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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高专院校招生简章 乌兰察布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2024年01月21日 00:14 | 大学路

今天大学路小编整理了高职高专院校招生简章 乌兰察布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相关信息,希望在这方面能够更好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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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高专院校招生简章 <a target="_blank" href="/academy/detail/14347.html" title="乌兰察布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乌兰察布医学高等专科学校</a>招生章程

2022年乌兰察布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乌兰察布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是公办全日制专科院校,学校共开设17个专科招生专业,是内蒙古唯一一所公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下面就由带大家了解一下“乌兰察布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乌兰察布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的招生工作,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地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学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国家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乌兰察布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乌兰察布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第三条 学校国标代码:14219

第四条 校址:内蒙古乌兰察布市集宁新区满达东街11号

第五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六条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第七条 学校概况:乌兰察布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始建于1959年,始名为乌兰察布盟卫生学校,2009年升格为高等专科学校。学校以全日制普通专科教育为主,五年制高职教育和成人教育为辅,兼顾职业培训,是内蒙古自治区唯一的一所公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校由校本部、附属医院两部分组成。校本部占地面积3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1万平方米,馆藏图书35万册,实验室81个,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4941万元,绿化面积25.6万平方米,是自治区授予的“庭院绿化先进单位”。“母婴护理”、“老年照护”和“运动营养咨询与指导技能”是教育部“1+x”职业技能等级考试基地,学校是乌兰察布市国家执业医师实践技能考核基地、乌兰察布市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基地。

学校始终坚持开放办学、医教融合、校企合作、协调育人的办学理念,主动对接地方产业行业发展。与北京、天津、呼和浩特、包头等区内外近30多家行业医院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能够满足学生实习就业的需要。与北京博奥晶典签订订单式培养协议,学生毕业可以进入企业工作。学校积极为毕业生搭建就业平台,扩宽就业渠道,近三年一次性就业率超过85%,毕业生扎实的专业素养和良好的综合素质受到行业企业的好评。

面向未来,学校将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职业教育改革创新。深入推进人才强校、教科研兴校工程,大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专业内涵建设和内部管理提升,深入开展校企合作、医教融合,积极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开拓创新、砥砺奋进,推动学校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奋力开创学校发展建设新辉煌。

第八条 开设专业:护理、助产、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老年保健与管理、临床医学、预防医学、眼视光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技术、药学、中药学、药品经营与管理、卫生信息管理、中医学、蒙医学、针灸推拿、康复治疗技术17个专业。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乌兰察布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设立由校领导以及招生就业处、纪检处、学生处、教务处、各系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自治区有关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学校招生规模、制定实施细则,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十条 乌兰察布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处是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协调处理学校高职高专招生日常事务。

第十一条 乌兰察布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由纪检处实施全面监督。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乌兰察布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

第十三条 各专业均不限男女比例。外语语种不限。

第十四条 区外考生按分数优先进行录取,区外所有省份投档比例均设置为1:1。内蒙古自治区的考生执行“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即投档考生按“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依录取排序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志愿相同、投档成绩相同的文科和蒙授文科考生依次按语文(蒙古语文甲或朝鲜语文,下同)、文科综合、外语、文科数学单科成绩择优录取;理科和蒙授理科考生依次按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对口升学考生依次按专业课综合、语文、数学、英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录取排序成绩以投档成绩为准。

第十五条 体检标准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文件精神。

第十六条 护理、助产、临床医学、预防医学、眼视光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技术、药学、中药学、中医学、针灸推拿、康复治疗技术对考生视力的要求是:无色盲、色弱。

第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按规定进行健康复查,对复查后不能进行正常日常学习的或被查出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的,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四章 其它

第十八条 收费标准:护理、助产、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老年保健与管理、临床医学、预防医学、眼视光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技术、药学、中药学、药品经营与管理、卫生信息管理、中医学、针灸推拿、康复治疗技术每人每学年5000元;蒙医学每人每学年4000元。

第十九条 专业介绍等详细内容请见2022年招生简章。

第二十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乌兰察布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第二十一条 颁发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

第二十二条 招生咨询*:0474-8303030;传真:0474-8303031;

通讯地址:内蒙古乌兰察布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处;邮编:012000;

学校网址:

微信公众号:wlcbyz1959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乌兰察布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解释。

铜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2022年铜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铜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报考条件、招生计划、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铜仁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普通 高考 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贯彻依法治校,实施“阳光招生”,保证学院招生 工作 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 贵州 省相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铜仁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普通专科(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铜仁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学院代码:4152013055

第五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六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第七条 学校性质:公办

第八条 地    址:铜仁市川硐教育园区自由路2号

第九条 学院网址:

第十条 学校情况简介:铜仁职业技术学院是2002年6月经贵州省人民*批准成立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现有全日制在校高职生18916人,教职工918人,其中专任教师792人,高级职称372人,硕、博士358人,“双师素质”教师682名,有9个 二级 分院,25个招生专业,是国家骨干高职院校、“省部共建”高校(国家民委与贵州省人民*)、国家优质高职院校、国家“ 双高计划 ”立项建设单位、全国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院校、全国高职高专院校竞争力百强院校、全国大学 毕业生 就业 典型 经验 院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院招生工作坚持在铜仁职业技术学院党委、行政的领导、监督下开展进行。成立由学院党委 书 记、院长任双主任的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相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招生政策,研究制定学院招生实施细则,指导和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十二条 招生就业部为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的执行机构,主要职责是根据学院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专科(高职)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 学院设立由纪检监察室牵头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申诉、投诉处 理工 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院2022年面向全国20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以贵州省教育厅下达各生源地省招办公布的 专业目录 为准。

第十五条 2022年学院有如下录取批次:普通专科批。

第五章 报考条件

第十六条 符合2022年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普通高考学校2022年招生报考条件者均可报考,具体详见各省(直辖市、自治区)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 考试 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原则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第十八条 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加分、降分政策,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加、降分形成的投档成绩,并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选考科目要求按省级招生部门发布的为准。

第十九条 对于进档考生,实行“专业清”原则,即优先满足考生的第一专业 志愿 ,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和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实行无分数级差录取。若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都不满足时,将根据考生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及各专业录取情况进行专业调整。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条 若在录取中出现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情况,将依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录取相关规定,并与其生源地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协商决定实施录取。

第二十一条 对于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颁布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助产专业:限招女生

第七章 收费标准 与资助

第二十二条 严格按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项目及标准执行。

第二十三条 学院有完善的“奖、贷、勤、减、免、补”学生资助体系, 新生 进校时可开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绿色通道”。

第八章   毕业 证书

第二十四条 凡具有学院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内获得规定学分,达到毕业要求的,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铜仁职业技术学院专科(高职)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第九章  入学资格审查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院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院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学院招生办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554300

区    号:0856

联系*:6909006

传    真:6909007

监督*:6909065

电子邮箱:trzyzsjy@163.com

学院招生办公室网址: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有关政策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铜仁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崇左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2022年崇左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2022年崇左幼儿 师范 高等专科学 校招 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崇左幼儿师范高等 专科学校 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招生 工作 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工作,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的相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崇左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全日制普通 高考 招生工作,招生对象为参加202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 考试 的学生,其他类型招生工作请参阅我校相应招生工作简章。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统一领导下,由招生 就业 处组织实施。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成立招生领导小组及招生督查小组,负责本校高职招生工作。招生就业处是学校常设机构,负责处理学校高职招生日常事务,工作职责主要是: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以及主管部门和有关省级招生考试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制定并向社会公布本校招生章程;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工作;编制并报送本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组织实施本校高职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本校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对录取的 新生 进行复查等。

第四条  学校招生督查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和检查,调查处理招考投诉及有关招生工作的违纪事件。

第三章  办学性质

第五条  学校全称:崇左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第六条  国标代码:51675

第七条  办学地址: 广西 壮族自治区崇左市江州区崇善大道55号

第八条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

第九条  办学层次和学制:专科,三年

第四章  招生对象

第十条  已参加广西2022年普通高考考试且符合2022年普通高考报名文件中规定的考生。

第五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十一条  招生计划:根据广西教育厅下达的招生总计划,制定分专业招生计划。经教育部审定后,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向广西考生公布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收费标准:按照广西崇左市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收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2022年高考指南-广西招生计划篇》或者崇左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根据教育部及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有关政策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考生进行德、智、美、劳、体全面考察,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学校提档比例原则上为1:1.05以内,具体比例依照有关文件要求制定。

第十五条  根据广西招生考试院安排的专科录取批次,执行生源地的最低投档 分数线 ,按照“分数优先,遵循 志愿 ”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  学校原则上按照已公布的各专业招生计划执行录取。当录取过程中出现各专业之间线上生源差距较大的情况时,学校在总计划不变的前提下,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数。

第十七条  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非英语考生慎报。

第十八条  男女生比例和 民族 成份不限。

第十九条  各类型专业的录取原则如下:

(一)关于普通文史类、 理工 类专业的录取

报读我校的进档考生(专科普通批次),我校以“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为原则,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结合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进行专业安排。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语文、数学、综合、英语的名次排位录取。英语教育专业在投档成绩相同情况下,按英语、语文、综合、数学的名次排位录取。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录取到未满额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将做退档处理。

(二)关于 体育 教育、舞蹈表演、数字媒体 艺术 设计专业的录取

报读我校体育教育、舞蹈表演、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专业的考生文化成绩应达到广西高职高专录取最低控制分数,同时参加广西体育类、舞蹈类、美术类专业统考并达到合格水平。对于满足以上条件的考生,我校将按考生的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进行录取,专业统考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的考生。无专业统考成绩不予录取。体育教育、舞蹈表演、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专业采用广西区招生考试院组织的专业统考成绩为准,我校不另外组织校考。

(三)报读我校舞蹈表演专业的考生,入学后学校将组织 面试 ,请考生在填报该专业之前,细读崇左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上关于舞蹈表演专业面试标准,自行核对。

第二十条  分专业时认可加分。

第二十一条  各专业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舞蹈表演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65cm--180cm,女生身高155cm--170cm。

第二十二条  建议身材过于矮小(男生身高不足160cm;女生身高不足150cm)、残疾或头脸部有明显缺陷等的考生慎重填报我校师范专业。

第二十三条  分类考试招生的实施细则和录取原则,请参阅我校官网公布的2022年单独招生和中职对口 自主招生 简章。

第二十四条  录取结果公布:录取结果会在我校网站上公布,考生也可以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公布的查询方式去查询录取结果。

第七章   奖助学金

第二十五条  学校设立了奖助学金制度,并建立“奖、助、勤”为一体的贫困生资助体系,多渠道扶持资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

第八章  入学注册与 毕业 证书 颁发

第二十六条  已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可以凭录取通知 书 ,按我校规定的报到时间及有关要求办理报到等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考生,应向我校招生就业处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对未经我校招生就业处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按国家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凡属徇私舞弊或不符合条件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学籍。

第二十八条  毕业证书:完成学业的学生,学校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网上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学校未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个人或中介机构进行考试、招生、录取等相关工作。

第三十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崇左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处。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执行。

通讯地址:广西崇左市江州区崇善大道55号

邮政编码:532200

招生*:0771-7832218  0771-6461156

传真:0771-7832218

招生监督*:0771-7826683

学校网址:

电子邮箱:czyzzjb@163.com

以上,就是大学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高职高专院校招生简章 乌兰察布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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