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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管理职业学院高职扩招招生简章 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春季高考招生章程

2024年01月18日 02:26 | 大学路

大学路小编给大家带来了山西管理职业学院高职扩招招生简章 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春季高考招生章程相关文章,一起来看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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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管理职业学院高职扩招招生简章 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春季高考招生章程

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高职提前招生章程">2022年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高职提前招生章程

2022年连云港 师范 高等 专科学校 高职提前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以及 江苏 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职院校提前招生改革试点 工作 的通知》要求,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结合学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代码为1330,是经江苏省人民*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地址为连云港市海州区圣湖路28号,邮政编码为222000。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  学 校招 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及决策机构,全面领导学校的招生工作,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订学校招生政策、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及录取规则,并对招生重大事项做出决策。

第四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组织实施机构是招生 就业 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办法,负责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组织实施。招生就业办公室可根据招生工作的实际需要,在全校教师和干部中遴选招生工作人员参与学校招生宣传、录取工作以及参加部分招生形式的考核(考察)评估工作。

第五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实行全程监督,监督具体实施部门规范操作,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确保录取结果公平、公正。申诉*0518-85817772,申诉电子信箱:lygszjcs@163.com。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 高考 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生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经审核后,由省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报名 考试

第七条  已参加2022年江苏省普通高考报名的应往届高中阶段 毕业生 均可申请报考我校提前招生。

第八条  考生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10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并取得成绩。我校所有专业对高考外语语种不限,但 新生 入学后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语种。

报考学前教育的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合格”须10门,报考播音与主持(与南京传媒学院分段培养项目)、早期教育、音乐教育、美术教育、 体育 教育专业的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合格”须8门(含8门)以上,报考其他非师范类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合格”须6门(含6门)以上。

第九条  报考考生的身体条件需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对弄虚作假或身体复查不合格者,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报考播音与主持专业的考生,身体条件及要求:发音器官无疾病,无色盲、无夜盲,五官端正;男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60米。

第十条  考生需在3月9日至11日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的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申请平台,根据合格性考试成绩,结合院校公布的报考条件和专业计划等,向1所院校提出申请,并按院校招生简章的规定参加校测。考生可填报6个专业并明确专业调剂意向,截止时间为3月11日17:00。

第十一条  考生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合格性考试及学校组织的考试。学校考试主要包括综合文化测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两部分。

报考我校普通类(师范)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综合文化测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

报考播音与主持专业(与南京传媒学院分段培养项目)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校考加试。

报考我校普通类(非师范)其他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综合文化测试。

报考音乐教育、美术教育、体育教育专业的考生如未参加相应的 艺术 (体育)类专业省统考须参加学校组织专业加试。专业加试成绩评定为“合格”和“不合格”,不计入录取总分。专业加试结果为“不合格”的不得录取相关专业。

第十二条  综合文化素质成绩由文化测试成绩和考生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组成,总分400分。文化测试:语文、数学、外语及综合素质合卷,总分300分。考生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指《江苏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合格性考试中的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等10门科目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公布成绩按照“合格”1门折算为10分,总分100分。

职业适应性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动作协调、信息处理、科学思维与应用分析、理解与沟通交流、审美与艺术表现、自我认识与自我管理等方面的能力,总分400分。

播音与主持校考加试主要考察考生朗读诵读、即兴表达、形象仪表、才艺展示等综合运用 语言 艺术的表现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培养适应新媒体环境下的各类传播语境和市场需求的创新型、复合型、专业型口语传播人才,总分300分。(身体条件及要求:发音器官无疾病,无色盲、无夜盲,五官端正;男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60米)

第十三条  提前招生考核工作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指导与监督下,依据考生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结合院校考试或考核结果、本校专业培养要求等多种指标,按照向社会公布的录取办法,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我校将与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联合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  提前招生校测和录取工作分两轮进行。第一轮校测时间为3月22日,第二轮校测时间为4月18日,具体安排及要求将在学校官网另行公布,请考生务必及时关注遵照执行。已完成公布计划的院校及院校已完成公布计划的专业不再进行第二轮招生录取。

第十五条 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考试,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凡在提前招生考试中违规的,一经查实,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严肃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上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提前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校统一组织进行,分类别根据考生成绩按照计划数和报考考生数量择优录取。

报考学前教育、早期教育、音乐教育、美术教育、体育教育专业的考生,总成绩=综合文化素质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政策加分。

报考动漫*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药品质量与安全、生物制药技术、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应用英语、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专业的考生,总成绩=综合文化素质成绩+政策加分。

报考播音与主持(与南京传媒学院分段培养项目)的考生,总成绩=综合文化素质成绩+校考加试成绩+政策加分。

第十七条  根据进档考生类型按“分数优先,遵循 志愿 ”原则进行录取。对于所报专业及专业方向已录满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调剂到其他专业。对于所报专业及专业方向已录满且不愿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第十八条  报考学前教育、早期教育、音乐教育、美术教育、体育教育专业的考生,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同分情况按综合文化素质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依次排序录取。

报考动漫*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药品质量与安全、生物制药技术、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应用英语、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专业的考生,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同分情况按综合文化素质成绩、综合素质评价、语文+数学等依次排序录取。

报考播音与主持(与南京传媒学院分段培养项目)的考生,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同分情况按校考加试成绩、综合文化素质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依次排序录取。

第十九条  根据教育厅文件通知,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院校可予以加分录取:

1.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加10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加20分。

2.烈士子女可加20分。

3.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可加5分。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条 参加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的考生应按规定缴纳考试费用。考试费用按照苏价费〔2007〕423号文件等有关规定每生收取60元。

第二十一条  学费 、住宿费标准

学校严格按照《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公办高等学校学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14〕136号)、规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具体标准为(元/生﹒学年):文科类4700、理科类5100、工科类5300、体育类4800、艺术类6800;《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价费〔2002〕369号、苏财综〔2002〕162号)住宿费800-1400元。

第二十二条  奖贷助学措施

我校全日制在籍在校学生按规定可享受国家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新生奖学金、优秀 毕业 生和单项评优奖励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 励志 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基层就业国家资助、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学费减免、 求职 创业 补贴、特殊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及各类社会资助等。

第二十三条  按教育部、省教育厅、学校转专业文件精神及要求,学生入学后可于第一学年第二学期提出转专业申请,经资格审查、考试考核后符后条件者可转入其他专业。

第二十四条  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普通专科毕业 证书 。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提前招生为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且在高考前完成录取工作。按相关文件规定,已被提前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年度任何其他形式的录取。确需参加当年高考的,须向高考报名地县级招办提出 书 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参加,但不能参加任何形式的录取。未被提前招生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第二十八条  提前招生录取时根据实际情况可对各类计划进行适当调整,如调减计划,最终计划数不得少于报考该专业类别最低录取资格线考生人数,并报请省教育厅批准。

第二十九条  其他事项

(一)被我校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事先向学校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二)考生在参加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过程中有严重不诚信行为或高考电子档案中有不诚信记录的,我校不予录取。报到时,学校按有关规定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

(三)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入学资格及体检结果进行复核,复核不合格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三十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0518-85986111 85986168

招生网址:

电子邮箱:lygszzs@126.com

2021年山西管理职业学院高职扩招招生简章

2021年 山西 管理职业学院高职扩招招生简章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山西管理职业学院2021年高职扩招招生简章

一、学院简介

山西管理职业学院是山西省人民*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专科层次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学院位于山西省临汾市滨河西路,占地面积270亩,建筑面积9万多平方米,建有综合教学楼、实训楼、图 书 馆、学术报告厅等现代化的教学设施;建有能同时容纳千余人的微机房和多媒体教室,设有满足学生实验实训的实验实训室,生产性实训基地,现代物流实训中心,可供学生顶岗 实习 的校外实训基地40余个;馆藏图书21万余册、拥有可容纳300余人的书刊阅览室及100余座的电子阅览室。

学院现有4大专业群,设有大数据与会计、市场营销、现代物流管理、电子商务、大数据技术、无人机应用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软件技术、动漫设计、摄影摄像技术等专业。其中现代物流管理、大数据与会计、市场营销、 计算机 应用技术等专业获中央财政支持建设项目;现代物流管理专业获山西省 特色专业 建设项目;大数据与会计专业和现代物流管理专业被山西省教育厅命名为山西省品牌专业。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被山西省教育厅确定为山西省职业教育实训基地(高职)规划建设项目。

二、招生计划

三、报名条件

1、符合所述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一是户籍在山西省的中国公民;二是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三是高级中等教育学校 毕业 或具有同等学力;四是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需要体检)。

2、外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要求按照普通 高考 报名相关规定执行。非山西户籍在晋务工人员报名须提供在晋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证明及社保证明(仅适用于2021年高职扩招)。

3、高级中等教育同等学力是指取得初中毕业 证书 满3年以上,具有完成高等职业教育的知识和能力(仅适用于2021年高职扩招)。

4、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村两委干部、在岗乡村医生、学前教育教师、基层农技人员、企业在职员工(含非山西户籍在晋务工人员)等报考,可免予文化素质 考试 。

5、2021年普通高考、高职单招、专升本和对口升学考试中已被高等院校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此次高职扩招报名录取。

四、报名方式

本次高职扩招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现场确认”的方式。

五、领取考生号、网上报名和缴费

10月10日8∶00—13日18∶00,前往户籍所在地教育局领取考生号和初始登录密码,凭考生号和初始密码登录山西招生考试网()网上报名并在报名系统缴纳报名考试费,报考科类选择单独招生考试科类。

考生网上报名时须下载《山西省2021年普通高 校招 生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由考生所在学校、单位或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办事处党组织对其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面鉴定。此考核表在现场确认时交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招办。

六、现场确认

10月13日8∶00—15日18∶00时间内到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招办进行现场确认。进行考生数码照片采集及考生身份证信息校验,并打印报名信息确认表,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现场确认时,各类人员须提供本人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详见山西招生考试网首页《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院校扩招专项 工作 有关事项的通知》)

七、体检

报考高职扩招的考生(已参加2021年普通高考体检考生除外),均须按时到当地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医院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10月22日前各市将报名考生体检信息报省,未参加体检以及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将不能参加高职院校的扩招录取。

八、考试组织管理

考试时间、考试相关安排和考试相关规定请于10月7日后密切关注我院官网(.cn)。

九、学生待遇

1、退役军人减免 学费

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等七部门《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1〕53号)规定“自2019年秋季学期起,对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方式考入普通高等学校的全日制在校自主 就业 退役士兵学生均实行学费减免,减免最高限额按规定标准执行;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

2、在岗乡村医生给予学费补助

2021年高职扩招生源中,对符合全省在岗乡村医生大专学历提升教育项目要求的基层医务人员按照《关于实施全省在岗乡村医生普通高等教育大专学历提升教育项目的通知》(晋卫基层发〔2021〕2号)给予学费补助。

3、对贫困生助学、对优秀生奖励

学生享有国家奖学金、国家 励志 奖学金及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年,还可享受一、二、三档次的国家助学金,获得资助的学生占学生总数的40%。

对有子女接受高等职业教育的已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家庭,按照“雨露计划”资助政策执行。

此外,学院还对贫困学生设有困难补助金、特困基金及勤工俭学岗位,并可缓交或减免学费;依照国家相关规定,贫困学生可申请银行贷款完成学业。

4、培养方式

学院按照“标准不降、模式多元、学制灵活”的原则以及“德技并修、工学结合”的育人要求,有集中授课+分类实训、送教下乡、双休日上课半脱产式等多种灵活培养模式。

5、学生毕业及就业

学生在校 学习 期满,成绩合格后,颁发由教育部统一印制并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专毕业证和就业报到证(派遣证)。

学生在校期间,通过考试还可获得与专业相关的营销、物流、外语、计算机、公关、统计等科目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和技术等级证书。

学院高度重视就业工作,积极拓宽就业渠道,与华拓金服数码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等十几家单位素有合作,可联系 北京 、 上海 、苏州等地的多家企业,每年可为 毕业生 提供2000余个就业岗位。

十、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滨河西路北段

联系*:0357-3102088、3101901

学院网址:.cn

联系邮箱:glxyzjc@163.com

2022年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春季高考招生章程

2022年 广东 科学技术职业学院春季 高考 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2022年春季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春季高考招生 工作 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规、国务院和广东省关于深化 考试 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以及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 校招 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校春季高考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春季高考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院校名称: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

第四条  院校国标代码:12572

第五条  学校地址:

珠海校区: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珠海大道南;邮政编码:519090

广州校区: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科华街351号;邮政编码:510640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结)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本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成绩合格,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结)业要求者,颁发相应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 证书 。颁发证 书 学校名称: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退学者,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写实性 学习 证明。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设立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春季高考招生的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春季高考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春季高考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省的招生工作纪律并接受纪律监察部门的监督。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申诉、投诉处 理工 作。

第四章   春季高考招生类型及计划公布

第十四条  本校春季高考招生含“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下称“依学考成绩招生”)、招收中等职业学校 毕业生 统一考试招生录取(下称“3+证书”考试招生)等形式。学校春季高考招生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编制的《广东省2022年普通高校春季高考统一招生 专业目录 》为准。

第五章   春季高考招生报考要求

第十五条  报考本校“依学考成绩招生”的普通高中考生须符合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广东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粤招〔2021〕7号)规定的有关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参加广东省2022年普通高考报名及2022年1月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考试。

体育 类、美术类普通高中考生须同时参加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育类、美术类对应专业的术科统一考试。

本校“依学考成绩招生”各招生专业有关要求详见《广东省2022年普通高校春季高考统一招生专业目录》(高中生版)。

第十六条  报考本校“3+证书”考试招生的中职考生须符合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广东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粤招〔2021〕7号)规定的有关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参加广东省2022年普通高考报名及广东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 毕业 生统一考试且取得拟报考专业要求的专业技能证书。

本校“3+证书”考试各招生专业有关要求详见《广东省2022年普通高校春季高考统一招生专业目录》(中职生版)。

第六章 春季高考招生录取办法

第十七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相应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在达到省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有关录取要求,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依学考成绩招生”、“3+证书”考试招生等招生录取原则,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条件下,依据考生 志愿 和本校制定的有关录取规则进行分类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  本校国际经济与贸易(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具体培养模式和 收费标准 详见本校招生网站。

第二十条  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一节 “依学考成绩招生”录取规则

第二十一条  本校“依学考成绩招生”分普通类、体育类、美术类进行录取。普通类根据考生投档学考成绩总分排位情况、体育类及美术类根据考生投档合成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依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按考生投档(合成)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当考生投档(合成)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节 “3+证书”考试招生录取规则

第二十二条  本校“3+证书”考试招生根据考生统一文化科目考试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依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当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中职阶段就读专业相关性较高的考生。

第三节 考生录取结果查询及录取备案

第二十三条  本校将春季高考拟录取的各专业考生名单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经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的考生方可确认为正式录取。学校根据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的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七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四条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达到有关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第二十五条   新生 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学籍。

第八章 组织保障及时间安排

第二十六条 本校按照“省厅牵头、院校负责、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实施原则,精心组织,妥善安排好2022年春季高考招生工作,自觉接受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的监督。

第二十七条 本校深入实施高校招生春季高考“阳光工程”,构建公开透明的招生信息公开体系,将招生政策、考生报考资格和报考条件、招生计划、录取信息、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和重大违规事件处理结果予以公开,让广大考生和社会及时获取招生信息,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校春季高考招生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第九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二十八条  经本校春季高考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 学费 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者,作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二十九条  春季高考招生录取新生报到时须核验考生高中阶段(含普通高中、中职、中专、职中、技校)学校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无相应证书证明将不予报到和注册。

第三十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学籍。

第十章 收费标准

第三十一条  本校收费标准按《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367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 关于印发的通知》(粤发改规〔2021〕10号)公布的标准执行。

本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收费标准按《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收费管理的办法》(粤发改规〔2018〕7号)的有关要求制定执行。

普通类专业学费 5250-6410元/生·学年; 艺术 类专业学费 10000元/生·学年;体育类专业6410元/生·学年;国际经济与贸易(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 18000元/生·学年;实行学分制收费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学校网站;住宿费:珠海校区1500元/生·学年,广州校区1330-1430元/生·学年,东西协作职教实验班学生住宿费标准第一学年按照 黑龙江 旅游职业技术学院的标准执行,第二、三学年按珠海校区标准执行。

第十一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二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本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由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于2022年01月06日由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2022年春季高考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由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授权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

以上就是大学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山西管理职业学院高职扩招招生简章 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春季高考招生章程,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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