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

  • 学历层次: 高职
  • 学校性质: 高职高专
  • 主要专业:
  • 联系方式:
  • 院校地址: 辽宁省大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山西路31号

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于2003年3月,是大连理工大学举办的东北首家按新机制、新模式设立的新型普通本科院校。 学院地处中国十大最具经济活力的滨海城市——大连,学院各类办学设施齐全,为学生创造了良好的学习和生活条件。

学院根植于大连理工大学,由大连理工大学全面负责学院的教学和管理。学院充分发挥大连理工大学的综合办学优势,根据社会发展的实际需求设置专业,目前设有计算机工程学院、电子与自动化学院、管理学院、建筑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和艺术与传媒学院6个分院,24个专业。

学院面向全国招生,现有在校本科生6557人。   学院依托大连理工大学雄厚的师资力量、丰富的教学资源和先进的管理经验,实施“多元化”人才培养目标,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注重优良学风建设,严格教学质量管理,面向学生,服务社会,不断开创人才培养和办学的新局面。 

学院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治学态度严谨,办学特色鲜明,坚持“以学生为中心、理论联系实际”的办学理念,积极进取,不断创新,努力实现“建设一流环境,实施一流教育,创办一流学院,培养一流人才”的办学目标,打造社会知名的品牌专业,力争把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建设成为高质量的应用技术大学。 根据国家教育部的精神,学院采用新的办学机制和办学模式,依托公立大学办学,共享母体优质的教学资源。

学院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实行全部人员聘任制,并实行新的人事管理制度。学院加强师资队伍和管理队伍建设,引入竞争机制,严格考核,保证教学质量和优质高效的服务。学院后勤实行统一领导下的社会化服务。 新颖的办学理念 学院的办学理念是“以学生为中心,理论联系实际”。

“以学生为中心”就是学院各项工作中,都要紧紧围绕着学生成长和成才,一切为学生服务;“理论联系实际”就是在各项教育教学工作中,都要面向学生实际,面向社会实际,转变教育方式,改革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考核方法。 坚持教育创新 教育创新是学院发展的方向,更是学院发展的动力,学院坚定不移地推进教育改革和教育创新。

学院在国家赋予的新的办学体制和办学模式下,具有推进教育创新的最有利条件和独特的优势,没有传统教育的痼疾,可以在大连理工大学多年教育改革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改革。学院坚持教育创新的宗旨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全面提升学生的素质及在未来人才市场的竞争力。 人才培养总体目标 致力于培养学生具有优秀的品德、健康的体魄、开阔的视野、扎实的基础、广博的文化知识、实用的专业技术、较强的外语运用能力、计算机应用能力以及管理和发展自我、与人共事相处、与人沟通、解决实际问题和创新的能力,全面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及在未来的竞争力,成为服务于祖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高素质应用型、复合型高级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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