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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理工大学招生章程(山西太原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更新:2024年02月11日 11:59 大学路

今天大学路小编整理了太原理工大学招生章程(山西太原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相关信息,希望在这方面能够更好的大家。

本文目录一览:

太原理工大学招生章程(山西太原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2年太原理工大学招生章程

2022年太原 理工 大学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太原理工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本科招生 工作 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及教育部和 山西 省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本科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太原理工大学。学校代码:10112。地址:迎西校区位于山西省太原市迎泽西大街79号,虎峪校区位于山西省太原市迎泽西大街新矿院路18号,明向校区位于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大学街209号。上级主管部门:山西省教育厅。

第三条  太原理工大学办学层次及类型:本科,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国家“ 211 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国家“ 双一流 ”建设高校。

第四条  本科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 毕业 要求者,颁发太原理工大学本科毕业 证书 ;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太原理工大学学士学位证 书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符合外方学位申请条件者,可申请外方学位证书。

第五条  太原理工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太原理工大学设立本科招生委员会,负责审议招生政策、制度和程序,招生委员会下设本科招生工作领导组,负责制定本科招生政策,研究、决定本科招生重大事宜。

第七条  本科招生办公室是太原理工大学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八条  学校纪委(监察办)负责监督本科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实施。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按照教育部、山西省教育厅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工作要求,综合考虑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自身办学条件、 毕业生 就业 情况、各省生源情况等因素,经主管部门审核后,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本科生招生分省分专业计划(含各专业选考科目和报考要求),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发布。

第十条  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

第十一条  学校安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1%的计划,录取高水平运动队队员。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学校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规定坚持“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进行。

第十三条  学校按照理工类、文史类、 体育 类、 艺术 类分类录取。 高考 综合改革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四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 志愿 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实行 平行志愿 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五条  学校在调档时,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

第十六条  学校按照进档考生的实际投档成绩(含小数部分)和专业志愿安排考生录取专业,不设专业级差。实际投档成绩(含小数部分)相同时,按单科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北京 、 天津 、 上海 、 浙江 、 山东 、 海南 、 河北 、 辽宁 、 江苏 、 福建 、 湖北 、 湖南 、 广东 、 重庆 考生为数学、语文、外语;其它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文科类考生为语文、数学、文科综合,理科类考生为数学、语文、理科综合。 内蒙古 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采用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省份,考生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八条  体育类考生使用生源地体育类专业省级统考成绩,进档考生依据专业 考试 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第十九条  飞行技术专业面向山西省招生,仅限理科,考生须提前经过民航招飞体检鉴定机构的体检、背景调查合格后方可报考,参加2022年普通高等学 校招 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时按当年教育部和民用航空局确定的录取标准执行,高考成绩须达到山西省本科一批 录取分数线 、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0分。控制线上考生按投档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依照英语、数学、语文、理科综合顺序按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第二十条  艺术类、高水平运动队、运动训练专业等录取办法依据教育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及学校本年度相应招生简章执行。

第二十一条  学校在机器人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计算机 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 、采矿工程、安全工程、工程力学、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招收试验班,试验班学生实行本硕连读6年培养模式或推荐免试硕士 研究生 。试验班学生实行动态调整机制。

第二十二条  建筑学、城乡规划专业入学后要求加试美术,成绩不合格者将酌情调整到其它专业。

第二十三条  英语专业、飞行技术专业、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它专业不限外语语种。

第二十四条  学校对学生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等部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新生 入学后将进行体检复查,对在高考报名体检时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  学校与澳大利亚伍伦贡大学合作举办机械设计*及其自动化专业本科中外合作办学教育项目,学制四年,招生时只录取报考该项目志愿并达到录取条件的考生。

第五章  学费 及资助

第二十六条  严格执行山西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本科学费标准的通知》(晋发改收费发〔2018〕293号)文件批准的收费标准。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依据山西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太原理工大学与澳大利亚伍伦贡大学合作办学本科教育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晋发改收费发〔2020〕270号)文件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二十七条  学校坚持“立体帮扶、资助育人”的资助工作理念,坚持“应扶尽扶”的工作原则,坚守“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工作底线,围绕“奖、助、勤、补、减、贷”立体资助体系,分阶段有针对性地为学生制定各项资助措施。有关程序按国家、生源地相关主管部门和学校规定执行。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严格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凡发现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入学资格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九条  学校录取的所有本科学生,均可到太原理工大学本科招生网查询。

网址:

联系*:0351-3176460,0351-6014101

电子邮件:zsb@tyut.edu.cn

第三十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并施行。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经学校审议通过,由太原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019年山西太原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 #考研# 导语】太原理工大学(Taiyua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TUT),简称“太原理工”,位于山西省会太原市,位列国家“211工程”、“双一流”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学校理工科优势明显,是教育部首批61所“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之一。以下是 无 为大家整理的《2019年山西太原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供您查阅。

太原理工大学前身是创立于1902年的国立山西大学堂西学专斋,是我国最早成立的三所国立大学之一。经过百余年的传承与发展,学校已成为一所以工为主、理工结合、多学科协调发展的高等学府,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双一流”重点建设大学。
学校占地面积3200余亩,公共校舍建筑面积142万平方米;面向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现设有81个本科专业,31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0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3个博士后流动站;有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艺术硕士、翻译硕士、体育硕士和工程硕士等七类专业学位授权点,工程硕士覆盖了20个工程领域。
一、招生计划
我校2019年招生计划暂定2497名,其中全日制约1897名,非全日制约600名。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10名,最终录取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我校2019年分专业招生计划在“中国研究生招生网”随招生目录对进行了预公布,考生在“中国研招网”招生目录查询功能中查到的分专业计划是按照2018年各专业实际招生人数进行测算,仅作为参考;由于各学院专业的导师人数、学院合并撤销、学科建设与发展等多种因素的变化及影响,最终的分专业招生计划预计于年底在本网站进行发布,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
我校在“中国研招网”预公布的接收推免生计划仅作为参考,根据往年实际情况,每个专业接收推免生的人数有限(预计会小于公布的人数)。
中国研招网的招生目录查询预计9月底开通,以上信息届时可查,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9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9年9月1日)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4.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报考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试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要求。
(2)毕业年限要求满足下列条件之一:①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②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并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③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报考参加单独考试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要求。
(2)毕业年限要求满足以下条件之一:①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或技术报告、专利等科研成果)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②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3)单独考试考生只能报考部分专业的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见目录。
(四)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要求
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生专业为非全日制专业型学位(学术型专业不招收该专项计划考生)。报考该专项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三、报考方式和报考类别
(1)报考方式
报考方式分为:全国统考,单独考试、管理类联考、法硕联考。
单独考试:要求满足第一条之(三)款方可报考。
报考公共管理(MPA)、工商管理(MBA)、会计硕士(MPACC)等专业时,须选择管理类联考。
报考法律硕士(JM) 须选择法硕联考。
(2)报考类别
招生目录内所公布的专业含非定向、定向就业两种类型的研究生。
1. 非定向录取考生须将人事档案转至学校,参与毕业派遣,户口自愿转入。
2. 定向录取考生须签订定向委培协议。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考点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和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和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现场确认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相关报考点进行。
报考太原理工大学考试方式为“单独考试”的考生必须选择太原理工大学报考点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报名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 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预报名时间为2018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 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 ,教育网址: ,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在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 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研招网实行实名注册,一名考生只允许占用一个考位。网上报名时,考生务必认真填写并仔细核对本人的报考信息。报名成功后,如发现确实需要修改信息,考生使用已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随时修改网上报名的非关键信息;“招生单位”、“考试方式”、“报考点”等关键信息修改必须先取消当前有效志愿,重新报名。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再修改报名信息。
(2)应试的外国语语种按我校招生目录的规定任选一种。
4. 现役军人报考我校时,按照部队的有关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5. 学历学籍校验
网上报名期间考生需进行学历学籍校验,考生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是否通过。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并保存认证报告,我校根据实际情况随时可能进行核验(现场、*、公告等方式),请随时关注本网站通知公告。
(二)现场确认
1. 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
确认时间按照各省各报考点要求进行,逾期不再补办。
2. 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按各考点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5)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五、考生资格审查
我校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发现伪造证件情况时,可扣留伪造证件;发现可疑学历证书时,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指定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考生在报考时要全面、客观地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作弊所受处罚情况要如实填写。对弄虚作假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初试
(一)2018年12月14日—年12月24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试须随时关注参加考试的考点的通知。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8年12月22日至12月23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4日进行)。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12月25日,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四)初试科目
12月22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2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3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3日下午 业务课二
12月24日 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建筑设计等特殊科目(科目代码以5打头)考试时间最长不超过6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七、复试
1. 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届时查看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院招生网站。
2. 对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外),复试时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和会计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在复试中进行。
八、调剂
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我校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考生请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招生网有关复试调剂录取的详细通知公告。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九、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体检须在我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我校体检要求。具体要求在复试阶段通知。
十、录取
根据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将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并通过函调、*、档案查阅等各种方式加强对考生思想品德进行考核,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的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十一、新生报到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校研究生院招生与学籍科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自学考试、网络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新生报到后,学校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新生复查期间的举报情况、调查情况、处理情况须在全校范围内公开。
被录取的考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须在每年6月20日之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研究生院同意,可以保留资格1至2年,再入校学习。
十二、学习方式、学费及奖助学金
1、 录取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形式,全日制修业年限一般为3年,非全日制修业年限可适当延长。全日制研究生录取后,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须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研究生录取后,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学校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
2、硕士研究生学费8000元/年(MBA工商管理、MPA公共管理和MPACC会计硕士,10000元/年)。
3、 全日制在校研究生(人事档案须调入我校研究生院且无固定收入)符合条件者均可申请获得6000元/年的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4、 全日制在校研究生(人事档案须调入我校研究生院且无固定收入)符合条件者均可申请20000元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均可申请一等8000元、二等5000元、三等2000元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和不同类型的单项奖学金。
5、录取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的研究生( 不含MBA、MPA 和 MPACC)可选择全日制上课的培养模式,选择全日制上课的学生学校可安排住宿,不享受各类国家奖助学金政策。对于优秀的学生,学校、导师、团队可提供各类科研奖励与资助。
6、学校设有一定数量的硕士研究生“助研、助教、助管”岗位,各类研究生(含非全日制)均可提出申请,符合条件者经双向选择上岗后可获得导师和用人部门提供的相应津贴。
7、我校设有多种国外高水平大学合作项目,学校每年都会拿出专门经费选拔资助部分优秀在读研究生进行短期或长期的国外访学与交流。
十三、违规处理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四、其他
(1)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招生单位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2)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3)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十五、联系方式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chsi.com.cn
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yz.tyut.edu.cn (请随时关注,有关考点,考场,复试调剂录取相关通知公告,第一时间在该网站发布)
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网站:
加入研究生院微信公众号获取更多信息:tyutgs
研究生院*:0351-6010370
各学院联系方式:见“本站首页--常见问题”,连接如下:

山西省太原理工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太原理工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本门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学制和学习年限


学制3年,最长学习年限上不超过6年。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位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 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 应届学历教育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 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非应届硕士毕业生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近三年(2015年以来)在所报考学科或相近研究领域以第一作者发表至少1篇北大中文核心及以上级别期刊论文;或以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发表至少2篇北大中文核心期刊论文;或以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发表至少1篇SCI期刊论文。所有期刊论文均需见刊。


(2) 近五年(2013年以来)在所报考学科或相近研究领域以第一发明人,获得授权专利(发明或实用)1项。


4、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需具备以下条件:


(1) 近三年(2015年以来)在所报考学科或相近研究领域以第一作者发表至少2篇北大中文核心及以上级别期刊论文;或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专业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3名);近五年(2013年以来)以第一发明人,获得授权专利(发明或实用)1项。


(2) 修完所报考专业硕士研究生5门主干课程,并提交进修单位研究生部(院)开具的学习证明及成绩单。


(3) 所报考专业与本科专业相同或相近。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


6、报考国家计划内博士生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的考生年龄不限;


7、有两名与所报考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的专家推荐;


8、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的要求及办法,按*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9、能源技术经济及管理专业,只限于硕士专业为管理科学、计算机、统计学(数学)的考生报考。其他专业只接收毕业学科为工科、理科考生报考。


四、招生方式


1、普通招考: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及同等学力人员进行公开招考选拔博士生的招生方式。


2、硕博连读:指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且成绩优秀,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读学术型硕士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


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的考生需向研究生院提出申请(现场确认时与报名材料一起提交),研究生院组织进行考核,考核通过后,被录取为当年的博士研究生,进入博士生学习阶段,同时取消硕士研究生学籍。


具体申请办法及程序请于近期关注研究生招生网相关通知和《太原理工大学在校优秀硕士研究生申请硕博连读管理办法》。


五、报名、考试


(一)网上报名


我校博士报名采用国家教育部统一的博士报名系统,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相关文件公告,按要求填报。


1、考生报名前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在复试阶段将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网上报名时间: 2018年3月7日~3月20日。过期网报系统自动关闭,不接收补报。


3、普通招考、硕博连读的考生都需要进行网上报名。


4、具体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入博士研究生报名信息采集系统,按流程要求进行报名。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2018年3月23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注意:其它时间不受理)


现场确认地点:迎西校区行政主楼4层研究生院


2、现场确认资格审查需提供的材料,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报名系统中将不能打印准考证。


1)报名系统中打印的《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


2)附件中下载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等,并按要求填写、粘贴相关材料。


3)两份专家推荐书。录取后与《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一起装入个人人事档案,请大家认真对待。


4)《硕士学位研究生课程成绩单》。非应届硕士毕业生需从人事档案或毕业院校档案馆开具,并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或档案馆公章;应届硕士毕业生由在读院校研究生院(部)开具。


5)非应届硕士毕业生需提交符合报考条件的学术论文复印件及论文检索证明,或专利授权书复印件。同等学力考生需提交符合报考条件的学术论文复印件及检索证明,或科研成果奖励复印件,专利授权书复印件。


6)体检表,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 3号)文件规定执行,体检应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


7)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本科、硕士期间已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并出示原件(取得国外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复印件。


8)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有委托或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如考生与委托或定向培养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考生不能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负责任。


9)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的考生须额外提交的文件有:《太原理工大学在校生硕博连读申请表》、科研成果复印件、六级证书原件。


六、入学考试


1、初试时间:2018年4月21日~22日


2、地点:太原理工大学迎西校区,考生于考试前2天,登录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院招生网查看考场安排。


3、考试科目:英语、两门业务课。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自然辩证法和数学课程(数学课程在矩阵论和数理统计中任选一门),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有关招生院系、专业、研究方向、导师、考试科目及其相关说明参考《2018年太原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4、复试


达到初试规定录取线的考生于5月上旬前后在所属学科进行复试,复试采取笔试、口试或两者相兼的方式进行,复试具体时间由学科通知考生,复试办法由各学科确定。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阶段须加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基础课程,考试方式为笔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


七、录取


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对于复试通过的考生,根据初试成绩,结合素质审核结果综合考核考生各方面的表现,从中择优录取。


录取类别:


1.定向(委培)


定向(委培)考生须由考生所在单位、考生本人、我校三方之间签订相应的定向委培培养博士生合同书,定向考生在学期间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组织关系不转入我校研究生院,留在原单位,不享受各类奖助学金,毕业后不就业派遣。另外,我校教工优先录取为定向委培培养。


2、非定向


非定向考生录取入学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研究生院,享受各类奖助学金,毕业后在国家的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


3、我校能源技术经济及管理专业只录取非定向考生,须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研究生院,进行全脱产学习。


4、录取比例


同一学科中,定向(委培)博士生录取比例不超过本学科录取计划的10%,不足1人按1人算。


5、在报名提交“定向(委培)”信息时,请认真如实填报。在培养学习过程中严格按照报考时提交的定向(委培)信息进行录取和培养,录取类别不得更改。


八、培养模式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号)文件规定,从2014年起所有录取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需交学费10000元/学年,按在校学习期限每学年交一次,共交三年。


全日制全脱产博士研究生(以人事档案按时调入我校研究生院为准)享受每生每年10000元的国家助学金及15000元的助研津贴,共享受三年。其他奖学金,入学后见学生手册。


九、招生咨询


咨询*:0351-6010370


办公地点:太原理工大学北校区主楼423房间


信息发布网站: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网址:/admissions


欢迎报考我校2018年博士研究生,祝您取得圆满成功!


以上就是大学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太原理工大学招生章程(山西太原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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