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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大学招生简章 山西省太原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更新:2024年02月09日 14:39 大学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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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大学招生简章 山西省太原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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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中医药大学2020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山西中医药大学现有中医学、中药学两个一级学科学术学位硕士授权点,中医、中药学、护理三个专业学位授权点。学术学位硕士导师298名,专业学位硕士导师318名,涉及省内外20余个高等院校及医疗机构。学校有直属国家级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四所,完全能够满足各类研究生培养的需求。

学校以服务山西中医药健康事业发展为目标,面向全国招收培养热爱祖国医药事业,具有高尚品德修养、全面人文素养、健康身心素质,扎实的中医、中西医、中药、护理理论基础,能理解中医、中西医、中药、护理理论内涵和外延,掌握中医、中西医、中药、护理基本技能和研究方法,并运用所学知识从事中医、中西医、中药、护理的教学、科研、临床工作,具有良好团队精神和较强创新能力、创业能力、适应能力和个性发展的高层次学术及专业型人才。欢迎广大有志于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考生报考深造。

一、招生学科专业和学位类型

学术学位:中医学一级学科(1005)、中药学一级学科(1008)。

专业学位:中医(1057)、中药学(1056)、护理(1054)。

二、招生人数

我校2020年暂定招收硕士研究生规模数为327名(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以及拟录取推免生数量为准,2019年我校共招收推免生3人),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322名(含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硕士研究生3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5名。各学科招生专业、方向、人数、考试科目等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各学科专业实际录取人数以复试时最终公布人数为准。

三、招生类别

按培养方式可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招生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全日制研究生应在入学时将人事档案或委培协议交转至学校。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按就业类型可分为非定向生和定向生。

1.非定向生须将人事档案转至学校,毕业后双向选择、自主择业,统一派遣。

2.定向生录取时定向单位与学校签订定向协议,可将人事档案转至学校或保留在原单位,毕业后按定向合同就业。

注意: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四、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本单位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不同院系所、学科报名要求:

所有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考生,除须符合上一条所规定之基本要求,同时须符合以下要求:

(1)报考基础医学院(院系所代码:001)所属各学科的考生,须满足研究生报考条件即可。

(2)报考第二临床学院(院系所代码:002)所属各学科的考生,须同时满足“获取学士学位证书的全日制应、往届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医学、针灸推拿学专业本科毕业生”要求。

(3)报考第三临床学院(院系所代码:003)所属各学科的考生,须同时满足“获取学士学位证书的全日制应、往届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医学、针灸推拿学专业本科毕业生”要求。

(4)报考第四临床学院(院系所代码:004)所属各学科的考生,须同时满足“获取学士学位证书的全日制应、往届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医学、针灸推拿学专业本科毕业生”要求。

(5)报考中药与食品工程学院(院系所代码:005)所属学术学位学科考生须同时满足“考生须为非同等学力考生”要求;报考所属专业学位学科考生须同时满足“获得学士学位的中药学、药学、制药工程专业本科毕业生,或有中药学、药学、制药工程专业大专学历并有2年以上医药行业实践经历的在职人员”要求。

(6)报考护理学院(院系所代码:006)所属专业学位学科考生须同时满足“具有学士学位的护理本科毕业生,且通过国家注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或具有注册护士执照(在有效期内)”要求。

6、考生应仔细阅读以上报考条件要求,并按要求完成网报和现场确认工作。我校将在现场确认工作结束后根据考生报考信息进行全面审查,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方准予考试。对不符合所报学科报考条件但网上报名并现场确认的考生,本单位在资格审核环节一律不予通过,不编制准考证号。

7、报考我校中医领域各临床学科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如正在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复试时应声明并在录取前办理完毕退培手续,否则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如已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不得报考我校中医领域各临床学科专业学位研究生。

五、报考注意事项

1.严格按照教育部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工作。

2.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本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

5.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其他报考有关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详见《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研招网”报考须知。建议广大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避开报名高峰,避免网络拥堵。

六、考试科目

我校初试自命题考试科目具体如下:

698-中医学术综合:包含《中医基础理论》、《中医内科学》、《方剂学》3门,满分300分。

699-西医学术综合:覆盖基础医学中的生理学、生物化学和病理学,临床医学中的诊断学和外科学总论等,满分300分。

611-中药综合:包含《中药学》、《有机化学》、《分析化学》3门,满分300分。

350-中药专业基础综合:包含《中药化学》、《中药药剂学》、《中药鉴定学》3门,满分300分。

308-护理综合:包含考试科目请参照教育部制订的护理综合考试大纲执行,满分300分。

七、同等学力报考

同等学力人员指高职高专毕业生(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满2年)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报到时须提交近三年(以报到当天为截止日期)在省级学术期刊上发表的中医类学术论文复印件至少一篇(杂志封面、目录及文章页),并以笔试形式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时间将在复试前公布)。

八、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九、复试

学校将根据当年教育部确定的相关报考学科门类的基本复试要求及各专业录取名额确定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名单,复试报到时须持初试准考证和其它相关有效证件。复试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的原则,结合初试和复试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时进行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培养经费及学习期间待遇

1、全日制修业年限一般为3年,非全日制修业年限可适当延长。

全日制研究生录取后,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须全脱产在校学习。

非全日制研究生录取后,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可适当延长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学校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

2、硕士研究生学费8000元/生/年。

3、录取后非定向全日制研究生均可获得6000元/生/年的国家助学金。非定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党团关系、人事档案等均须在报到时迁来我校。

4、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的工资、医疗费等其他福利待遇由考生所在单位负责,人事档案无需迁移。录取前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

5、录取为全日制的考生按成绩可获得最高8000元不同等级的新生奖学金,全日制在校生可按规定申请20000元/年的国家奖学金、最高12000元/年不同类型、不同等级的学业奖学金以及最高5000元/年不同类型、不同等级的单项奖学金。

6、学校设有一定数量的研究生“助研、助教、助管”岗位,经双向选择上岗后可获得相应的工作津贴。

7、我校研究生奖助办法及实施方案请登录研究生学院网站及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示平台查看。

山西大学2010年招生简章

第一章总则

为了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加强阳光工程制度化建设,保证各项招生工作规范、有序的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山西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山西大学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山西大学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山西大学

第五条学校代码:10108

第六条办学性质:公办

第七条办学层次:以培养普通本科生和硕博士研究生 为主的研究教学型大学

第八条招生类别:普通本科生(含保送生、国防生、高水平运动员)

第九条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山西大学

第十条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第十一条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十二条办学地点:太原市坞城路92号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十三条山西大学根据招生主管部门的要求,成立由主管校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组,负责全校的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四条山西大学教务处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山西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五条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

第四章录取

第十六条山西大学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七条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按照不超过我校在各省(市)招生计划120%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视各省(市)生源情况而定。

第十八条山西大学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九条在第一学校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满额情况下,按公布的招生计划,首先录取第一学校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学校志愿不满的条件下,则录取非第一学校志愿考生。

第二十条第一学校志愿录取的考生,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若出现考生成绩并列时根据拟录取专业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非第一学校志愿录取的考生,在缺额专业计划中根据“分数优先”原则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的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按以上原则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志愿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我:刘胜伟)
第二十一条我校在江苏省招生执行“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办法。即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进行排序,当投档分相同时,再参考考生的选测科目排序。对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的等级要求是:选测历史为A,物理为A,其它选测为B,必测为4C1合格。

第二十二条我校同意并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二十三条我校部分学院实施按大类招生,学生在第一、二年级学习基础课程,然后根据学生申报志愿及在校成绩进行专业划分,少于30人的专业原则上不开班。

第二十四条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考试语种为英语;日语专业考试语种为英语、日语;俄语专业考试语种为英语、俄语;法语专业考试语种为英语、法语;德语专业考试语种为英语、德语;其他专业考生不限制语种。但我校所有非外语专业,外语公共课只开设英语,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在外语学习上需自行克服困难或改学英语。

第二十五条根据相关专业特点,我校部分专业对高考相应科目的单科成绩给予一定的要求。具体有:文科试验班——英语和语文,理科试验班——英语和数学,物理学类——数学,文学类专业——语文,数学类专业——数学,外语类专业和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英语,另报考外语专业学生须参加山西省统一组织的外语口语考试。

第二十六条保送生的选拔录取严格按教育部文件执行。

第二十七条运动训练专业实行单独招生,文化考试参加由国家体育总局命题的全国统一考试,体育专业测试按照国家制定的统一测试标准由我校组织实施。在文化课成绩达线的基础上,按照体育综合成绩择优录取,并报国家体育总局、各省(区、市)招生考试部门批准、备案。详情请参阅我校本科招生网“山西大学2010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

第二十八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依据教育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我校制定的相关规定执行。详情请参阅我校本科招生网 “山西大学2010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第二十九条音乐和舞蹈类专业山西省录取原则为: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文化课成绩达省艺术类提前批本科录取控制线,专业成绩70分以上,根据各专业方向(例如声乐、键盘、民乐、管弦方向)各行当(例如扬琴、二胡、小号等)招生计划按专业成绩(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仅限我校招生的器乐专业考生兼报)从高到低进行投档并择优录取。若以上计划有缺额,则调至音乐表演专业,然后在未被录取进档考生中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除声乐、钢琴、小提琴、二胡、琵琶可增录2人外,其余每个行当只可增录1人)。音乐学专业投档及录取原则为:文化课成绩达省艺术类提前批本科录取控制线,专业成绩70分以上,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投档并择优录取(声乐考生和我校招生的器乐专业考生兼报)。投档比例为1:1.2。舞蹈编导专业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达省艺术类提前批本科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投档并择优录取。

外省录取原则为: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相关批次艺术类录取分数线,专业成绩达省统考合格线,按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三十条美术类专业山西省投档原则为专业成绩超过省招考中心划定的本科最低控制线20分以上,按文化课成绩(文理科折算后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投档,投档比例为1:1.2。录取规则为在进档考生中,按文化课成绩(文理科折算后成绩)和专业成绩相加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根据学生所报志愿进行录取。

内蒙古、山东、湖北、浙江省录取办法为: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相关批次艺术类录取分数线,专业成绩达省统考合格线,按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相加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根据学生所报志愿进行录取。

第三十一条艺术类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投档原则为专业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文史类或理工类第一批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的90%,按文化课成绩(文理科折算后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投档。投档比例为1:1.2。录取规则为在进档考生中,按文化课成绩(文理科折算后成绩)的80%加专业测试成绩的20%为录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详情请参阅我校本科招生网 “山西大学2010年艺术类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招生简章”。

第三十二条体育类专业投档原则为专业成绩超过省招考中心划定的本科最低控制线10分以上,依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投档,投档比例为1:1.2。录取规则为在进档考生中,按文化课成绩(文理科折算后成绩)和专业成绩相加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根据学生所报志愿进行录取。其中身高要求男不得低于170cm;女不得低于160cm(以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组织的我省普通高考体育类专业考试身高测试为准)。

第三十三条我校对舞蹈类和体育类专业的男女考生比例有一定规定,其中体育类专业男女生比例为4:1;舞蹈编导专业男生不少于30%。

第三十四条国防生只招收应届男生,应试语种为英语。

第三十五条录取结果将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的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进行公布。考生可登陆我校本科招生网查询。

第五章其它

第三十六条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三十七条普通本科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根据属地原则,严格执行山西省物价局统一核定的收费标准。

第三十八条我校为在校学生设有多种助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优秀学生;经济困难学生还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参加学校提供的勤工助学等工作。

第三十九条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四十条联系方式:

山西大学本科招生网: ;

*:0351-7010288;

传真:0351-7010288;

通讯地址:太原市坞城路92号山西大学教务处;

邮编:030006

第四十一条本章程由山西大学教务处负责解释。

(我:刘胜伟)

2019年山西省太原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 #考研# 导语】太原科技大学(Taiyuan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简称“太原科大”,坐落于山西省省会太原市,是一所以工为主,装备*主流学科特色鲜明,理、工、经、管、文、法、哲学、教育和艺术学九大学科门类相互支撑,博士、硕士、学士多层次教育合理衔接的山西省省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欢迎报考太原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
根据教育部硕士研究生招生有关文件精神,现就相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招生专业及人数
2019年我校计划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约700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90名(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推免生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专业介绍、招生人数、考试科目等详见招生目录,各专业实际录取人数将根据一志愿达线情况做相应调整。
二、录取类别
招生目录内所公布的招生人数含非定向、定向就业两种类型的研究生。
1.非定向生须将档案、人事、工资关系转至学校,毕业后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2.定向生可将档案、人事、工资关系转至学校或保留在原单位,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就业。
三、考试科目
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笔试科目有政治理论、外国语(一、二)、数学(第三单元设有统考数学科目的学科要按顺序调剂,数学三不可调往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二不可调往数学一)、管理类联考、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具体内容详见招生目录)。
四、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需符合我校各专业的报考要求,并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以上第1-4项的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6.报名参加工商管理(MBA)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以上第1-3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五、同等学力报考
同等学力人员指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高职高专毕业生(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满2年)。同等学力考生不允许跨学科报考,复试时以笔试形式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时间、科目将在复试前公布)。
六、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2019年我校拟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5人。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七、复试录取
学校将根据当年教育部确定的相关报考学科门类的基本复试要求及各专业录取名额确定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名单,复试报到时须持准考证和其它相关有效证件。复试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的原则,结合初试和复试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初试成绩于3月中旬公布,复试名单于3月下旬公布。复试时进行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考试大纲及历年试题
考生可登录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工作网页( )“资料下载”栏下载专业课考试大纲和部分年度的试题。
九、培养方式、学费及奖助学金
1.培养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形式,全日制修业年限一般为3年(法律(法学)、社会工作专业全日制培养修业年限为2年),非全日制修业年限可适当延长。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8000元/生.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含MBA)学费共20000元/生,工商管理(MBA)专业学费共30000元/生(如有变动,按照山西省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3.录取后人事档案调至学校且无固定工资关系的全日制脱产学习研究生均可获得6000元/生.年的助学金。
4.全日制在校生可按规定申请20000元的国家奖学金及8000、6000、3000元/生.年的学业奖学金和不同类型的单项奖学金,奖学金覆盖率可达100%。
5.学校设有一定数量的研究生“助研、助教、助管”岗位,经双向选择上岗后可获得相应的工作津贴。
6.在校生经申请立项后,可获得5000元-20000元的省级或校级研究生科技创新项目资助。
十、注意事项及其他
1.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2.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 )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初试前向我校提交符合要求的学历(学籍)核验结果。
3.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4.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5.有关2019年招收硕士研究生的最新信息,请及时登录学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如有变动,以教育部当年有关文件为准。

以上,就是大学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山西大学招生简章 山西省太原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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