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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湖北招生的高职公安院校 湖北警官学院报考政策解读

2024年01月22日 11:11 | 大学路

今天大学路小编整理了在湖北招生的高职公安院校 湖北警官学院报考政策解读相关信息,希望在这方面能够更好帮助到大家。

本文目录一览:

在湖北招生的高职公安院校 湖北警官学院报考政策解读

湖北警官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湖北警官学院普通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公安部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湖北警官学院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1332

第五条 学校地址:

北校区: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南泥湾大道99号

南校区: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解放大道86号

第六条 办学层次:大学本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九条 在湖北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湖北省公安厅的领导下,学校成立以院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校友、教师代表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公安部、省招生委员会和省公安厅的有关招生政策,负责组织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十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批次

第十一条 招生计划: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

第十二条 录取批次:

(一)本科提前批:治安学、侦查学、经济犯罪侦查、刑事科学技术、警务指挥与战术、网络安全与执法、涉外警务、交通管理工程等公安专业。

(二)本科第二批:法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安全等非公安专业。

(三)省外各专业的录取批次按照生源省公布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报考条件

第十三条 报考我校各专业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其中报考我校本科提前批公安专业的考生还须参加湖北省公安厅统一组织的政治考察、体检、面试、体能测评,且符合以下条件:

(一)报考条件:报考提前批公安专业考生须是湖北省户籍,年龄为16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1998年9月1日至2004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成绩达到本科录取分数线的未婚青年。

(二)政治条件:报考提前批公安专业考生政治考察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身体条件:报考提前批公安专业考生身体条件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同时,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身高:男性170厘米及以上,女性160厘米及以上。

2.体重:男性体重指数(单位:千克/米2)在17.3至27.3之间,女性在17.1至25.7之间。

3.视力:单侧裸眼视力4.8及以上。

4.色觉:无色盲、色弱。

(四)体能条件:报考提前批公安专业的考生,须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如下:

1.50米跑。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9.2秒,女性≤10.4秒。

2.立定跳远。可测次数:3次,合格标准:男性≥2.05米,女性≥1.5米。

3.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4分35秒,女性≤4分36秒。

4.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9次/分钟,女性≥25次/分钟。

以上4个项目中有3个及以上达标的,体能测评结论为合格。

(五)报考涉外警务专业的考生还需满足高考外语成绩不低于120分的单科要求。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

(一)本科提前批(公安专业)

政治考察、面试、体检、体测合格,高考成绩达到第二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学校将根据生源计划、考生志愿和人民警察录用男女比例要求,综合评价,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二)本科第二批(非公安专业)

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学校将根据生源计划,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三) 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时,实行“专业志愿清”的规则。

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它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 对符合国家加分投档的考生,我校予以承认。

第十六条 高考外语语种不限,但新生入学后外语课程教学只安排英语语种。

第七章 监督管理

第十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教育招生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室投诉*:027-61630031

学校招生办公室申诉*:027-61630289

第十八条 对考生弄虚作假的行为将按教育部令第36号第十一条严肃处理。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二)在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四)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五)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第十九条 考生入学后,学校将根据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时或3个月内发现不符合招生条件的,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自负。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条 侦查学、治安学、刑事科学技术、网络安全与执法等四个专业学费5200元/年;涉外警务、警务指挥与战术、交通管理工程、信息安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法学等六个专业学费4000元/年。住宿费收费标准为:1320元/年。

第九章 资助政策

第二十一条 学校建立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勤工俭学“四位一体、联动助学”的激励和保障机制,鼓励品学兼优学生和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凡被录取的特困学生,根据国家政策,可在入学前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教育局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十章 毕业及待遇

第二十二条 本科专业学制4年。学生修完学校规定的课程,达到学校规定的毕业要求,获毕业资格,发放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达到学位授予标准的,获取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三条 学生入学后,应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警务化管理要求。学生在校期间,着制式服装,实行奖学金制度。

第二十四条 公安专业学生毕业前,参加公安部统一组织的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招录公务员考试,根据考试成绩,经人民警察招录程序,择优录用。 非公安专业毕业生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第十一章 联系方式

第二十五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

027-61630333;027-61630289;027-83499613

传真:027-83499613

电子邮箱: 8238@hbpa.edu.cn

学校网址:

招生网址:zsxx.hbpa.edu.cn

第十二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适用于湖北警官学院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湖北警官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解释。

湖北警官学院招生*

湖北警官学院招生*027-61630289、027-61630029、027-61630333。

湖北警官学院介绍如下:

湖北警官学院(Hubei University of Police),坐落于湖北省武汉市,是湖北省人民*举办的公安政法类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学院起源于1949年6月创办的湖北省人民*公安厅干部训练班,后历经湖北省人民*公安厅公安学校、中央人民公安学院武汉分院、中央第二民警干校、湖北省公安学校、湖北省人民警察学校等发展阶段。

于1984年4月升格为湖北省公安专科学校开展高等教育。1993年6月,校名调整为湖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2002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本科院校,更名为湖北警官学院。

截至2023年2月,学院现有武汉市解放大道南校区和南泥湾大道北校区2个校区,校园面积512亩。学院内设中层直属机构25个,有9个教学系部,有12个本科专业;有教职工430人,全日制普通本科生5400多人。

截至2023年2月,学校有教职工430人,其中正、副教授130多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200多人。学院实施教师与公安实战教官双向交流制度,“双师型”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87%。

10多名教师被评为“全国优秀教师”和省部级“教学名师”“师德先进个人”“优秀教师”“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湖北省中青年法学家”等。多名教师入选教育部青年教师资助计划,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

截至2023年2月,刑事科学技术、侦查学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治安学、网络安全与执法、警务指挥与战术、信息安全等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犯罪现场勘查学等14门课程入选省级一流本科课程。

侦查学、刑事科学技术、治安学、信息安全、国际警务、思政课、警务战术、刑事诉讼法学、涉外警务等教学团队获评省级教学团队。建成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公安法制方向)“湖北名师工作室”“楚天学者工作室”“余新民工作室”。

武汉警官职业学院招生办*">武汉警官职业学院招生办*

武汉警官职业学院招生办*027-83214207/83254957。

1.学院历史与概况

武汉警官职业学院是湖北省公安厅直属本专科高职院校,始建于1950年,前身是武汉市公安局办事处警务干部学校。学院占地面积约340亩,校舍总建筑面积达到40余万平方米。学院设置有22个本专科专业,包括刑事科学技术、公安管理、交通管理等多个领域。

2.教学与科研实力

武汉警官职业学院拥有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包括正高级职称教师和具有丰富警务经验的公安干警。学院注重实践教学,拥有完备的模拟警务实训中心和公安技能训练场地,为学生提供实际操作和应用能力的培养。与公安机关合作开展项目研究,为实践工作提供支持和指导。

3.专业设置和培养目标

学院设有公安、刑事科学、交通管理、消防技术与工程、社会治安管理等专业,涵盖了公安工作的各个领域。

学院以培养公安警务应用型人才为宗旨,注重实践能力的培养,努力使学生具备扎实的理论基础和实际操作能力。毕业生一般可直接从事公安机关的相关工作,为维护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做出贡献。

4.师资与学术交流

武汉警官职业学院致力于提升教师队伍的专业素养和教学水平,通过培训、进修和学术交流等方式不断提高师资队伍的能力。学院与国内外多所警察学院和公安机关保持着密切合作关系,在师资交流、教学资源共享等方面进行合作与交流,为学院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支持。

5.社会服务与荣誉

作为湖北省公安厅直属学校,武汉警官职业学院承担着为公安机关培养警务人员的重要任务。学院注重与社会各界的联系与合作,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和社会治安维稳工作,为社会提供服务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

总结:

武汉警官职业学院是湖北省公安厅直属本专科高职院校,具有悠久的办学历史和丰富的教学资源。

学院致力于培养公安警务应用型人才,注重实践能力的培养。通过优质的师资队伍、完备的实训设施和与公安机关的紧密合作,学院为学生提供了良好的学习环境和培养平台,为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做出了贡献。

以上,就是大学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在湖北招生的高职公安院校 湖北警官学院报考政策解读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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