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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的研究生招生简章是什么 北京大学医学部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更新:2024年02月09日 14:32 大学路

今天大学路小编整理了北京大学的研究生招生简章是什么 北京大学医学部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相关信息,希望在这方面能够更好的大家。

本文目录一览:

北京大学的研究生招生简章是什么 北京大学医学部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4年北京大学医学部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4年北京大学医学部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具体招生简章如下:
一、培养目标
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医、药、卫生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培养类型
北京大学医学部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分为两种类型:一类是攻读医学科学(理学)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目录中除“临床医疗技能训练与研究” 以外的研究方向),以培养从事基础理论或应用基础理论研究人员为目标,侧重于学术理论水平和实验研究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授予“医学科学”或“理学”博士学位;一类是医学专业学位(招生目录中研究方向为“临床医疗技能训练与研究”),以培养临床医师、口腔医师的应用型人才为目标,侧重于从事临床医疗工作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达到学位授予标准者授予临床医学或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
三、报考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报考医学科学(理学)学位研究生:
⑴ 已获硕士学位者;
⑵ 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⑶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高等学校(包括本校及外校)中优秀本科应届毕业生可申请推荐免试直博生。
3.报考临床医学或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必须是全日制临床医学或口腔医学七年制毕业生;且硕士期间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英语水平应达到以下要求之一:
(1)TOEFL成绩90分及以上;(2年内有效);
(2)GRE成绩1200分及以上(旧),或成绩305分及以上(新)(5年内有效);
(3)GMAT成绩600分及以上(5年内有效);
(4)WSK(PETS 5)考试合格(5年内有效);
(5)国家英语六级考试440分及以上(3年内有效);
(6)国家英语专业八级考试合格;
(7)雅思成绩6.5分及以上(2年内有效);
(8)在以英语为授课语言的国外高等学校(获得教育部认证的学校)获得过学士以上学位。
考生未达到以上水平者原则上不接受申请。
5.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和其它经特别说明的研究生教育项目招收的考生,如不具备第4条,仍可申请,但须参加北医组织的博士生英语入学考试。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7.年龄不超过45 岁(1969 年9 月1 日后出生)。
8.两名与本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9.具有同等学力的在职人员具备以上报考条件(第2 条除外),可申请学术型博士研究生,但需同时具备:
(1)修完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全部学位必修课(以医学部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为标准)并提交进修学校开具的学习证明及成绩单;
(2)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及目前所从事专业相近,获得学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六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录取为博士生当年的9 月1 日);
(3)须在全国核心期刊上以第一或第二作者发表两篇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四、学习方式与学习年限
研究生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博士生基本学习年限为三年,本科起点的直博生基本学习年限为五年。
五、选拔方式
1.申请考核:北京大学医学部2014 年博士生招生实行申请考核制。
2.推荐免试:招生对象仅为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高等学校(包括本校及外校)中优秀本科应届毕业生。
六、申请办法
1.报名采取网上提交报考信息的方式。考生须如实填写各项信息,凡有违背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填写*宜为*号码,以便接收有关招生事宜的短信通知。具体规定要求请于十月下旬浏览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报名主页地址为:
2.提交申请材料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须提交以下申请材料(未注明“一份”项均为一式两份):
(1)北京大学医学部《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硕士生课程成绩单(一份原件,一份复印件);
(3)学位、学历证书的扫描件(应届毕业硕士生须提交所在学校研究生院(处)的证明信,其中须注明是否在2014年毕业);
(4)英语成绩证明(或证书)扫描件;
(5)学习和工作经历、经验、能力,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希望的研究方向及设想的陈述书;
(6)两名与所报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于副教授)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信,不包括所报导师;医学部在学硕士生还须交硕士导师推荐书 (一份原件,一份复印件) ;
(7)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应届毕业生可提供详细论文摘要和目录等)(一份);
(8)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研究成果、特别成就等的陈述和证明书(一份);
(9)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还须提交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的两篇以上学术论文(以第一或第二作者) (一份)。
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完整,它将作为招生面试考核中的内容之一。材料不真实者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申请材料按顺序左上角装订,并列出目录,分别装订成原件(即含原件部分)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由1-6项组成,复印件由1-9项组成。封面标注“博士生申请材料原件”或“博士生申请材料复印件”。
考生将申请材料在报名当年的12月25日前寄或送交至申请学院(部)主管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各学院通信地址请查询北京大学医学部研招网。申请材料一经提交,恕不退还。
各学院博士“申请-考核制”招生细则请于9月20日后查询北京大学医学部研招网。
七、入学考核
经申请学院(部)初审后,学院(部)主管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将通知初审合格的考生参加入学考核。
1.英语考试:
凡未达到申请条件中英语要求者,且学院(部)审核认为特别优秀或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均须参加医学部统一组织的博士生英语入学考试。
2.业务综合能力考核:
申请学院(部)组织业务综合能力考核,采取综合考核(面试或笔试、或两者相兼)的方式进行。
在考核中对考生的申请材料、学科背景、综合素质、操作技能、外语口语水平、思维能力、科研素养、创新能力等进行综合考察。对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的考生还将重点考察其临床工作能力。
考生应向招生考核小组作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的领域的了解、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
入学考核安排在3-4月中上旬,请届时登陆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院网页查看。
具体办法请登录北医相关学院(部)网站,查看拟申请学院(部)的“博士生入学申请考核招生细则”。
3.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考核时还须加试政治理论课(含自然辩证法、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和两门所报专业硕士学位必修课。加试科目在准考证上通知。
八、录取
根据考生本人提供的申请材料,德、智、体全面衡量,经考核后各学院(部)按照本学院(部)的“博士生入学申请考核招生细则”中的录取办法择优拟录取。参加医学部统一组织的博士生英语入学考试者须达到医学部公布的基本分数线方可录取。
各学院(部)的拟录取名单须报医学部研究生院审核,合格后报医学部研究生招生小组审批。审批后的拟录取名单将在北医研究生招生网公示。
九、体检
参加考核时由医学部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考生需事先准备一张一寸照片办理体检表。
十、报考费用
考生的报名费、体检费、复试费等按当年有关规定执行,由本人自理。
十一、学费
研究生须按学年缴纳学费。学术型博士研究生10000元/学年/生,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15000元/学年/生。
十二、奖学金和助学金
1. 医学部将根据国家,北京市、大学等相关文件精神设立研究奖助学金。月资助力度不低于往年。
2. 医学部对参与科研、教学、管理的研究生根据工作情况发放“三助”津贴,99% 的博士生可获此津贴。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的学生其助学金由导师视具体情况自行确定。
十三、就业
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的研究生,毕业后应回原单位工作或自谋职业,学校不负责就业派遣。如原为在职人员,在学习期间发生原单位由于撤销、合并不能接收,由学生自谋职业。其他研究生按国家和学校有关就业政策办理。

2015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

2015年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

一、推荐免试

北京大学继续按照教育部有关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规定,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接收全国重点大学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一)、申请与材料

教育部建立“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 ),作为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取得推荐学校推免资格及名额的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方可申请,申请者须按照教育部和我校的相关要求进行申请并提交书面申请材料,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北京大学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办法》(网址: )。

(二)、初审与复试

各院系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对申请材料初审后,择优选拔并通知通过初审的申请者来参加差额复试。具体差额比例由各院系根据自身特点和生源状况自行确定,对象包括本校及外校的申请同学。复试规则由各院系根据学科特点制定,笔试或面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均及格者择优录取。

(三)、待录取与公示

推免生必须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到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完成待录取确认,若在规定时间内未同意者视为放弃待录取。推免生可登录院系网站或研究生院硕士招生的录取信息网页查询待录取公示名单。若对复试结果或待录取名单有疑问,可于公示期内向院系提出。

(四)、复审与录取

在发出录取通知书之前,我校将对获得待录取资格的推免生,按照我校有关要求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者方可被录取,未通过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二、报名考试

(一)、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一般应有学士学位;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4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一般应有学士学位;

(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5年9月1日)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只能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

(5)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3、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须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署名前2位)。除复试外还须加试两门本科专业基础课,部分专业还将加试实验等科目;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5、参加专业学位考试考生的报考条件,详见在我校研究生院招生网页(网址: )上所公布的相关招生简章。

(二)、报名办法

1、招生院系、专业、研究方向、考试科目、招生人数及相关说明请见招生专业目录(网址: 或 )。

2、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考生的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报名(网址: ),报名时间按教育部统一规定,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4、报名费:按北京教育考试院规定收取。

(三)、入学考试

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时间按国家教育部统一规定进行,初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3、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四)、复试安排

复试时间一般在3月下旬,具体说明如下:

1、参加初试并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在复试前到北大研究生院网页下载相关表格,按规定时间提供可以证明自身研究潜能的各种材料,包括攻读研究生阶段的研究计划、学校正式成绩单、科研成果等。

2、报考考生的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

3、我校采取笔试、口试或两者相兼的方式进行差额复试,以进一步考察学生的专业基础、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动手能力等。

4、参加复试的同学一般应达到复试分数线。

5、除专业目录规定或特别说明外,复试人数一般为招生规模的120%左右。对于生源充足的招生院系或专业,以及复试阶段进行专业课笔试的学科专业,复试人数将适当增加。

6、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及格者能否录取,以考生的总成绩名次为准。总成绩包括两部分,即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一般在30%至50%的范围内。

7、具体差额比例和初试、复试成绩所占权重由各院系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状况在复试前确定。对于经过初试和复试仍不能确定是否录取的考生,我校将进一步组织复试。

8、参加复试考生需缴纳复试费,复试费标准按北京教育考试院规定执行。

(五)、录取与调剂

1、我校本着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精神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复试及录取工作。

2、我校各院系内各招生专业名额可根据生源情况相互调剂。

3、未被我校拟录取的硕士考生,若自愿调剂到北京大学以外其他研究生招生单位,应达到《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办理调剂。

4、自2013年起,我校不再向调入单位提供自命题科目试卷等相关材料。

三、学习年限

我校新闻与传播学院、国际关系学院、经济学院、光华管理学院、法学院(除法律硕士(非法学))、信息管理系、*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2年。其它院系、学科、专业,除专业目录特殊说明外,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
四、学费和奖助学金

(一)学费:

据国家有关规定,北京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学年为8000元,专业学位和特殊招生项目的研究生按照各类招生简章规定缴纳学费。

(二)奖学金:

1、有关北京大学奖助学金具体规定请见研究生院奖助办网站(网址: )。

2、按照国家政策评选国家奖学金(由学工部负责)

3、分等级设置学业奖学金。各院系将自行制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设置和评定办法,并实行动态评审。

4、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的学术型硕士生、外国留学研究生以及其它经特别说明的研究生教育项目招收的研究生,不享受学业奖学金。专业学位研究生按照学校文件规定评选研究生科学实践创新奖。

5、各学院根据实际需要设立助研、助教、助管岗位,并根据岗位工作发放津贴。

6、按照国家政策实施国家助学金。

五、健康检查

所有被录取的新生均须体检。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医院为北京大学校医院,体检标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学生住宿

1、我校继续实行住宿收费制,住宿费用自理。北京大学(校本部)研究生原则上入住燕园校区、圆明园校区、万柳公寓、畅春新园或中关新园。2015年9月入学的研究生,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安排,具体入住地点将在发送“研究生录取通知书”时一并告知。

2、属于“强军计划”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国家下达专项计划招收的研究生,学校可以协助安排住宿,费用自理。

3、专业学位研究生和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的学术型研究生学校不安排住宿。

七、硕士转博士

凡被录取为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同学,可在入学之后根据各院系的规定申请硕博连读,具体人数、比例、学习年限和选拔办法由各院系决定。

八、就业派遣

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的研究生,毕业后应回原工作单位或自谋职业,学校不负责就业派遣。如原为在职人员,在学习期间发生原单位由于撤消、合并等原因不能接收,由学生自谋职业。其他研究生按国家和学校有关就业政策办理。

九、违纪处罚

若发现考生有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通知其所在单位,并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十、招生咨询

1、研招办联系方式:

咨询*:(010)62751354(010)82802338(医学部)

监督*:(010)62756913

免试生咨询电子邮件:gr*ss@pku.edu.cn

应试生咨询电子邮件:grszsb@pku.edu.cn

医学部咨询电子邮件:zsyjs@mail.bjmu.edu.cn

邮政编码:100871

办公地点:北京大学新太阳学生活动中心五层

2、各院系咨询*请见研究生院网站(网址: )。

十一、其他事项

1、北京大学医学部及深圳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奖助学金和住宿等具体事宜请详见其招生简章。

2、国家若在2015招生年度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

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MBA2023年招生简章


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MBA2023年招生简章已经发布,深空网根据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官网发布的《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2023年工商管理硕士(MBA)招生简章》,整理了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2023年MBA招生的相关信息,包括报考条件、招生名额与培养方式等。
一、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5.如硕士、博士学位在读人员: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学籍。在校硕士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复试通过,须从所在培养单位退学后,方可获得我校拟录取资格。
6.如持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的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招生名额与培养方式
1.2023年计划招收全日制MBA40人,招收非全日制MBA400人。学制两年。
2.按学习方式和招生项目分为全日制(英文授课)和非全日制。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考生在报名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报,院系在录取时予以确定。
三、招生方式与报名
1.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2023年MBA招生将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基础上全面采用提前面试形式,具体请按照《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MBA2023年招生时间表》、《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MBA2023年申请时间与面试时间表》完成所有报考步骤,详见光华管理学院MBA项目网站。
网址:/mba/index.htm
2.面试通过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照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北京大学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任一阶段未完成,报名无效。
3.申请人在申请提前面试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面试阶段进行。参加面试的申请人需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取得国外学历、在学期间具有军籍的军校学历或我校认为有必要进行学历认证的考生,须提交教育主管部门的学历认证报告,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申请、考试与录取
1.报考录取流程具体分为以下两种:
(1)在线提交申请材料→获得提前面试资格→参加提前面试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并获得“预录取”资格→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成绩达到国家A类分数线、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合格→“初录取”→政治审查合格→录取。
若当年报考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MBA项目,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但成绩未达到国家A类线或思想政治理论考试不合格,将保留原项目“预录取”资格至第二年,其后仍须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
(2)在线提交申请材料→获得提前面试资格→参加提前面试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并获得“有条件预录取”资格→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成绩达到国家A类分数线、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合格→获得“预录取”资格的考生有未被“初录取”→按照联考成绩择优递补给予“初录取”资格→政治审查合格→录取。
若当年报考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MBA项目,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但未被“初录取”,第二年可获得原项目直接面试的资格,其后仍需参加提前面试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
2.提前面试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
在线递交申请表并按照规定时间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将组织专家评委评审申请材料,择优给予部分申请人提前面试资格。获得提前面试资格的申请人,将参加光华管理学院组织的面试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面试的考生需缴纳复试费,收费标准按北京教育考试院规定执行。面试后获得“预录取”资格和“有条件预录取”资格的申请人还须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提前面试当天进行,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成绩合格才能录取。具体考试安排请见光华管理学院网站的有关通知。
3.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初试时间按国家教育部统一规定进行,初试科目如下:
①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②英语二
初试时间:2022年12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五、学历学位
学生在规定年限之内,学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修满学分,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并通过北京大学组织的学位论文答辩,经校长批准,颁发注明学习方式的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批准,授予北京大学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
六、学费
2023年学费:
全日制MBA项目(英文授课):18.8万元(分两年平均缴纳);
非全日制MBA项目:39.8万元(分两年平均缴纳);
非全日制MBA项目(北大—康奈尔MBA/MMH双学位项目):本项目学费由北京大学学费和康奈尔大学学费两部分组成,学生分别向双方院校分两年缴纳。其中,北京大学学费为31.9万人民币,学生以人民币形式直接向北京大学缴纳。康奈尔大学学费为$4.5万美元(学费由康奈尔大学董事会最终确定),学生以美元形式直接向康奈尔大学缴纳。
有意参加双学位项目的考生请见光华管理学院网站提供的双学位项目学费标准。
七、奖学金
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将向面试优秀的考生提供新生奖学金,向学业及综合表现优秀的在校生提供各类奖学金,具体奖励办法及金额请见光华管理学院MBA网站招生信息详情。
面向社会公益领域优秀考生提供丰厚的社会公益奖学金,用于报考工商管理硕士-社会公益方向。
八、入学体检
所有被录取的新生均须体检。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医院为北京大学校医院,体检标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九、住宿安排
1.我校实行住宿申请制,住宿费用自理。
2.校本部招收的以下类型研究生有资格申请学校住宿:
(1)人事档案转入我校的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
(2)“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专项计划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
3.除上述第2条所列两类研究生外,其他类型的研究生,包括专业学位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的研究生、已明确由院系安排或协助安排住宿的研究生等,学校不安排住宿。
十、转档与就业派遣
被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可在入学前将人事档案、户口转入学校,入学后学校不再办理相关手续。人事档案按规定转入我校的硕士研究生,按国家和学校有关就业政策办理相关派遣手续。
被录取为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学校不接受人事档案转入。
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的硕士研究生,学校不接受户口转入、不提供奖学金、不提供住宿、不提供公费医疗,不负责其就业派遣,毕业后应回原工作单位或自谋职业。
十一、监督管理与违纪处理
1.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与学校有关部门全程监督各院系的研究生招生情况,及时公布院系接受考生申诉的途径和联系方式,并保证各级投诉、申诉渠道畅通,对有关问题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2.申请人或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个人及其它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凡存在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问题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取消报考(申请)、录取等资格。
3.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若发现考生持伪造证件,我校将暂扣相关证件并及时通知公安机关。
5.严禁学校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研辅导活动,在校生不得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招生有关人员,如有直系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报考当年研究生的情况,研究生招生相关人员应主动申请回避。
6.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与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复旦大学管理学院、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及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合作,共同建立MBA考生诚信问题通报机制。在MBA招生过程中,合作院校中的任何一所如果发现考生存在有失诚信行为,将在认真查证并确认后,把具体情况通报给其他合作院校。通报的内容包括:考生基本信息、有失诚信的具体情节、本校查证的方法和最终处理结果。

以上就是大学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北京大学的研究生招生简章是什么 北京大学医学部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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