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

  • 学历层次: 高职
  • 学校性质: 高职高专
  • 主要专业:
  • 联系方式:
  • 院校地址: 重庆市合川区学府路9号

录取规则1.学院以考生高考成绩和志愿填报为依据,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综合衡量,择优录龋2.学院根据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投放的招生计划和在当地的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录取批次以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录取批次为准。3.充分尊重考生志愿,对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优先录龋在录取专业时,根据高考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龋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依次录取其它志愿考生,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4.艺术类专业以高考文化成绩和联考(或校考)专业成绩为依据,在采用省联考成绩的省份,按专业考试成绩占60%,文化成绩占40%计算综合成绩,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龋若综合成绩相同,则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者。在采用校考成绩的省份,在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同意的前提下,我院认可其他学校的校考成绩,按照文化成绩排序择优录龋5.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各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6.学院原则上执行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制定的招生录取加分和降分政策。7.对无我院志愿但愿意服从调配,经招生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投档给我院的考生,我院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龋欢迎访问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招生网(直接点击)〉〉〉

联系我们 - 课程中心
  鲁ICP备18049789号-7

2020大学路版权所有 All right reserved. 版权所有

警告: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