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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学院收费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局批准或备案的标准执行。学院实行学分制收费办法,新生入学时按学年制学费标准预交学费,按年度结算。学年制学费标准:非艺术类专业1.5万元/(人·学年),艺术设计(服装艺术设计)专业2万元/(人·学年),其它艺术类专业(除艺术设计(服装艺术设计)外)1.8万元/(人·学年)。第二十三条学生住宿实行社会化管理,住宿费按照浙江省高校收费的有关规定,以1200元/(人·学年)标准由提供后勤社会化管理的公司预收取,根据实际住宿情况结算。
四川航天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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