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职业技术学院

  • 学历层次: 高职
  • 学校性质: 高职高专
  • 主要专业:
  • 联系方式:
  • 院校地址: 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夏泊路100号

在进行志愿报考以及选择学校时,招生简章极为重要的参考信息。为了考生对学校有更多的了解,小编整理了2020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大连职业技术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  
●机械设计与制造、数控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机电一体化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应用电子技术、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电子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汽车营销与服务、船舶工程技术、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专业在南关岭校区办学,具体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南关东街6号。  
●物联网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软件技术、移动通信技术、电子商务、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房地产经营与管理、金融管理、会计、工商企业管理、商务英语、商务日语、应用韩语、国际贸易实务、报关与国际货运、市场营销、物流管理、药品生物技术、旅游管理、酒店管理、老年服务与管理、学前教育(师范类)专业在夏家河子校区办学,具体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夏泊路100号。  
3.办学类型: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4.办学层次:高职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  
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6.1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8.0平方米;生师比21.1%;专任教师471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46.3%,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67.5%;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5503.5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4218.0元;图书85.6万册,生均图书71.0册。  

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  
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专业因专业特点只建议男生报考,女生慎报,其他专业无男女比例要求。  
学校招生计划要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大连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费情况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费,学费为4500元—5000元/人年,住宿费为500元—1000元/人年。  
移动通信技术专业是我校与中兴新思(中兴通讯ICT)合作举办,除学费5000元/年/生外,企业加收培训费5000元/年/生。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3.为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学校设立了奖学金和各种助学方式。  
(1)奖学金  
A.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  
B.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  
C.大连市政府奖学金(6000元/人/年)  
D.学校设立的奖学金(2018年标准)  
a.校长奖学金(8000元/人/年)  
b.一等奖学金(2000元/人/年)  
c.二等奖学金(1500元/人/年)  
d.三等奖学金(1000元/人/年)  
e.职业技能奖学金  
f.创新奖学金  
g.励志奖学金(600元/人/年)  
h.学习进步奖学金(500元/人/年)  
E.学院设立的奖学金  
F.企业设立的奖学金  
(2)助学方式  
经学校认定的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的学生,可依据不同的申报条件提出以下资助申请:  
A.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人/年、二等2750元/人/年)  
B.学校助学金(1000元/人/年)  
C.伙食补助(2000元/人/年)  
D.勤工助学  
E.重大变故补助  
F.学费减免  
G.校内助学借款 

六、录取办法 

1.投档比例  
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考生体检的相关要求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入学后,学校将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复查后不能进行正常学习的,按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1)航海技术专业体检要求:身高1.65米及以上,无口吃,无色盲(弱);双眼裸视力均能达4.7(0.5)及以上。其他要求按照《船员健康检查要求》(GB30035-2013)执行。  
(2)轮机工程技术专业体检要求:身高1.55米及以上,无口吃,无色盲(弱);双眼裸视力均能达4.6(0.4)及以上;其他要求按照《船员健康检查要求》(GB30035-2013)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学校2020年将按照各招生省份的文件要求确定录取模式。  
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对未足额完成招生计划的省份(批次),将由省级招办统一进行征集志愿。  
实行顺序志愿的省份(批次),按考生报考志愿顺序投档录取,当第一志愿线上报考人数超出学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当第一志愿线上报考人数不足学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时,按照志愿顺序接收第二志愿和其他志愿考生。  
4.承认各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  
5.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  
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理科按数学、语文、外语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文科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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