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外贸职业学院

  • 学历层次: 高职
  • 学校性质: 高职高专
  • 主要专业:
  • 联系方式:
  • 院校地址: 泰安市东岳大街497号

第十九条录取原则:1.优先录取第一学校志愿报考考生,若第一学校志愿不满时,再录取第二学校志愿考生,依次类推。2.对于第一学校志愿进档考生,采取“分数级差原则”录取,各专业间级差均为5分。3.其他学校志愿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录龋4.在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学院招生计划未全部完成时,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被综合考虑调录到未满额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被退档。5.对符合享受增加分数投档要求的,按加分后的成绩参加录取及专业安排。6.由各省高校招生办公布的招生信息网、查询电话、学院网站对外公布录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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