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警官高等专科学校

  • 学历层次:
  • 学校性质:
  • 主要专业:
  • 联系方式:
  • 院校地址:

  录取规定

  (一)我院招生录取按照专业性质分为本科提前批次、专科提前批次、专科一批次等批次招录,提前批次严格按照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3年公安院校和公安现役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执行;

  (二)各专业录取规定中未注明情况按招生简章标准为准;

  (三)录取方式:计算机网上录取;

  (四)录取原则:录取时坚持从高分到低分、兼顾考生第一优先权的原则,对于所报专业已满且又不愿服从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公开信息、公平竞争、公正选才。

联系我们 - 课程中心
  鲁ICP备18049789号-7

2020大学路版权所有 All right reserved. 版权所有

警告: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