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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江苏2023单招人数

2024年01月25日 03:35 | 大学路

最近经常有小伙伴私信询问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江苏2023单招人数相关的问题,今天,大学路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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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江苏2023单招人数

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2022年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报考条件、招生计划、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2022年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招生 工作 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以及学校所向的相关招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政策,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类、 艺术 类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校代码:13101,学校在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码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

学校办学地址:常州市武进区鸣新中路28号(科教城内)。

第四条 学校简介。

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校是国家公办示范性高职院校,前身为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校创办于1958年,是全国“育人成效50强”“国际影响力50强”学校,学生 就业率 和 就业 质量名列前茅,近年来,连续荣获“ 江苏 省属高校综合考核第一等次”。

第五条 颁发学历的学校名称为: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 毕业 要求的学生,颁发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 证书 。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 校招 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七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组织实施机构是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处。

第八条 学校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组,负责该地区招生宣传和咨询。招生工作组组长由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担任。

第九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和第三方多重监督机制,学校招生工作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 高考 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生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学校分省分专业生源招生计划。经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 根据生源情况须调整招生计划时,学校将向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主管部门、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第十三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学校对录取 新生 的男女比例无要求。

第十四条 考核方式:按各省 考试 院相关政策要求执行。

第十五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六百条 我校严格按教育部和各省(市、区)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七条 学校照物理等科目类、历史等科目类、艺体类分类录取,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八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 平行志愿 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按照各省考试院要求严格控制在规定比例内。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院校 志愿 (含院校服从志愿)的录取或者按规定提取其他志愿录取。

第十九条 对普通类、艺术类进档考生的录取采用:普通类按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考生的投档分为高考文化分。1、当投档分相同时,“3+1+2”新高考改革省份,首选物理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两科之和、数学、语文、外语、物理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首选历史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数学、外语、历史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2、当投档分相同时,“3+3”综合改革省份,依次比较语文数学两科之和、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选考科目单科成绩最高分。3、当投档分相同时,其他省份,文科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数学、外语、历史单科成绩;理科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两科之和、数学、语文、外语、物理单科成绩。如仍相同,则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加分,具体加分标准如下:①担任学校学生干部、班级干部,加5分。 ②获得市级以上荣誉,加5分;获得校级以上荣誉,加2分。③科技特长或学科特长,省级获奖加8分,地市级获奖加5分。 ④参加 社团 和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加5分。 ⑤获得研究性 学习 代表成果,组长加5分,组员加2分。同一项目获奖以最高等级记分。

艺术类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对于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相应录取控制 分数线 的考生,按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考生的投档分由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按一定比例构成。当投档分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艺术省统考成绩。如仍相同,则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加分,具体加分标准如下:①担任学校学生干部、班级干部,加5分。 ②获得市级以上荣誉,加5分;获得校级以上荣誉,加2分。③科技特长或学科特长,省级获奖加8分,地市级获奖加5分。 ④参加社团和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加5分。 ⑤获得研究性学习代表成果,组长加5分,组员加2分。同一项目获奖以最高等级记分。

第二十条 普通高考各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课程。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一条 学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 书 。

第二十二条 学校根据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苏价费【2014】136号《江苏省物价局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公办高等学校 学费 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按学年收取费用(币种:人民币)

文科类专业4700元/学年,

工科类专业5300元/学年,

艺术类专业6800元/学年,

中外合作专业15000元/学年。

第二十三条 学生公寓住宿费为每学年人民币1000-1200元。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身体复检。经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 学校具有完善的奖助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学院奖学金、校友奖学金、企业奖学金以及各类助学金等,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制订了专门的资助政策,同时年均提供勤工助学岗位500多个,对于建档立卡等各类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给予相应的学费减免。详见《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各类奖助学金评选细则》。

第二十六条 学校通讯地址: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常州市武进区鸣新中路28号(科教城内)

邮政编码:213164

招生咨询*:0519-86335008、86335009

招生传真:0519-86335009

招生监督*:0519-86335028

微信: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招生信息网址: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通过阳光高考平台、招生官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八条 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2022年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是江苏省省属的公办全日制专科大学,创建于1964年,是国家“双高计划”、江苏省高水平高职院校建设单位,共开设了8个二级学院和37个专科招生专业,下面就由带大家了解一下“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类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校代码:国标代码13107,江苏省招生代码1231,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编招生代码以各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学校办学地址:江苏省徐州市鼓楼区襄王南路1号。

第四条 学校是江苏省省属公办全日制高校、国家“双高计划”建设单位、江苏省高水平高职院校建设单位。学校创办于1964年,占地1100亩,学历教育在校生1.3万余人。设有8个二级学院和37个招生专业、4个国家级实训基地、3个省级实训基地和6个省级研发中心,坐落在两汉文化旅游区,南依风景迤逦九里山,北望碧波荡漾九里湖,山水相连、人文荟萃;校园芳草萋萋,环境幽雅,是求知成才的理想之所。

第五条 颁发学历的学校名称为: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七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组织实施机构是招生办公室。

第八条 学校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组,负责该地区招生宣传和咨询,并协助招生办公室进行招生录取。招生工作组组长由学校聘任。

第九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和第三方多重监督机制,学校招生工作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生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学校分省生源招生计划。经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第十二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特殊专业体检及要求)。学校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要求。

第十三条 学生参加各生源省份统一组织的普通高考。

第十四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五条 我校严格按教育部和各省(市、区)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六条 学校按照理工类、文史类、物理类、历史类、艺术类分类录取,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七条 学校将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的录取或者按规定提取其他志愿录取。

第十八条 江苏省普通类进档考生的录取原则:

江苏省物理类、历史类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即按投档成绩高低排序,根据考生专业志愿依次安排专业。如所填报专业分数均不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可以调剂到其他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则作退档处理。投档成绩相同情况下则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学生入校一学期后可申请一次转专业。

第十九条 江苏省外普通类进档考生的录取原则:

对各省外(自治区、直辖市)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即以进档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安排专业。如所填报专业分数均不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可以调剂到其他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则作退档处理。投档成绩相同情况下则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理科综合、文科综合的成绩。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则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物理、历史、化学、政治、生物、地理的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学生入校一学期后可申请一次转专业。

第二十条 普通高考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日语课程。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一条 学校严格按照《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公办高等学校学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14〕136号)和《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价费〔2002〕369号、苏财综〔2002〕162号)规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元/生﹒学年),具体学费标准为:文科类专业4700、理科类专业5100、工科类专业5300、农林类专业2200、医学类专业6200、体育类专业4800、艺术类专业6800;住宿费标准为500-1500。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身体复检。经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 奖助贷政策

学院建有完备的“奖、勤、助、贷、减、补、免”助学体系,不断提升“精准资助”工作水平,学生奖励、资助面达50%以上。

1.设立“绿色通道”制度,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2.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企业赞助奖学金等。

3.设有优秀新生奖学金,省内外各批次中,报考我院高分子材料智能*技术、橡胶智能*技术、应用化工技术、机械*及自动化4个中国特色高水平专业群专业被录取且达到本科线的学生,均可享受新生特等奖学金(每生10000元);省内外高考批次,报考我院所有专业被录取且达到本科线的学生,均可享受新生二等奖学金(每生2000元)。

4.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每人每年最高4300元国家助学金,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减免学费政策。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监督机制

为保证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学院成立由相关职能部门、纪检部门组成的监督工作组,对招生录取实行全程监督,及时回复考生申诉,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纪检部门联系*:0516-85782200。

第二十五条 违规处理

凡在招生录取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规定严肃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各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第二十六条 联系方式

联系地点:江苏省徐州市鼓楼区襄王南路1号

邮政编码:221140

联系人:刘老师、李老师

咨询*:0516-85782003、85782059

学校网址:

学校招生信息与服务网网址:/

电子邮箱:zsb@

第二十七条 本招生章程由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江苏2023单招人数

根据江苏省招生办公室发布的消息,2023年江苏省将继续实施专科单招计划,计划招收人数为10万人。其中,文、理科各占一半,各招收5万人。

单招,即为单独招生简称。概括而言,就是高职高专层次学校的自主招生。它主要面向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和普通高中生。但是普通高中生很少参加,单独招生是国家授权高职院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必须于高考前完成录取。

按教育部规定,考生参加单独招生考试,若被正式录取,无需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未被录取的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单独考试招生是进一步完善高等教育多样化选拔机制的试点,是国家高考的组成部分。学生入校后与统招的学生待遇相同。

单招的特点

1、单招相对于普通高考来说:单招考试题比较简单,单招文化考试主要注重基础,同时面试得分相对容易。

2、组织出题不一样:单招考试是由省考试院统一组织,各试点单招学校独立命题、自主组织测试。

3、考试范围不同:单招考试普高学生只考4科,即语文、数学、外语和综合科,三校生(职高、中专、技校)考填报专业的专业考试,而普通高考考试科目虽然为4科,但需要考文综或理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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