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经贸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 学历层次: 高职
  • 学校性质: 高职高专
  • 主要专业:
  • 联系方式:
  • 院校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红旗大街428号

高考 填报志愿 时, 河北 经贸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奖学金有哪些、一般多少钱是广大考生和家长朋友们十分关心的问题,以下是 为大家整理的奖学金设置情况,供大家参考:

一、河北经贸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奖学金设置情况

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学年8000元。

国家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 模范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诚实守信,品德优良;

2、符合河北经贸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评定标准,同时 学习 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名额分配与预算下达

学院参照河北省教育厅下达的奖学金名额,再参照各系实有学生数,按比例分配到各学院进行初选。

评审

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实施等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 励志 奖学金。

学生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根据本办法规定的国家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及其他有关规定向所在系提出申请,并递交《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申请表》。

学院学生 工作 部具体组织评审工作,各系根据学院学生工作部的年度实施方案,提出本系当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交学校学生工作部汇总审核并组织评选,评选结果提请学院领导集体研究审定。审定名单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并报请河北省教育厅批复。

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学年5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 模范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诚实守信,品德优良;

2、符合河北经贸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标准,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3、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无酗酒吸烟等不良嗜好或消费习惯。

名额分配与预算下达

学院学生工作部根据河北省教育厅下达的名额和预算负责将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下达给各系。

申请与评审

国家励志奖学金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同一学年,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

学生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根据本办法规定的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及其他有关规定向所在系提出申请,并递交《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学院学生工作部具体组织评审工作,各系根据学院学生工作部的年度实施方案,提出本系当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交学院学生工作部审核汇总,提请学院领导集体研究审定后,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请河北省教育厅批复。

优秀学生奖学金

评选范围

1.凡我院按照国家正式计划招收入学的在校本科学生,均有资格参加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定。

2.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定,以《河北经贸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办法》为依据,根据德智体能综合测评结果和比例要求确定获奖者。

3.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取消其本学期评选奖学金的资格:

(1)上学期受到学校、党、团警告(含警告)以上处分的;

(2)思想品德测评成绩低于80分的;

(3)单科成绩绩点小于1的;

(4)学业水平测评排名不在班级前50%以内的;

(5)《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不及格的。

评定比例和标准

评定优秀学生奖学金以班为单位进行,评定的比例和标准为:

一等奖学金占学生总数的5%,每人每学期500元;

二等奖学金占学生总数的10%,每人每学期300元;

三等奖学金占学生总数的15%,每人每学期150元;

各班实有学生人数乘以各等奖学金的评定比例和标准构成各班应获得的奖学金总金额。各班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掌握各等奖学金的评定比例,但不得突破奖学金总额,更不能搞平均分配。

组织实施

1.奖学金的评定工作在每学期初进行,评定上学期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得者。 毕业 班学生最后一学期不评定奖学金。

2.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由学生工作部负责指导和协调,各系党总支负责组织和领导,辅导员、班主任具体负责,吸收学生代表和学生干部参加,依据学生德智体能综合测评结果和评定比例,民主评选出获奖者,经学生工作部审核后报学院审定。

3.优秀学生奖学金,由学校统一发放,获奖学生填写《河北经贸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表》。

二、河北经贸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助学金设置情况

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国家助学金的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资助标准分为3个档次: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学生,每人每学年资助2000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人每学年资助3000元;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学生,每人每学年资助4000元。

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无酗酒吸烟等不良嗜好或消费习惯。

名额分配与预算下达

学生工作部依据上级分配的助学金名额和预算,再根据各系实际在校生人数,分发到各系。

申请与评审

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

在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学生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根据本办法规定的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及其它有关规定,向所在系提出申请,并递交《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学院学生工作部具体组织评审工作,各系根据学院学生工作部的年度实施方案,提出本系享受国家助学金初步名单及资助档次,交学院学生工作部审核汇总,提请学院批准后,报河北省教育厅备案。

三、河北经贸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简介

河北经贸大学经济管理学院(College of Economics & Management, Hebei University of Economics & Business),位于河北省石家庄市,是由河北经贸大学按照新机制、新模式运行的本科层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院于2020年7月经河北省政府批准成立,并报教育部备案,当时学院名称为“河北经贸大学财通学院”,2020年5月,河北经贸大学财通学院更名为河北经贸大学经济管理学院,2020年,学院成为教育部首批确认的 独立学院 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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