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滨海学院

  • 学历层次: 高职
  • 学校性质: 高职高专
  • 主要专业:
  • 联系方式:
  • 院校地址: 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嘉陵江西路425号

第三章录取第七条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第八条招生计划以当地招生主管机构公布为准。第九条按照“志愿优先、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不设志愿级差分数。在确定录取资格时,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情况均计入总分。第十条报考我校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接收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对不符合国家招生有关规定及本院专业计划已满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给予退档处理。第十一条美术类考生取得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颁发的《美术类专业合格证》的,可根据专业合格证层次填报我校的本、专科(高职)美术类专业志愿;报考我校主持与播音专业的考生,需取得与本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本科专业《合格证》。录取时,美术类本、专科专业执行省招办划定的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及规定的阅档比例,对投档考生按专业课成绩录取;音乐类专科专业(主持与播音专业)执行省招办划定的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及规定的阅档比例,对投档考生按文化课成绩录取;优秀运动员录取规则执行上级主管部门文件要求,录取人数不超过学校专科计划的2%。第十二条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统一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此外,美术类专业要求无色盲、无色弱;学前教育专业、主持与播音专业、外语类专业要求无口吃。第十三条英语、法语、德语专业限英语语种;俄语专业限英语或者俄语语种;其它专业不限制统考外语语种,但入学后公共外语课程只开设英语。第十四条报考英语、法语、德语、俄语专业的考生,高考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总分按150分计)。第十五条旅游与酒店管理、学前教育、主持与播音专业要求体貌端正、口齿清楚,无传染疾病及病毒携带。第十六条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其中,学前教育专业不招收调剂志愿男生。第十七条录取现场实行全封闭管理。第十八条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寄发通知书、电话查询、登陆学校网站查询等。第十九条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按有关规定对考生进行复查,若发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违纪行为,取消考生入学资格,不予注册学籍。第二十条按照教学计划的要求,修满全部规定学分,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科学历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学士学位。第二十一条我校在各省的招生专业及计划,请查看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印发的《填报志愿指南》或《招生考试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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