硕士、翻译硕士、金融硕士、保险硕士、应用统计硕士、新闻与传播硕士、风景园林硕士、应用心理硕士、文物与博物馆硕士、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学术型研究生报考条件”的各项要求;

三、学习年限

我校所有招生专业修业年限以各学院(所)培养方案为准。

四、报名

1.核对报考资格

报名前应认真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将不予复试、录取,后果由考生自负。

2.网上报名

所有报考人员必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2011年10月10日至31日每天9:00——22:00)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或 )填写报考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考信息。

3.现场确认

所有报考人员于2011年11月10日-14日到网上报名时选择的报考点进行现场采集照片、缴纳报名费、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具体时间及要求以报考点网报公告为准。

4.报名参加我校音乐学院艺术硕士中的“音乐” (专业代码135101)各研究方向;美术学院艺术学理论(专业代码130100),美术学(专业代码130400,其中“07美术学”方向除外),设计艺术学(专业代码130520,其中“05设计艺术理论”方向除外),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专业代码090706),建筑设计及其理论(专业代码081320),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代码082104),艺术硕士中的“美术” (专业代码135107)、“艺术设计” (专业代码135108)各研究方向,教育硕士中的“学科教学(美术)”(专业代码045113),风景园林硕士中(专业代码095300)的人员须在长春市进行现场确认和考试,网上报名时现场确认地点(报考点)须选择“长春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5.2011年12月25日-2012年1月9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招生单位不再给考生寄发《准考证》。

五、考试

1.初试时间:2012年1月7-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月9日进行,不在该日期举行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2.初试地点由报考点统一安排。

3. 初试科目详见“东北师范大学2012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我校初试科目中有以下全国统考或联考科目,此类科目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的相关机构组织编制。

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204-英语二、202-俄语、203-日语、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11-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312-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313-历史学基础、314数学(农)、315-化学(农)、408-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497法硕联考综合(法学)、498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4.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

学术型和全日制专业学位初试科目一般为四个单元,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和专业课,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教育学、历史学门类及体育学一级学科设置三个单元初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

全日制专业学位中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设置二个单元初试科目,即外国语和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和200分。应用心理硕士、文物与博物馆硕士、体育硕士设置三个单元初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和一门专业课,满分为100分、100分、300分。

5.我校属于一区,根据教育部公布的《全国硕士生入学考试初试合格资格线》确定复试名单。复试时间一般在4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复试时须交验《本科课程学习成绩登记表》(加盖教务部门或档案部门公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可以证明自身研究潜能的各种材料等。同等学力人员须提交由进修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六门以上主干课程成绩证明(原件)及大学外语四级(英、日、俄)考试成绩单。

7.复试实行差额复试。具体差额比例和初试、复试成绩所占权重由各招生学院(所)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状况在复试前确定。

8.同等学力及跨学科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六、体检

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七、录取类别

1.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报考类别(录取类别)包括:

(1)非定向:被录取人员全部档案及相关材料须转入东北师范大学,在读期间培养经费由国家负担,毕业后在国家的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

(2)定向(仅限“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人员):非在职考生须将档案调转至我校,在职考生无须调转档案。考生须与定向单位或省市地区签订定向协议书,毕业后回定向单位或省市地区工作。

(3)委托培养:被录取人员无须调转档案,与委托培养单位签订委托培养合同书,在读期间培养经费原则上由委托培养单位负担,毕业后回委托培养单位工作。

(4)自筹经费:被录取人员全部档案及相关材料须转入东北师范大学,在读期间培养经费由本人负担,毕业后在国家的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

2.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类别(录取类别)仅限委托培养、定向、自筹经费。

八、录取等级及交费

1.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费全额为24000元/生(音乐学院、美术学院、传媒科学学院戏剧与影视学专业全额学费为36000元/生),收费分为A、B、C、D四个等级,其中:

A等级学费全免,学校发放生活补助;

B等级交学费全额的三分之一学费,学校不发放生活补助;

C等级交学费全额的三分之二学费,学校不发放生活补助;

D等级交全额学费,学校不发放生活补助。

录取类别为委托培养的考生、同等学力考生、破格考生收费等级为D级。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确定录取等级,各等级的录取比例将在复试前公布。除了A级外,其他三个等级的学生可以通过学校提供的三助岗位即助研、助教、助管获得一定的生活补助。

2. 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

专业学位类别 收费标准(全额) 专业学位类别 收费标准(全额)
教育硕士 20000元/人 法律硕士 27000元/人
体育硕士 20000元/人 工商管理硕士 42000元/人
公共管理硕士 24000元/人 艺术硕士 45000元/人
汉语国际教育硕士 27000元/人 翻译硕士 30000元/人
工程硕士 18000元/人 会计硕士 24000元/人
风景园林硕士 30000元/人 金融硕士 27000元/人
应用统计硕士 20000元/人 保险硕士 27000元/人
应用心理学硕士 20000元/人 新闻与传播硕士 27000元/人
文物与博物馆 20000元/人

(若收费金额有调整,以2012年复试文件为准)

九、我校具有“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的招生权,招生工作按照国家“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要求,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适当降分、单独划线”的原则。、

1.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

(2)毕业后保证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全部回定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就业。

(3)其他报考要求参见本简章第一条。

2.几点说明

(1)考生必须在2011年11月14日前将加盖省教育厅民教处(有的省市为高教处)公章的“报考2012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1份)寄送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考生录取后必须与所在省教育厅签订协议。

(3)所有被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均须集中接受为期一年的基础强化培训。培训地点由教育部民教司指定。

十、其他

1.我校根据各专业考生考试情况及国家下拨的当年招生计划,在复试前公布各专业招生人数。

2.我校不举办专业课考前辅导班,不办理专业课参考书及历年真题的邮寄业务。

3.应届本科毕业人员录取后须在入学报到时交验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未取得本科毕业证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4.教育部将会对所有考生报考信息进行审核,我校将通知需要进一步审核学籍、学历信息的考生提供相关认证材料;身份证号码发生变更的考生必须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提供相关材料者,不予准考或录取。

5.单独考试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另发。

2020年东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目前对于研究生招生简章想必大家都非常关注,为方便大家及时了解全国各省市院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下面由我为你精心准备了“2020年东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持续关注本站将可以持续获取更多的考试资讯!

2020年东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欢迎您报考东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

一、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新生报到之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以下全部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进修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六门以上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并提交进修学校出具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国家大学外语四级(英、日、俄)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外语专业考生不做此项要求)。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6.符合《东北师范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中所报考专业的报考要求。

二、几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特殊报考条件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本简章第一点报考条件中的各项要求,且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本简章第一点报考条件中的各项要求,且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考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的人员须符合本简章第一点报考条件中除第4、5点之外的各项要求,且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学习方式、修业年限及收费标准

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须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报考类别原则上应为“定向就业”。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时,根据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学业水平达到国家及我校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修业年限及收费标准参见专业目录。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报名

(1)考生报名前应当认真了解并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本简章中要求的报考条件,以及是否符合专业目录中所报考专业的报考要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网上报名时间为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3)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

(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信网”,网址:

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信网下载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

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提供所在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成绩证明原件;

往届生和同等学力考生提供学信网下载的《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

获国(境)外学历者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姓名或证件号码变更的考生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寄送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5268号东北师范大学行政办公楼322室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130024,*:0431-85099608。

(6)报考类别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

2.现场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荐免试考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具体时间及要求以报考点网报公告为准。

音乐(135101)、舞蹈(135106)、美术(135107)、艺术设计(135108)、学科教学(美术)(045113)、美术学[130400,不包含01美术历史及理论方向]、设计学[130500,不包含01设计历史及理论方向]专业初试的第四科须到我校参加考试,建议报考以上专业的考生现场确认地点选择“长春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否则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2)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确认后一律不可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五、考试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

1.初试

(1)初试时间为2019年12月21日至12月22日,第四科到校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2)初试地点由报考点统一安排,第四科到校考试地点参见准考证。

(3)2019年12月14日—23日,考生自行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其他考试信息及要求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2.复试

(1)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各招生院部根据教育部公布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在复试前确定复试差额比例和复试名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等复试细则将在各招生院部网站公布。

(2)同等学力、部分跨学科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专业学位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是否属于跨学科由各招生院部进行认定。

(3)会计、图书情报、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专业学位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4)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3.考试科目详见专业目录,有特殊要求的专业在“备注”一栏标明。

六、录取

1.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各招生院部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统一公示。

2.体检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七、奖助办法

研究生奖助办法请见《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改革方案》。

八、住宿

住宿地点在培养所在校区,均为4人间,住宿费标准以录取当年入学须知为准。

九、其他

1.在录取阶段,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结合上线生情况及学校发展需要,对招生计划做适当调整。

2.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按军队相关部门规定办理

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单独考试及港澳台地区硕士研究生招生办法另发。

4.我校不举办专业课考前辅导班。

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

东北师范大学2023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如下:

东北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高校,教育部直属的只有六所师范大学,学校是1946年建校的,原名就叫做东北大学,而且是张作霖的儿子当校长的东北大学,是我党在东北地区创建的第一所综合性大学,是由张学良的弟弟,东北行政区委员会副主席张学思当的校长。

校址当时是设在本溪,后来因为各种原因,一路迁徙,甚至迁到黑龙江又迁回来,各种迁移合并之后,在1948年的时候,东北大学迁到了吉林省的吉林市,跟党在吉林市创建的吉林大学合并,当然当时还叫做东北大学。

也许是受到地理位置的影响,很多南方的考生不愿意报考,但其实报考东北师范大学的性价比非常高。

再加上东北近几年的经济发展确实受限,不如其他城市那么好,所以学生们会因为种种原因不愿意报考也是可以理解的。

但作为有着70多年历史的高校,它虽然比不上那些老牌大学,但和其他学校相比也算得上佼佼者了,每年的录取分数线也都不低。

东北师范大学考研其他事项:

1、排名信息。成绩复查工作全部结束后,根据上级主管部门部署,将核准发布初试成绩排名信息,届时考生可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成绩查询界面进行查询,学校不受理现场、*、邮件等其他形式查询排名信息,请广大考生耐心等待,密切关注相关网站。

2、复试及调剂信息。教育部公布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之后,学校将在此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考生进入我校复试的初试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届时各招生院部网站将陆续公布本单位复试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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